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ICS 02.100

E 09

备案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1236—2009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work at height safety management

2009-07-01发布2009-09-01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Q/SY 1236—2009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2)

5 管理要求 (2)

5.1 基本要求 (2)

5.2 消除坠落危害 (2)

5.3 坠落预防 (3)

5.4 坠落控制 (3)

5.5 其他安全要求 (3)

5.6 高处作业许可证 (4)

5.7 安全职责 (4)

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5)

6.1 审核 (5)

6.2 偏离 (5)

6.3 培训和沟通 (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高处作业许可证(式样) (6)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坠落预防计划指南 (8)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 (9)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 (11)

I

Q/SY 1236—2009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长城钻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民、茹阿鹏、范立、王戎、李斌、张晓何、吴东平、常宇清。

II

Q/SY 1236—2009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本

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的高处作业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25-1997 安全网

GB/T4200-2008 高温作业分级

Q/SY1240-2009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坠落高度基准面 the fall height of base level 可

能坠落范围内?低处的水平面。

3.2

高处作业 work at height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位置进行的作业。

3.3

吊绳 sling

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其上面挂安全绳或安全带。3.4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 personal fall protection systems

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坠落的一种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缓冲器、吊绳或它们的组合。

3.5

锚固点 anchor point

用于其上固定吊绳、引入线或安全绳的固定点。

3.6

安全绳 lanyard

安全带上保护人体不坠落的系绳,用于将安全带和锚固点或吊绳相连接。

3.7

锚固点连接器 weld-on anchors

把坠落保护设施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3.8

缓冲器 fall-arresting devices

1

Q/SY 1236—2009

当人体坠落时,能减少人体受力,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部分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安全绳等。

3.9

全身式安全带 full body harness

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吊绳上的两根安全绳。

3.10

临边 edge

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4.2 专业分公司组织推行、实施本标准。

4.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4 企业HSE部门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6 作业人员接受高处作业培训,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参加高处作业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坠落防护应通过采取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等措施来实现。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

——尽量选择在地面作业,避免高处作业;

——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

——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

——使用边缘限位安全绳,以避免作业人员的身体靠近高处作业的边缘;—

—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如配备缓冲装置的全身式安全带和安全绳。如果以上

防护措施无法实施,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1.2 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A。对于频繁的高处作业活动,如钻井、井下作业、更换路灯等,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可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1.3 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对高处作业进行分级管理。

5.1.4 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培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2 消除坠落危害

5.2.1 在作业项目的设计和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制定设计方案,选择安全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作业方式,避免高处作业。

5.2.2 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减少或消除攀爬临时梯子的风险,确定提供永久性楼梯和护栏。在安装永久性护栏系统时,应尽可能在地面进行。

5.2.3 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制定坠落保护计划。坠落保护计划指南参见附录 B。

2

Q/SY 1236—2009 5.2.4 项目设计人员应能够识别坠落危害,熟悉坠落预防技术、坠落保护设备的结构和操作规程。安全专业人员应在项目规划的早期阶段,推荐合适的坠落保护措施与设备。

5.3 坠落预防

5.3.1 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坠落危害,应通过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护栏、屏障、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

5.3.2 应避免临边作业,尽可能在地面预制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处进行作业。如必须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3.3 应预先评估,在合适位置预制锚固点、吊绳及安全带的固定点。

5.3.4 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高空电缆桥架作业(安装和放线) 应设

置作业平台。

5.3.5 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或围栏。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5.3.6 梯子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踏步间距不得大于 300mm;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禁止踏在梯子顶端工作。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过 6m,应在中间设支撑加固。

5.3.7 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措施。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

设梯子。

5.4 坠落控制

5.4.1 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预防坠落危害,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的坠落危害,选择安装使用坠落保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抓绳器、吊绳、锚固点、安全网等。

5.4.2 个人坠落保护装备包括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吊绳、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抓绳器、缓冲器、缓冲安全绳或其组合。使用前,应对坠落保护装备的所有附件进行检查,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参见附录 C。

5.4.3 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应直接连接到安全带的背部 D 形环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严禁与缓冲安全绳一起使用或与其连接。

5.4.4 在屋顶、脚手架、贮罐、塔、容器、人孔等处作业时,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动式梯子及升降平台等设施时,也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5.4.5 吊绳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安装和使用。水平吊绳可以充当机动固定点,能够在水平移动的同时提供防坠落保护。垂直吊绳从顶部独立的锚固点上延伸出来,使用期间应该保持垂直状态。安全绳应通过抓绳器装置固定到垂直吊绳上。

5.4.6 全身式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参见附录 D。安全带应系在施工作业处

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空不足可短系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式。禁止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带。

5.4.7 安全网是防止坠落的?后措施。使用时应按GB5725-1997 进行安装和坠落测试,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网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磨损、损坏和老化情况。掉入安全网的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及时予以清除。

5.5 其他安全要求

5.5.1 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5.5.2 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5.5.3 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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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5.5 禁止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30m 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

5.5.6 同一架梯子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爬。

5.5.7 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空作业,在 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空作业应按 GB/T4200-2008 的要求轮换作业。

5.6 高处作业许可证

5.6.1 作业负责人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办理前应准备如下相关资料:

——高处作业内容详细说明;

——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

——坠落保护计划;

——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

——其他。

5.6.2 高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次数。超过延期次数的,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6.3 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延期、关闭及分发具体执行Q/SY1240-2009。

5.6.4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现场监护人员应及时取消作业,终止相关作业许可证,并通知批准人。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高处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事故状态下。

5.7 安全职责

5.7.1 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识别作业风险,熟悉作业内容;

——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5.7.2 作业批准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批准和取消作业。

5.7.3 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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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236—2009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5.7.4 作业监护人: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暂停作业;—

—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6.1 审核

集团公司和企业都应把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6.2 偏离

企业依据本标准制定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专业分公司批准;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在执行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3 培训和沟通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相关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本标准应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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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高处作业许可证(式样)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式样,见表A.1。

表 A.1 高处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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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坠落预防计划指南

坠落预防计划

B.1 为了作业人员能够确定工作中所存在的坠落危险,并采取有效的坠落预防措施,防止坠落事故发生,应在作业前制定坠落预防计划。

B.2 坠落预防计划应由作业负责人组织编制并在作业中负责执行。计划中应针对现存及潜在的危害,制定坠落预防措施。

B.3 坠落预防计划一旦制定,所有作业人员应得到充分培训,并在作业负责人的指导下实施。员工有责任向作业负责人反映所有可能造成伤害的不安全行为或状况。

B.4 坠落预防计划的任何变更都应经过批准。

坠落预防计划(示例):

作业单位:作业项目:__

1 工作区域的坠落危险有以下类型:

?高空升降机;

?脚手架、梯子;

?高空平台;

?深坑、洞口边缘;

?建筑物、设备边缘;

?其他。

2 防坠落装备至少应包括下列物品:

?全身式安全带,配有背上定位的 D 形环;

?单个或两个带有自锁铆钉挂钩的缓冲减震安全绳;

?挂钩;

?尼龙绳;

?抓绳器。

3 检查

所有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一旦发现有缺陷的坠落防护装备,应停止使用,并立即销毁。4 头部保护

在高处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所有可能伤害头部的危险突出物,均应设置警告标识。

5 急救和救援

5.1 应根据现场需要,制定急救和救援措施,并事先与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联络,做好救援准备。如果现场发生坠落事故,应根据伤情选择由兼职医疗救护人员或预定的医疗机构实施救援。

5.2 作业单位应备有急救箱,急救箱位于作业人员方便获取的地方,并在作业前上告知所有的作业人员。

6 援救人员注意事项

如果发生坠落事故,作业人员应能得到及时的救助或者进行自救,以防止悬空时间过长造成窒息伤害。应对援救人员、梯子、高空升降机或其他援救设备的可用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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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

C.1 锚固点

C.1.1 对于需要坠落保护或限位设施的每项任务,作业人员是否知道合适的锚固点?

C.1.2 所有锚固点是否能够支撑至少对于固定到上面的每个人各 2268kg 的负荷;或者,整体坠落保护设施是否具有至少 2.0 的安全系数,并经过了合格人员的监督?

C.1.3 用于全身安全带的所有锚固点是否超过位于肩部高度,用于自行自动收缩式吊绳系统的锚固点是否超过位于头顶?

C.1.4 锚固点是否独立于工作表面之外?

C.1.5 作业人员是否能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位置,或者爬上爬下,而不会有坠落机会?

C.1.6 如果吊绳、安全绳、或自行自动收缩式吊绳没有永久性地固定到高空作业工人区域的锚固点上,那么在垂直和水平移动期间第一个向上的人员或?后一个向下的人员是否能受到保护?

C.2 垂直吊绳

C.2.1 吊绳是否按期校验和测试?是否处在有效期内?

C.2.2 吊绳是否具有保护磨损、腐蚀或切割边缘的措施?

C.2.3 当作业人员连接到吊绳上或者从它上面脱开时,系统能否提供坠落保护?

C.2.4 吊绳是否正确布置,使得作业人员绝对不会需要握住它来进行平衡?

C.2.5 与水平段综合在一起的垂直段能否提供连续坠落保护?

C.3 水平吊绳

C.3.1 整个水平吊绳是否是由合格人员设计和批准的?

C.3.2 用于固定吊绳的锚固点是否是专门为水平吊绳而设计的,并接受了评估?

C.3.3 用在水平吊绳上的五金件是否由钢制成?

C.3.4 绳子或钢丝绳是否没有磨损或腐蚀迹象?

C.3.5 绳子或钢丝绳是否具有要求的初始松驰量?

C.3.6 作业人员是否获得关于潜在坠落危害的警告通知?

C.4 抓绳器

C.4.1 抓绳器是否能与将要安装或操作的吊绳相匹配?

C.4.2 抓绳器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C.4.3 抓绳器是否配备有切换杠杆,这允许它变成吊绳上的一个固定锚杆?

C.4.4 抓绳器是否配备有锁定机构;它能防止装置的意外打开和随后从吊绳上的脱离?

C.4.5 是否合适地标注出抓绳器的“向上”方向,使得设备能够被正确地固定到线路上?

C.4.6 抓绳器是否被包括在常规维护程序中?

C.5 安全绳

C.5.1 安全绳的长度是否短到符合需要;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其长度都不会大于 1.8m?

C.5.2 当希望能够收回安全绳的松驰部分时,是否使用了人工可调的安全绳?

C.5.3 如果安全绳带有缓冲器,使用者能否轻易看出缓冲器曾经被伸展过?

C.5.4 是否需要双重安全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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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C.6.1 工人是否受过合适的培训,能正确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C.6.2 自动收缩式救生索是否处于常规维护和检验程序之下?

C.6.3 绳子端部是否合适地穿绳眼?(套环眼垫、回复编织环眼、和楔紧装配/套环?)

C.7 弹簧钩

C.7.1 是否已经使用了双重锁定弹簧钩?

C.7.2 弹簧钩是否按照弹簧钩制造商批准的方式固定到 D 形环、吊环螺栓、或其他五金件上?

C.7.3 是否定期检验弹簧钩有无应力、磨损、扭曲和弹簧故障?

C.7.4 弹簧钩布置是否正确,保证它们绝对不会互相连接在一起?(不得将它们互相连接在一起)。

C.8 全身式安全带

C.8.1 为具体作业而选择的全身式安全带是否配备有所有必要的附着点(用于坠落保护、工作定位、下降控制、营救或梯子坠落保护系统)?

C.8.2 是否定期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有无磨损、磨蚀、断裂、缝合?

C.8.3 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关于全身式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和保管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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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

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见表 D.1。

表 D.1 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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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被服务方的面积、工程的难度及被要求工程时间来确定需要几个人来清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高空吊篮,另一种为高空吊绳,专业讲叫"上几根绳,下几回板"。 高空作业难度大,危险性高,特此施工人员是经过专业培训后,有多次高空作业的经验。安全操作规程 l、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2、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3、施工员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岗时要先系安全带,再系保险锁(安全绳上),尔后再系好卸扣(操作绳上),同时坐板扣子要打紧,固死。 4、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 5、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以防坠伤人,同时严禁嘻笑打闹和携带其它无关物品; 6、楼上、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串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7、楼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

好自身安全绳,尔后再进行辅助工作。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及拉绳、甩绳现象发生。 8、操作绳、安全绳需移位、上下时,监护人员及辅助工人要一同协调安置好,不用时需把绳子打好捆紧。 9、施工员要落地时,要先察看一下地面、墙壁的设施,操作绳、安全绳的定位及行人流量的多少情况,待地面监护人员处理、调整,同意后方可缓慢下降,直至地面。 10、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服务质量。 11、不准乱拿甲方或客户的物品,不得损坏甲方或客户的各种设施。 12、高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统一管理。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1.1本规范所指的高处作业,应符合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3本规范只适用于生产制造型企业日常生产、维护、检修等工作,土方、基建、改造等应按照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1.4各企业应对高处出作业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高处作业前应进行专项的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劳动防护用品。 1.6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装备、工具、仪表、设备设施,必须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1.7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后方可投入作业。 1.8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立即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9高处作业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先加以固定或拆除,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10雨、雪、浓雾、六级以上强风等额、恶劣天气应停止户外高处作业。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防冻、防雷等措施。 1.11应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2.临边与洞口作业 2.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2.2长期临边高处作业可在存在坠落可能的的一侧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挡板等固定式安全措施,其形式、强度满足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gb30871-2019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 化学(chemistry)是自然科学的一种,主要在分子、原子层面,研究物质的组成、性质、结构与变化规律,创造新物质(实质是自然界中原来不存在的分子)。 不同于研究尺度更小的粒子物理学与核物理学,化学研究的原子~ 分子~ 离子(团)的物质结构和化学键、分子间作用力等相互作用,其所在的尺度是微观世界中最接近宏观的,因而它们的自然规律也与人类生存的宏观世界中物质和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最为息息相关。作为沟通微观与宏观物质世界的重要桥梁,化学则是人类认识和改造物质世界的主要方法和手段之一。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太原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背景: 太原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环节发生事故的惨重教训,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

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 文件内容: 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不断强化三类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提高特殊作业操作技能,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提升三类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通过专项治理,预防、杜绝三类企业特殊作业事故。 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全面治理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作业行为,重点治理以下内容: 1.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 2.未对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进行特殊作业培训的; 3.特殊作业涉及的焊接与热切割、电工、吊装等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作业的; 4.未配备完好可靠的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仪器、消防器材、照明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的; 5.未配置符合规定数量且合格有效的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或员工不能熟练、正确佩戴的; 6.未在特殊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辨识或未制定、落实并按规定确认各项防范措施的;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预防高处坠落控制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预防高处坠落控制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648-100 预防高处坠落控制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管理目的: 为保障高处施工人员安全,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2、管理目标: 杜绝高处坠落伤亡事故。 3、预防高处坠落控制措施: 3-1工程开工前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等管理方案,必要时还应编制高处施工专项控制措施。方案必须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2 作业前,技术人员应依照批准的方案,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让作业人员了解可能会产生的危害因素,施工后的预控措施,管理目标要

求。 3-3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4进入现场施工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禁带病作业和酒后作业。作业时,严禁在脚手架、平台上和临边危险处嬉闹。 3-5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患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高处作业疾病的,禁止安排登高作业。 3-6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并教育、检查作业人员正确配戴和使用。 3-7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悬空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必须系好符合要求的安全带,有的悬空作业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如行车梁的上部、吊装屋架上弦等),施工负责人应为工人设置悬挂安全带的安全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docx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11 安全帽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95 安全带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263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DL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JB∕T 450 锻造角式高压高压阀门技术条件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殊作业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时 3.2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3 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 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3.5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6 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3.7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8 坠落基准面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高处作业安全保证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59097 高处作业安全保证措施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高处作业安全保证措施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在干燥的冬春季节,人们常有被莫明其妙“电”一下的感觉。早晨起床,头发越梳越乱甚至会立起来……其实,这都是静电的作怪。 冬春季节,当你脱下毛衣、涤纶、化纤衣服或从床上拉起的确良床单时,会听到“噼噼啪啪”的响声。此时如是夜晚,你还会看到闪烁的火花。不仅如此,当人们在手指触及水龙头门把手等金属物或两人握手、接触时都可能有电击感。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的静电现象。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考试题库单选50道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 1、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 C ),并应配备相应防护用品, A、安全教育 B、安全培训 C、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D、安全交底 2、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应与水平面成75°角,踏步不得缺失,其间距宜为( B )mm. A、200 B、300 C、400 D、500 3、当遇有(C)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当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维修合格后再使用。 A、4级以上 B、5级以上 C、6级以上 D、7级以上 / 4、坠落高度基准面(B )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A、1m及以上 B、2m及以上 C、3m及以上 D、4m及以上 5、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 C ),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 A、1.0m B、1.2m C、1.5m D、1.8m 6、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同时井道内应每隔(B )且不大于2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A、5m B、10m C、15m D、20m 7、边长不大于500mm洞口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 B )kN/㎡的荷载。 A、1.0 B、1.1 C、1.2 D、1.3 ! 8、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 C )m,下杆应在上杆和

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 A、1.0 B、1.1 C、1.2 D、1.3 9、落地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 C )㎡,高度不应超过()m,高宽比不应大于2.5:1 A、8、10 B、9、12 C、10、15 D、11、16 10、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 D )m,高宽比不应大于() A、5,1:1 B、15,2:1 C、15,2:1 D、5,3:1 承载力需经设计验收。m,)D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11.A、2 B、3 C、4 D、5 ! 12、采用斜拉方式的悬挑式操作平台应在平台两边各设置前后(B)斜拉钢丝绳,每一道均应作单独受力计算和设置。 A.一道 B.二道C、三道D、四道 13、防护棚的项棚使用竹笆或胶合板搭设时,应采用双层搭设,间距不应小于( C )mm。 A、500 B、600 C、700 D、800 14、使用固定式直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宜为(C),且不超过()。 A、3m,5m B、5m,8m C、5m,10m D10m,15m 15.栏杆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的最小( B )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和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A、0.5kN B、1kN C、1.5kN D、2kN & 16、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C )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多笼井架物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 A、1.2 B、1.5 C、1.8 D、2.0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14

47.11吊装作业 48.?作业分级 49.?作业要求 50.12临时用电作业 51.13动土作业 52.14断路作业 53.15附录(资料性附录) 54.?附录A 55.?附录B 56.16参考文献 目次编辑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动火作业 ?6 受限空间作业 ?7 盲板抽堵作业 ?8 高处作业 ?9 吊装作业 ?10 临时用电作业 ?11 动土作业 ?12 断路作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安全作业证的样式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参考文献 前言编辑 本标准第4 章、5.2、5.3、5.4、第6 章、第7 章、8.2、9.2、第10 章、第11 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适用范围编辑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编辑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11 安全帽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6095 安全带 ?GB/T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265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DL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JB/T450 锻造角式高压高压阀门技术条件 ?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术语和定义编辑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特殊作业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委托41所开展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有以下几类: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d)单位内部特种车辆驾驶; e)登高架设作业; f)压力容器作业。 1、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发现特种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报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 2 未取得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设计、制造特种设备。 3 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大修、改造的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4 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放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 单位在购买、使用特种设备时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 6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安装许可证,经安全检验合格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的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 使用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应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9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10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与应急预案

编号:SM-ZD-29890 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与 应急预案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与应急预案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控制措施 ⑴、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才能使用。⑵、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按要求系好安全带。⑶、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⑷、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准确。⑸、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⑹、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边坡,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2.监控措施 ⑴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若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机人身安

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 第 2 页共 2 页

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 2 页共 2 页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 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3 职责与基本要求 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的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便的安全教育培训。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高处作业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辽宁元阳食品有限公司高处作业作业的行为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其以上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第二章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高处作业分级和分类: (1)高处作业的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2)作业高度在2M~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5)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二条高处作业的分类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1)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类: (2)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其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3)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4)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5)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6)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类: (7)在厂区内所有阴井、地坑、下水道、水池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8)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9)一般高处作业: (10)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第三条高处作业安全要求和防护 (一)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车间(部门)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审批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审批表》审批人员必须至高处作业现场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高处进行特种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高处进行其他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有此项工作丰富工作经历。 (4)作业人员要熟悉现场环境和熟知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审批表》,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明确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EHS、厂长报告,在未得到部门负责人、EHS明确答复前,有权拒绝施工。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防坠落用品—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登高器具,并且正确合理使用。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固定的位置应牢固且便于施工。高处作业时,应在施工区域设立醒目标志,禁止人员从施工下方经过。禁止从高处向下抛落任何物品。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版新版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殊作业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的作业分级、作业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接的非永久性用电作业。 (五)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六条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制度的培训,并负责指导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以及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第七条进行各类作业前,申请作业人员应按本制度要求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同时对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审核、审批人员方可签字。审核、审批人员应不定期去现场核实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情况下应亲自到场确认后方可签字。 ... 第九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范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各类作业应设置至少一名监护人,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急救等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情况下可以增设监护人,必要情况下应全程进行监护。 第十一条各类作业许可证中申请人和初审人不得为同一人,执行人和监护人不得为同一人。第十二条各类特殊作业应严格执行“一证一点”原则。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作业许可证,否则视为无证作业。 第十四条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由作业执行人和终审部门各留存一份。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不得随意扔弃。 第十五条作业完毕后,当班班长应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及时复原相应设备、设施,并做到

高空作业安全保证措施教学提纲

高空作业安全保证措 施

高空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一、概述 大广北路基施工第三合同段起点(K23+920)位于麻城市顺河镇安畈村朝阳寺东侧,与第02合同段终点相接,终点(K38+702.112)位于麻城市黄金桥开发区鼎长岗村本合同段终点,路线全长14.781112公里。本合同段共有大桥、立交桥19座,天桥7座,桥梁大多采用柱式墩台柱结构。 本合同施工特点具有点多面广,安全因素多的特点,随着桥梁工程逐步由桩基逐步转向墩、台柱、梁板安装施工,高空作业安全为本项目施工重点。为保障本工程施工的正常运行,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特制定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 二、安全管理措施 2.1 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即施工安全管理委员会。它是本工程施工安全最具权威的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各部门主管、专(兼)职安全员和作业队队长组成。在项目部设安全部,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由各施工队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为施工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是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办事机构设在安全部,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2 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安全副经理领导下的质量安全部负责,二级管理为施工作业厂队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负责。 2.3 根据高空作业施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人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2.4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质量安全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三、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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