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良好实验室规范标识使用及管理规定

认监委良好实验室规范标识使用及管理规定
认监委良好实验室规范标识使用及管理规定

认监委良好实验室规范(GLP)标识使用及管理规定

1. 目的及范围

1.1 为保证认监委(CNCA)GLP标识的正确使用,防止误用、滥用GLP标识和误导性宣传,维护CNCA的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GLP标识的使用及管理,规范获认监委GLP检查合格的机构对GLP标识的使用及合格状态的宣传。

2. GLP标识的使用

2.1 取得认监委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机构,可在其报告、文件、办公用品、宣传品、网页上使用GLP标识声明其GLP符合性状态,表明该机构通过认监委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检查。

2.2 获认监委GLP检查合格的机构只能在检查证书有效期内做出GLP符合状态声明,并在检查合格的领域正确使用GLP标识,不得与其母体组织的其他活动有关。

2.3 获GLP检查合格的机构在使用GLP标识时不应产生误导,使客户误认为CNC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检查合格的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其意见或解释负责。

3. GLP标识的管理

3.1 CNCA将根据获检查合格的机构误用或滥用GLP标识以及误导宣传GLP符合性状态的情节做出轻重处理,包括:警告、暂停、撤销或提起法律诉讼。如果由于误用或滥用引起不良的影响,CNCA将发布澄清声明。

3.2 必要时,CNCA将与CNAS和获GLP检查合格的机构协商制定对GLP标识使用的其他要求,并形成相关文件。

4. GLP标识的格式

4.1 良好实验室规范标识为GLP。中文标识的整个图形由字母GLP和汉字“认监委良好实验室规范”组成,呈椭圆形,LP在G内上下居中,汉字位于图标下方。英文标识的整个图形由字母GLP 和英文字母“CNCA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组成,GLP位于“CNCA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上方。

4.2 GLP标识使用时可按设计尺寸成比例放大或缩小,应清晰可辨。其基本颜色成蓝色或黑色。蓝色:C:95 M:90 Y:20 K:0 ;黑色:C:95 M:90 Y:20 K:0 。

4.3 GLP标识的格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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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标识管理制度正式版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二、定义 安全标识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标志的。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

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三、职责 1、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2、各部门负责所在区内安全标识的维护和保养 四、工作要求 1、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了提高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1、现场安全标识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助于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标志牌的高度应该尽量与人眼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平面应与人眼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大于75度。 4、施工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活动物品上,以免这些物品移动后看不见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阻碍认读的障碍物。 5、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质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并以此进行布置。 6、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如确需移动时,需项目经理批准,并备案后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7、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2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1、安全色: 安全色是通过不同的颜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们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各种不同环境,预防事故发生。

xx生产车间状态标示标准管理规程

标准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操作、保证设备、物料等能反映正确的状态。 二、范围 适用于车间生产、物料、设备、容器等所处状态的标志。 三、责任 车间主任:协同采购部门定购生产状态牌、物料状态牌、容器具状态牌、清洁、消毒状态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设备部经理:协同采购部门定购设备状态标志牌。安装设备状态标志牌。 仓储负责人:协同采购部门定购仓储所用状态标示牌,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负责审核各部门的状态标示的符合性;并监督各部门对该文件的执行情况。 库管员、车间操作员:及时更换生产、物料、设备、容器等状态标示。 QA现场监控员:监督各种状态标志是否正确悬挂。 四、内容 1. 设备生产状态: 1.1 正在运行:绿色标有“运行”字样。

1.2 正在检修:黄色标有“正在检修”字样。 1.3 停用待修:红色标有“待修”字样。 1.4 设备完好不用:绿色标有“完好、已清洁”,“完好、待清洁”字样。 2. 容器清洁状态: 2.1 清洁可使用:“绿色”标有“清洁合格”字样。 2.2 待清洁:黄色标有“待清洁”字样。 2.3 盛有物料:绿色标有“容器盛有物料”字样,并标明内容物品名、规格、批号、 数量、操作人等。 3. 物料状态: 3.1 合格:绿色标有“合格”字样。 3.2 待检:黄色标有“待检”字样。 3.3 不合格:红色标有“不合格”字样。 4. 生产状态标志 4.1 用于指示车间生产的状态牌,于生产日开始,在生产的操作间及设备由班组长 悬挂于各工序显眼处,内容包括:工序、品名、批号、批量、生产日期、操作人等,并于生产结束立即取下,更换新的标志牌。 4.2 生产设备应由设备维修人员定期检修,对有故障等待维修的设备应有待修状态 标志,内容包括设备型号,主要故障维修责任人等,检修期间由设备维修人员挂“待修停用”标志牌;检修合格后,挂上“完好”标志牌;运行时由操作人员挂上“运行”标志牌,生产过程的日常维修,挂上“正在维修”标志牌,不合格的设备应搬出生产区,未搬出前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要标明停用设备型号,停用日期,停用原因。 4.3 用于指示容器、设备清洁状态的标志牌应由清洁人员在清洁工作完成后,挂 “清洁合格”标志牌于容器、设备指定位置,并标明有效期;生产结束后挂上“待清洁”标志牌。 4.4 用于指示物料类别和完成生产工序的状态标志牌,由物料摆放或生产工序的操 作人员及时悬挂,并于物料转移完毕后,由操作人员及时取下,车间中间站的所有物料,中间体要按待验、合格、分别挂黄牌、绿牌、并分别摆放在黄线区、绿线区, 不合格品要放在不合格品存放间,并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作出处理。 成品点收后放在仓库待验黄线区黄色围栏围好,挂待验黄牌,检验合格后办入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 3.1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 3.2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3.3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3.4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3.5车间质量员负责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物料标志: 4.1.2.1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中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生产状态标志: 4.1.3.1每一生产操作间或岗位应有正在生产的产品信息(生产状态卡)或清场合格证,以明确标识生产操作间的生产状态。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TX/Q-18-2017 1.目的范围 建立并实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以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原料批次、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保持可追溯记录,使潜在不安全产品和如果发生不安全产品召回时能够进行及时进行处理。可追溯性记录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顾客要求。 2.职责 化验室负责规定所有标识的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当需要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各相关科室负责所属区域产品的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对所有标识进行维护。 3.产品标识 ①原辅材料标识、包装材料标识: 原辅材料库、包装材料库应根据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名称、类别设置相应的“物料标识卡”。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入库记录台账上应记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产品数量、生产单位家”等内容。 ②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产品标识: 各生产车间应根据产品的生产状态设置不同的“物料标识卡”。如:“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品、待处理品”等不同的标识卡对产品状态予以标识。

③检验标识: 各检验区域应根据产品的检验要求设置不同的“物料标识卡”。如:“待检区、检验区、待检品、待处理区、待处理、合格品、不合格品”等产品状态标识。 ④成品标识 经检验合格后的成品应按照产品标准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产品保质期、贮存方法等。 4.追溯性控制 ①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入库记录台账上应记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产品数量、生产单位家”等内容。 ②生产记录上应标明食用原料的生产单位家、生产批号、生产用量等相关内容。 ③产品的销售记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批量等相关内容。 ④产品的销售记录中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销售数量、销售目的地址或销售单位及联系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⑤本单位产品的追溯路径为: 产品销售记录台账→检验报告单→生产记录单→进货台账记录单→原料的生产单位家。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术语与形式 2.1术语 2.1.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1.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2.1.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2.1.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2.2基本形式 2.2.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2.2.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2.2.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 2.2.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3警示标志设置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工作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3.1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对皮肤有刺激性或经皮肤吸收的粉尘工作场所还应设置“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产生含有有毒物质的混合性粉(烟)尘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戴防尘毒口罩”; 3.2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等警示标识,在开放性同位素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裂变物质”; 3.3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入内”、“当心中毒”、“当心有毒气体”、“必须洗手”、“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并标明“紧3.4能引起职业性灼伤或腐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腐蚀性”、“遇湿具有腐蚀性”、“当心灼伤”、“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戴防护眼镜”、“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 3.5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3.6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注意高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 3.7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戴防护镜”等警示标识; 3.8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等警示标识; 3.9存在低温作业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低温”、“当心冻伤”等警示标识;

标牌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及职工安全健康的产品所采取的强制性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基本特点 煤矿矿用产品执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工作。通过安全标志认证的产品将颁发安全标志证书,授权使用安全标志标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准许生产经营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产品要取得安全标志,需经过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资质审查。鉴于煤矿生产对其所用产品的特殊要求,煤矿矿用产品 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生产单位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足够的技术力量。 (2)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包括技术标准、图纸和说明书的审查。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名称和说明书用规范,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审查企业是否具有必要的生产设施设备、产品检测检验手段和完善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能否持久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 (4)产品抽检。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产品抽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煤矿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产品检测检验工

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通过上述审查、评审和检验合格的产品,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准许在产品上按有关规定使用“MA”安全标识。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依产品种类不同而有区别,一般为2~4年。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截止前必须提交延证或换证申请,安全标志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产品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也不得购买和使用。 生产单位必须按照经技术审查和现场评审合格的技术文件、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如果生产条件或技术条件发生改变,必须报安全标志管理机构,经审查或重新审批,取得新的安全标志证书,方可生产和销售。 二、执行安全标识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 (1)电气设备,包括高低压电器、防爆电机、综合保护装置和其他防爆电器。 (2)照明设备,包括安全帽灯、防警矿灯、防爆电具、矿灯短路保护装置等。 (3)爆破材料、发爆器,包括煤矿许用炸药、煤矿许用雷管、煤矿许用导爆索、发爆器等。 (4)通讯、信号装置,包括通信、信号装置。 (5)钻孔机具及附件,包括电动、液动、非金属与轻合金气动的钻、凿、锚机具。 (6)提升、运输设备,包括带式(刮板)输送机、提运设备。(7)动力机车,包括防爆蓄电池电机车、架线机车、防爆柴油机动力设备等。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 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 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PASS和UNPASS 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 材料编号。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 标识时应注明批次信息,批次编号方式为原料编号+采购批次,标识卡还应有注明原料编号、 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状态。 4.1.3 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 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4.2 成品仓库标识控制 4.2.1 成品完工后,应在成品包装贴上批次信息,批次信息以生产指令单上为准,检验前应贴上“待检中”标识,待合格后由质量部通知产品合格,摘除“待检中”标识。 4.2.2 成品仓内经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的产品,技术部在“产品送检单”中,填写检索结果并签名。合格的存放于规定的“合格品区”内,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在没有进行适当处置之前,

景区标识管理制度

景区标识管理制度

1.0 目的 建立乐园中、外文标志牌,规范旅游乐园标志牌设施,形成乐园完善的标识系统。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乐园所有标识系统。 3.0 管理职责 3.1 市场部:负责乐园标识设计、制作工作; 3.2 工程设备部:负责乐园标识安装,以及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3.2 各部门:负责管辖区域内标识的管理和异常情况向工程设备部报修。 4.0 工作规范 4.1 必要性 标志牌(含说明牌)系统是旅游解说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子系统,是 最基本、应用最广泛的一类设施。乐园标志牌是乐园信息的浓缩 载体,肩负着塑造旅游地形象和最大限度地方便游客、服务游客 的使命。 4.2 标志系统设计 4.2.1 设计要求、原则、依据 1)设计要求。导览标志必须达到其完整的功能性,面貌完整、文字及图案内容清晰、直观;设计风格要突出生态性、文化性、 艺术性、多样性和功用性;并应因类型不同,区分色彩的冷 暖、强弱、软硬、轻重,使之适合旅游乐园环境;其标志材 质、外观和风格要与乐园类型、特色、环境协调一致,设计各

种类标志时,要按照不同功能区分系统,并建立各系统之间的 有效结合。 2)设计原则。设计理念要体现人性化,设计内容要规范化,设计风格要与环境相协调,导览标志种类和功能要系统化。 3)设计依据。导览标志设计要依据乐园对表示其经营管理理念和定位的要求、旅游者对旅游线路及内容的要求、乐园室内外环 境条件、导览标志的表示方式和导览标志的导向分类原理进 行。 4.2.2 设计程序 1)概念设计程序:根据乐园整体环境、形象及宣传定位,制定导览标志的格调、档次,选择专业机构对其系统进行规划设计。 2)条件设计程序: 根据乐园旅游线路游客流量评估及预测绘制导览图;根据导览图按分级引导原理进行导览标志布点定位;根 据导览图、分级引导原理及实际环境需要,进行导览标志规格 大小定位;根据分级引导牌的规格及实际文字图形内容需要进 行版式设计,确定排版风格;根据实际版式风格套入实际文本 及图形,并选定合适色彩组合。 4.2.3 设计分类 1)乐园全景牌(或全景导游图)要说明(或标出)乐园所处地点、方位、面积、主要游乐项目、服务点、游览线路(包括无 障碍游览线路);咨询投诉、紧急救援(及夜间值班)电话号 码等信息。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138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Safety Signage Signag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提高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1、现场安全标识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助于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标志牌的高度应该尽量与人眼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平面应与人眼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大于75度。 4、施工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活动物品上,以免这些物品移动后看不见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阻碍认读的障碍物。 5、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质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并以此进行布置。 6、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如确需移动时,需项目经理批准,并备案后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7、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2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1、安全色: 安全色是通过不同的颜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们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各种不同环境,预防事故发生。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本文是关于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合、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它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九条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体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四)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 (五)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该办事机构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最新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一章总则

护理各种标识管理制度

各种标识管理制度 护理各种标识制度是我院遵照医院管理年评审的有关规定制定的。主要目的:①、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②、提醒临床各科护理人员在执行医嘱和护理操作的过程中,认真查对,有效的防止医疗过失,消除安全隐患。 1、腕带标识:凡在我院住院的病人都必须佩戴蓝色腕带;药物过敏 病人和新生儿、幼儿必须佩戴红色腕带。 2、过敏标识:药物过敏的病人要有三种过敏标识分别警示医务人员 注意:①佩戴红色腕带②床头或床尾贴有过敏标识(圆形)③病历夹圭寸面贴有过敏标识(方形) 3、各种管道标识:有导管的病人都要在管道的适当位置上贴有管道 标识。 4、各种血型标识:输血病人要在输液架上挂有各种血型标识。 5、特殊用药标识:临床上因病情需要需特殊用药的病人要在输液架 上挂有特殊用药标识,如:升压药等。用于提醒护士查对时注意。 6、特殊治疗标识:需特殊治疗的病人要在输液架上挂有特殊治疗标 识,如:膀胱冲洗等。 7、各种药物标识:治疗室内常见的药物用蓝色或绿色标签,高浓度 药物、毒麻药物、二类精神药品用红色标签。 8各种风险标识:临床各科疾病需提醒护士重点观察的项目就在床头挂上风险警示标识。 9、预防跌倒标识:内四科和外三科在每个床头上贴上预防跌倒标 识,其他科室对有跌倒风险的病人在床头上挂上预防跌倒标识。提醒医务人员和家属注意。

10、护理级别标识:特护:大红一级护理:桔红 二级护理:绿色三级护理:黄色 腕带标识制度 1、不同颜色的腕带表示不同患者,所有外科手术患者佩带蓝色腕带,因为手术患者最需及时护理。 2、危重症、意识障碍、老年人、语言及听力障碍等患者佩戴蓝色腕带, 他们需要医护人员特殊照顾。 3、佩戴粉红色腕带的患者,则表示有过敏史,提醒医务人员时刻注意, 以免给患者使用了过敏性药物。 4、刚出生不久的新生儿躺在恒温箱里、幼儿需要佩戴一根粉红色的腕 带,需特别护理。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2 职责 2.1 安保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2 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2.3 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3 工作要求 3.1 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保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并以此进行布置。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2894—1996)的要求。 3.2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 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 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 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

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 3.3 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 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3.5 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6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3.7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8 公司安保部每季度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9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项目继续使用。 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1、安全色 安全色是通过不同的颜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们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各种不同环境,预防事故发生。 红色:含义禁止、停止。 黄色:含义警告、注意。 蓝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2、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组成,用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可以和文字说明的补充标志同时使用。 3、安全标志的分类

状态标识管理制度

状态标识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形成生产识别管理机制,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预防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识管理,包括:物料状态、生产状态、设备状态、清洁状态等内容。 三、责任人:生产车间主任、电仪车间主任、质量管理部部长、生产调度部长、设备部长、物管部长、QA、操作员工。 四、内容: 4.1 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状态标示指物料、设备、生产过程等所处状态进行显著标示提醒,防止误操作,带来的混淆,设备、人员损伤,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 生产过程中的状态标识包括物料状态、生产状态、设备状态、清洁状态等内容。 4.1.2 物料状态标识 4.1.2.1 物料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 待验:需设置专用区域,黄色色标区块,或黄色线绳围栏,设立“待验”标示牌。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需设置专用区域,绿色色标区块,或绿色线绳围栏,设立“合格”标示牌。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已经化验合格,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需设置专用区域,红色色标区块,或红色线绳围栏,设立“不合格”标示牌。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已经化验检查不合格,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 生产状态标识

4.1.3.1生产状态标识用以明确标识工序生产所处状态,用生产状态卡标示。 4.1.3.2 生产状态卡内容设置包括工序名称、物料名称、批号(次)、数量、日期、代班长(主操)姓名等信息,各工序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相关内容。 4.1.3.3生产状态卡应设立在工序显著位置,根据生产状态及批次变化及时进行更新。 4.1.4 设备状态标识 4.1.4.1 设备状态标识包括运行状态标示和清洁状态标示,每台设备根据运行情况,分别悬挂相应状态标示,并有明显色标,“运行”“已清洁”绿色;“待运行”,“待清洁”为黄色,“停用”、“正在检修”、“正在消毒”为红色。 运行:表示该设备处于正常运转或生产状态。动设备正在运行及存放有物料或正在接料的静设备如贮罐类,应挂“运行”,不挂“已清洁”状态标示牌。 待运行:表示该设备已经维修或保养并检查合格的设备,可以随时投入使用的状态。动设备运行正常,处在停机待料状态以及空的静设备如贮罐类,根据清洁情况,可同时挂“待运行”,“已清洁”或“待清洁”状态标示牌。 停用:表示该设备质量有问题需要检修或因工艺变化,本设备不能使用的状态,应挂“停运”状态标示,不挂清洁状态标示牌。 正在检修:表示该设备正在进行检修或维护保养工作。挂“正在检修”,不挂清洁状态标示牌。 正在消毒:发酵设备如正在消毒,则挂“正在消毒”不挂“运行”,当消毒结束,看罐人员接罐后,有料罐挂“运行”,空消罐挂“待运行”。 4.1.5仪器、仪表、衡器标识 4.1. 5.1仪器、仪表、衡器必须要经过有资质部门校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应张贴合格证,合格证上包括有效期,校验部门,校验日期,校验人签名等内容。校验日期过期不得使用。根据仪器、仪表、衡器的质量状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2

1.目的:利用适当的标识,使得在各流程阶段能够正确地鉴别产品状况,并在反馈时能顺利地追溯到各阶段的作业记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流程阶段的产品。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生产制程中物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标识。 3.2 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 4.定义: 5.作业内容: 5.1.1原材料/包装材料/外购件/外加工品/客供品由仓库人员点收,放于待检区,并粘贴[物料标识卡],填写材料品名、数量、入厂日期等内容。IQC检验时,材料标识于“检验中”一联,检验合格后签字确认,并填写保质期、批号等内容,通知仓库人员将合格物料转移至指定区域,保留“合格”一联。检验不合格时,用红色[异常品标签]标识后放入不合品区。 5.1.2 生胶,药粉备好后,由作业员统一放入塑料筐后再放入[胶料生产流程卡],品管检验员依《主材/助剂/促进剂称量作业看板》确认称量结果,检验合格后在[胶料生产流程卡]签字.检验不合格由检验人员在[胶料生产流程卡]上贴红色[异常品标签],并放入异常区。 5.1.3流变检验合格的胶料,由检验人员在[胶料生产流程卡]中盖“合格”章,并填写流变检测结果。对于流变检验不合格的,由检验人员在[胶料生产流程卡]上贴红色[异常品标签],并放入异常区。 5.1.4 硫化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硫化抽验员在[产品生产流程卡]的“硫化抽验状况判定“栏目中填写OK,并记录检验结果,填写完成后将[产品生产流程卡]放入相应产品筐的PE袋中。

5.1.5 硫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抽验员用红色[异常品标签]标识,放入异常区。若属于尺寸、硬度不合格时,还需在[产品生产流程卡]“硫化抽验状况判定“栏目中填写NG。 5.1.6 修整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放于红色不良品篮。 5.1.7 抽验合格的产品,由抽验员在[产品生产流程卡]“修整抽验判定”栏目中填写OK,然后将[产品生产流程卡]放入产品筐PE袋中;抽验不合格时,填写[返工通知单]并通知修整人员及时返工,无法及时返工的,放置于不合格区。 5.1.8 未检验的产品放于“待检区”,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将产品放入“合格区”,并在[产品生产流程卡]“成品抽验状况判定”栏目中填写OK,并记录检验结果。二次硫化检验不良品,由检验员将产品放入异常区,并用红色[异常品标签]标识。 5.1.9 包装后待入库的产品由包装人员将产品放置于“待检区”,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包装标签上盖“合格QA”章,入库检验不合格由检验员将产品放于“品质异常隔离区”,并用红色[异常品标签]标识。 5.1.10 出货待检产品,由包装人员依客户代号将产品放入“出货待检区”,检验合格后,由出货抽验员将产品放入“出货检验合格区”。出货检验不合格,由出货检验员将产品放入“品质异常隔离区”,并用红色[异常品标签]标识。 5.2产品的标识与可追溯性 5.2.1仓管人员负责对所有生产来料粘贴[物料标示卡],并填写材料品名、数量、厂商、入厂日期等内容。 5.2.2 切胶员将称量后的原材料放入筐子中,然后依据《色别管理作业规范》在每一筐子中放入相应颜色的[胶料生产流程卡],并贴上批号条码,填写材质、规格及重量。有NSF认证的配方要在[胶料生产流程卡]的左上角盖“NSF生产管理章”。

标识管理制度

标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区域内标识的管理,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标识、标识。标识包括厂区内的各种提示标识、部门名称标识、提醒牌、工艺标识、编号、上墙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标识等。 第三条工作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需求,负责标识的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 二、行政部负责各类标识的规范及对外联系广告公司制作各类标识。 三、体系负责标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标识制作 一、所有标识制作除国家(部门)有明文规定的标识外其它各种标识设计与制作必须符合公司整体基调及要求。 二、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需求,按照广告制作申请单进行审批后由行政部负责统一协调制作。 三、标识制作时,应要求广告公司先设计出效果图或制作样本,确认满足使用要求后,方可制作。 第五条标识的颜色与类型 一、颜色表征 (一)安全色 红色:传递禁止、停止、危险或提示消防设备、设施的信息。 蓝色:传递必须遵守的指令性信息。 黄色:传递注意、警告的信息。 绿色:传递安全的提示性信息。

(二)对比色 黑色:用于安全标识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识的几何边框。 白色:用于安全标识的红蓝绿的背景色,安全标识的图形符号和文字。 安全色与对比色搭配使用时应如下图搭配: 二、类型 (一)禁止标识:禁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识,一般做成白底长方形,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二)警告标识:提醒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识,警告标识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三)指令标识:强制人的行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识,指令标识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四)提示标识:向人的行为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识,提示标识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五)明示标识:上述四种标识中不能包括但现场需明示相关信息的图形标识。 第六条标识图例

标识管理制度

标识管理制度 HY/ZY7.5.3-01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适当标识,防止原辅材料混淆使用、产品的混杂及施工过程违规延续;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不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违规转序;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及施工过程在接收、生产、施工、交付各阶段对产品及施工的标识。 3 职责 3.1 综合工程部负责产品及施工标识的归口管理,必要时可根据标识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3.2 综合工程部所属的仓库负责对采购的物资和发货的产品进行标识。 3.3 综合工程部车间负责对过程产品的标识。 3.4 综合工程部各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标识方法 本公司采用的产品标识方法主要有: a)附在包装物上的标记或标牌; b)区域堆放或专用容器存放; c)印章或色笔标记等; d) 施工及验收记录中登记。 4.2 进货产品标识 4.2.1 综合工程部按《采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同时检查其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要求,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混杂。 4.2.2 综合工程部对采购物资标识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对来历不明采购物资有权拒检。 4.2.3 仓库对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级、生产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进库时间或顾客提供产品等进行登记、分类存放,并予以标识,发放时应予以记录,以便查出该批产品的用途及去向。 4.2.4 仓库有权拒收未经检验或无标识、来历不明的采购物资。

4.3 过程产品的标识 4.3.1 综合工程部凭“生产计划书”到仓库领取生产物资。仓库在发料时,领料单位应注明原材料品种、规格、生产批号或日期。综合工程部应记录过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4.3.2 投入使用的原辅材料有包装的,应连同包装发放至生产车间,领料人可用色笔在包装物上注明批号及数量。没有包装物的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分区域存放,通过填写区域标牌进行区别,严禁混品种、混等、混级、混产地、混批号。 4.3.3 同一批次不同班次生产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标识或标牌上写上本班次的代号。 4.3.4 要防止产品标识在加工或运输过程中消失或混淆,对可能消失或混淆的工序,应事先加以记录,事后及时弥补。 4.3.5 各工序的质检员应监督产品批号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填写或乱写批号的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予以记录,并报其上级处理。 4.3.6 过程产品本身的标识或单独存放的标牌上标识,必须和车间记录相一致,确保各个生产过程中做到帐(生产计划)、物(过程产品及其标识)相一致。4.3.7 各工序产品标识卡在产品入库时交仓库保管员统一收集,并及时转综合工程部存档,以便必要时迫溯。 4.4 成品的标识 4.4.1 对于打包和装箱的成品由市场部使用标签式直接在包装物上标识。 4.4.2 标签或包装物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数量、重量等内容,或按顾客需求进行标识。 4.4.3 包装后的成品按不同的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分区域存放,并做到帐、卡、物一致,防止成品贮存中的混淆。 4.4.4 综合工程部在发运时,应按照合同或顾客订货要求仔细核对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批号等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也应做好记录,并加以标识,保证产品准确无误地送达顾客手中。 4.4.5施工过程标识 工程施工项目的产品标识用图纸的工艺编号或设备的工艺编号,并与有关的施工记录中的标识相对应。管道焊缝应打上焊工的编号。 4.5 产品追溯性要求 4.5.1 综合工程部应定期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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