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审核员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审核员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审核员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审核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HSE管理体系审核员的管理,提高HSE 管理体系审核工作质量,促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行,制订本规定。第二条HSE审核员分为集团公司HSE审核员和企业HSE 内审员。集团公司HSE审核员实行注册管理,企业HSE内审员实行备案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HSE审核员可从事HSE管理体系企业内部审核、第二方审核(包括总部对企业的审核,企业对其下属单位的审核、企业对承包方和/或供应方的审核等)和认证审核。企业HSE内审员可从事本企业的HSE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企业对HSE审核员的管理。

第二章审核员培训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HSE审核员培训应纳入集团公司培训计

划,由集团公司认可的HSE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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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参加HSE审核员培训的人员应具备4年及以上的工作年限、初级及以上职称。

第七条HSE培训机构应依据集团公司《HSE审核员培训大纲》安排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集团公司HSE管理政策、制度等;

(2)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标准;

(3)审核基础知识、审核程序、技巧和实践应用;(4)HSE审核员管理的要求。

第八条集团公司HSE培训机构应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考核合格后,方可颁发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

第九条企业HSE内审员培训应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由企业自行组织,由集团公司认可的HSE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企业HSE内审员证书,培训名录报集团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审核员注册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HSE审核员由集团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委托相关机构(以下称注册机构)具体负责HSE审核员注册业务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HSE审核员的注册遵循自愿原则。注册审核员分为实习审核员、审核员和高级审核员,级别的晋升按照2

逐级考核晋升的原则。

第十二条提出集团公司HSE审核员注册申请的人员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提交相应的注册材料。注册机构负责组织资料审核和注册工作。

第十三条申请注册HSE实习审核员的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

(2)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参加过企业HSE内部审核工作;(3)在申请注册的前2年内取得集团公司HSE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四条申请注册HSE审核员的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2年及以上HSE实习审核员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参加了不少于4次、累计不少于20天的HSE管理体系审核(包括第二方审核和认证审核);

(3)所有审核经历应当在申请前2年内获得。

第十五条具有国家注册OHSMS或EMS审核员资质的HSE实习审核员,可直接申请注册为HSE审核员。

第十六条申请注册HSE高级审核员的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3年及以上HSE审核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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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任3次及以上HSE管理体系审核组长(包括第二方审核和认证审核);

(3)所有审核经历应当在申请前2年内获得。

第十七条具有国家注册OHSMS或EMS高级审核员资格的HSE审核员,可直接申请注册为HSE高级审核员。

第十八条企业HSE内审员由企业负责管理。

第四章审核员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审核员权利和义务

(1)遵纪守法,诚信敬业,客观公正,保守秘密;(2)服从安排,按时参加HSE体系审核。

(3)按要求参加再培训或继续教育;

(4)对任何在HSE审核员培训和注册管理方面的争议,可以书面形式向HSE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HSE实习审核员、审核员和高级审核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到期前需申请办理再注册,换发注册证书。

第二十一条再注册要求:

(1)注册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应向注册机构提出再注册申请;

(2)能够履行HSE审核员的义务;

(3)如有任何针对其审核表现的投诉,应已妥善解决;(4)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审核员应参加3次及以上HSE 4 管理体系审核;高级审核员应作为审核组长参加3次及以上HSE管理体系审核。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HSE审核员和企业HSE内审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再培训或继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注册机构应建立集团公司HSE审核员和技术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应结合实际,对HSE审核员合理调度使用。

第二十四条主管部门应对HSE审核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HSE审核员发生违章失职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或降低审核员级别直至注销资格的处分,并予以公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审核员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质安字[2000]第11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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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安全须知

中国石油安全须知 1.关于作业和操作要受控八字方针:作业和操作要受控基本含义:操作有规程,有卡片;作业有票证,有识别;变更有方案,有审批;应急有预案,有响应。 2.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禁令。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3.中国石油HSE管理九项原则:1.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2.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3.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 4.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 5.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 6.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 7.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8.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 9.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4.油田公司关于危险作业执行的七个必须:1、必须先办票后作业。2、必须先辩识风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再作业。3、作业人和现场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票中的职责和安全措施清楚明了。4、各项安全措施必须逐一得到落实。5、必须按级别逐级审批,审批人必须现场签字,审查措施的可性靠、严密性和可操作性。6、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7、必须做到票中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缺。5.2009版安全誓词:坚持学习,提升素质;辨识风险,消除隐患;牢记禁令,杜绝违章;恪尽职守,共同安全,安全工作,安全生活。1.关于作业和操作要受控八字方针:作业和操作要受控基本含义:操作有规程,有卡片;作业有票证,有识别;变更有方案,有审批;应急有预案,有响应。2.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禁令。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员工违反上述《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稿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油法〔2014〕342号 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和执行力,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股份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股份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依据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行为、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实行统一制度、分级制定、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规章制度建设以股份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持续改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

施,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 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规章制度作业、照规章制度办事、靠规章制度管理,禁止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范; (二)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规划; (三)组织或参与总部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四)审核总部各类规章制度草案; (五)组织对总部规章制度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总部规章制度执行中的冲突; (六)指导、检查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负责主管业务领域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完善主管业务领域规章制度体系; (二)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起草; (三)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四)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清理、评价与改进; (五)指导、检查所属企业相关业务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环境安全隐患(以下简称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建立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 3

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环境安全隐患,是指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等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上的缺陷或者危险状态。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 4

较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监控运行,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工作实行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和所属企业分级负责体制。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专业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属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环保优先、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全员参与; 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环境安全隐患(以下简称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建立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环境安全隐患,是指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等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上的缺陷或者危险状态。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监控运行,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工作实行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和所属企业分级负责体制。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专业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属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环保优先、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全员参与; (三)全面排查、分级负责、有效监控。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中国石油安全须知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168 中国石油安全须知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中国石油安全须知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关于“作业和操作要受控”八字方针:“作业和操作要受控”基本含义:操作有规程,有卡片;作业有票证,有识别;变更有方案,有审批;应急有预案,有响应。 2.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禁令。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3.中国石油HSE管理九项原则:1.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2.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3.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 4.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 5.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 6.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规定, 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环境事件管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境外公司所在国法律或项目协议、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事件,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保护违法 违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 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 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 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1 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是指所属企业在生产、建设或经营活动中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虽未引发突发环境事件,但受到刑 事追究或行政处罚,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环境事件, 不得伪造、篡改相关资料数据。

第二章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第五条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 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2

中国石油安全须知

编号:SY-AQ-0170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中国石油安全须知 China petroleum safety notice

中国石油安全须知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关于“作业和操作要受控”八字方针:“作业和操作要受控”基本含义:操作有规程,有卡片;作业有票证,有识别;变更有方案,有审批;应急有预案,有响应。 2.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禁令。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3.中国石油HSE管理九项原则:1.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2.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3.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 4.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

5.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 6.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 7.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8.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 9.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 4.油田公司关于危险作业执行的“七个必须”:1、必须先办票后作业。2、必须先辩识风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再作业。 3、作业人和现场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票中的职责和安全措施清楚明了。 4、各项安全措施必须逐一得到落实。 5、必须按级别逐级审批,审批人必须现场签字,审查措施的可性靠、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6、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 7、必须做到票中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缺。 5.2009版安全誓词:坚持学习,提升素质;辨识风险,消除隐患;牢记禁令,杜绝违章;恪尽职守,共同安全,安全工作,安全生活。 1.关于“作业和操作要受控”八字方针:“作业和操作要受控”基本含义:操作有规程,有卡片;作业有票证,有识别;变更有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稿)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油法〔2014〕342号 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和执行力,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股份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股份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依据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行为、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实行统一制度、分级制定、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规章制度建设以股份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持续改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 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规章制度作业、照规章制度办事、靠规章制度管理,禁止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范; (二)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规划; (三)组织或参与总部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四)审核总部各类规章制度草案; (五)组织对总部规章制度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总部规章制度执行中的冲突; (六)指导、检查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负责主管业务领域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完善主管业务领域规章制度体系; (二)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起草; (三)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四)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清理、评价与改进; (五)指导、检查所属企业相关业务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 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等两个制度的通知 安全〔2014〕86号 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落实。 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附件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与节能部 2014年3月11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2014〕8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 第四条所属企业应当根据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结合动火作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以及组织管理层级等情况,对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动火作业等级原则上划分三级,各专业系统可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动火作业分级。炼油与化工系统可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其他系统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油气与勘探、炼油与化工、油气销售、天然气与管道系统动火作业等级划分见附录。 第五条动火作业管理应当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

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所属企业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动火作业每一级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开展相应培训,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流程 第八条实施动火作业的流程主要包括作业申请、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等四个环节。 第九条作业申请由作业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单位参加作业区域所在单位组织的风险分析,根据提出的风险管控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作业审批由作业批准人组织作业申请人等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动火作业。 第十一条作业实施由作业人员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要求,实施动火作业,监护人员按规定实施现场监护。 第十二条作业关闭是在动火作业结束后,由作业人员清理并恢复作业现场,作业申请人和作业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签字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作业区域所在单位是指具备动火作业许可审批权

中石油安全知识

杜邦安全管理十大理念 所有安全事故是可以防止的; 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更正; 工作外的安全和工作中的安全同样重要; 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 所有安全操作隐患是可以控制的; 安全是被雇佣的一个条件; 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 各级主管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员工的直接参与是关键; 良好的安全创造良好的业绩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原则: 一、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 二、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 三、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 四、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 五、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 六、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 七、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 九、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 条文解释:

(一)良好的HSE表现是企业取得卓越业绩、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坚强基石和持续动力。HSE工作首先要做到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即在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和生产经营等相关事务的决策时,同时考虑、评估潜在的HSE风险,配套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优先保障HSE条件,做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 (二)员工应承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接受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具备良好的安全表现是企业聘用员工的必要条件。企业应充分考察员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历史表现,不得聘用不合格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应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素质,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断改进个人安全表现。 (三)接受岗位HSE培训是员工的基本权利,也是企业HSE工作的重要责任。企业应持续对员工进行HSE培训和再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HSE知识和技能,培养员工良好的HSE意识和行为。所有员工都应主动接受HSE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工作资质后方可上岗。 (四)HSE职责是岗位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管理者是管辖区域或业务范围内HSE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应积极履行职能范围内的HSE职责,制定HSE目标,提供相应资源,健全HSE制度并强化执行,持续提升HSE绩效水平。 (五)开展现场检查、体系内审、管理评审是持续改进HSE表现的有效方法,也是展现有感领导的有效途径。各级管理者应以身作则,积极参加现场检查、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了解HSE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改进HSE管理薄弱环节,推动HSE管理持续改进。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剖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高处坠落等事故,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高处作业是指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 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第四条高处作业管理应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高处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制订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本专业领域所属企业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所属企业负责本办法的实施落实,依据本办法制定细则,对高处作业实行分级管理,明确高处作业每一级的审批程序

和权限,开展相应培训,落实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高处作业安全。 第二章高处作业许可流程 第八条高处作业实行许可管理,高处作业许可流程主要包括作业申请、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等四个环节。 第九条作业申请由作业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单位参加作业区域所属单位组织的风险分析,根据提出的风险管控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作业审批由作业批准人组织作业申请人等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高处作业许可。 第十一条作业实施由作业人员按照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要求,实施高处作业,监护人员按规定实施现场监护。 第十二条作业关闭是在高处作业结束后,由作业人员清理并恢复作业现场,作业申请人和作业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签字关闭高处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高处作业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作业区域所属单位是组织高处作业的属地主管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高处作业风险分析。 (二)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向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单位高处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简易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 令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 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 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 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决定钻开高含硫化

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气作业,违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中油安字〔2007〕57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安字〔2004〕672号)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环境污染事故、辐射事故等其它事故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故的报告、应急、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四条企业应当公布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和处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气、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第四条(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五条(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 第六条(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 第七条(四)管行业管安全环保,管工作管安全环保。 第八条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

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十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第十一条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第十二条所有员工应当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 第十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 (一)成立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 (二)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 (三)明确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工,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 (四)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 (五)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 (六)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 产禁令(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新 编版) 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决定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气作业,违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对违章指挥、违规指使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的管理人员,给予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反上述禁令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违规指使员工违反上述禁令,导致发生上报集团公司重大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号408中油工程字〔200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促进集团公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依据国家设备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其它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设备是指企业用于生产、运营、试验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物质资源。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组织、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将实物形态管理和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对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直至报废处置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做到经济高效地使用设备,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三)坚持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素质,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七条企业为设备管理工作的主体,应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体系,配备精干高效的管理人员,形成健全的设备管理组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工程技术与市场部是集团公司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企业设备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完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编制中长期设备发展规划,与规划计划部门共同审查设备更新改造计划。 (三)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大型设备的技术方案的审定,闲置设备调剂和报废的技术鉴定。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四)参与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组织开展设备管理检查活动和设备管制订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计划,(五). 理培训,推广设备管理先进经验。 (六)负责集团公司设备信息管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局长(经理、厂长)是本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集团公司设备管理要求,确定本企业设备管理目标。 第十条企业应由一名副局长(副经理、副厂长)分管设备管理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临时性使用非标准配置380V及以下的低电压电力系统不超过6个月的作业。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制订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本专业领域所属企业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所属企业负责本办法的实施落实,依据本办法制定细则,开展相应培训,落实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 第八条用电单位是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对用电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负责向属地单位提出用电申请,按要求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二,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和现场管理。 第九条属地单位是临时用电作业区域所属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 ,二,审核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四,负责临时用电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供电单位。 第十条供电单位是安装和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 ,二,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2 ,三,向用电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四,负责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用电申请人是用电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主要 安全职责是, ,一,提出申请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二,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三,负责临时用电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

中石油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 全管理办法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临时性使用非标准配置380V及以下的低电压电力系统不超过6个月的作业。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制订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本专业领域所属企业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所属企业负责本办法的实施落实,依据本办法制定细则,开展相应培训,落实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 第八条用电单位是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对用电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负责向属地单位提出用电申请,按要求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二)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和现场管理。 第九条属地单位是临时用电作业区域所属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 (二)审核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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