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出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通知
下雪天注意安全的通知3篇

下雪天注意安全的通知3篇下雪天注意安全的通知11、行走,速度不要太快。
雨雪天气步行速度不要太快,要走人行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走,防止被侧滑的车碰到。
切忌提重物,双手不要揣在兜里,因为双手来回摆动能对身体起到衡作用。
女士不要穿高跟鞋,出门时尽可能换上鞋底粗糙、有花纹的底鞋,还要尽量避过大理石路面。
如果突然摔倒,尽量别用手腕去支撑地面,也不要急着起来,应检查一下身体哪些部位疼痛。
一旦摔倒发生骨折,切不可乱揉乱动,应用围巾、书本等工具固定好骨折部位,请求他人帮助,立即到附近医院治疗。
2、骑车,车胎气勿太足。
路滑骑自行车、电动车出行,一定要先检查车闸是否灵敏;骑车时保持高度集中,车体不要携带过多、过重的物品;车胎气不可太足,将气放至时充气量的2/3为好,增加车轮与地面的接触面可防止打滑;尽量放低车座,降低重心;与前面车辆保持3米以上距离,防止前车滑倒绊着自己;不要急捏刹车,可骑得慢一点,遇见情况早下车;尽量避免急转弯,在道路许可的范围内转弯,半径越大越安全;切勿与机动车抢道,防止被发生侧滑的机动车碰伤;遇到特别湿滑路段,最好下车推着走。
3、驾车,保持安全距离。
路面湿滑,轮胎与地面的摩擦系数降低,容易出现车轮打滑的情况。
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降低速度,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则。
车速过快的情况下,急踩刹车、急打方向,都容易导致车辆失控。
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更需注意。
雨雪天气,视野不好,很容易因为看不清路况而导致发生事故。
因此车辆之间及车辆与行人之间都要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不要跟得太紧,更不要随便超车。
如果行车过程中风挡出现起雾情况,可开冷风,将出风口的风向调到吹挡风玻璃的位置上,雾气便会消失。
4、防滑:雨雪天气造成路面湿滑,因此,应注意出行安全,防止意外跌倒。
宁可踩在厚厚的积雪上也要避开浮冰和积水,不要因为湿滑就蹭着走反倒容易滑倒,跟滑冰是一个道理,尽量抬起脚,实在的踩下去,这样就减少了鞋底和地面的向前摩擦力,会降低摔倒的可能性。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9篇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9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9篇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1一、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副组长组员z(段长)各班主任职责:⑴负责活动地点的勘察和活动的组织,确保无安全隐患。
⑵负责活动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各带队老师为安全责任第一人)。
⑶每个成员确保活动期间通信畅通,时刻保持联系,互通信息。
二、社会实践活动应急小组及职责1、信息组:组长副组长:各班主任组员:各带队老师职责:⑴在活动期间,人人通讯畅通。
⑵各班主任每隔两个小时向分管行政汇报一次情况。
⑶如有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救护。
2、交通安全组:组长副组长:各班主任组员:各带队教师职责:⑴指挥学生安全有序的坐车、活动。
⑵活动结束,各带队教师将学生带回出发时的集合点,然后解散。
⑶在活动期间,严禁各学生单独进行活动,一定要听从带队教师的指挥。
3、紧急救护队组长副组长组员:全体带队教师职责: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如遇偶发事件,首先想到的是学生的安全,应立即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救护。
三、工作要求1.各班主任在社会实践活动前两天把本班分几个小组,各带队教师分管几个小组,指定组长落实职责,多宣传安全。
分组名单社会实践活动前送交政教处。
对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此次活动的学生,班主任要电话提前告知家长,由家长自己安排这些学生在家的学习和生活。
2.全体教师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3.全体教师准时的参与本次活动,安全的将学生带出校门,安全的将学生带回学校,实现社会实践活动安全事故“零”目标。
4.各带队行政、教师分到各个班级,协助班主任管理学生,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是全面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保障,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维护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涉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
将学校安全作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快形成政府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
二、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一)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
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全面纳入教育体系,把尊重生命、保障权利、尊重差异的意识和基本安全常识从小根植在学生心中。
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
学校要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定期组织应对地震、火灾等情况的应急疏散演练。
教育部门要将安全知识作为校长、教师培训的必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并组织必要的考核。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参与学校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等活动。
鼓励各种社会组织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支持,设立安全教育实践场所,着力普及和提升家庭、社区的安全教育。
(二)建立学校安全防控区域。
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在学校周边建立学生安全区域。
在此区域内,依法分别作出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相应要求。
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综合考虑学生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为学生和家长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件,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学生指在我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五条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认真安排布置,各学院及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单位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第六条日常安全教育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始终,在各项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等活动前适时进行。
在节假日前要专门进行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努力争取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要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保持健康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学校建立和健全学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防范。
安全教育及管理要明确责任、目标,切实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所有学生单位要有一名领导负责领导本单位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各单位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支持、配合本单位搞好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第九条全校教职工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改善环境与条件,切实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及财物安全等情况时,不论向哪个单位求助,该单位都必须采取措施,积极援助并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沟通情况,积极协助处理。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22•【字号】津滨政办发〔2014〕75号•【施行日期】2014.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教育综合规定,交通运输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滨海新区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8月22日滨海新区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85号)要求,按照市委书记孙春兰同志7月23日在蓟县下营镇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时,提出的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解决学生就餐问题纳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津群办发〔2014〕24号)及市教委、市交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具体部署,特制订如下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多渠道、统筹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强化校车和7人座及7人座以上接送学生上下学面包车(以下简称“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工作,全面掌握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驾驶人基本信息、安全情况、行驶路线,改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通行条件,营造良好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环境。
XX警官职业学院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XX警官职业学院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院属各部门:一年一度的暑假即将来临。
如何保证暑假乃至下半年学院的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即将召开的党的X次代表大会,对我院今后的发展和创示范工作都有着特殊和重大的意义。
为此,学院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放假前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假期学院安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一、学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加强贵重物品的保管,电脑等不宜携带的大件物品必须委托XX公司统一保管;毕业生需要处理的个人物品由XX公司统一处理,严禁个人焚烧;遵守交通法规,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离校学生不得乘坐私人等组织的非合法营运车辆;留校学生要统一住宿,严防偷盗,夜间外出要结伴出行,防止被抢、被盗;学习驾驶的学生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专人值班管理,不得在外留宿;防止游泳发生溺水事故,严格禁止学生观潮和游玩时下到江堤下面;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毕业生不得进入酒吧、舞厅、网吧等事件多发场所,防止酗酒和闹事;及时跟踪、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防止个别毕业生思想情绪不稳定引发事端和意外;学生离校时及时与家长联系,告之离校时间和到家时间,便于学校和家长掌握学生行踪。
二、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通报,近期发现大学生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现象有所抬头。
管理部门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教育学生暑假期间不得参与各种非法宗教活动,不得听信和散布传播反动言论,不得参与各种传销或变相的传销活动。
在党政、公安机关实习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踏实工作,严格执法,确保安全。
三、各部门放假前要对内部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该修理的门窗尽早通知后勤处进行修理;离校前关好门窗,断开各种电器设备电源。
办公室内不得存放警服、警衔、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和现金,妥善保管好重要和保密资料。
离校前,各部门一定要将所属办公室全部贴上封条。
保卫处对此要逐一检查,不贴封条或者暑假中途撕掉封条的,保卫处将酌情进行安全考核。
关于做好假前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
关于做好假前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电〔2019〕3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现将学生安全教育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学生学期总结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学期总结,结合本学期学生期末考试情况,做好相关学生学业预警。
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1.各教学单位务必在假前对本单位学生进行一次全面、集中的安全教育。
要针对寒假和春节期间学生外出活动较多的特点,教育学生外出时注意遵守交通规则;要教育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燃放时注意人身安全;要加强学生安全用水、用火、用电及预防煤气中毒的常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文明上网,自党抵制网上不良信息,强调网络贷、校园贷危害;要加强对学生的冰上行走和运动安全育,防止发生滑冰溺水的安全事故;要提醒学生注意饮食卫生,避免因暴饮暴食引发胃肠疾病及传染病的发生;注意冻雨、大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出行安全的影响;要切实保证学生离校返家乘车安全,坚决避免学生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独自或结伴离校。
辅导员要了解掌握寒假期间离校学生的情况和去向。
2.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安全教育班会开展情况。
反馈情况包括:安全教育班会记录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盖公章)、照片。
3.做好本单位住宿学生假期安全离寝工作,提示学生切实保管好个人财产。
如有学生因公需延期离校的,请将延期离校学生名单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于放假前交到公寓管理中心,同时做好延期离校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的教育工作。
三、继续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1.我院学生在寒假期间必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要求认真填写《沈阳音乐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表中无实践单位鉴定和盖章无效。
3.严禁抄袭和网络下载,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各项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
四、建立辅导员与家长的定向联系1.按学院要求,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家庭通讯住址等有效信息的统计工作。
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范文
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临近年关,各单位要从高度重视本单位安全管理,结合一季度公司开展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同时加强对道路、铁路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顺利进行,保障员工安全畅通出行,现对公司道路、铁路交通安全提出如下要求:一、道路交通安全1、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厂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程序》、《主生产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2、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并督促私家车(含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同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及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行车安全。
3、公用事业部及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道路照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照明系统工作正常。
4、凡厂区内通行的所有行人、乘员、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沿道路右侧行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标识和交通信号指示等交通规则;对上下班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员工,一律要求佩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对违规行为,一律视为违章处理。
5、禁止无牌无证、证件不合法的机动车辆上路上行驶。
6、凡厂区内通行的所有机动车辆,实行限速行驶,车辆严格按照限速牌行驶。
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遇有铁路道口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蛮行。
7、严禁酒后驾车,驾车时严禁驾驶室内超员或驾驶员接打电话、吸烟、饮食、脚穿拖鞋、使用高音喇叭。
8、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装载的安全管理,严禁装载车辆超高、超宽装载及飘洒。
对路面出现的洒落行为,按照公司《厂区现场环境管理考核规定》对承运单位进行考核。
9、检修单位要加强对用于运输检修物资车辆的安全管理,严禁人货混装,并遵守机动车限载(长、宽、高)规定。
10、矿山单位涉及露天矿山、排土场、井下斜坡道等运矿汽车不得超速行驶,工作面不得超过20km/h,特殊地段或雨雾天气,一律不得超过15km;在排土场、破碎站等场所卸料时,应安排人员指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7•【字号】济政办发〔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7日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指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受中小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校外固定场所,在非教学时间段,为中小学生提供接送、看管、休息、就餐等有偿服务场所,以下简称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外托管场所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规范全市校外托管场所开办经营行为,明确开办者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打造“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化解校外托管场所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卫生、食品、治安、消防、住房等安全措施有效落实,为全市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明确责任(一)属地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校外托管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本辖区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公示制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简便、易行、实用的实施细则。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辖区内校外托管场所建档工作;加强信息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辖区校外托管场所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管理不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11•【字号】浙政办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11日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的意见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为深入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2〕10号)精神,不断强化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继续实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到2018年底,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相关线路与站点设置更加科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更趋完善,学生交通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
二、工作原则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因地制宜、讲求绩效”,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重点任务(一)切实提高公交服务质量。
通过完善公交服务体系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的地区,要着力提高公交服务水平,统筹考虑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运力配置情况、中小学校、幼儿园分布及上下学时间等因素,科学设置公交线路、班次和站点,努力实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候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的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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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出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通知
一、加强教育,注重防范
1、通过校会、班会、队会等开展学生出行安全教育。
重点纠正学生中存在的随意斜穿马路、闯红灯、自行车和电
动车上机动车道行使、跨越隔离护栏、骑车逆行、带人、追
逐、多人并行、骑车时听MP3等行为,教育学生不要搭乘低
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黑摩的、人力三轮车等非法客运车辆,
不要乘坐超员和酒后驾驶车辆,使学生真正做到懂交规、守
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让交通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入耳、
入脑、入心。
2、通过讲座、报告会增强教育效果。各校可以主动邀
请法制副校长、交巡警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进行
重大事故案例剖析教育,以案说法,查找原因,总结教训,
举一反三,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3、通过学生家长会、致家长公开信取得家长配合。各
校应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近期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宣讲上
级通知精神,使家长知晓本校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和采取的
安全措施,以增强家长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积极主动
地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出行安全工作。
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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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上、放学期间校门口值班工作。各校要严格落
实领导带班制度,每天安排行政领导、教师在校门口值班,
保证学校门前安全秩序,防止因学生大量拥堵或滞留而造成
不安全事件发生。
2、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各校要认真开展接送
车辆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详细掌握接送车辆的驾驶人、车况、
荷载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及每辆车乘坐学生名单等基
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全。对存在安全隐患、
无运营资质、驾驶人员无证驾驶等问题的车辆,要及时向当
地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反映查处。
3、加强进出校园车辆的管理。各校要加强门卫值班制
度,禁止社会车辆随意进出校园。因基建工程必须进入校园
的和本校教师自驾的车辆,应事先落实防护措施,避开学生
上学、放学的高峰期,且车辆不得驶入教学区和学生活动区。
4、加强相关设施完善工作。各校要主动联系公安、建
设等部门,对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人行
道、隔离防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增加和完善
相关设施。对学校周边道路,尤其是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段、
路段和重点部位,主动请求公安部门增派警力,加强值班巡
逻。
三、严格督查,责任追究
3
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教育、自查活动,各
镇教办、街道教育科要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包括民办幼
儿园)全面督查,督促做好隐患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