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商业面积计算规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部商铺公摊面积计算方法

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幢内的功用建筑面积。与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商、住、办综合楼,其房屋内各部位使用功能,房型分隔差异较大,首先应根据其不同的用途或房型分隔的不同,将整幢房屋划分成几个功能区,计算出各功能区的建筑面积和为所有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然后将为所有功能区服务的公有建筑面积,按各自功能区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成几个部分。

各功能区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功能区内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再各自进行分摊。

幢内属于非住宅功能区的,应将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至各层,然后依照计算公式1、2,按层内各户套内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幢内属于住宅功能区的,依照计算公式1、2,按功能区各户套内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住房的共有建筑面积。商品房按套内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公式:

1、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2、公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3、共有建筑面积=整幢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用分摊的建筑面积(幢内作为公共配套的房屋和作独立使用的地下室、汽车库、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

问:一个标准的商业商铺的公摊面积,安什么标准来计算

答: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你可以根据商铺的具共有面积及商铺数量自行计算。

问:商铺的公摊怎么计算?包括哪些内容呢?

答:<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暂按下列规定执行: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

米以上(含2.20米)。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