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核表

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核表
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核表

郯城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核表参保单位:医保卡(社保卡)个人编号:

注:1、此表一式两份,医保办、稽核科各执一份,入院3日内填写。

2、办理审核时务必携带急诊病历几相关材料(公安、单位、街道等部门证明)。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 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 因此我院积极做到以下几点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 二、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三、基金支出,要严格按照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坚持做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统筹基金要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四、要切实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建立事前、事后、事中的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监督。五、建立健全基金预决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六、增强服务意识,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疗费要做到,准确无误、审核及时、结算及时、拨付及时。 实施严格的管理方式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3.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 4.患者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理药品必须填写自费项目认同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开药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挂牌就医。 6.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 3.医保用药占医院药品目录比例,不得串换药,而无医师签名处方的药品。(四)财务管理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中府[2002]60号 【发布部门】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2.05.31 【实施日期】2002.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府[2002]60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中府[1998] 104号)和《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府[2001] 109号)实施以来,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实现了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救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有效的保障。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公有企业改革深化以及国家、省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和政策的颁布实施,需对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和制定相关政策。在认

真总结近年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从2002-2003社保年度起,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为1250元/月,企业为1000元/月。缴费比例维持不变。 二、调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支付办法 取消门诊费用个人帐户资金用完后的超支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办法。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由参保人用现金支付。 三、调整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自查报告

2011年度医疗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在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本院医保管理 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 日趋完善,步入正规,根据上级要求,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2011年度的基本医保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 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 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本院门诊住院参保人员各种医疗 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组织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 抽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 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提倡优质服务,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 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人卡证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等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鉴定知情书。 5、严格按照医保标准填写门诊就诊登记和相关资料记录。 6、严格按药品监督部门的要求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 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要求储备药品 3、不定期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 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3、本院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完整准确。 五、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本院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相关医 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中山补充医疗保险办法

中山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充医疗保险是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参保人。 第三条参保人在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应以用人单位、家庭户或学校为单位(以下称参保单位)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内所有人员均应参保。 职工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职工及积分入学非本市户籍学生可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已在用人单位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下同)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第四条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前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取整至十位数,奇数顺位下调至偶数,个位数下调为零),按缴费基数10%的比例逐月缴纳,

其中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7%的比例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3%的比例缴纳;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积分入学非本市户籍学生及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缴费基数10%的比例逐月全额缴纳。 本市户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和非在职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金全额补贴,个人不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五条用人单位参保人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补充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5年且本地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满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规定累计缴费年限的,可按当年度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或按各年度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逐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参保人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参加原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计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第六条用人单位申请增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应于每月1日至23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月起在地税征收部门按月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如单位不再参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doc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更新:2018-11-28 09:11:44 有关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办法您知道吗?不知道的伙伴们快来看一下吧!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障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和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活动,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适用于对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个人遵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所称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等。 第三条(医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具

体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并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充实加强监督检查力量。 发展改革、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物价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建立和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信息系统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进行实时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根据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联网设备,遵守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技术规范和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及时、准确上传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内部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对遵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医疗保险费用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费用预算管理、总额预付费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医疗保险资金使用。 第七条(重新确定定点资格的情形) 定点医疗机构合并或者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核定床位数发生变更,定点零售药店经营地址或者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新办理基本医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文件编号:XDD-C-PB-015 制定日期:20XX-08-15 版本号: A/1 制定部门:品保部 核准:审核:制定: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1. 目的: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生产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3. 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连续批量生产之前,或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更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测的检验. 4. 检验时机: 零件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设备模治具更换或设备模治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更

换产品型号时; 5.检验流程: 生产加工单位依据工艺以及图纸进行调试,并进行自检. 生产加工单位判定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时,将该首件提交PQC或通知相关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PQC检验人员依据图纸以及标准,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断。如判定NG,应向相应的生产加工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判定OK,则反之。 检验人员对首件直接判定OK后,PQC对首件进行合格标识,通知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批量生产,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检验人员及时通知检验主管进行裁决,检验主管必要时通知相关的设计工程师一起进行判定,判定合格或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6.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在本工序生产结束后,操作工将《首件合格样品》标签取下后,与同批次合格产品一起进入下一工序。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编号XDD-C-PB-015 品保部页版次 A/1 页次 1/2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及其他社会成员医疗保障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建立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以下统称“参保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职职工,下同),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第三条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贴相结合; (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三)参保人义务与权利相对应; (四)重点解决参保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医疗部分费用; (五)就近就医,方便管理; (六)完善村(社区)医疗机构建设,逐步推进覆盖。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区)医疗机构建设布点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待遇给付等工作;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镇(区)级医疗机构配备相应人员,负责辖区内实施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工作。 市财政、地税、食品药品监管、审计、民政、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个人缴费(含村集体补助); (二)市、镇(区)两级财政补贴; (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存款利息; (四)依法纳入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其他收入。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个人医疗账户。 第六条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元,按照以下标准逐月缴纳: (一)在职职工每人每月缴费2元,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4元缴纳,市、镇(区)两级财政各补贴每人每月1元; (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每人每月缴纳2元,市、镇(区)两级财政各补贴每人每月3元; (三)以个人身份参保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医疗保险中会计凭证

医疗保险中的会计凭证山东省广饶县人民医院蒋春江 摘要:为了管好,用好,监督好医疗保险资金,更好的保障国家医疗财政资金有效的投入。作为会计人员,应该怎样合理合法的制作,医疗保险报销中的会计原始凭证,怎样科学合法的确定的原始凭证格式范围和种类。 关键词:新农合医疗保险会计原始凭证督查单财政投入 现在中国的医疗保险,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城乡合作医疗,他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保险。另一类是城镇职工合作医疗,主要包括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 国家为了提高全体国民的身体素质,以及为了贯彻全民医疗保障,惠民政策的正确实施,于是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用于医疗保障,特别是近几年我国推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投入量更是在飞快的增加。当前,为了方便群众在异地看病。国家正在不断的加快医疗改革的进度,对群众因病在各地住院的住院费用,下一步国家可能会在全国联网报销,这就需要我们会计人员,把联网报销的各种合法合规的原始的会计凭证,设置好,利用好,管理好,监督好。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会计的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 现在各地对医疗保险中的会计原始凭证,管理上很不统一,我认为这严重影响了,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合法有效的执行情况,不利于监督机构的监督。 据目前掌握的情况,作为合作医疗的原始报销凭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各地医院住院部出具的,医院住院收费专用发票“报销凭证”一联。 (2)医院住院部出具的,医院病人用药明细费用表。 (3)医院病历档案部门出具的,医院病人病历档案复印件。 (4)有医院病房主任医师或有资格的医师开具的,病人住院诊断证明原始件。 (5)病房医师出具的出院记录。 (6)病人自己提供的,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病人索引页复印件。 (7)包括,病人的主管医师签字,病人住院病房的科室主任签字,医院督查人签字,医保联网部门的签章。形成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督查告知单, (8)医院的医保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单,或城镇职工特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清单。 另外病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等,全国各地都有所不同。 随着国家合作医疗全国联网进度的加快,为了更好的方便参保公民的合作医疗及时有效的报销,现在大部分报销程序需要简化,需要我们会计人员根据新形势,制定出合法可行的会计原始凭证的标准附件。 现在,我们常用的就是,只要具有前文所列举的,第1条,第7条,第8条我们就可为参保者报销,直接付款给参保病人。因为这三条最能体现简洁,真实,科学的理念。 第一、医院住院收费专用发票,作为原始报销凭证的原件,它是有医院提供的唯一一张最具法律效应的单据。他有综合详细的收费项目金额,有法人资格医院单位的公章。有国家税务局签章。 第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督查告知单,(简称;督查单)这应该是最重要的医疗会计凭证。这张凭证的形成, 首先,需要医生通过初步判断,了解该参保病人病情是否符合医疗保险范围。然后填写该‘督查单’,具体要由病房分管该病人的住院医师,根据病情填写表格的基本内容,并且亲自在上边签字。另外,对一些治疗中必须用而又不报销的药品,要与病人及家属沟通并且让病人及家属在此‘督查单’背面记录签字。 其次,为了更好的加强医院医师的责任心,还要求病人所在病房科室的主任,对病人及病情核实后亲自签字证实。 再次,对医疗督察人员要求亲自到病房病人的床前,实地核实病情及病人个人信息身份,然后盖章确认。 最后,再通过医院医保联网部门,认真审核病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与医保机构联网确认后盖章。 第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单,或城镇职工特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清单 该凭据明确的记录了病人报销的金额,报销的标准范围,领款人员要看好单据内容,如有疑问当时解决,最后在领款人一栏如实的签好名字,拿好副联,如有其他商业保险,可以向医院申请二次报销单据复印件。 对此,我们要严格要求,并且促使各种监督人员真正负起责任,为国家的医疗资金把好关,保护好公民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骗保现象,对那些为参保病人提供假证明的基层单位(单位,村或居委会)要全县通报,并撤销参保家庭及个人的医疗保险优惠。并且处罚他们一到三年内不允许他们参保。对督察人员的失职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对不尽责的医师及科室主任要对他们进行经济上和行政上的惩罚。对服务人员没有尽到与参保者的沟通,给参保者造成损失者,要负相应的经济责任。 财会研究 172 财经界MoneyChina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的必 要条件 因此我卫生站积极做到以下几点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 二、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 三、基金支出,要严格按照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坚持做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统筹基金要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四、要切实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建立事前、事后、事中的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监督。 五、建立健全基金预决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六、增强服务意识,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疗费要做到,准确无误、审核及时、结算及时、拨付及时。 实施严格的管理方式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3.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 4.患者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理药品必须填写自费项目认同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开药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挂牌就医。 6.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 3.医保用药占医院药品目录比例,不得串换药,而无医师签名处方的药品。 (四)财务管理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 因此我院积极做到以下几点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 二、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 三、基金支出,要严格按照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坚持做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统筹基金要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四、要切实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建立事前、事后、事中的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监督。 五、建立健全基金预决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六、增强服务意识,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疗费要做到,准确无误、审核及时、结算及时、拨付及时。 实施严格的管理方式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3.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 4.患者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理药品必须填写自费项目认同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开药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挂牌就医。 6.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验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 题,特制 定本规章。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 进行首件 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1)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 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首件检验规定 定义 1. 1.1 . 1.2 . 1.3 . 2.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 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 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 首件检验时机 1) 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 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1) 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2) 品管 PQC 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 应调出各 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 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 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 交 PQC 进一步检验。 4) PQC 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 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 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2.2. 2.3. 2.3.1

5)PQC 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制 造单位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 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 由PQC 人员直接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7)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 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8)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 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可以正式量产。 9)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原 因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 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一、住院起付额 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起付额。起付额按不同等级医院确定: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博爱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1000元;小榄人民医院、陈星海医院、黄圃人民医院等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及其他医院600元;市外转院1200元。 二、参保人转院就医 参保人诊治疾病,应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原则上应转往下列指定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已联网结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已联网结算)、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已联网结算)、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已联网结算)、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已联网结算)。 三、参保人转院手续 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需由本市三级医院或相当的市级专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小榄人民医院、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限传染病及皮肤病)、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疾病)、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主管医生开具市外转诊审批表,并经科主任、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转诊。本市无抢救条件的危重病人需及时转院的,可经约定医疗机构医务科科长或院长批准后转院,但约定医疗机构需24小时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未办理转院报批手续的,医疗费用自理。 四、报销市外住院医疗费用须提供的资料 经批准转往市外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结束后一个月内到社保局医保科报销,报销时须提供《中山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表》、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社保卡、身份证(若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本人中山市农业银行存折等资料。 五、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定居退休人员、临时外出人员就医 经备案登记,常驻异地工作(连续1年以上)和退休后异地定居的参保人,在当地选三家医保定点医院作为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外出的人员异地就医限急、危病症,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其门诊费用按市内门诊结算办法报支。上述人员住院的,应在入院后一周内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登记备案,出院后提供相关资料交社保局医保科审批。异地住院又需转院的,原则上转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确需转往当地其他医院的,应由当地转出医院提出申请,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批准。 六、参保人离开单位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医疗保险的办理 参保人离开单位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暂无就业单位且属本市户籍的,可在三个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续保或以居民身份参保。 七、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1.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时应先向挂号处和主诊医生出示社保卡,登记参保号,交费时用本卡结帐。 2.持卡人住院时请出示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向主管医生出示社保卡,表明参保者身份;出院时凭此卡在医院结帐直接报销医疗费用,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3.如不出示、不使用社保卡登记入院、结算住院费用,而按自费病人结帐出院者,所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支。 4.如因紧急入院,未及时带有社保卡,请向医院入院登记处申明,或告知市社保局,以便与医院协调能暂时按医保入院处理,但必须于入院后三天内持社保卡补办登记手续;若入院时参加了医疗保险,因故未领或遗失社保卡者,请先向医院入院处登记和社保局申明,由市社保局负责查明原因,并及时协调制卡,待领卡后在医院凭卡进行社保结算。 5.凡参加社会保险者一人一卡,必须妥善保管,参保人凭卡办理个人社保业务,不得冒用或转借他人使用。若社保卡丢失、损坏等,请及时拨打12333电话挂失;再凭身份证到就近劳动保障分局或社保卡制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八、参保人如何更好保障自己的医保权益 1.熟悉、了解医保政策。 2.每次就医时使用社保卡,遗失卡及时挂失、补办。 3.就医时告知医生尽量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 4.市外转院时要先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5.属特殊病种的要及时申请登记。 6.定点医院常驻医保驻院代表,就医有疑问时向驻院代表咨询或致电中山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九、如何查询单位缴费情况和个人参保资料 1. 致电中山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查询。 2. 浏览社保局网站查询中心:。 3. 浏览省社保基金局网站:。 4. 持社保卡到各大医院的自助彩色圈存机查询。 5. 持社保卡到各农业银行网点的社保业务自助查询机查询。 6. 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我局或各镇区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查询。 中山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网址: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幸免显现批量性品质咨询题,特制定本规章。适用范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首件检验规定 定义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首件检验时机 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品管PQC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有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咨询题或制造单位无法改善之咨询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PQC人员直截了当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能够正式量产。

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缘故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缘故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计策加以改善后,方可复原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注意事项 某些品质特性之判定无法在短时刻内得出结论(如寿命试验等),这些特性于新产品试制时应进行检测,在首件检验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品管部应在量产开始后,依规范随机抽样,就未进行检验的项目实施检验,发觉咨询题及时反馈计策。 某些检验需要不止一个产品时,可要求制造单位生产足数之“首件”。 首件检验讲究时效,以幸免制造单位停工时刻太长。 应将合格之首件产品,作为样品由品管部储存。 订单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参照新产品之首件检验流程进行。 因不属新产品,在客户没有技术修改变更之一样状况下,只要品管部判定合格即可生产,不必送开发部检验。

中山市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表2016年7月版(生日当月办理)

中山市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表单位名称 地税纳税编码 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人员 姓名身份证号码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府〔2010〕52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参保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所在单位必须为其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费率×养老金计发月数(详见附表); 2、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当月为参保人办理了申领养老退休待遇手续后,须于当月25号前,凭本申请表到所属镇区人社分局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申请手续; 3、缴费方式:用人单位次月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4、用人单位办理了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手续后,次月须及时缴纳医疗费用。当月按时缴费,次月按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属迟缴、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5、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已缴纳的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作退款处理(经社保部门核定,参保人不符合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已缴纳的一次性医疗保险费需作差额退费处理); 6、本表一式两份,单位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存一份。 本单位已清楚上述注意事项,现申请按规定标准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单位经办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社保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中山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日期:年月日 (2016年6月印)

附表: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对照表 退休年龄(岁)计发月数(月)一次性应缴金额(元) 50 195 12772.5 51 190 12445 52 185 12117.5 53 180 11790 54 175 11462.5 55 170 11135 56 164 10742 57 158 10349 58 152 9956 59 145 9497.5 60 139 9104.5 61 132 8646 62 125 8187.5 63 117 7663.5 64 109 7139.5 65 101 6615.5 66 93 6091.5 67 84 5502 68 75 4912.5 69 65 4257.5 70 56 3668 本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缴费基数:262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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