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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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法(国发[1978]104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为认真贯彻国家的人员退休政策,做好公司退休员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公司员工的退休、退休留用、退休返聘等操作流程,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符合国家有关退休条件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第三条总裁办负责办理员工退休、留用及返聘等相关手续及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退休

第四条员工退休条件核定

退休条件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定为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办理退休:

(一)正常退休:男员工年满60周岁,女员工年满55周岁(档案中定级为工人的年满50周岁)。

(二)提前退休:男员工年满50周岁,女员工年满45周岁,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第五条员工退休手续办理

(一)总裁办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前60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员工和员工所在部门。

(二)员工按本规定第六条要求准备个人资料,于达到退休年龄前30天交总裁办相关人员。

(三)员工所在部门按通知要求应与员工沟通,对退休前的工作、休假及工作交接做出安排。

(四)总裁办在收集整理完员工个人资料后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员工退休核定手续、员工退休养老保险待遇和员工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等相关手续。

(五)总裁办应于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前15天内,通知退休员工办理退休离职手续,发放“员工离职手续表及工作交接清单”。

(六)员工应在退休年龄达到前,办理完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并将办理清单交总裁办。

(七)退休员工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工会为其组织一次“退休员工欢送会”,由公司领导向退休员工发放退休证和退休慰问金,并赠送公司纪念品。

(八)总裁办为退休员工建立信息档案,对其基本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技术专长等进行登记并定期核实。

第六条员工办理退休需由个人提供相关资料,员工在接到退休通知后,应于达到退休年龄前30天,向总裁办提供以下材料:

(一)正常退休:

(1)户口本中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1寸蓝底证件照五张,2寸蓝底证件照2张;

(4)医疗手册蓝本;

(4)如员工档案不在公司,需提交个人档案。

(二)提前退休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1)个人退休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书面申请;

(3)与病情有关的详细病历资料,包括:住院、门诊病历、X光片或CT片及报告书、化验单等材料);

(4)一寸蓝底证件照三张。

第七条总裁办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前30天应将以下资料准备完毕:

(一)公司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个人档案

(三)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第八条总裁办应于员工达到退休年龄30天内为员工办理如下养老及医疗待遇的相关手续

(一)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按档案核准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

(二)总裁办填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核对无误后打印6份并盖公章。

(三)带《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公司营业执照和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档案、户口本、身份证等到养老保险科核准退休待遇。

(四)核准后,带《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到社保办理员工在职转退休减少,

同时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手册蓝本办理职工退休增加手续及医疗手册变更。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总裁办于次月10号之后领取存折。

第九条退休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

(一)基本养老金

公司员工退休后,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按国家相关的养老保险管理规定核算和发放,如因社保问题无法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基本养老金由公司先行垫付,待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返还公司。

(二)医疗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员工,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退休员工可享受公司组织的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在公司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为符合保险公司相关规定的退休员工继续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医疗报销相关工作仍由总裁办负责。

(三)住房公积金

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总裁办可以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清算。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清算后的公积金直接打入员工个人帐户。

第十条公司的其他待遇

(一)退休当年年度奖金:由部门领导根据当年工作时间和工作绩效来确定退休员工年度奖金金额,与公司年度奖金一同发放。

(二)每逢春节前或退休员工遇特殊情况和困难,公司工会应上门表示慰问。

(三)在公司司庆等重要庆典活动时,工会可以邀请退休员工回公司参加庆祝活动。

第三章员工的留用与返聘

第十一条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可继续聘用达到退休条件的员工。聘用形式分为留用与返聘。留用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返聘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十三条用人部门应提前45天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退休人员留用、返聘申请表》,经总裁办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和总裁批准后方可留用或返聘。

第十四条对于需要留用的员工,公司应就留用期限、留用岗位等事项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暂缓办理员工退休手续。

第十五条留用期间,公司与员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和员工继续按国家规定交纳五险一金。留用期结束时公司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返聘的员工,公司应就返聘期限、工资、岗位等事项与员工协商一致。由总裁办填写《返聘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和总裁批准。在为员工办理社保退休手续后,与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经公司总裁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办理员工退休工作流程

附件二:员工退休返聘工作流程

附件三:员工退休留用工作流程

附件四:《退休人员留用、返聘申请表》

附件五:《返聘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附件六:《员工离职手续表》

附件七:《工作交接清单》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员工留用、返聘申请表

附件五:

返聘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一、人员、岗位信息

二、薪酬信息

A、工资(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维持不变□调增□调减)

B、福利(□维持不变□调增□调减)

C、社保基数(□维持不变□调增□调减)

三、审批信息

公司领导签字附件六:

员工离职(调动)手续表

附:离职申请书(由职员主动提出离职者必备)

附件七:

工作交接清单

★离职(调动)人员确认签字:

★接交人确认签字:

★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

★部门分管领导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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