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颤专家共识
中国房颤患者抗凝治疗

房颤患病率(%)
岁
1. Go et al. JAMA 2001; 2. Heeringa et al. Eur Heart J 2006; 3. Frost et al. Int J Cardiol 2005; 4. DeWilde et al. Heart 2006; 5. Miyasaka et al. Circulation 2006; 6. Zhou & Hou. J Epidemiol 2008; 7. Fuster et al. Circulation 2006, 8: Chien et al Int J Cardiol 2008
房颤 瓣膜性房颤
是 是 否(非瓣膜性房颤)
<65岁的孤立性房颤患者(包括女性)
否
评估患者卒中风险(CHA2DS2-VASc得分)
0
1
≥2 口服抗凝药物治疗
评估出血风险(HAS-BLED得分)考虑患者的选择 偏好
无需抗凝治疗
颜色:CHA2-DS2-VASc积分;绿色=0,蓝色=1,红色≥2。 若存在OAC或抗血小板治疗禁忌症,可考虑采用左心耳封堵术。 AF=心房颤动; NOAC=新型抗凝药物;VKA=维生素K拮抗剂
利伐沙班
360 480 600 自随机分组以来的天数
720
840
Patel MR et al. N Engl J Med 2011;365:883–891.
ROCEKT-AF主要疗效终点:利伐沙班优于华法林Hale Waihona Puke (治疗期间ITT)10 9 8
卒中或全身性栓塞
利伐沙班 事件率 1.71 华法林 2.16
2023抗心律失常药物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完整版)

2023抗心律失常药物临床应用申国专家共识(完整版}抗心律失常药物的临床应用己逾百年,目前仍是心律失常治疗的基本手段。
随着对抗心律失常药物新的作用机制及适应证的认识不断发展,特别是心律失常抑制试验结果发表后,药物治疗的循证医学证据及安全性备受关注。
近军来国际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新共识和新分类陆续发表。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心律失常学组和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心律分会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学组共同组织专家组,结合我国2001茸《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建议》及近20年的研究进展,以心律失常治疗理念的改变为基础,以规范||苗床医生合理与规范化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为宗旨,制定本版专家共识。
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治疗原则-、明确心律失常的治疗目的首先评估药物治疗的必要性。
无器质性心脏病或无明显症状、不影响预后的心律失常,多不需治疗。
确定需要治疗者,药物治疗可改善预后的证据较少,如作为综合治疗的一部分,旱期节律控制可改善部分心房颤动(房颤)患者的?而言;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部分药物甚至可能恶化预后。
因此,治疗的目的主要是缓解症状或减少心律失常对心功能和心肌缺血等的影响,不应都以消灭或减少心律失常为主要目标,且应重视药物的安全性。
对危及圭命的心律失常,治疗的主要目的则是控制l心律失常。
二、兼顾基础心脏疾病的治疗心律失常多与真他疾病伴发。
除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外,多数情况下,墓础心脏病、心功能或心肌缺血是决定预后的因素。
心律失常的治疗需在墓础疾病己奇的治疗证据和指南墓础上,权衡心律失常治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着重考虑可改善预后的综合治疗措施,如房颤时的抗;疑治疗等。
三、正确选择抗心律失常药物依据药物的抗心律失常谱,当多种药物存在相似作用时,需考虑器质性心脏病及冥严重程度和药物不良反应。
对于急性及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心律失常,重点考虑药物的高效性,尽快终止或改善心律失常,必要时联合电复律;慢性心律失常的长期治疗多考虑、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安全性以及与基础疾病药物治疗的协同性。
2024最新专家共识:抗心律失常药物临床应用

2024最新专家共识:抗心律失常药物临床应用心律失常是指心脏电冲动的频率、节律、起源部位、传导部位、传导速度或激动次序发生异常。
根据发生原理,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冲动形成异常和冲动传导异常。
冲动形成异常包括窦性心律失常和异位心律失常。
冲动传导异常包括生理性传导异常、病理性传导异常和房室间传导异常。
药物治疗是心律失常治疗的基本手段,抗心律失常药物(ADD)种类繁多,且不同药物的作用机制各不相同。
本文将根据我国最新发布的《抗心律失常药物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做一重要内容梳理。
一.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治疗原则1.明确心律失常的治疗目的首先评估药物治疗的必要性。
无器质性心脏病或无明显症状、不影响预后的心律失常,多不需治疗。
心律失常治疗的目的主要是缓解症状或减少心律失常对心功能和心肌缺血等的影响,不应都以消灭或减少心律失常为主要目标,且应重视药物的安全性。
2.兼顾基础心脏疾病的治疗心律失常多与其他疾病伴发。
心律失常的治疗需在基础疾病已有的治疗证据和指南基础上,权衡心律失常治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正确选择抗心律失常药物依据药物的抗心律失常谱,当多种药物存在相似作用时,需考虑器质性心脏病及其严重程度和药物不良反应。
避免影响或忽视基础疾病的治疗而过度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或因顾虑药物不良反应而不用药或给药剂量不足。
4.协调药物治疗与非药物治疗符合非药物治疗适应证者,应根据指南进行推荐,药物用于提高疗效或减少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放电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主要考虑电转复/除颤或起搏等。
二、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分类及其作用机制1.I类药物(钠通道阻滞剂):抑制峰钠电流(INa)可降低心房、心室肌和心脏传导系统动作电位(AP)幅度和最大除极速率,增高兴奋阈值,减慢传导,抑制异位自律性和阻断折返激动。
2.n类药物(β受体阻滞剂)包括选择性βi受体阻滞剂美多洛尔和比索洛尔,非选择性B受体阻滞剂普蔡洛尔和纳多洛尔,及兼有B和Od受体阻滞作用的卡维地洛等。
最新:房颤诊断和治疗中国指南2023

最新:房颤诊断和治疗中国指南2023《心房颤动诊断和治疗中国指南》是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和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心律学分会组织的专家制定的一份重要指南。
该指南的正式发布旨在推动房颤管理的规范化,并将新技术和新理念及时、充分地应用于临床实践。
这份指南详细阐述了房颤管理的各个环节,重新评估了房颤筛查在临床应用中的价值。
指南针对亚洲房颤患者的特点,提出了CHA2DS2-VASc-60卒中评分,强调了早期节律控制的重要性,并突出了导管消融在房颤节律控制中的核心地位。
通过该指南的发布,医疗界将能够更好地了解房颤诊断和治疗的最新指导方针,这将对临床实践产生积极影响。
指南的制定是基于实证医学和专家共识,并结合亚洲地区的特点,旨在提供更准确、科学的房颤管理建议,帮助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房颤筛查的临床应用1 .一般人群的房颤筛查房颤的筛查策略可以分为机会性筛查和系统性筛查。
机会性筛查指全科医师在社区就诊时通过脉搏触诊或心电图顺便进行房颤筛查,而系统性筛查则是指对高危人群进行定期或连续心电监测进行详细的房颤筛查。
根据指南的推荐,对于年龄≥65岁的人群,在就医时可以考虑通过脉搏触诊或心电图进行房颤的机会性筛查;对于年龄≥70岁的人群,可以考虑通过定期或连续心电监测进行房颤的系统性筛查。
房颤的筛查方式包括心电模式和非心电模式。
心电模式包括普通心电图、动态心电图、手持式或可穿戴式心电记录仪,以及心脏置入式电子装置等。
非心电模式则包括脉搏触诊、光容积脉搏波描记,以及使用具有房颤识别功能的电子血压计等。
通过机会性筛查和系统性筛查,结合心电模式和非心电模式的应用,可以更好地提高房颤的早期检出率。
早期发现房颤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从而减少房颤相关的并发症和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筛查方式在不同人群中的适用性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选择合适的筛查方式应根据患者的年龄、风险因素和临床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遵循指南的建议。
中国左心耳封堵预防心室颤动卒中专家共识(2023)

中国左心耳封堵预防心室颤动卒中专家共识(2023)中国左心耳封堵预防心室颤动卒中专家共识(2023完整版)1. 背景介绍左心耳(LAA)是左心房与房间隔之间的一个突出物,易形成血栓,增加发生卒中的风险。
而心室颤动(VF)是一种严重的心律失常,可以导致卒中发生。
为了预防心室颤动卒中的发生,中国专家组在2023年达成了以下共识。
2. 共识内容2.1 左心耳封堵手术专家共识认为左心耳封堵手术是预防心室颤动卒中的有效措施之一。
该手术通过封堵左心耳,防止血栓形成,并减少卒中的风险。
2.2 适应症根据专家共识,适应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有心房颤动病史且合并卒中风险因素的患者- 已行房颤消融手术或心脏手术的患者- 对于无法长期服用口服抗凝药物或抗血小板药物的患者2.3 手术技术要点专家共识提出了以下手术技术要点:- 手术应在全麻下进行,通过导管引导插入封堵器材进行封堵- 重视术前评估和手术前准备,确保手术安全和顺利进行- 术后应加强抗凝治疗,避免血栓形成3. 结论专家共识认为,中国左心耳封堵预防心室颤动卒中专家共识(2023完整版)是指导临床实践的重要指南。
对于符合适应症的患者,左心耳封堵手术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卒中的风险,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以上为中国左心耳封堵预防心室颤动卒中专家共识(2023完整版)的简要内容。
参考文献:1. 专家共识组. 中国左心耳封堵预防心室颤动卒中专家共识(2023完整版)[J]. 中华心血管病杂志, 2023, 51(1): 45-51.2. 专家共识组. 左心耳封堵预防心室颤动卒中的研究进展[J]. 中国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杂志, 2023, 37(1): 12-16.。
2020【指南与共识】冠心病合并心房颤动患者抗栓管理中国专家共识

【指南与共识】冠心病合并心房颤动患者抗栓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0摘要冠心病与心房颤动(房颤)合并存在临床并不少见。
冠心病患者需要进行抗血小板治疗以减少心肌缺血事件,而血栓栓塞高风险的房颤患者则需口服抗凝药物以减少卒中等血栓栓塞事件。
冠心病与房颤合并存在时,联合应用抗血小板与抗凝治疗可有效减少缺血及血栓栓塞事件,但会增加出血风险。
针对冠心病合并房颤患者,如何选择最佳的抗栓方案一直是临床研究的热点。
近年来,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发布了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和/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合并房颤患者的抗栓治疗专家共识并及时更新,而我国尚缺乏相应的抗栓治疗指南或共识。
该共识依据已发表的临床研究证据,结合国内外相关指南、共识以及专家建议等,着眼于解决不同类型冠心病合并房颤患者抗栓治疗临床实践中的问题,对指导我国冠心病合并房颤患者的治疗意义重大。
冠心病与心房颤动(房颤)具有多种相同的危险因素,两种疾病常合并存在。
冠心病患者合并房颤的比例为6%~21%,房颤患者合并冠心病的比例为20%~30%。
冠心病患者需要进行抗血小板治疗以减少心肌缺血事件,而血栓栓塞高风险的房颤患者则需口服抗凝药物(oral anticoagulant,OAC)治疗以减少卒中等血栓栓塞事件。
冠心病与房颤合并存在时,联合应用抗血小板与抗凝治疗可有效减少缺血及血栓栓塞事件,但增加出血风险。
冠心病合并房颤患者如何选择最佳的抗栓方案一直是临床研究的热点问题。
近年来,欧洲及北美相继发布了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ute coronary syndromes,ACS)和/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PCI)合并房颤患者抗栓治疗的专家共识,并均已陆续更新至第3版。
我国虽已发表了一系列冠心病或房颤相关指南或共识,但尚缺乏针对冠心病合并房颤患者抗栓治疗的指南或共识。
本共识依据已发表的临床研究证据,结合国内外相关指南或共识以及专家建议,着眼于解决不同类型冠心病合并房颤患者抗栓治疗临床实践中的问题。
房颤治疗策略选择—目前的观点(全文)

房颤治疗策略选择—目前的观点(全文)房颤是目前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发生率为0.7%。
随着年龄的增加,房颤的发生率逐年增加,至80岁高龄,房颤的发生率约为15%,由于房颤伴随着高的脑卒中发生及心功能不全的风险,所以房颤的治疗成为今年关注的焦点,治疗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房颤的分类和预后由于房颤发作的频率和持续时间的长短是治疗策略选择的重要参考指标。
所以近年新的房颤指南将房颤的发作时间作为房颤分类的标准,将房颤分为:1、阵发性房颤:指房颤持续时间≤7天,常<48小时,多可自行终止。
2、持续性房颤:可以是房颤的首发表现,也可以是阵发房颤反复发作的结果。
持续时间>7天,药物治疗和电复律可以终止。
3、长程持续房颤:持续时间>1年,但药物或电复律仍可转复。
4、永久性房颤:持续时间>1年,但药物或电复律不能转复或转复后短时内复发。
房颤最严重的并发症是脑卒中,统计资料显示,每5-6个脑卒中病人中就有一个是因房颤引发,房颤病人脑卒中的发生率是非房颤病人的6倍,另外,在心衰病人中有合并有房颤,房颤加重了心衰,而心衰促进了房颤。
二、房颤的治疗房颤治疗包括病因治疗,窦性心律的维持,房颤心室率的控制及并发症的预防。
处理房颤前需要明确的问题:⑴房颤的病因;⑵、合并的基础病;⑶、发作频率的多少,偶发或频发;⑷、房颤发作时的心率,症状严重程度;⑸、心功能状态1、病因治疗一些房颤有明确的病因,且随着病因的去除,房颤可以不再发作,针对这类病人,去除病因是首选治疗策略。
如新发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的病人20%会合并房颤。
早期控制甲亢,多数病人房颤可自愈。
另外预激综合征病人10%合并房颤,这类病人房颤可沿房道前传极易诱发室颤。
所以一旦确诊应尽早进行预激房道的消融治疗,对于年轻的预激综合征不合并其他心血管病的患者来说,随着旁道的消除,房颤将不再发生。
但是对于大多数房颤病人来说,房颤是一种慢性进展性的疾病,随着时间的延长,房颤发作越来越频繁,且持续时间越来越长,最终发展成永久性房颤。
慢性心力衰竭合并心房颤动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0

(一)定义和分类心房颤动(房颤)是慢性心衰患者最常见的房性心律失常,以心房活动不协调,继而心房功能恶化、丧失为特点。
心电图表现为正常P波消失,代之以大小、形态及时限不等的快速震荡波或颤动波。
如果房室传导正常,常出现不规则的快速心室反应,加重心衰。
房颤可以单独出现或与其他心律失常合并出现,如心房扑动。
房颤分为以下4类:阵发性房颤:房颤发作2次以上,持续时间<7天,一般<24h,多为自限性,可自行终止。
持续性房颤:持续时间>7天的房产,一般不能自行转律。
可以是房颤的首发的表现,也可以是阵发性房颤反复发作的结果。
药物或/和电转复能终止房颤。
永久性房颤:即使复律治疗也不能终止房颤的发作或复律后24h内复发,或未曾复律。
初发房颤:首次发现房颤,既往没有房颤病史,没有症状或症状轻微。
慢性心衰常合并持续性房颤或永久性房颤。
(二)流行病学临床上10%—35%慢性心衰患者伴有房颤,是充血性心力衰竭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随着心脏疾病严重程度和心功能恶化,房颤发病率也不断增加。
国外研究显示心功能I级房颤发病率约为4%,心功能II—III级房颤发病率为10—26%,III—IV级20—29%,而心功能IV 级患者房颤发病率增加到50%。
我国流行病学研究显示,房颤患病率约为0.77%,标准化率为0.61%。
按此计算,我国目前房颤患者超过800万。
其中1/3为阵发性房颤,2/3为持续或永久性房颤。
部分地区房颤住院病例调查发现,在房颤相关因素中,老年为58.1%,高血压病40.3%、冠心病34.8 %、心力衰竭33.1%、风湿性瓣膜病23.9%。
心衰合并房颤占有相当大比例,按此比例,我国目前心衰合并房颤患者超过264万。
国内外流行病学调查均显示房颤患病率有随年龄增加的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房颤、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发病逐年增加,而各种心血管疾病最终进展为心力衰竭,心衰合并房颤患者将进一步增加。
(三)发生机制临床观察发现心肌肥厚、心脏扩大的患者容易发生心律失常,而且心脏射血分数的高低影响着抗心律失常药物的疗效,表明心脏存在机械-电反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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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房颤动诊疗的中国专家共识 心房颤动(房颤)是临床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特点是心房丧失规则有序的电活动,代之以快速无序的颤动波。心房因失去了有效的收缩与舒张,泵血功能恶化或丧失,并导致心室极不规则的反应。房颤的发病机制包括多种,如快速的局灶异位活动、单环路折返机制、多环路折返机制;也包括炎症介质以及自主神经系统活动参与等。不同人群房颤发病机制并不相同,不同发病机制的房颤对不同治疗方法的反应也不相同。
一、房颤的分类 根据房颤的发作特点,房颤可分为三类:阵发性房颤(paroxysmal AF)、持续性房颤(persistent AF)及永久性房颤(permanent AF)。 阵发性房颤:指持续时间< 7d 的房颤,一般< 24 h,多为自限性。 持续性房颤:指持续时间>7d的房颤,一般不能自行复律,药物复律的成功率较低,常需电复律。 永久性房颤:指复律失败不能维持窦性心律或没有复律适应证的房颤。 有些患者房颤病史不详,没有症状或症状轻微,可采用新近发生的(recent onset)或新近发现(recent discovered)房颤来命名,对于这种房颤,我们很难判定其持续时间,也不能确定以前是否有房颤发作。有些房颤很难界定发生时间。一个患者有可能存在多种房颤的类型,如多次阵发性房颤和偶尔发作的持续性房颤。
图1 房颤的发作形式。1,持续时间< 7d 的房颤,一般< 24 h;2,持续时间一般在7天以上;3,复律失败不能维持窦性心律或没有复律适应证。
多种疾病和诱发因素可以导致房颤(见表1)。孤立性房颤是指年龄小于60岁,没有(找不到)临床或心脏超声显示心肺疾病(包括高血压)的证据。此类患者的血栓栓塞和死亡的风险低,预后较好。但随着时间的延长,患者因年龄增加并出现左房增大等心脏结构的异常时,不再隶属于这一类别。非瓣膜性房颤是指没有风湿性心脏病、人工瓣膜置换或瓣膜修补的患者发生房颤。
二、房颤的流行病学和危害 在普通人群中房颤的患病率约为0.4%~1.0%。房颤的患病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小于60岁的人群患病率较低,而80岁以上的人群可高达8%。40岁以下者房颤的发病率为0.1%/年,80岁以上的男性和女性房颤的发病率分别为2%/年和1.5%/年。 房颤患者远期脑卒中、心力衰竭和全因死亡率风险增加,特别是女性患者。与窦性心律者相比,房颤患者的死亡率增加一倍。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缺血性卒中的发生率为5%/年,是无房颤者的2~7倍。若考虑短暂脑缺血发作(TIA)和无症状的脑卒中,伴随房颤的脑缺血发作的发生率为7%/年。与年龄匹配的对照者相比,房颤的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发生脑卒中的风险增加17倍;与非风湿性房颤患者相比,风险增加5倍。房颤患者栓塞发生率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50~59岁患者因房颤所致的脑卒中每年发生率为1.5%,而80~89岁者则升高到23.5%。男性患者栓塞发病率在各年龄段均高于女性。 心力衰竭患者中房颤发生率增加,房颤使心功能恶化。心功能Ⅰ级的患者(NYHA分级),房颤的发生率≤5%,随着心功能恶化,房颤的发生率增加,在心功能Ⅳ级的患者中,有近一半患者发生房颤。合并心力衰竭的房颤患者的病死率显著高于不合并心力衰竭的房颤患者。 在心室率持续性增快的患者中,房颤还可引起心动过速性心肌病。在心动过速得以控制后,原来扩大的心脏和心功能可部分或完全恢复正常。 二、我国房颤的流行病学特点 根据我国的资料,中国房颤的患病率约为0.61%,估计我国目前约有1000万房颤患者。其中1/3为阵发性房颤,2/3为持续或永久性房颤。在所有房颤患者中,瓣膜性、非瓣膜性和孤立性房颤所占比例分别为12.9%、65.2%和21.9%。中国部分地区房颤住院病例调查发现,在房颤相关因素中,老年为58.1%,高血压病40.3%、冠心病34.8%、心力衰竭33.1%、风湿性瓣膜病23.9%。风湿性瓣膜病导致的房颤在中国仍占有相当的比例。 房颤的总患病率、年龄分组、性别分组、病因分组后的患病率均和国外相关资料的趋势接近。中国因房颤而住院的患者也有增加的趋势。随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房颤的负担无疑会越来越重。 我国房颤患者并发脑卒中的发生情况也与国外类似。在平均70岁的非瓣膜病房颤患者中,缺血性脑卒中的发生率为5.3%,与欧美国家相似(4%~6%)。住院患者房颤的脑卒中患病率达24.8%,且有明显随年龄增加趋势,80岁以上脑卒中患病率高达32.9%。 目前国内应用华法林抗凝的实际情况与指南存在巨大差距;不仅自然人群应用抗凝治疗的比例很低,住院患者也很少接受规范抗凝治疗,还有很多患者应用抗凝治疗但没有监测。脑卒中发病率高和抗凝药物的“四低”(使用华法林抗凝的知晓率低、应用华法林和阿司匹林抗凝的治疗率低、应用华法林抗凝的INR监测率和达标率低),是中国房颤患者的特点。
四、房颤的临床表现、诊断与初步评价 1.临床症状 房颤的临床表现多样。大多数患者有心悸、呼吸困难、胸痛、疲乏、头晕和黑矇等症状。房颤患者的症状与发作时的心室率、心功能、伴随的疾病、房颤持续时间以及患者感知症状的敏感性等多种因素有关。永久性房颤患者的症状随着时间的延长逐渐减弱甚至消失。部分房颤患者无任何症状, 有些在发生房颤的严重并发症如卒中、栓塞或心力衰竭时才被发现。 2.病史和体格检查 房颤的诊断依据包括病史和体格检查,需要至少一张单导心电图或Holter记录予以证实。对房颤患者的初次评估包括判断房颤的类型,明确原因,寻找与房颤有关的心脏和心脏以外因素,以及以前诊治的情况。如评价患者是否存在高血压、瓣膜病等基础心脏病和甲状腺疾病。体格检查发现心音强弱不等、心律绝对不齐、脉搏短绌常提示存在房颤。 3.心电图表现 房颤时心电图表现为 P波消失,代之以大小、形态及时限均不规则的颤动波,心室率大多不规整。 房颤患者发生长间歇较为常见,原因是房室传导组织生理不应期的干扰、连续的隐匿性传导、睡眠时迷走神经张力增高以及影响心脏自主神经张力的因素造成室上性激动延迟或不能下传引起长 RR 间期。所以普通心电图上出现长 RR间期,不能轻易地诊断为房颤合并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在清醒状态下房颤持续发作期间出现频发 RR 间期≥3.0 s,同时伴有与长 RR间期相关症状者,作为房颤治疗时减药、停药或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指征可能更有价值。房颤时如果出现慢而规则的 RR间期,常提示房室阻滞、室性或交界性心律。 4.心脏超声和X线胸片检查 在初步评估中,所有房颤患者需要接受心脏超声检查,评价左房和左室内径以及室壁厚度,并除外瓣膜病、心肌病和心包疾病。评估左室收缩和舒张功能有助于指导抗心律失常和抗凝治疗的方案。经食道超声检查可发现左房内的血栓。X线胸片能评价心脏大小和肺脏情况。 5.运动试验 怀疑心肌缺血的患者在应用Ic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前应接受运动试验检查。运动试验还可评价持续或永久性房颤患者在活动时的室率控制情况。
五、治疗 (一)治疗原则 1.目标 房颤的治疗目标包括:寻找和纠正诱因与病因,室率控制、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和恢复窦性心律(节律控制)。室率控制策略是不尝试恢复或维持窦性心律,通过药物治疗的方法使室率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节律控制的目的为恢复或维持窦性心律。有时根据患者的病情采取的策略不一定成功,需要采取另一种方法。但无论是室率控制还是节律控制,必须高度关注患者的血栓栓塞风险,应根据脑卒中的危险分层选择血栓栓塞预防策略。 2.节律控制和室率控制的选择 应个体化的选择有症状的房颤患者的治疗方式。在选择节律控制和室率控制策略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房颤的类型和持续时间;(2)症状的严重程度:(3)伴随的心血管疾病;(4)年龄;(5)其他疾病;(6)短期和长期的治疗目标和(7)药物和非药物治疗的选择。 在选择室率控制作为长期的治疗策略时,需要考虑永久性房颤对患者今后有何影响。房颤持续一段时间后,由于电重构和机械重构,恢复窦性心律比较困难,有可能成为永久性房颤。认识到这一点的意义是,不要忽略维持窦性心律的时间窗问题,尤其是年轻的房颤患者。根据AFFIRM(The Atrial Fibrillation Follow-up Investigation of Rhythm Management,房颤进行心律控制的随访研究)等研究的结论,合并有心脏疾病的持续性老年房颤患者若无症状,无需考虑恢复窦性心律。房颤的心力衰竭患者的心功能将随时间的延长逐渐恶化。 (1)目标 对于持续了数周的有症状的房颤患者,首先采取的治疗是抗凝和室率控制,之后的目标是恢复窦性心律。考虑转复心律时,若房颤的持续时间不详或超过48小时,应进行抗凝治疗。若室率控制不能有效缓解症状,建议恢复窦性心律。若房颤导致血液动力学恶化,应及时恢复和维持窦性心律。老年人可选用室率控制改善症状。 (2)对血栓栓塞并发症和死亡率的影响 与接受室率控制的患者相比,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接受节律控制的患者脑卒中的发生率显著降低。对大多数存在血栓栓塞的危险因素的患者而言,无论采取何种策略,也无论在就诊时是否为房颤,都推荐采用长期的抗凝治疗。 从理论上讲,节律控制优于室率控制,但尚无明确的证据显示二者在死亡率方面有差别。有可能是目前应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效果欠佳。目前认为,基础心脏病病变轻、年轻的有症状的房颤患者采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或非药物治疗方法转复房颤有益。 (3) 下列房颤患者推荐采用室率控制: ① 无特殊理由必须转复为窦性心律的无症状性房颤患者; ② 对于房颤已持续几年的患者,即使转复为窦性心律后,也很难维持窦性心律; ③ 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转复和维持窦性心律的风险大于房颤本身风险的患者; ④ 对于老龄(大于65岁)或心脏器质性疾病(包括冠心病、二尖瓣狭窄、左房内径大于55mm)病因未纠正的患者,室率控制与节律控制一样有效。 2.药物和非药物治疗房颤的选择 药物和消融治疗对于节律控制和室率控制都是有效的。药物是节律控制的首选治疗方法,射频消融适用于药物治疗无效或者副作用难以耐受,且症状严重的阵发性房颤患者;对于无器质性心脏病的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如果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失败,亦可考虑采用导管消融治疗。近期小规模的随机临床试验表明,在维持窦性心律方面,导管射频消融的效果显著优于药物治疗,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