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地试验室网上备案流程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在公路工程现场设置的对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自检和抽检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
本办法所称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机构”)是指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持有“试验检测人员证书”或“上岗证书”,并承担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实行登记备案制。
项目质监机构负责对监督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登记备案和日常监督管理。
项目业主负责对本项目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及日常管理。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未经能力核验或经核验未通过的,以及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均不得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第六条项目业主应当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开展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
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现场可由所属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均应具有相应的《等级证书》。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工地试验室独立、客观地开展试验检测活动。
第七条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当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母体机构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母体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以下规章制度:(一)组织与管理机构图;(二)工作程序与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三)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四)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五)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制度;(六)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七)试验室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八)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九)试验室、养护室管理制度;(十)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十一)建立试验检测台帐制度,准确反映施工企业自检频率和监理企业抽检频率。
工地试验室管理培训 ppt

所有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均应实施 标识管理分为管理状态标识卡和使 用状态标识:管理状态标识包括设 备名称、编号、生产厂商、型号、 操作人员和保管人员等信息;使用 状态标识采用“三色标识”(绿色为 合格、黄色为准用、红色为停用标 识)表明其状态,标识上要注明设备 与标准物质编号、校准日期、有效 期、校准单位等信息,并将“三色 标识”张贴在仪器设备醒目处。
编号
• 对于调拨的设备,仪器就位后,工地试验室负 责人与中心试验室设备管理员、上一项目负责
人三方办理仪器设备交接手续并形成详细的交 接记录和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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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地试验室管理
设备管理
检定 /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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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器设备经检定/校准或功能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 用。使用前须对检定/校准证书进行有效确认,并保 存确认记录。对可自校验的仪器或设备,工地试验室 应配备专用计量器具,由持自校员证人员严格按照中 心试验室仪器设备自校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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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中心试验室项目试 验管理科负责对申 请材料审查,完全 符合后指派负责人 指导并督促工地试 验室的现场建设。 工地试验室土建工 程完工、标准化建 设完成、人员全部 到岗及仪器设备到 位标定完毕后,由 现场负责人将工地 试验室的建设情况 书面报中心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的 选址、规划及建 设应严格按照 《公路工程工地 试验室标准化指 南》以及项目所 在地标准化要求 实施。
1、《现场(工地)试验室组建申请表》; 2、施工单位项目部委托中心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委托 合同或自建模式; 3、工地试验室拟备案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授权签字人、试验检测人员简历及资格证书; 4、本项目仪器设备清单; 5、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 6、工地试验室检测计划。 7、拟建工地试验室的平面布置图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定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授权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授权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活动,进一步加强母体试验室对授权工地试验室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水平,并确保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试验检测中心)健康、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31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试验检测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试验检测中心对其所授权的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第三条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的工地试验室是指经试验检测中心授权成立,以试验检测中心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接受试验检测中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工地试验室。
第四条授权工地试验室须严格遵循国家、部、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管理办法、制度以及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二章授权工地试验室授权管理第五条授权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设施、设备、人员、环境条件及试验检测能力应满足承建工程需要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求。
第六条在进行授权时,试验检测中心必须在等级证书核定业务范围内,根据工程现场管理需要,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并加强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授权工地试验室被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或试验检测持证人员进行变更的,授权工地试验室承包单位必须以正式文件报请母体试验室同意。
第八条授权流程:承包单位协助项目经理部组建授权工地试验室→人员配置到位、持证专业齐备、仪器标定、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建立→填写《工地试验室授权审查表》、《在岗人员一览表》、《试验检测项目(参数)一览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被授权人承诺书》、《项目经理公正性声明》→试验检测中心审核并授权,下发《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工地试验室成立标准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强化试验工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保障作用,制定本标准。
交通建设工程含港口码头、船闸船坞、航道、道路、桥梁、隧道、铁路、市政交通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其设立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 ,合用本办法。
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 2005 第 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 (厅质监字[2022] 183 号)、《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 (TB10442-202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检测制度实施方案》和《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南》 ,结合其他行业的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本标准。
4.1 授权组建的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当在母体试验室授权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承担试验检测工作 ,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干预工地试验室独立、客观地开展试验检测活动.4.2 工地试验室设立实行登记备案制。
试验室资须有母体试验室授权并经当地质监站或者建设单位审核通过的暂时资质或者批准文件,没有授权或者没有登记备案的工地试验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取样,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能力和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如实上报试验数据和报告。
4。
3 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管理工作和试验检测活动全面负责,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且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4.4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加强对授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指导。
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3年以上试验室主任:持试验检测员资格证或者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3 年以上试验员:总数不得少于 3 名,均持试验员资格证书辅助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配置1.水泥:胶砂强度、安定性、细度、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比表面积、胶砂流动度2.砂: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氯离子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3.石: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坚固性、压碎指标、岩石抗压强度、表观密度、堆积密度4.掺和料: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含水量、比表面积、流动度比、活性指数5.砂浆:配合比设计、稠度、分层度、密度、含气量、立方体抗压强度、6.砼: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含气量、凝结时间、立方体抗压强度、抗折强度、轴心抗压强度、静力弹性模量、抗渗性7.土:颗粒级配、液限塑限、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 CBR8.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配合比设计、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或者石灰剂量、石灰有效钙镁含量、粉煤灰细度、粉煤灰烧失量、粉煤灰比表面积9.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10.钢筋焊接:拉伸、弯曲11.集料:颗粒级配、压碎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12.道路工程:压实度、路面厚度、弯沉、平整度、路面渗水、土基回弹模量、路面构造深度13.结构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碳化深度1.水泥: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水泥净浆搅拌机、电子天平、分析天平、烘箱、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维卡仪、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沸煮箱、负压筛析仪、压力机、电动抗折试验机、高温炉、比表面积测定仪、胶砂流动度测定仪、秒表、比重瓶、水泥水化热测定设备2.砂:砂筛全套、摇筛机、电子天平、分析天平、容量筒、烘箱、滴定设备、比长仪、浸水天平、干燥器3.石:石筛全套、摇筛机、台称、电子天平、烘箱、压力机、针片状规准仪、压碎指标值测定仪、浸水天平、比长仪、容量筒4.掺和料:负压筛析仪、烘箱、高温炉、电子天平、分析天平、水泥胶砂试验设备、胶砂流动度测定仪、压力机、比表面积测定仪5.砂浆:砂浆稠度仪、砂浆分层度测定仪、容量筒、砂浆搅拌机、振动台、电子天平、压力机6.水泥混凝土、砂浆、外加剂:标准养护室、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水泥混凝土标准振动台、压力机、抗折试验夹具、水泥砂浆稠度仪、水泥砂浆分层度仪、胶砂流动度测定仪、坍落度筒、容量筒、混凝土贯入阻力仪、分析天平、烘箱、比重计、试验筛、含气量测定仪、劈裂试验夹具、混凝土抗渗仪、维勃稠度仪、烘箱7.土: 标准筛、摇筛机、比重计、电子天平、烘箱、光电液塑限测定仪、自动击实仪、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多功能脱模器、 CBR 试验装置、杠杆压力仪及承载板或者路面材料强度仪及配件、比重计8.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压力机、直读式测钙仪、分析天平、滴定设备、负压筛析仪、烘箱、高温炉、电子天平、透气比表面积仪9.钢筋:万能材料试验机、冷弯冲头、游标卡尺10.钢筋焊接接头:万能材料试验机、冷弯冲头11:集料:标准筛、摇筛机、压碎值测定仪(水泥砼用和沥青路面用)、压力机、针片状规准仪、游标卡尺、电子天平、烘箱12:道路工程:环刀、灌砂筒、取芯机、弯沉测试设备、平整度测试设备、磨擦系数测试设备、路面渗水仪、承载板、路面构造深度测试仪13.结构混凝土:回弹仪、取芯机、压力机办公室不少于 20m2 ;样品室不少于 15m2 ;水泥室不少于 15m2 ;力学室不少于 50m2;建材(砂石)室不少于 30m2 ;混凝土室不少于 30m2 ;土工室不少于 20m2 ;混凝土标养室不少于 30m2。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检测中心对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云湛高速公路X1,TJ6—9标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试验检测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JS2检测中心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1、工地试验室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尤为重要。
2、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3、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同时要满足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具体操作按照《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进行实施。
4、工地试验室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硬件建设标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质量管理精细化、数据报告信息化,试验室记录表格、报告表格应符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及《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828—2012中的相关要求.5、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
1)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2)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段单独设立,工程规模过大时应设立分试验室;3)同一合同段内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4)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宜作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5)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通过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6)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6、广东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受控正式版)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文件编号:受控号:XX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XX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路建设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XX省交通厅《XX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结合现场试验检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为完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地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期限从项目业主认定之日开始到该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三条 XX中心试验室负责对本公司承接的工地试验室及其检测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必须遵循《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必须遵循本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第五条工地试验室由XX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项目现场设立。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经项目业主同意,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工地试验室工作可直接由母体试验室承担。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名称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名称+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第七条建立工地试验室前,应向母体试验室提交如下材料(1式3份)(部分材料格式采用XX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统一表格,见附件1):1、《工地试验室情况登记表》;2、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母体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委托合同书(见附件2:委托合同书);3、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4、本项目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合格证书;5、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6、对外委托试验参数需提供受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上述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
工地试验室标准规定化建设要求

云南昭会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求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及试验场所布局1、机构设置工地试验室应由取得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甲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工地试验室的名称宜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全称)+XX高速公路+标段号+工地试验室”。
2、人员配备工地试验室必须完善组织机构,设立试验负责人岗位、试验检测员岗位、机构框图必须上墙(图3-1)。
每个工地试验室设1名工地试验室主任,且必须母体机构派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4人,持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人数不得少于1人,并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试验辅助工。
同时满足合同约定配备的试验检测人员。
3、试验场所布局(1)工地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要求,工地试验室应设置在项目部(监理部)或集中拌和场内,其周边场所、交通通道均应硬化。
工地试验室场地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安全、环保及施工要求等因素。
工地试验室用房若采用活动板房,其结构设计应考虑空间跨度、风雪等极端气候的影响,必要时应进行加固处理,保证其使用周期内安全可靠;试验室周边排水设施应完善、合理(图3-2)。
(2)工地试验室要根据本项目的规模和特点,设置办公室和各功能室。
办公室不少于2间,功能室为力学室、水泥室、混凝土室、集料室、养护室、土工室和沥青原材料室等,办公室和各功能室要分隔开,布局要合理,仪器设备摆放要科学(图3-3)。
二、上墙的制度、图表等1、试验室名称统一:母体试验室(全称)+昭会高速公路+xx合同段+工地试验室,办公室和各功能室设置醒目门牌2、晴雨表3、组织机构图4、岗位职责5、操作规程6、试验检测人员须挂牌上岗(图3-3)。
7、“工地试验室”采用铜制牌匾、黑体字,规格为高40cm×长60cm,牌匾挂在办公室前醒目处,牌底线离地高度为160cm(图3-4)。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实施细则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保证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12号令)、省交通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浙交〖2008〗16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承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监理单位为满足施工自检或监理抽检的需要,在工地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室,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和监理驻地工地试验室。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建立,并在工程实质性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申请技术考核,取得《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后,方可开展工地试验检测活动。
工地试验室未取得《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不得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由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统一监制,有效期至工程完工。
第四条大型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业主为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需设立业主中心试验室的,依据本细则规定进行技术考核。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配置要求第五条工地试验室主要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在现场进行的施工自检或监理抽检试验,不得接受其它方的委托试验。
(一)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按规定的抽样频率进行施工前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和施工过程中的抽样试验,以及各工序和单位工程完工后的验收试验。
(二)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平行试验、抽检试验,对施工单位的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按抽查频率进行独立试验.监理旁站后应随即在试验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不得事后补签。
(三)工地试验室无能力检测的项目参数应委托符合条件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特点、母体检测机构授权业务范围及“工地试验室配置要求”(附件一),确定试验检测项目参数、合理配备试验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第七条未取得公路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工地试验室必须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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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地试验室网上备案流程
一、工地试验试验室综合情况
1、检查等级证书及计量认证编号是否与证书复印件上编号一致;
2、持证检测证书人数是否符合:高速公路大于等于4人(要求检测师2人检测员2人),二级公路大于等于3人(要求检测师1人检测员2人);
3、试验检测用房面积是否符合要求,要求大于等于100m2(不包括办公室用房面积);
4、工地试验室授权业务范围要与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上的项目及参数一致。
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
1、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要与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上的项目及参数一致;
2、采用试验检测⽅法及标准是最新的;
3、所有的内容应填写完整。
三、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简历
1、简历表格是否与范本一致;
2、授权负责人是否在表格右下角签名;
3、授权负责人是否与母体检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要有合同复印件。
四、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一览表
1、上公路水运工程检测管理系统查询所有人员是否都注册在母
体检测机构,检测证书编号是否与注册编号一致;
2、学历与专业是否与毕业证书复印件一致;
3、职称是否与职称复印件一致(如无职称的写无或画“一”)。
五、工地试验室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所有的内容应填写完整(由监督工程师到工地现场审核)。
六、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1、授权负责人必需是检测工程师且注册在母体检测机构并签订劳动合同;
2、授权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必需在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项目及参数范围内;
3、授权书右下角要盖母体检测机构等级专用标识章、母体检测机构章,机构负责人签名。
七、附件
1、在岗人员一览表上所有人员都要有⽅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无职称不用附)、试验检测证书复印件;
2、要有授权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
3、如委托第三⽅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应附委托合同复印件;
4、必需有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5、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可有可无,如工地试验试验室综合情况表上填有计量认证编号的要有)。
⽅、备案审核意见
填写审核意见及日期并盖上公章。
九、以上全部内容符合后
1、填写工地试验室备案一览表(台账)并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编号;
2、填写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符合性审核表;
3、扫描工地试验室备案初审表及符合性审核表;
4、填写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