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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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

中小企业小额信贷研究

摘要:

由于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数量少、占有的信贷资源少等原因,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金融危机导致经济急剧震荡的背景下,积极发展小额信贷推动中小企业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是促进内需、振兴经济的切入点。在其他国家已逐渐形成规模化、制度化的小额信贷产业在我国还存在一些制度性缺陷。本文依据我国国情,就小额信贷产业组织体系、法律地位、可持续发展基础、模式的多元化以及产业政策扶持等方面的进行了研究,希望对小额信贷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对策;小额贷款;问题;对策

前言

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50万元以

下,1000元以上。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

小额信贷产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最初是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种金融发展模式。经过各个国家多种模式的不断探索,小额信贷逐渐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专为穷人和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信贷机制,并向全面化的金融服务方向发展,形成了小额信贷产业。自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引入小额信贷(孟加拉模式)以来,小额信贷在我国得到了比较快速的发展。但小额信贷还没有成为一个制度化、规模化的产业,并未真正发挥对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推动作用。这就需要我们研究和借鉴他人的经验,回顾和反思自己的不足。通过借鉴与反思,走出一条适合我们自己发展民间经济、消除乡村贫困的道路。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特点

2008年以来,我国出现了中小企业大面积倒闭的现象,究其原因,有美国危机的影响,人民币升值和劳动成本上升,还有去年国家采取的紧缩性货币政策造成不少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

缺乏流动资金,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由来以久,但今年由于以上四种因素叠加在一起,这无疑是雪上加霜,使得问题更加突出。中小企业在国民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7%,上缴税收占48%,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城镇就业岗位的75%以上,它对于解决就业问题有重要意义。我们能否构筑一道防火墙,防止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蔓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至关重要。

小额贷款公司是我国金融制度的创新,对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资金短缺、推动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地方政府组织民间金融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开辟了新途径。为有效掌握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情况和发展的可持续性,我们对沪浙闽三地2009年6月30日以前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问卷调研和实地考察,深入剖析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积极探索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优化路径,为相关决策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自2008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

公司试点在全国迅速展开,由最初的7家发展到目前超过500家,发展态势良好。沪浙闽属我国沿海发达地区,民间金融资源丰富,贷款需求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十分迅速,呈现以下特点:(一)贷款业务发展迅速,支农支小效果明显

自2008年7月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在浙江试点营业以来,三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从贷款金额看,截至2009年6月30日,所调查的三地小额贷款公司①贷款发放余额110.6亿元,贷款客户14383户,其中,贷款余额50万元以下的客户11175户,金额49.70亿元。从贷款对象看,小额贷款公司客户广泛分布各个行业,如农民经济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生产加工制造业、商贸企业、服务业、物流企业、公务员、个体工商户。其中:企业客户贷款余额52.68亿元,占比47.59%;农户贷款余额19.09亿元,占比17.3%;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贷款39.98亿元,占比36.11%。从贷款用途上看,工业贷款发放最多,占比高达48%,农林牧副渔占比16%,服务业占比15%,其他占比9%。小额贷款公司选择客户不同于银行,也有别于典当行,既不过分强调风险,也不唯抵押品为上,

客户的定位基本是离银行大门一步之遥或是银行无法加大支持力度的中小企业或个人,凸现支农支小特色,极大弥补了正规金融发展的不足。

(二)小额贷款需求旺盛,单户贷款金额较大

由于沿海地区的小额贷款主要集中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需求金额比较大,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金在开业后3个月之内基本用完。三地小贷公司贷款余额已占其注册资本的103.3%。同时,由于沪浙闽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中小企业和从事特色养殖专业农户是小额贷款的需求主体,单户贷款金额较大。据统计,被调查的小额贷款公司中贷款余额50万元以上客户3,208户,户均贷款金额190.1万元;50万元以下客户11,175人,户均贷款44.47万元。此外,为突破监管层对单户贷款余额的限制,一些小额贷款公司还将大额贷款进行拆分以满足客户需求。相反,国外小额信贷主要服务中低收入人群的脱贫和减贫,贷款金额一般较小,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贷款平均每笔130美元,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平均每笔贷款大致在1500美元,印尼人民银行小额贷款的范围在5-5000美元不等。较大的贷款金额说明我国正规金融的

市场深度与广度与经济发展的水平不适应,小额贷款承担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一些职能。

(三)利率水平设定合理,小贷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小额贷款具有高风险、规模不经济、综合成本高等特征,需要高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进行支撑,但过高的利率设定可能导致违约风险,并使小额贷款公司在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截至6月30日,各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贷款利率年息为15.60%,最高为20.64%,最低为9%。总体来说,小额贷款的利率虽高于商业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但大大低于民间贷款利率,处于客户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并能产生一定的利润。根据我们的调查,94%的小额贷款公司认为目前的贷款利率能够弥补贷款成本,84.3%的小额贷款公司实现盈利,7.3%的小额贷款公司保本经营。因此,从利率设定角度讲,小额贷款利率水平基本合理,能够保障其一定的经营利润。

(四)担保贷款方式为主,信用贷款比重较小

小额贷款公司客户具有高风险特征,因而大多采用抵押、质押和保证等方式。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小额贷款公司抵押、质押和保证贷款余额共计108.9亿元,占98.5%。信用贷款

1.62亿元,占比1.5%。同时,为与银行差异化竞争,除银行抵押贷款外,小额贷款公司更多采用的是银行慎用的保证和质押等更为灵活的方式,这对缺乏抵押物的农户、个体户和小企业来说,更简单、方便。同时,各小额贷款公司创新担保方式,开发出了公务员保证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企业股东联保贷款、仓储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个人无限责任担保等多个贷款品种。值得注意的是,小组贷模式在沪浙闽地区得到一定程度应用,在接受调查的83家样本企业中,4

2.2%的企业采用过以个人信用联保为基础的小组贷款,10.8%的企业大量采用。小组贷款是国外一种比较成熟的信用贷款方式,有利于突破抵押物缺乏的限制。

(五)贷前审查简单有效,贷款质量优良

由于面对的是财务制度不规范、信息透明度差的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对贷款对象的审查比较注重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私人信用,除了对企业的“三表”和“三品”(即电表、水表、报关单表;产品、抵押品、一把手的人品)进行调查外,还从更多的渠道获得借款人的私人信息,如家庭收支状况、借款人隐性负债情况、借款人

的爱好等等。根据我们的调查,63.9%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采用客户实际经营情况调查方式,6%主要采用财务情况调查方式,4.8%主要采用担保情况调查方式。尽管这种贷前审查方式不是很规范,但由于信息更为全面和真实,实践效果还是比较良好。从贷款归还情况看,69.9%的小额贷款公司按时收回贷款;18.1%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上提前收回贷款,只有10%的小额贷款公司出现过展期或借新还旧的情况。从贷款质量看,接受调查的83家小额贷款公司中的72家不良贷款为0,占比为86.7%;在发生不良贷款的11家中,不良率最高只有1.43%。

(六)普遍重视内控建设,治理结构完善

根据我们的调查,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多为当地龙头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多数拥有银行从业经验,风险防范意识较强,对内控制度建设较为重视,普遍建立了与贷款风险防范有关的内控制度。小额贷款公司56.6%的创始股东具有金融从业经验,94%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小额贷款业务有一定了解,96.7%的高级管理人员来自金融机构,其中86.7%来自银行。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完善,成立了董事会、

经理室、业务部门、风险部等,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贷款流程、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客户分类实施细则、客户经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贷款操作上,浙江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客户经理、信贷负责人、总经理、风控人员层层筛选审核客户,并建立客户选择、落实担保、做好保险三道防线。上海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把审贷委员会作为最高贷款审批机构,审贷委员会的成员有的是股东组成,有的是经营管理层独立组成,有的是股东+经营管理层+外聘专家+法律专家等组成,人数一般5-7人,最高贷审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其他选举出的人员担任,有一票否决权。

(七)贷款发放灵活,有效满足客户需求

小额贷款公司最大的特点是“短小快”——贷款期限短、额度小、办理速度快。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放贷主要通过社会关系网络营销,公司股东和管理人员对当地企业状况颇为熟悉,很短时间内就可以了解到客户的信用状况,客户办理贷款最快只要几小时,最慢也只需几天。在贷款期限上,小额贷款公司设有1个月、3个月、6个月等多个档次,最长一般不超过1年,最短可以

是一周甚至更短。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实现商业上的持续经营。为实现商业上的持续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必须具有充分的市场空间、成功的盈利模式、可靠的融资来源和良好的监管环境等。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探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的可行性与现实性。

(一)市场空间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小额信贷的范畴。国外的实践表明,小额信贷现实和潜在市场前景都十分广阔,据世界银行统计,全球约有30亿人不能享受传统金融服务,而目前各类小额信贷覆盖的客户只有5亿。近年来,为小额信贷巨大市场空间和持续赢利所吸引,投资基金和银行等私人金融机构纷纷将小额信贷作为主流业务来经营,仅2004年到2006年两年间,该领域的国外资本性投资总额就高达40亿美元。

作为发展中新兴经济大国,巨大的经济容量和地区间的发展落差为我国小额信贷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一方面,伴随着经济活动的市场

化、社会化、城市化的进程,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据最新数据,目前我国约有6600万家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60%以上的GDP。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层次性,我国还存在大量的贫困人口,据有关资料显示,按照国际标准,目前中国扶贫对象总量为1亿多人,其中在农村有2000多万贫困人口未解决温饱。由于成本收益、网点设置等原因,传统金融机构一般不能有效覆盖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这就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预留了足够的市场空间。根据我们的调查,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具有一定实力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质较好城镇居民、具有较好盈利前景的特种养殖和农副产业等,仅仅覆盖了小额信贷市场的高端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等所形成的中低端市场仍有待开拓。

(二)盈利模式分析

尽管各国对小额信贷的扶持大多出于扶贫减贫的目的,但如果相关制度设计合理,小额信贷可以实现商业上的可持续性。比如,玻利维亚阳光银行等私人银行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实现了

盈利;孟加拉格莱珉银行不再接受政府补贴和国外捐助;从事小额信贷的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于2003年11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被《亚洲货币》评为当年最佳上市公司。难能可贵的是,由于小额信贷机构提供的贷款主要满足实体经济的真实融资需求,而不是购买充满泡沫的房产和股票,金融危机并没有对小额信贷造成很大的影响。格莱珉银行创始人尤努斯就表示:“我们在金融危机中毫发无损,原因很简单,我们扎根于实体经济,而不是有价证券,也不是纸片追逐游戏的银行模式。当我们贷出100美元的时候,这笔钱要么用来养鸡,要么养牛,都是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国外小额信贷机构一般通过三个途径实现赢利:提高贷款利率、提高还款率和降低交易管理成本。首先,收取高于商业银行的利率。相对较高的利率是小额贷款商业持续经营的基础,一方面这是小额贷款机构弥补较高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的需要,另一方面高利率也反映了小额贷款的风险水平。根据我们的追踪,玻利维亚小额贷款的利率水平为年息47.5%-50%,印度小额贷款为20%-40%,印度尼西亚为28%,孟加拉为

20%-35%。虽然国外小额信贷机构普遍收取较高的贷款利息,但利率水平仍然显著低于当地民间高利贷利率。孟加拉国格莱珉由于部分追求扶贫等社会目标,仅收取20%的相对低利率,但需要国家补贴以冲销部分利润损失。其次,通过引入小组担保的方式提高贷款偿还率。所谓小组担保方式,是指将相同收入水平的农户组成信贷小组,担保小组中设立集体负责的同组监督人,如果借款集体中的任何一个人无法还贷,该小组的其他成员今后的贷款就会受到约束。小组担保通过内部对执行合同的强制和组员之间彼此的监督,达到降低违约率、提高还贷率的目的。第三,多种方式降低管理成本。一方面通过小组内部监督减少了银行工作量,外化了银行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增加当地低成本人工投入、引进计算机管理等方式降低管理费用。国外小额信贷组织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低收入群体,单笔贷款金额较小,交易和管理成本非常高,可达到贷款金额的18.9%-38.2%。

与国外小额信贷机构相比,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空间更为广阔。首先,当前政策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足够的利率空间。我国监管部门规

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不超过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而如前所述,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贷款利率年息为15.60%,仅相当于当前基准利率的2-3倍,盈利能力没能完全释放。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单笔贷款规模远大于国外同行,这也使得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利用规模经济节约贷款成本。据统计,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费用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为2.42%,最小值为0.1%,最大值为14%,远远低于国外20%以上的水平。其次,小额贷款公司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外小额信贷机构服务于中低收入居民不同,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服务的客户群是具有一定规模和生命力的中小企业、具有相当经营实力养殖种植专业户和中等以上收入的城市居民,这部分客户大都资质良好,只是缺乏规范的抵押品而被银行拒绝。由于客户资质良好,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质押、保证等银行较少采用的担保手段就可以解决担保问题,并保证了较高的还款率。最后,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大都来自当地龙头企业,从股东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中可以遴选出大量优质客户,既减少小额贷款公司的搜寻成本,又减少了信贷风险。

(三)融资来源分析

国际经验表明,小额信贷运作往往受到后续资金来源的制约,各国监管层或鼓励私人资本进入,或者允许一部分运作良好的小额信贷组织吸收公共存款,以此保障小额信贷组织的持续经营。国外小额信贷机构最初的来源一般是政府投资、非盈利组织捐赠或私人机构投资。如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由中央银行和政府机构出资建立,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前身是一家以捐款资金为主要来源的非盈利组织,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则是以国有银行身份吸收外国投资而逐步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起,小额信贷机构开始从当地储蓄或商业银行寻找融资来源。拉丁美洲小额信贷组织从银行部门找到资金渠道;亚洲印尼等小额信贷机构通过为穷人提供储蓄服务获得资金。这两种途径都有成功的典范。1992年,拉丁美洲主要的非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项目中,一半以上的小额信贷资金来自商业银行的贷款。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已从相关的金融主管部门得到执照,由此可以动员商业储蓄;印尼人民银行的乡村信贷部,已从大约1000万个贫困家庭动员了20亿美元的储蓄,存款几乎是其贷款客户的5倍。近年来,为小额信贷广阔的市场空间和盈利性所吸

引,一些著名的国际投资机构如美国红杉基金等纷纷介入小额信贷领域。仅仅在过去3年中,就先后有40家专业性的微型金融投资基金诞生,花旗、汇丰等银行巨头也积极介入小额信贷领域。

由于还处在试点运营期间,我国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还存在很多限制。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监管部门本意是为了控制风险,但后续缺乏资金来源使得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面临很大压力。由于巨大的贷款需求,大多开业半年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基本用完,一些无钱可贷的小额贷款公司甚至处于歇业状态。根据我们的调查,80%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把融资限制作为未来发展的主要障碍。

(四)金融监管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健康的金融监管环境。由于小额信贷在推动就业和扶贫减贫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世界各国对小额信贷机构的监管政策设计多是鼓励性的,通过税收优

惠、补贴等手段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拓展小额信贷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确保这类针对特定人群的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在监管方面,区分资金性质实施分类监管,对于吸收公众存款的大型小额信贷机构实施审慎监管,保护整个金融体系和小储蓄者的安全时,防止个别储蓄机构经营失败而使整个银行系统遭遇挤兑;针对不吸收公共储蓄或仅吸收内部成员存款的信贷机构实施非审慎监管,以减少资源的耗费并保护小额贷款公司活力。

我们在金融监管方面,目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对小额贷款公司扶持的政策冲突问题。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最高可以为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可以说给了小额贷款公司一定的风险补偿手段。但同时又对小额贷款公司征以5%的营业税和25%的所得税,在开业的前期也无任何的减免和优惠。这种政策冲突削弱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面对借款人时只能尽量选择高利率,以求自身的盈利和发展。这种对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和税收上的背离还加大了“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融

资成本。二是监管体系不成熟。由于试点时间较短,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有效框架,《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仅指出“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无需接受银监会审慎监管,可由当地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指定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管理,并承担试点失败可能出现的风险处置损失,对一些具体的监管事项并未作具体规定。因此,我们在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三、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主要问题

尽管现有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情况良好,未发生明显风险事件。但作为新生事物,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实际问题。

(一)性质定位不明

小额贷款公司虽不吸收公众存款,但也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理当属于金融业范畴。可《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中未明确其金融属性,只是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吸收存款、只发放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工商

企业之名进行金融业务操作,造成了运行中的一系列问题。如2009年3月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实行新型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规定: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凡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纳入机构当年收入核算,以增强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是金融业务,但定位又是企业,又非银监部门批准成立,所以享受不到应有的财政补贴,融资也无法和银行一样以SHIBOR为基准加点确定利率,只能按基准利率浮动,同时也不能办理小额贷款的土地房产抵押,这些都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加大了其融资成本。(二)监管归属不清

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批权和监管权归属于省级人民政府。但在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方面,银监和公安部门负有监管的职责,人民银行则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管。可见,在目前情况下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不少于三个。一方面,管事的部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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