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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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内部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的资产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下面我将从固定资产的定义、资产管理的原则、设立与使用流程、维护与保养、报废与清理等方面,详细介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以长期使用或持有为目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无形、有形资产,包括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

二、资产管理的原则1.合理规划: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合理规划固定资产的配置和使用。

2.严格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

3.科学管理: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

4.防范安全:加强固定资产的安全防范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

5.信息化管理:引入信息化手段,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便捷性。

三、设立与使用流程1.设立流程:(1)明确需求: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明确设立新的固定资产的需求。

(2)编制申请报告:编制设立新资产的申请报告,包括资金预算、设备选型等。

(3)审核批准:提交申请报告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批准设立新资产。

(4)采购设备:根据批准的设备资金,进行设备采购。

(5)验收入账:对新设备进行验收,并将其入账到固定资产账务中。

2.使用流程:(1)领用登记:领用人员在领用固定资产时需填写领用登记表,并进行资产编号和标识。

(2)使用保管: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使用和保管,确保其安全和完好。

(3)定期清查: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盘点,核对实际情况与账面情况是否一致。

(4)维修与保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和保养,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5)变动处置:对固定资产的报废、维修、附着物变动等进行处理和调整。

四、维护与保养1.维护工作:(1)定期检查: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切实履行资产管理责任,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定义1.固定资产: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购买(制造)日起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价值在一定额度以上,作为单位基本设施和日常经营活动必备工具的资产。

2.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购置、验收、登记、使用、保管、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四、资产管理责任与权限1.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实行特定人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原则。

2.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监督并指导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3.资产管理部门具有制定资产采购计划、验收固定资产、编制资产清查报表等权限。

五、资产采购1.资产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明确资产种类、规格、数量及采购预算。

2.资产采购需经预算审批程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

3.资产采购完成后,需进行验收,确认物品的品质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六、资产登记与编号1.资产登记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并分配唯一的资产编号。

2.资产编号应在资产上做好标识,并将资产信息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中。

3.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新增、变动和报废的资产进行及时登记和更新。

七、资产使用与保管1.资产的使用应符合规定用途,严禁私自调拨或借出。

2.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资产使用和保管清单,定期盘点核实,确保资产的完好与安全。

3.资产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资产,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确保不造成损坏或浪费。

八、资产维护与保养1.资产维护与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检查、清洁、润滑、调整等工作,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2.资产维护工作需及时报修,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二)办公室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人事行政部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1、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经理签字生效的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人事行政部,每年3月、6月、9月、12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人事行政部1、人事行政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肃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出售、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7、人事行政部职责(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物品台账管理,对申购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定期抽查出入库表和台账表。

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借用行为,明确固定资产的借用流程及责任,制定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借用行为进行管理。

三、固定资产借用管理流程1. 提交申请员工如需借用固定资产,在借用前需填写固定资产借用申请表格,并注明借用原因、借用时间、借用地点、借用数量等相关信息,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资产查验资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借用的资产进行核实,检查资产的完好性和数量是否齐全。

3. 签订借用协议经过资产查验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与借用人员签订《固定资产借用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借用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期限、使用地点、使用条件等。

4. 资产使用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需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用途使用资产,禁止私自更改资产用途或调拨使用。

5. 维护保养借用人员在使用期间要做好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资产的完好。

6. 归还资产借用期限届满或者借用结束后,借用人员需将资产按时归还,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进行验收核实。

7. 资产清点资产管理部门需对归还的资产进行清点核实,记录在册,以便及时更新资产台账。

8. 合格审批资产清点合格后,审批员工借用手续结束。

四、责任与义务1. 资产管理部门有责任对借用资产进行核实和清点,确保资产的完好性。

2. 借用人员有责任按照《固定资产借用协议》的约定使用资产,做好资产的保养和维护。

3. 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审批借用申请,并对借用人员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 资产管理部门有义务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五、借用资产管理1. 资产管理部门需建立健全资产借用台账,做好借用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2. 资产管理部门需定期对借用资产进行检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 资产管理部门需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借用资产的情况及管理工作。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制度》的行为,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借用人员立即归还借用资产,并报告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机关单位的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护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机关单位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房屋等,旨在确保机关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本制度应被机关单位全体员工遵守。

二、资产管理标准1. 固定资产的申报与登记1.1 全部机关单位的固定资产需依照规定的资产申报流程进行申报,并在收到申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产登记。

1.2 资产登记表应认真记录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产地、购置时间、供应商、价值等信息,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1.3 资产登记表应存档保管,并随时供给应上级管理部门核对。

2. 固定资产的领用与归还2.1 固定资产的领用需提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取。

2.2 资产领用人应在领用时,对资产的完好性和功能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应适时反馈给资产管理部门。

2.3 资产领用人应依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期限进行使用,并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4 资产使用完毕后,应依照规定的办理手续归还资产,并经资产管理部门验收。

3. 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3.1 资产使用单位应建立定期的资产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3.2 资产维护保养工作应包括日常巡检、定期清洁、设备检修等内容,并将维护保养记录存档。

3.3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产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4.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4.1 资产管理部门应依据资产使用情形和存在问题,定期进行资产报废与处置的评估。

4.2 报废的固定资产需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废,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4.3 资产报废后,应适时撤销登记,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回收或销毁处理。

三、考核标准1. 资产申报与登记的考核标准1.1 资产登记表的填写应精准完整,不得遗漏紧要信息,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1.2 资产登记表应按时报送到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精准率不得低于95%。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维护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包括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土地、建筑物、设备、器具、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理、规范、科学、均衡”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保护、合理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长期稳定和使用效益。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获得管理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获得应当合理规划,经过严格审批和程序,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获得固定资产要坚持遵循采购管理法律法规,规范程序和合理价格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保证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适当的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进行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报废、变卖、转租等方法,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严格审批和程序,并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进行处置。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在收购、报废、变卖、转让固定资产时,要制定相应的程序和管理制度,对资产处置进行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使用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安全。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资产使用情况,建立资产使用台账,记录资产的使用、保管和维修情况。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要保证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完好和增值。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和维修,确保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管理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识和登记,建立相应的档案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固定资产的存储和保管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运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好,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行政事业单位(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运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运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好。

第四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运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XX财政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选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

各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详细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运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好负有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需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第七条符合以下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装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装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运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缺乏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各单位认定的需要根据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其它物资或耐用品。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第一类土地、房屋和建筑物1.土地:指单位具有运用权的土地(含陆地和水面)。

2.建筑物和附属物:指单位掌握、全部和运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

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备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收购、使用、处置、监管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精细操作、安全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确保资产账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本单位领导负责,财务、资产、采购等部门协作配合,各部门及各人员应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共同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本单位为生产经营或提供公共服务所持有并具有以下特征的资产:(一)预期用于一年以上;(二)价值较高,单价在规定的价值法定金额标准以上;(三)实体形态明确,具有自主管理和使用权;(四)日常使用后不易变现,属于非流动资产。

第八条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

第九条固定资产应按照其实际用途和性质分类,建立相应的账目,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收购第十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收购应依据预算和计划,经过合理论证和审核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购买。

(一)新建和扩建项目的资产收购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二)现有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资产购置应经相关部门审批;(三)其他资产收购应经领导批准并签订购买协议。

第十一条资产收购过程中,应充分比对合同内容、价格和数量,避免发生违规收购情况。

第十二条资产收购后,应及时登记入账,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资产准确、完整、齐全。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的用途,防止超范围、超用途使用导致资源浪费。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应加强保护,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因疏忽造成损耗和损坏。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文件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财产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长期使用、具有一定价值且不易转化为货币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使用、维护、折旧计提、报废等一系列工作。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主要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协调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员是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登记第一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按照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资产的购置数量和质量。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应明确规定资产的类别、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部门应及时将采购合同副本和相关购置凭证报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登记应当在资产购置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登记内容包括资产的基本信息、购置时间、归口管理部门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登记表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次的登记都要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变动(包括新增、停用、调拨等)应及时在登记表上进行更新,必要时需报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执行,必须经过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并进行公告。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一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能私自使用或出借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领用人必须进行使用登记,如需转借或交换固定资产,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登记表上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告固定资产管理员,并配合进行检修。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长期使用,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 规范操作,确保安全;3. 合理配置,高效使用;4. 定期盘点,及时调整。

三、固定资产管理职责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调配、报废等管理工作;2.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3.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折旧计提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四、固定资产购置管理1. 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单位业务需要和预算安排,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2. 购置固定资产应选择性价比高、性能稳定、售后服务好的产品;3. 购置固定资产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固定资产登记管理1. 固定资产购置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2. 固定资产登记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3. 固定资产登记信息应定期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固定资产使用管理1. 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使用权限和责任;2. 固定资产使用应遵循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3.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记录。

七、固定资产盘点管理1.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2. 盘点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使用部门配合;3. 盘点结果应与固定资产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

八、固定资产处置管理1. 固定资产报废、转让、捐赠等处置行为,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2. 固定资产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处理;3. 固定资产处置后,应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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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 办公室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总经办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 1.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经总经理签字生效的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6月、12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总经办 1.总经办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 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肃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出售、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7.总经办经理 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物品抽台账管理,对申购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定期抽查行政专员的出入库表和台账表。 8.行政专员  负责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与更新;  负责公共区域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与维护保养工作;  负责员工离职时固定资产的回收与清理工作;  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出入库登记、调拨、盘点、清理、报废等工作;  负责维修计划与设备更新计划的拟定; 9.行政主管  负责物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 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工作;  协助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使用部门 1.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2.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总经办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根据总经办的要求配合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物两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 3

1.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部门内勤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办及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由总经办按库存情况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以及至少三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见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2.分公司需购置固定资产时,也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分公司部门经理、分公司分管板块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交由总公司总经办经理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以便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1.固定资产收到后,由总经办行政采购专员和行政专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仔细核对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等信息是否与预订相符,并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采购金额后签字交行政专员; 2.行政专员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无碳三联《固定资产入库清单》,白联总经办留存,黄联由使用部门留存,红联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更新《固定资产明细表》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见附表2《固定资产明细表》) (三)固定资产费用报销 1.每月25日-30日对所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费用报销,报销时须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四)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 1. 由总经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填写《出库单》,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后,办理出库手续。 2.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入库时编码),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在 实物上贴上《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见附3《固定资产卡片》) 3. 各部门设置专人负责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4

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 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转移,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审批流程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存一份,作为财产转移依据,进行账务处理,总经办存一份。(见表4《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 3.由调入、调出、总经办三方核对实物、编码、《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等,并在将《固定资产卡片》的内容、台账办理变更手续,做到卡随物移。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私自办理固定资产转移及处理的,一经发现,将追究使用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1.各部门一旦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维修的协调与安排,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总经办报销。 2.在用固定资产需升级或增加功能时,由总经办负责办理。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五点:  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  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 国家和主管理部门规定要淘汰的设备;  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设备;  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2. 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向总经办申请,经总经办仔细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按流程报财务部门、总经理或董事会同意后,办理报废。(见表5《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3.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注销手续,更新台账;使用部门更新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台账。 4.凡停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将固定资产转入总经办,总经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入库清单》将资产入库。 5.闲置设备和封存的固定资产启用,由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表格要求逐级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将固定资产调拨给使用部门使用。 5

(八)固定资产的赔偿 1.凡遗失、损坏固定资产,根据情况,经领导批准按固定资产净值的10%-100%由当事人赔偿。 2.固定资产领用人员辞职或调动,应退回所领用的工具、仪器,对损坏、丢失的视其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每季度清查一次,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的盘点每半年进行一次,由总经办和财务部门统一发出盘点通知,各部门配合进行。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 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 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 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4.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总经办、财务部、使用部门参加的清查盘点小组,组长由总经办经理担任。 5.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6.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在清查以前,应当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在清查盘点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建议。(见表6《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8.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 6

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由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并交财务备份。 9.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以后,根据清查盘点的结果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经清查盘点小组审核无误签字以后,按流程报总经理审阅。《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应当由主管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10.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十) 固定资产档案的保管 1.采购到货的固定资产其相关档案资料如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安装盘采购合同等由总经办进行归档保管,使用部门需查阅、借阅按档案管理总经办办理。 六、解释权与生效日期 1.本制度由西藏世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使用表格 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表2《固定资产明细表》 表3《固定资产卡片》 表4《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 表5《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表6《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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