兽药分类及主要品种

合集下载

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兽药

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兽药

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兽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1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2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4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11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4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6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7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18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9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Propionate 苯丙酸诺龙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 Benzoat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0 催眠、镇静类:氯丙嗪Chlorpromazine、地西泮(安定)Diazepam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1 硝基咪唑类:甲硝唑Metronidazole、地美硝唑Dimetronidazol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二00二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

兽药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442号)兽用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

兽药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442号)兽用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

兽药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442号)兽⽤⽣物制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P AGEP AGE21兽⽤⽣物制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第⼀部分预防⽤兽⽤⽣物制品⼀、新制品注册分类第⼀类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品。

第⼆类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品。

第三类对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品使⽤的菌(毒、⾍)株、抗原、主要原材料或⽣产⼯艺等有根本改变的制品。

1.已在国内上市销售但采⽤新的菌(毒、⾍)株⽣产的制品;2.已在国内上市销售但保护性抗原谱、DNA、多肽序列等不同的制品;3.已在国内上市销售但表达体系或细胞基质不同的制品;4.由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纯化或全细胞(细菌、病毒等)疫苗改为纯化或组份疫苗;5.采⽤国内已上市销售的疫苗制备的联苗;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但改变靶动物、给药途径、剂型、免疫剂量的疫苗;7.已在国内上市销售但改变佐剂、保护剂或其他重要⽣产⼯艺的疫苗。

⼆、新制品注册资料项⽬(⼀)⼀般资料1.⽣物制品的名称。

2.证明性⽂件。

3.制造及检验试⾏规程(草案)、质量标准及其起草说明,附各项主要检验的标准操作程序。

4.说明书、标签和包装设计样稿。

(⼆)⽣产与检验⽤菌(毒、⾍)种的研究资料5.⽣产⽤菌(毒、⾍)种来源和特性。

6.⽣产⽤菌(毒、⾍)种种⼦批建⽴的有关资料。

7.⽣产⽤菌(毒、⾍)种基础种⼦的全⾯鉴定报告。

8.⽣产⽤菌(毒、⾍)种最⾼代次范围及其依据。

9.检验⽤强毒株代号和来源。

10.检验⽤强毒株纯净、毒⼒、含量测定、⾎清学鉴定等试验的详细⽅法和结果。

(三)⽣产⽤细胞的研究资料11.来源和特性:⽣产⽤细胞的代号、来源、历史(包括细胞系的建⽴、鉴定和传代等),主要⽣物学特性、核型分析等研究资料。

12.细胞库:⽣产⽤细胞原始细胞库、基础细胞库建库的有关资料,包括各细胞库的代次、制备、保存及⽣物学特性、核型分析、外源因⼦检验、致癌/致肿瘤试验等。

13.代次范围及其依据。

(四)主要原辅材料选择的研究资料14.来源、检验⽅法和标准、检验报告等。

兽药国家标准及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

兽药国家标准及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

兽药国家标准和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
农业部第278号公告
为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兽药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中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附件1),并确定了部分不需制订停药期规定的品种(附件2),现予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前发布过的与本公告同品种兽药停药期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1.兽药停药期规定
附件2.不需制订停药期的兽药品种
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停药期规定
附件2:
不需要制订停药期的兽药品种。

中国兽药典2005年版一部与2010年版一部增修订品种对照表

中国兽药典2005年版一部与2010年版一部增修订品种对照表

中国兽药典2005年版一部与2010年版一部增修订品种对
照表
2010年版兽药典一部增、修订品种
品名中国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修订]
有关物质取本品,加乙酸乙酯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双甲脒0.1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适量,加乙酸乙酯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mg的溶液,作为对照溶液;取2,4-二甲基苯胺对照品适量,加乙酸乙酯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0.3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

吸取供试品溶液、对照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各双甲脒溶液
2µl,照双甲脒有关物质项下的方法检查。

供试品溶液如显与对照品溶液位置相同的杂质斑点,其颜色与对照品溶液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0.3,);供试品溶液如显其他杂质斑点,除Rf值0.3以下的杂质斑点外,单个杂质斑点颜色与对照溶液的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2.0,);杂质斑点的个数不得过4个,其总量不得过5.0%。

正确理解和掌握兽药使用说明书

正确理解和掌握兽药使用说明书

包装应 当按 照规定 印有或 者贴有 标签 , 附具说 明书 ,以 中
《 条例》规 定,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由农业部核发 。兽药
文注明兽药应 当说 明的内容 ;实行兽用处方药和 非处方药 产 品批 准文号是农业部根据兽药 国家标准、生产工艺和生 分类 管理制度 ; 对兽药 的使用 方法 、兽药 残 留限量 、违禁 产条件批 准特定兽药生产企业 生产 特定兽药产品时核发的 药物 、用药期和休药期等 内容 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兽药的 兽药批 准证 明文件, 具有专一性 , 允许 随意 更改 。 ( 不 ( 兽药
标签 或说 明书是帮助我们认识 药品和了解其使用方法 的有 产品批准文号管理 办法 对兽药产 品批 准文号的表示格式
效工 具。无论是处方药还是 非处 方药 ,无论是临 床兽 医、 做 了明确规 范, 制格 式为 :兽 药类别简 称+ 号+ 业所 编 年 企 兽药经营 人员, 是广大养 殖人员 ,在使用 兽药, 还 特别是 非 在地省份序号+ 企业序号+ 兽药品种编号。不同类别的兽药

定要看 标注有 问题 的兽药 ,以免 买到假兽 药。

看清 “ 成分”, 避免重复 用药
兽药 产 品的名 称 通常 可分 为 商 品名 或通 用名 、化 学 名。通用名和化学名是 世界通用的 ,从任何教 科书或文章 上看 到的 应该是 同一 个名 称 ,一般 以英文和 译 文表示 。
不规 范 用 药 、 滥 用 药和 凭 经 验 用药 所 引 发 的后 果较 多 , 也较 严 重 ,如 引 发环 境 污 染 、 引起 药 害 、增 加 用 药成 本 、耽 误 鱼 病 治疗 良机 、 产 生 养 殖 水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问题 等 等 。 为尽 快扭 转 这 种 局 面 , 大 力普 及 水 产 养 殖规 范 用 药 基 础知 识和 技 术 , 我 们 对 这 些年 来 水 产 养 殖 用 药过 程 中所 在 的主 要 问题 加 以梳 理 、 分 析 和 归 纳 ,就 渔 药 的合 理 使 用 、 渔 药 规 范 选 用技 术 、 正 确 理 解 和 掌握 兽 药使 用 说 明 书 、 易造 成 药 害 事 故 药 品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和 国标 渔 药使 用 配伍 禁 忌 等加 以释 析和 说 明 ,供 广 大 水 产生 产者 、 水 产 养殖 病 害 防 治人 员和 用 药指 导技 术人 员 了解 和 掌握 。

关于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的通知

关于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的通知

关于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5.08•【文号】•【施行日期】1994.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关于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的通知(1994年5月8日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兽药监察所、中国兽药监察所:为加强饲料药物添加剂的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予以颁布,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目录所列类别及品种属兽药范畴,均按兽药进行管理,这些品种的质量标准按《中国兽药典》、《兽药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执行。

二、凡生产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必须取得兽药批准文号。

尚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批准文号的,必须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之前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的兽药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禁止生产无批准文号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产品。

三、凡经营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产品的经营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

从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各兽药经营企业禁止销售无批准文号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产品。

四、除目录所列品种外,其他饲料添加剂及饲料产品,在其标签、说明书及其他宣传材料中,不得标有促生长、预防和治疗疾病的作用。

严禁以预混料、复合预混料、浓缩料、“料精”等名义非法生产、销售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产品。

五、凡生产加有目录中所列品种的饲料生产企业,需向省级兽药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供产品有关资料。

六、加有目录中的驱虫剂、抑菌促生长剂、微生态制剂、中草药类、抗球虫药的饲料,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注明其含量和使用注意事项。

兽药国家标准及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

兽药国家标准及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

兽药国家标准和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
农业部第278号公告
为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兽药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中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附件1),并确定了部分不需制订停药期规定的品种(附件2),现予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前发布过的与本公告同品种兽药停药期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1.兽药停药期规定
附件2.不需制订停药期的兽药品种
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停药期规定
附件2:
不需要制订停药期的兽药品种。

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兽药

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兽药

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兽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1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2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4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11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4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6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7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18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9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Propionate 苯丙酸诺龙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 Benzoat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0 催眠、镇静类:氯丙嗪Chlorpromazine、地西泮(安定)Diazepam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1 硝基咪唑类:甲硝唑Metronidazole、地美硝唑Dimetronidazol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二00二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兽药分类及主要品种
兽药是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动物疾病的物质。

兽药的分类是根据其作用机制和用途来划分的,每种分类都有其特定的药物品种。

以下是兽药的分类及主要品种的介绍:
1.抗生素类
o主要品种:青霉素、头孢菌素、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等。

o作用:通过抑制或杀死病原微生物,主要用于治疗细菌感染。

2.合成抗菌药
o主要品种:磺胺类、喹诺酮类、硝咪唑类等。

o作用:通过干扰病原微生物的代谢过程,达到抗菌效果。

3.抗寄生虫药
o主要品种:苯并咪唑类、咪唑并噻唑类、吡喹酮等。

o作用:通过杀死或驱除寄生虫,治疗寄生虫感染。

4.消毒防腐药
o主要品种:酚类、醛类、酸类、碱类等。

o作用:通过破坏病原微生物的细胞膜结构或抑制其代谢过程,达到消毒或防腐的目的。

5.解热镇痛药
o主要品种:水杨酸类、苯胺类、吡唑酮类等。

o作用:用于缓解动物的发热和疼痛症状。

6.麻醉药及其辅助药
o主要品种:吸入麻醉药、注射麻醉药、镇痛药、肌松药等。

o作用:使动物失去感觉或减少反应,便于手术或减少动物痛苦。

7.维生素与矿物质
o主要品种:各种维生素(如维生素A、维生素D等)和矿物质(如钙、磷等)。

o作用:提供动物生长和代谢所需的营养物质,维持正常生理功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