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短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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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物探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物探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物探技术管理制度
一、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先采用无线电坑透仪对回采工作面进行坑透,对坑透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实现对工作面回采前的精细探查,确保工作面安全顺利回采。

二、井下掘进必须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方法,,采用探水仪对掘进工作面进行超前探测,探测完成后,钻探跟进验证,针对物探异常区必须重点进行验证。

三、本年度必须根据物探培训计划对物探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工艺和仪器操作的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各种物探仪器的性能。

四、各种物探仪器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保管与维护,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各种仪器设备齐全、完好、无损,保证物探工作能正常开展。

五、提前收集现场资料,做好物探前的准备工作,制定物探布点路线。

六、下井前必须对物探仪器进行检查,看其电量是否充足、清点其配套设施是否齐全。

七、进行物探布点时,必须准确丈量探测点的位置。

八、在操作仪器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仪器,及时对现场探测数据进行收集,对物探仪器要做到轻拿、轻放。

九、操作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禁止带病作业。

十、井下探测完毕后,根据现场情况,对照物探数据进
行处理,并对数据进行分析解释,出具物探报告;将报告上报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各相关专业领导,生产结束后编写物探验证报告或总结。

十一、根据物探报告结果,针对物探异常区,编制钻探设计,在钻探结束后,根据钻探结果出具异常区钻探验证报告,并上报本专业领导,上会研究,制定采掘方案。

十二、由于钻探成果,未及时预警,造成工作面跌进陷落柱,根据实际情况,处罚相应责任人1000-3000元。

十三、建立物探成果台帐,分类分工作面登记,并做好目录索引工作,方便查找。

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范本

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范本

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的运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探放水和超前钻探是煤矿开拓煤层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行业标准进行操作。

第二章责任与组织第四条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的责任主体是矿长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第五条矿长负责煤矿的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的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操作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的管理组织,设立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的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的运行管理规程和技术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八条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煤矿应当根据地质情况和开拓煤层的需要,制定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的工作方案和施工方案。

第十条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的工作应当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加强对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加强对水位和地质条件的监测,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井超前钻探中的水灾事故。

第四章风险防控第十三条煤矿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确定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中的风险和隐患。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对探放水和超前钻探事故的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及时报告探放水和超前钻探事故,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和提升管理的机制,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的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要求,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针对重大隐患和事故,有关部门可以组织专项检查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2023修正版煤矿物探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煤矿物探管理办法

煤矿物探管理办法煤矿物探管理办法1. 引言煤矿物探是煤矿开采前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目的是对煤矿地质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以确定煤矿资源储量和质量情况。

煤矿物探工作的管理办法对于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资源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物探工作的管理,并明确相关责任和操作要求。

2. 负责部门和责任人2.1 煤矿物探工作由煤矿企业的矿山开发部门负责,其中物探科为具体执行单位。

2.2 矿山开发部门负责物探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物探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物探科负责具体的物探工作,包括方案制定、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

3. 物探工作计划与方案3.1 煤矿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年度物探工作计划,包括物探区域、工作量和目标等。

3.2 物探工作方案应由物探科编制,在矿山开发部门的指导和审核下完成。

3.3 物探工作方案应明确物探区域、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等,并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预控。

4. 数据采集和处理4.1 物探科应选择合适的物探仪器设备,并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物探科应按照工作方案进行数据采集,记录必要的野外数据和观测数据,并及时整理和存档。

4.3 数据处理应由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负责,确保数据分析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 报告编制和审查5.1 物探工作完成后,物探科应及时编制物探报告,清晰完整地呈现物探结果和评估结论。

5.2 物探报告应经过矿山开发部门的审查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3 物探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包括摘要、目录、引言、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

6. 监督检查和评估6.1 矿山开发部门应定期对物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物探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6.2 物探工作完成后,矿山开发部门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6.3 物探工作的评估重点应包括物探成果的准确性、工作流程的合理性和工作效率的高低等。

煤矿逢掘必探规章制度

煤矿逢掘必探规章制度

煤矿逢掘必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生产经营,保障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切实保证生产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规章制度,保证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切实保证生产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生产安全。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生产中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及时、准确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确保爆破作业符合相关规定,做到人员安全、环境安全。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防尘、防火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煤矿生产现场的环境安全。

第三章煤矿生产安全工作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煤矿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设施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作业环境监测制度,对煤矿作业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事故调查制度,对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及时纠正和改进管理制度。

第四章煤矿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对煤矿生产现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地质构造综合探测管理办法

煤矿地质构造综合探测管理办法

XX矿地质构造综合物探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矿井地质构造综合物探管理水平,提高矿井地质构造物探准确率,避免矿井井下采掘活动因地质构造物探失误发生业务保安事故,影响安全生产和衔接安排,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XX矿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XX矿地质构造综合物探方法以井上物探、井下物探等方法为主。

以相对较少的物探工程量准确查明构造性质,并根据构造性质不同查清构造体发育范围、大小和内容。

二、职责分工第三条地测科为地质构造综合物探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

牵头负责管理地质构造物探技术业务、实施井上下物探和提交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说明等工作。

第四条技术室:负责地质构造物探工程施工队伍的安排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调度室:负责地质构造物探的总体协调工作。

总体协调各业务部门和施工队组进行地质构造探测。

第六条通风科:负责瓦斯抽放孔的设计、施工管理、资料审查验收工作。

第七条安检科: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八条机电室负责物探仪器入井检验和必需的机电工作。

第九条施工队组:负责本施工区域或工作地点地质构造综合物探的具体施工工作以及停电工作,负责物探材料设备的支领、运输、安装、保管和回收。

三、地质构造综合物探第十条井上物探(三维地震勘探)1、地测科必须按时向集团公司申请上报井田范围内补充勘探和三维地震勘探工作计划。

2、集团公司委托外单位实施三维地震勘探工程时,地测科应提供相关图纸和资料,配合实施。

3、三维地震勘探过程中,地测科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动态检查验收工程施工质量。

4、三维地震勘探工程结束后,地测科需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地测科应根据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地质填图,认真分析报告提交的构造区。

6、技术室必须充分利用三维地震勘探资料,优化生产衔接布置和采掘工作面设计。

7、当采掘工程进入三维地震勘探区域后,地测科必须及时安排相关验证工程,及时提供物探结果报告和地质预报以指导生产。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办法(试行)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办法(试行)

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煤矿企业探放水管理工作,提升防治水工作水平,遏制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等煤矿防治水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综合运用物探、钻探、化探等探查手段,查清采掘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区域煤炭分公司及直管和专业化管理煤矿企业(基建煤矿、生产煤矿)探放水工作。

第四条各煤矿企业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技术部为探放水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系统煤炭企业探放水技术指导工作,公司安全监察局负责检查煤矿企业落实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督导煤炭企业探放水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公司机电管理部负责督导探放水设备、仪器配备工作。

煤矿企业对探放水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探放水技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现场验收及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煤炭企业必须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探放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用探放水设备。

第七条原则上采掘工作面日常超前探放水工作应由煤矿企业探放水队伍负责施工。

但根据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确需采掘外包队伍配合进行超前探放水的,煤炭企业要将外包队伍探放水工作纳入矿统一管理,探放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物探人员、化探人员、班组长由煤炭企业相关人员担任,探放水工可由外包队伍取得探放水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担任。

第三章探放水队伍第八条探放水队伍要接受煤矿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领导,必须明确1名队长,并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物探、化探人员,每台钻机设置机长1名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和安全工作,配备电工1名,钻工配置必须满足矿井探放水要求。

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

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煤矿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因此对于煤矿的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这些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不仅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稳定运行,也关系到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煤矿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探放水管理制度探放水是煤矿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主要是用于控制矿井的地下水位,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和安全运行。

以下是某煤矿的探放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管理责任煤矿必须设立专门的探放水管理部门或岗位,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

2. 监测设备煤矿必须配备先进的地下水位监测设备,对矿井的地下水位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监测设备必须具备高精度、高可靠性和长寿命的特点,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水文调查煤矿必须定期进行水文调查,了解矿井的地下水位和水质情况。

水文调查可以通过钻孔、观测井等方式进行,必须确保水文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探放水方案煤矿必须根据水文调查结果和地下水位监测数据,制定合理的探放水方案。

探放水方案必须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和生产条件,合理确定探放水的时间、地点和水量。

5. 质量检验煤矿必须对探放水操作和效果进行定期的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可以包括对探放水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对探放水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对探放水效果的跟踪和评价等。

6. 应急预案煤矿必须制定健全的探放水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矿井的安全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应急措施,应急设备的储备和维护等。

7. 培训教育煤矿必须定期对探放水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探放水的操作技术、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等。

培训可以通过实地指导、理论教学和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超前钻探是煤矿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主要是用于煤层勘探和矿井设计。

煤矿物探管理办法

煤矿物探管理办法
煤矿物探管理办法
第一章概述
本章介绍煤矿物探的背景和重要性,以及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章煤矿物探单位的设置
本章主要介绍煤矿物探单位的设置要求,包括资质条件、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等。

第三章煤矿物探项目的申请与批准
本章详细介绍煤矿物探项目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等。

第四章煤矿物探过程管理
本章重点阐述煤矿物探过程中的管理要求,包括项目计划、实施方案、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

第五章煤矿物探数据管理与应用
本章介绍煤矿物探数据的管理和利用方式,包括数据采集、整理、存储和传输等方面。

第六章煤矿物探安全与环保管理
本章重点关注煤矿物探活动中的安全与环保管理,涵盖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理等。

第七章煤矿物探监督与检查
本章介绍对煤矿物探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和程序,保证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八章煤矿物探违法行为处理
本章详细描述煤矿物探违法行为的种类和处理措施,保护煤炭资源和环境安全。

第九章煤矿物探管理制度完善
本章介绍如何不断完善煤矿物探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结语
本文档从煤矿物探的管理办法出发,系统性地介绍了煤矿物探活动的各个方面的管理要求和措施,对于规范和促进煤矿物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

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确保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2. 工作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在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力,确保责任明确、层级分明。

3. 作业程序:包括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的具体作业程序,如作业前准备、作业操作规范、作业完成后的关闭程序等,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4. 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中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通风、防爆等安全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5. 突发事件处理:制定针对探放水和超前钻探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事故处理等,确保处理及时有效。

6. 设备维护和管理:明确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定期检修、保养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7. 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定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安全教育、操作培训等,同时建立考核机制,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8. 质量标准和监督检查:制定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质量标准,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以上是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可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物探管理办法

煤矿物探管理办法一、概述煤矿是我国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保障煤矿开采的安全和有效性,煤矿物探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煤矿物探的定义、目的以及管理办法的具体要点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煤矿物探的定义煤矿物探是指利用物理、化学等科学技术手段对煤矿进行勘探与评价的过程。

通过对地下煤层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层位分布等进行详细观测和分析,可以为煤矿开采提供科学依据。

三、煤矿物探的目的1. 挖掘煤矿资源潜力。

煤矿物探可以准确地勘察煤层的质量和储量情况,从而为煤矿开采提供有效的资源利用方案。

2. 保障矿井安全。

通过煤矿物探,可以对矿井的地质条件进行全面了解,了解火灾、崩塌、爆炸等安全隐患,提前进行预防措施。

四、煤矿物探管理办法1. 物探工作前期准备(1)成立物探小组。

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物探小组,由地质、地球物理、化学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煤矿物探的规划和实施。

(2)确定物探目标。

根据煤矿开采的需要,明确物探的目标和重点,例如煤矿储量评估、地质构造分析等。

(3)编制物探方案。

物探小组应在前期准备阶段编制详细的物探方案,包括测区划分、观测方法、观测点的选取等。

2. 物探工作实施(1)野外勘测。

根据物探方案,实施野外勘测工作,包括地震勘探、电磁法探测等。

勘测数据应准确、全面,并做好数据的保存和整理工作。

(2)实验室分析。

采集的样品应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包括对煤质、瓦斯等指标进行分析测试。

确保实验室设备和操作符合规范要求,准确获取数据。

3. 物探结果分析与评价物探小组应对野外勘测和实验室分析所得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煤层的质量、储量和开采难度等。

同时,还应对地质条件、瓦斯等相关因素进行分析,为煤矿的开采合理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4. 物探报告编制与备案物探工作完成后,物探小组应编制详细的物探报告,并进行内部评审。

报告应包括煤矿勘探的目的、方法、数据分析及评估结果等内容,并标明可靠性和应用范围。

经过内部评审后,报告应进行备案,以备后续使用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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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掘进工作面手持钻超前探查施工管理办法为加强掘进工作面的超前短探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确保掘进施工安全,预防透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小田湾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小田湾煤矿采掘掘进工作面手持钻超前探查施工管理办法”,望各施工队(班组)认真遵照执行。

1、各掘进施工队(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凡是不进行短探的施工区域立即停止掘进施工。

2、采掘进工作面超前探查施工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矿下发的《掘进工作面手持钻超前探查施工设计》。

3、各施工单位必须配齐超前探查施工机具,机具不全或不完好的按未进行超前探查论处。

4、矿跟班领导小组负责超前探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成立由技术科、生产科、安全科组成的现场检查组,由技术科牵头,对各掘进班组掘进前的超前探查钻孔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掘进班组的检查每周不少于5次。

5、各掘进队(班组)必须做好手持钻超前探查资料的记录工作,资料内容包括钻孔的位置、数量、水文地质情况等,资料由矿有关部门负责检查,每月5日前将资料整理并交到技术科统一归档整理。

不按时提交资料每次给予队班组500元罚款。

6、建立班中汇报制度,每班由带班班长向调度室汇报超前探查孔施工情况,调度室做好记录(见附表2),各掘进班中不汇报每次罚款200元。

7、凡掘进前不施工超前探查孔的,或超前距深度小于8米的,或钻孔数量少于设计要求的,给予当班班长200元罚款,并停止向前掘进;连续发生两次停头整顿,给予班长3天学习处分。

8、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小田湾矿。

生产技术科
2013年12月15日
掘进工作面手持钻超前探查施工设计
根据矿井现有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小田湾煤矿的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充水因素多。

煤层顶板含水层区域性富水,断层、冲刷带等含水构造发育,矿井东北部采空区及老巷道富水,局部区域地表水矿床的上下地层多为含、隔水层相间的裂隙含水层组,以大气降水为补给源,以下降泉的形式于沟谷和低洼地处排泄,含水层的富水性弱。

为了确保矿井掘进施工安全,根据“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要求全矿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工作面手持站超前探查,以补充钻机超前探查的不足。

为规范操作,特编制掘进工作面手持钻超前探查施工设计。

一、掘进工作面手持钻超前探查的目的
1、查明掘进工作面前方的煤岩层发育情况,包括煤岩层厚度、结构、风氧化情况等。

2、查明掘进工作面前方的煤层富水情况。

3、查明掘进工作面前方的断层、陷落柱等不明含水构造发育情况。

4、查明掘进工作面前方的采空区、老巷道分布及含水情况。

二、掘进工作面手持钻探查实施方案
1、所有在建掘进巷道每班必须实施手持钻超前探查,在每个掘进生产班生产前进行,由各班跟班(队)长组织实施。

2、跟班矿领导会同安全科、相关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检查。

3、施工单位每次探查孔施工结束后,原始记录要及时整理妥善保存,若有残眼应在残眼附近做明显标识以备查验。

4、采用的超前探查设备为旋转式风动(锚杆)钻机或其它经矿相关部门允许的钻探设备。

5、只有当超前探查结果表明掘进前方无异常情况时方可向前掘进。

6、各掘进工作面必须规范进行超前探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三、掘进工作面手持钻超前探查的技术要求
1、手持钻超前探查在各掘进工作面迎头进行,每小班生产前施工一次。

2、掘进工作面手持钻超前探查孔的平距孔深应参照班采掘进尺进度,
一般不小于10米,必须保证当班探查孔超前距不小于8米。

3、在正常情况下手持钻探测孔的布设分为上、中、下、及左、右三组,每组1个孔,共3个钻孔,从左至右编号为4#、1#、5#号孔。

各钻孔在平面上呈扇形布置,左右两侧钻孔距巷道帮0.5米,各钻孔距巷底高度1.0米。

1#孔朝正前方0°~5°钻进,2#孔向正前方向上倾角为15°钻进,3#孔朝正前方向下-15°钻进。

4#孔沿迎头左帮向右偏移0.5m左右,方位角为150°钻进,5#孔沿右帮向左偏移0.5m,方位角为156°钻进。

(如附图1所示)
4、当掘进工作面出现大量裂隙水或出水量达到0.3m3/h以上、涌水
量增大、或物探资料显示异常时,每组增加1个钻孔,共两排6个孔,上
排孔从左至右编号为1#、2#、3#号孔,下排孔从左至右编号为4#、5#、6#号孔。

下排钻孔距巷道底板1.0米,上下两排钻孔间距0.5米。

1
#孔沿左帮向右偏移0.5m,倾角5°钻进,2#孔偏中向上15°钻进,3#
孔沿右帮向左偏移0.5m水平钻进。

4#孔沿左帮向右偏移0.5m,倾角向上
-15°钻进,5#孔朝正前方5°钻进,6#孔沿右帮向左偏移0.5m向下
-30°钻进。

(如附图2所示)。

5、手持钻超前探查孔的具体参数,可以根据掘进工作面的地质条件、煤岩层厚度、产状、物探成果、采空区分布等随时进行调整。

6、探查孔施工时必须有当班专人详细记录探查孔的个数、孔内见煤岩层、开孔位置、角度、出水情况,、采空区、老巷道、岩性变化等异常情况的深度。

7、超前探查施工人员应当有带班班组长现场指导,使得操作人员能够熟练进行超前探查工作,掌握不同情况、不同层位出现的异常规律,准确判断探查结果。

8.每班班组长必须对当班施工迎头超前探查施工,施工严格按照短探钻孔设计图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由当班班长负责人填写短探记录单。

附表1。

四、掘进工作面手持钻超前探查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应急处理
1、探查过程中如果出现钻孔大量出水、钻进阻力突然变小转速突然加
快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并向矿调度汇报,发现有突水危险时,必须立即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2、当探查结果显示异常时,应根据探查结果研究采用其他措施重新进行探查。

附图1:掘进迎头正常情况下钻孔布置图(6个孔,单位为m,)
附图2:掘进迎头异常情况下钻孔布置图(六个孔,单位为m)
附表1:地质及探放水短探施工钻孔验收单;
附表2:地质短探汇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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