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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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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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用水合同(范本)

供水用水协议 签约地点: 嘉峪关市新城镇 签约时间:

供水用水协议 供水人: 用水人:S595线嘉峪关至新城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 1、用水地址为:嘉峪关至新城。 2、用水性质:S595嘉峪关至新城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生活用水。 二、供水期限: 按乙方水车的进场及出场时间为期限。 三、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提供机井抽取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2、供水质量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四、用水计量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 用水计量: 1、按水车台数计量,水车容量大小不限,从每台水车进场后开始算起,进场几辆算实际计算几辆。 2、按每台水车每月结算,不满一月的按天数折合计算。 (二)供水价格: 每辆水车1000元/月,初步计划为6辆水车(结算按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乙方水车进场后累计满一月结算一次。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停止向用水人供水。 2、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向用水人提供抽水装置,由用水 人自行抽取。 3、供水人要保证供水不间断,如有变化提前10天向用水人做出书面通知。 4、用水人水车进场时提前一天通知供水人。供水人要和用水人共同做好每辆水车 的进、出场纪录。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 提交嘉峪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执1 份,用水单位财务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以下无正文。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填制说明: 一、企业性质: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生成:“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企业、“3”为中外合资企业、“4”为外商独资企业、“5”为集体企业、“6”为私营企业、“7”为个体工商户、“8”为报关企业、“9”为其他。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

五、六位为英文字母的:国有为“加工A”、集体为“加工B”、私营或个体工商户为“加工C”。 二、企业类别: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类别,如A/B/C/D. 三、保证金额:可暂时不报。 四、销比例:三资企业按外经部门批准文件填报。来料加工企业无销权限,可填报为“0”或“无”。 五、备案(批准)机关:三资企业填批准成立的机关,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以上一般为“市外经贸局”)。来料加工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来料加工协议的机关,经营进料加工的国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进料加工合同的机关。报关企业填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机关。 六、生产类型: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服务、其他。 七、行业种类:从以下方式中选择:1、电子信息2、机械设备3、服装纺织4、鞋类5、旅行箱包6、玩具7、家具8、塑料制品9、金属制品10、化工产品11、医药12、木制品13、报关行14、食品15、轻工16、水产17、纸制品18、皮革19、印刷20、石材21、钟表22、家用电器。 八、报关类别:无报关权、自理报关、专业报关、代理报关。 九、开户银行:人民币基本 十、报关有效期:《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通过2005年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自动延至2008年,具体日前对应注册日前。来料加工企业无报关权,不用填。 十一、主要产品:进出口量较大的前1-5项。 十二、备注信息:有则填,无则不填。 十三、投资方式:“产权”、“现汇”、“实物”,一种或多种。 十四、生产品牌:产品的品牌,可填1-5项。 十五、报关业务(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报关员(会计员),也可以是该部门的负责人。 十六、上市公司:可以是本企业或投资方。 十七、联网企业:指是否与海关联网监管。 十八、生产车间面积、仓库面积:指实用面积。 十九、厂区面积:指占地面积,包括宿舍在。一般指围墙的占地面积。 二十、银行信贷等级:注册登记企业在银行的信贷级别。 二十一、报关方式:企业日常的实际报关方式,自理报关或委托报关。 二十二、软件管理模式:指财务软件名称。 二十三、认证标准类型:指ISO认证名称。 二十四、照片要求:规格为4R′彩色照片,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单位供水合同文本

单位供水合同文本编号: 供用水合同 供水人:盐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 用水人: 为明确供、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自愿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价格 (一)用水地址为:; (二)用水价格按照盐城市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执行。 第二条供水方式、水质和水压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臵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压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检定; 2、供水人或用水人一方提出计量器具有误差须送检,由提出方送检并预交送检费用及相关费用,检测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由提出方承担有关费用,不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则由另一方承担相关费用。送检的全过程,须供水人、用水人共同参加。 (二)水价:用水人用水价格由供水人根据用水性质、用水比例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来确定。如有异议,在交费时应书面向供水人提出,供水人和用水人双方根据有关价格政策再进行核定。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在每月1日进行抄表,用水人应及时到场进行签字确认,并在每月的25日前结清水费; 2、水费结算由用水人将转帐支票送交供水人。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用水人的用水量计量器具点为双方的产权分界点;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量器具)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属供水人,并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其他设施产权属用水人,并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 (三)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与自来水串通,不得转供水或改变用水性质,禁止在表前私拉乱接,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应按实际发生次数每次承担违约金叁万元,并赔偿供水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地址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不按约支付水费的,供水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每日5‰的水费违约金; (三)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昼夜24小时受理供水人权属范围内的报修; (四)供水人必须24小时向用水人供水,如计划停水必须要提前一天通知用水人(管道爆管、不可抗力的因素及非供水方原因造成的停水除外);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Plant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以下简称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有关卫生规范,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生活饮用水生产和污染事件报告处理、水质检验、从业人员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第三条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遵守本规范。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 第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取水点应设在城市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选择,应根据城市远期和近期规划、历年来的水质、水文、水文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取水点及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和地方病等因素,从卫生、环保、水资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第七条供水水源水质应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规定。当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规定时,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第八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和地质矿产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地矿等部门共同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落实相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来源:发布日期:2013/6/26 8:20:41 浏览:1619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第三条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实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第八条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 第九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部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期供求计划相协调。 第十一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十二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各项建设用水。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规范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以下简称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有关卫生要求,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生活饮用水生产和污染事件报告处理、水质检验、从业人员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第三条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遵守本规范。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 第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取水点应设在城市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选择,应根据城市远期和近期规划、历年来的水质、水文、水文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取水点及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和地方病等因素,从卫生、环保、水资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第七条供水水源水质应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规定。当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规定时,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第八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

部和地质矿产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地矿等部门共同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工作。 第九条经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跨地区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各负其责。 第十条地表水水源卫生防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 二、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不得设立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排放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三、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供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把取水点上游1000米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 四、受潮汐影响的河流,其生活饮用水取水点上下游及其沿岸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相应扩大,其范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研究确定。 五、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库和湖泊,应根据不同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水源保护区,并按第一、二项的规定执行。 六、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输水明渠、暗渠,应重点保护,严防污染和水量流失。 第十一条地下水水源卫生防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及影响半径的范围,应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及规划设计、水文地质等部门研究确定。 二、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附件32: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填制说明: 一、企业性质: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生成:“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企业、“3”为中外合资企业、“4”为外商独资企业、“5”为集体企业、“6”为私营企业、“7”为个体工商户、“8”为报关企业、“9”为其他。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的:国有为“加工A”、集体为“加工B”、私营或个体工商户为“加工C”。 二、企业类别: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类别,如A/B/C/D. 三、保证金额:可暂时不报。 四、内销比例:三资企业按外经部门批准文件填报。来料加工企业无内销权限,可填报为“0”或“无”。 五、备案(批准)机关:三资企业填批准成立的机关,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以上一般为“东莞市外经贸局”)。来料加工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来料加工协议的机关,经营进料加工的国内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进料加工合同的机关。报关企业填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机关。 六、生产类型: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服务、其他。 七、行业种类:从以下方式中选择:1、电子信息2、机械设备3、服装纺织4、鞋类5、旅行箱包 6、玩具 7、家具 8、塑料制品 9、金属制品10、化工产品11、医药12、木制品13、报关行14、食品15、轻工16、水产17、纸制品18、皮革19、印刷20、石材21、钟表22、家用电器。 八、报关类别:无报关权、自理报关、专业报关、代理报关。 九、开户银行:人民币基本帐户 十、报关有效期:《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通过2005年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自动延至2008年,具体日前对应注册日前。来料加工企业无报关权,不用填。 十一、主要产品:进出口量较大的前1-5项。 十二、备注信息:有则填,无则不填。 十三、投资方式:“产权”、“现汇”、“实物”,一种或多种。 十四、生产品牌:产品的品牌,可填1-5项。 十五、报关业务(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报关员(会计员),也可以是该部门的负责人。 十六、上市公司:可以是本企业或投资方。 十七、联网企业:指是否与海关联网监管。 十八、生产车间面积、仓库面积:指实用面积。

供水设备安装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7195-49 供水设备安装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供水设备安装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签定地点:乙方:签定时间:合同内 容: 一、乙方为甲方设计安装电脑自动化恒压供水设 备台,设计安装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供水 量 m3/h,扬程 m。 二、系统配置包括: 1、变频控制柜台,主机品牌,功率 KW。 2、潜水电泵台,主体品牌,功率 KW。 3、配套管路, m。 4、其它:。 三、以上内容设备定价为(不含税) (¥: )。 四、在设备安装前,甲方负责将设备动力电源安 装到位,电源电压应符合正常运行范围。 五、乙方确保产品质量,并按约定时间完成调试。

自设备安装之日起,全套设备保修一年(人为损坏,自然灾害除外,如雷击等)。一年后如出现故障,只收取维修成本费。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甲方付设备款元,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这里填写您企业或者单位的信息 Fill In The Information Of Your Enterprise Or Unit Here

自来水工程合同范本

小区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范围自来水管道主环网、主要范围自来水工程,包括\ 甲方委托乙方完、1干道自来水管道、各支路管道(不含入户表后管道)的制作安装以及室外消防栓、给水阀门井、水表井等工程。并保证验收通过、通水。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报验手续,2、乙方保证协助甲方办理前期各种相关手续,保证各种手续的合法、有效性,承3、 诺水费收入取标准按政府文件执行。二、工期要求天以书面形式通本工程按甲方要求时间开工及完工。如甲方要求提前工期应提前31、 知乙方,以便乙方组织人、材、物。乙方不得因施工组织不利、材料供应、劳动力调配等原因拖延工期(不可抗力除2、外)。三、工程质量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工程质量应当达到优良1、 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得单方修改设计。如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要、2求停止施工。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和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等因素发生的事故,经济损失及责任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四、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及监理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设计及监理工程师共同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 采用总价包干:,包干价 含。 六、变更洽商 1、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设计、洽商变更,须经监理、设计单位、甲方、施工单位四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4、工程进行过程中的会议纪要不作为结算费用增减的依据. 七、质量与检验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模板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 登记表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附件1: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二) 图片信息1企业外观(含厂牌、大门)照片 企业厂房照片(东立面)企业 厂房照片(西立面)企业厂房 照片(北立面)企业厂房照片 (南立面) 企业厂房照片(屋面)

企业主要产品照片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图片信息2 锅炉房照片(外部和内部)空压站照片(外部和内部)制冷站照片(外部和内部) 清花车间设备照片清花车间设备照片清花车间除尘照片(正面)(侧面)(正面) 清花车间除尘照片清花车间空调照片清花车间空调照片清花车间空调照片清花车间空调照片(侧面) (操作间) (主风机) (喷淋室) (室外立 面) 图片信息3

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梳棉车间设备照片(正面) 梳棉车间设备照片(侧面) 梳棉车间除尘照片(正面) 梳棉车间除尘照片(侧面) 梳棉车间空调照片(操作间) 梳棉车间空调照片(主风机) 梳棉车间空调照片(喷淋室) 梳棉车间空调照片(室外立面) 精梳车间设备照片(正面) 精梳车间设备照片(侧面) 精梳车间除尘照片(正面) 精梳车间除尘照片(侧面) 精梳车间空调照片(操作间) 精梳车间空调照片(主风机) 精梳车间空调照片(喷淋室) 精梳车间空调照片(室外立面) 并粗车间设备照片(正面)并粗车 间设备照片(侧面)并粗车间空调 照片(操作间)并粗车间空调照片 (主风机)并粗车间空调照片(喷 淋室)并粗车间空调照片(室外立 面)

水源供水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水源供水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水源供水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________水务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水源供水工程; 工程地点:____水源地及水源地到____县城沿线道路; 二、承包范围 1、水源管理站所有工艺部分,2000T清水池,1、 2、3号井围墙工程;2、井群联络管及输水起点0+000至1+000处管段; 3、其他零星工程; 4、说明:本次工程不做深井泵房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现场能使用的设备及仪表等均不含在本工程之内。 三、材料、成品、半成品采购 1、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焊接钢管、阀门、加氯设备甲供,其他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2、所有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采购之前必须是在甲方代表对其质量、规格型号、单价认可的前提下采购。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天数:______。 五、工程质量标准

整个施工的任何一个分项合格率100%,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质量标准____。 六、工程量计算依据 1、以施工图为基本的计算依据; 2、施工图的变更计算增减; 3、除了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外的工程量均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签证单计算。 七、合同价价款的确定 根据本工程概算确定合同暂定价为:________(_____)万元。 八、结算价款的确定 1、以完成的施工图、图纸变更、现场签证等完整的竣工资料送东部集团投资控制部核准。 2、计价依据:本工程根据《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定额参考费率》及甲方材料价格认证的清单计算总造价,总造价下浮8%后做为最终结算造价,包干价部分不下浮。 3、设计图中没有注明型号、规格的部分材料或设备,结算时按施工期间平均市场信息价价格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以市场询价方式计取,甲方指定价格的品牌材料价格不参与总价下浮。 4、其他说明:结算时土方仅计挖填,不计土方买卖钱,人工工日单价根据《陕西省2004消耗量清单计价办法》和咸阳市定额管理站对人工工日单价的规定计价。 九、付款方式 1. 该项目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只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50%的工程进度款。 2. 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70%时停止付款,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资料后,双方结算签字盖章后支付剩余款。 十、工程竣工资料 整个工程竣工资料乙方必须按综合资料、评定资料、材质保证资料分类编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甲方含竣工图三套。 十一、质量保修期限

供水厂供水合同协议书范本0001

编号:_____________ 供水厂供水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

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 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从甲方供水管网DN100 口径水表接入供水管道,水表以上为甲方所有,水表以下为乙方所有。 2、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井由甲方提供,并由乙方 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供水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暂时为深层地下水,严格做好源水、岀厂水、管网水的管理。 2、甲方确保供水水量和压力满足用水企业的要求。 3、甲方供水时间冬季为每天的7 : 00- 21 : 00,夏季为6: 00- 22: 00,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 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24小时公告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供水计量 1、甲方每月月初查抄水表,计取水费。水量为企业所接甲方安装的______ 水表水量,并实行累进计价法_____ m3/月以下暂定为 _______ 元/m3, m3/月以下暂定为_______________ 元/m3, 卅/ 月以下暂定为______ 元/m3,使用量在80m3/月以上的,另行申请。 2、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 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岀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 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在每月______ - ______ 日,缴费地点:沧东供水厂

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3表)填报说

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3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市各自建设施取用地表水的单位。 二、组织实施方式 区(县)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取水单位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 三、报送要求 此报表为年报。市水务局直管的取水单位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上海市供水管理处;区(县)管理的取水单位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区(县)水资源管理部门,各区(县)水资源管理部门汇总后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上海市供水管理处。 四、指标含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 1、取水量 指利用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的水量。 2、自来水量 指地表水、地下水等经过公共供水企业加工处理,经认定达到自来水供水标准,通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供应的水量。 3、退水量 指取水单位所取水经利用后退入自然水体或污水管道的水量。 4、退水地点 指退水口位置所在地、河道、湖泊。 5、工业废水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废水排放量内)。 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指报告期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占工业总用水量(工业用水新水量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之和)的百分比。 统计口径:不统计电厂凝汽器冷却用水量(包括新水量及循环水量)。 计算公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 ×100% 工业用水新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 7、工业总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现价)。 8、电厂发电量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做好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2、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每年复核一次,四年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3、有领导专管并配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饮用水设施符合卫生标准,所用材料、涂料必须无毒、无异味,不得影响水质卫生,其材料应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有效卫生许可批文。 5、新、改、扩建的供水工程项目必须取得经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合格后开具的证明(意见)书。新建的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以及设备、设施、管网修复后,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 6、供管水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才能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或健康带菌者,不得从事管水、清洗等工作岗位。 7、饮用水设施周围环境及水泵房整洁,排水条件良好,设施运转正常。水泵房外门必须上锁,由专人负责保管钥匙,保证安全性。每天对饮用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8、对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环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若发生与生活饮用水污染有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卫生、建设主管部门。 9、生产区门岗和安全保卫制度健全,禁止无闲杂人员出入生产区。

10、供水设施设备在维修、改造时,首先索要新设备的卫生许可批件,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设备维修、改造后,必须清洗消毒,消毒完毕后,水质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规定的标准方可饮用。 10、一旦发现饮用水水质有异常改变,不得隐瞒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区级卫生监督部门和供水行政部门,防止介水传染的流行。 11、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处应通风良好,防腐、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水处理剂和消毒剂投加设施正常运转,并有备用设施。 12、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本单位饮用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13、严格按照国家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求,认真做好其他关于饮用水的相关工作。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供水场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1、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供水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2、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供水场所对人体的危害的各种因素。 3、当供水场所发生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

单位供水合同

单位供水合同 篇一:文本 文本编号: 供水人:盐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 用水人:供用水合同 为明确供、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自愿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价格 (一)用水地址为:; (二)用水价格按照盐城市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执行。 第二条供水方式、水质和水压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供水管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 应当自行设臵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压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部

门检定; 2、供水人或用水人一方提出计量器具有误差须送检,由提出方送检并预交送检费用及相关费用,检测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由提出方承担有关费用,不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则由另一方承担相关费用。送检的全过程,须供水人、用水人共同参加。 (二)水价:用水人用水价格由供水人根据用水性质、用水比例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来确定。如有异议,在交费时应书面向供水人提出,供水人和用水人双方根据有关价格政策再进行核定。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在每月1日进行抄表,用水人应及时到场进行签字确认,并在每月的25日前结清水费; 2、水费结算由用水人将转帐支票送交供水人。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用水人的用水量计量器具点为双方的产权分界点;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量器具)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属供水人,并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其他设施产权属用水人,并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 (三)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与自来水串通,不得转供水或改变用水性质,禁止在表前私拉乱接,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应按实际发生次数每次承担违约金叁万元,并赔偿供水方全部经济损失。

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条为了加强供水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 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发展供水事业,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原水供水,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 水. ◆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 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供水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水务局所属的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水务执法总队)具体负责本市供水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供水范围内的供水管理,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 市水务局应当根据本市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全市供水发展规划,经市城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本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 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本市实行有利于供水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鼓励供水和节 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善水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八条对在本市供水,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 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供水水源管理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城市规划,水务,地质矿产,环境保 护部门编制本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 ◆第十条编制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一)符合本市开 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综合规划的要求,并与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二)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和合理开采地下水;(三)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 ◆第十一条以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应当向水务部门办理取水许 可;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应当向市水务局办理取水许可. ◆第十二条严格保护地下水源. 用于人工回灌地下的自来水水质,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取用地下水:(一)可以利用地表水供水的;(二)在地下水超采区域内的;(三)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安全保护区内的;(四)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 ◆第十三条市和区,县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局和同级城市 规划,建设,卫生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供水水源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对饮用水水源实

供水合同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供水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编号 号: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因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向乙方提供需求。特订立如下合同,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 1、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不呢这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 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甲方是指:变电站生活用水。 2.2本合同乙方是指:有供水能力的单位。 3、合同价款 3.1需供水的井场号: 3.2乙方向甲方供应生活水价:元/方 说明:运输费:元/吨、公里,水源地岀厂水价元/方。 4、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供水前先签订供水合同书,甲方向乙方支付水款并凭供水结算清单结算。 5、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5.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

5.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如期付款。 5.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生活用水进行质量检查和计量验收。 5.4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卸水便利。 5.5 水方量以甲方水窖计量 6、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6.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合格规定。 6.2 乙方有权力要求甲方在结算清单出具后付款。 6.3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所需生活水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证。 6.4 乙方不承担协调处理甲方与村民之间的供水纠纷。 6.5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和水量供水,以保障生活顺利进行。 6.6 拉水过程中,车辆安全均与甲方无关。 7. 不可抗力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能抗力原因,是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的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8、违约责任 8.1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2 乙方所提供的生活用水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更换、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3 乙方拒绝更换水或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9.1 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模板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登记表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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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说明: 一、企业性质: 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生成: ”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企业、”3”为中外合资企业、”4”为外商独资企业、”5”为集体企业、”6”为私营企业、”7”为个体工商户、”8”为报关企业、”9”为其它。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的: 国有为”加工A”、集体为”加工B”、私营或个体工商户为”加工C”。 二、企业类别: 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类别, 如A/B/C/D. 三、保证金额: 可暂时不报。 四、内销比例: 三资企业按外经部门批准文件填报。来料加工企 业无内销权限, 可填报为”0”或”无”。 五、备案( 批准) 机关: 三资企业填批准成立的机关, 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以上一般为”东莞市外经贸局”) 。来料加工企业(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 填批准来料加工协议的机关, 经营进料加工的国内企业(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 填批准进料加工合同的机关。报关企业填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机关。 六、生产类型: 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服务、其它。 5

七、行业种类: 从以下方式中选择: 1、电子信息2、机械设备 3、服装纺织 4、鞋类 5、旅行箱包 6、玩具 7、家具 8、塑料制品 9、金属制品 10、化工产品 11、医药 12、木制品13、报关行 14、食品15、轻工 16、水产 17、纸制品 18、皮革 19、印刷 20、石材 21、钟表 22、家用电器。 八、报关类别: 无报关权、自理报关、专业报关、代理报关。 九、开户银行: 人民币基本帐户 十、报关有效期: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 经过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自动延至, 具体日前对应注册日前。来料加工企业无报关权, 不用填。 十一、主要产品: 进出口量较大的前1-5项。 十二、备注信息: 有则填, 无则不填。 十三、投资方式: ”产权”、”现汇”、”实物”, 一种或多种。 十四、生产品牌: 产品的品牌, 可填1-5项。 十五、报关业务( 财务) 负责人: 能够是报关员( 会计员) , 也能够是该部门的负责人。 十六、上市公司: 能够是本企业或投资方。 十七、联网企业: 指是否与海关联网监管。 十八、生产车间面积、仓库面积: 指实用面积。 十九、厂区面积: 指占地面积, 包括宿舍在内。一般指围墙内的占地面积。 二十、银行信贷等级: 注册登记企业在银行的信贷级别。 二十一、报关方式: 企业日常的实际报关方式, 自理报关或委托报关。 二十二、软件管理模式: 指财务软件名称。 二十三、认证标准类型: 指ISO认证名称。 二十四、照片要求: 规格为4R′彩色照片, 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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