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居住时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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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很多人容易区分不开。

下面来分别描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3.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2)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①在我国无住所;②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参考文献:/cjks/jjfjc/201408/179028.shtml。

国家税收(第六版)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收(第六版)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 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 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一个纳税义 务人,可能不仅拥有一项特许权利,每一项特许 权的使用权也可能不止一次地向他人提供。因此, 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次”的界定,明确为每 一项使用权的每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 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 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 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六)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七)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
二、 纳税人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
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⑴居民纳税人 —— 对中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非法人地位的企业。( 国内外收入均应纳税) 判断标准:在中国有住所;在中国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一年 ⑵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 对中国政府承担有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只就在中国境内的收入纳税) 标准:在中国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三、征税对象 列举11项应税项目: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四、税率
⑴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 ⑵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5级超额累进 ⑶稿酬:名义20%,实际14% ⑷劳务报酬:名义20%,实际3级超额累进 ⑸其他:20% 五、 减免税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一)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 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 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 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

第16讲_个人所得税法(1)

第16讲_个人所得税法(1)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五章习题强化课程目录:一、本章命题常规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四、跨章节知识点组合一、本章命题常规本章是《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的一章,平均分值约为10分。

本章可命制各种题型。

在主观题方面,既可以单独出计算题,也可以和其他税种综合出计算或综合题。

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1.增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例题·多选题】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在境内工作的天数包括()。

A.境内实际工作天数B.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天数C.境内外接受培训的天数D.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答案】ABC【解析】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2.增加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调整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例题】兰伯特为境内无住所个人,是甲国A母公司派至中国子公司的一名产品质量专员(非高层管理人员),同时为母子公司工作,2020年3月来华,短期从事质检工作,4月,兰伯特先生的境内工作时间是18天,境外工作时间是12天。

其取得的当月工资收入(折合人民币):境内工作期间,甲国A公司支付1万元,中国子公司支付2.8万元;境外工作期间,甲国A公司支付3.5万元,中国子公司支付2万元。

计算兰伯特4月境内工资薪金收入额。

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2.8+3.5+2=9.3(万元)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2.8+2=4.8(万元)当月境内工作18天,4月公历天数30天。

第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热点知识

第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热点知识

一、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 个人所得税相关事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 业、合伙企业;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率和速算扣除数; 补差额是如发放奖金当月工资薪金低于3500元时,将全年
一次性奖金减去“3500元与当月工薪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 个月,再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个注意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一个纳税人,奖金 的计税方法只能够采用一次。
〔三〕例题 2021年12月3日,韩先生取得工资3400元,同
〔二〕政府特殊津贴、科学院院士津贴、资身院士津贴 〔三〕独生子女补贴 〔四〕托儿补助费〔国税发【1994】89号〕 〔五〕其他补贴、津贴
1、误餐补助: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 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 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 标准领取的误餐费〔财税字【1995】82号〕
2、单位为个人负担的通讯费: 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
采取全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局部的,可不 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征个人所得 税。〔京地税个【2002】116号〕
3、生育津贴免税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规定:
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 所得和其他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 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十三章讲义1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十三章讲义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十三章讲义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人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解释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自然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2】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又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住所标准:习惯性居住地时间标准:“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解释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

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二、征税范围——目前共 11项(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的问题:1.不予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了解内部退养人员工薪征税问题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第07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07章  个人所得税法

7.下列所得中,不采用代扣代缴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偶然所得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单项实训
一、单项选择题
8.下列所得中一次收入畸高,可实行加成征收的是( )。
A.稿酬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9.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当其在
6.下列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
A.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取得的收入 B.取得技术咨询费
C.讲课费
D.转让专利技术收入
7.我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有( )。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
D.支付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单项实训
二、多项选择题
8.下列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个人有( )。
一、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税项目应纳税额 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平时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应纳 税额按照每月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税率 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法定减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1.住所标准 2.居住时间标准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 的所得。
(2)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 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 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

第五章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1:个人所得税基本内容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或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1)居民个人(2)非居民个人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提示1】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住所≠住房=习惯性居住地)【提示2】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示3】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2.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纳税义务的其他规定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2.所得来源的确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解:应纳税所得额=3700-3500=2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00×3%=6元
我是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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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薪金所得
例1、外籍教师Peter在泰山学院任教一年,月薪5000 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应纳税所得=5000-(3500+1300)=2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00×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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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税所得项目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取得的各项所得。
– 个体工商户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 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稿酬,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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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税所得项目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 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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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2、费用扣除标准 丙:工资 赡养人口 4000元 丁: 工资 4000元
支付教育费600元
纳税
15元
纳税
15元
•丧失了税收的纵向公平 纵向公平是指税收要区别对待福利水平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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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的自然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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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税所得项目
五、稿酬所得 –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 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 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 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 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取得的所得。

王女士:19000÷12≈1583元,对应税率及 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 =[(19000÷12)×10%-105]×12=640元,税 后所得18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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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居住时间标

居住时间是指个人在一国境内实际居住的日数。

我国规定的时间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注意:这里的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而不是住满任意12个月。

根据这两个标准判定:
1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对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规定
(1)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个
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解释1我国通常指的是住满一个纳税年度为标准,也就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

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解释2临时离境不扣减天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的离境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解释3个人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可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练习题~~
[1]某外籍个人2001年度在华工作,多次出入境,先后共离境5次,每次离境时间分别为22天、27天、18天、16天、10天。

该外籍个人2001年度是否为我国的居民纳税人?
[2]我国公民王先生受公司委派前往公司驻美国办事处工作,任职时间为一年零六个月。

赴美国前,依据政府有关规定,他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了户籍注销手续。

请问王先
生在驻美工作期间,是否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

[3]法国公民史密特先生因公于2000年1月1日来华工作,2000年12月31日回国。

在此期间,他因出差和旅游先后两次离开中国,每次时间分别为25天和15天。

在计算史密特先生在华居住时间时,是否可以扣除其两次离境时间?他是否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4]日本籍古田先生因在华投资,在中国境内领取了长期居留证并纳入我国的户籍管理范围,其家庭成员、财产及主要经营活动场所均在日本。

从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古田先生一直在中国工作,此后因工作需要返回日本。

古田先生是否属于我国居民纳税人?
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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