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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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第一章总则本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为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执行法律事务的法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订立的合作协议。

第二章法务部门职责和权限1.乙方作为甲方的法务部门,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2.乙方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参与合同谈判、草拟、审查和执行;–处理涉诉事宜,代表甲方进行法律诉讼和仲裁事务;–管理公司法律文档、资料和知识产权;–公司对外法律信函、公告、声明的起草和处理;–监督和评估公司法律风险;–开展法律培训和督促合规。

第三章法律事务流程1.甲方与乙方共同制定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并在首次合作前经双方确认。

2.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发起法律咨询或委托乙方参与某项法律事务;–乙方进行法律调查和分析,出具法律意见;–如需要起草或修改相关文件,乙方进行起草或修改,并通过甲方授权流程获得内部批准;–如需要对外发函或进行代理诉讼,乙方进行代理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给甲方;–法律事务处理完成后,乙方对事务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后续建议。

第四章法务保密义务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法律事务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2.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甲方的数据和文件的安全性;3.乙方离职后,应将甲方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归还给甲方,并删除电子文件的备份。

第五章合作期限和终止1.本制度的合作期限为三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经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对方有权终止本制度。

第六章争议解决因本制度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章其他条款本制度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或签署额外协议。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释对本制度的任何变更和解释,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九章生效和备案本制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备案于甲方。

附件列表1.甲方与乙方合作框架协议2.法务部门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3.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图4.公司保密协议5.公司数据和文件安全管理规定法律名词解释1.甲方:指公司名称,特指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调研报告法务审计意见建议

国有企业调研报告法务审计意见建议

国有企业调研报告:法务审计意见建议一、引言法务审计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防范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旨在针对国有企业的法务审计工作提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以促进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提升。

二、完善内部控制建议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确保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三、加强风险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等措施,降低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

同时,法务审计部门应积极参与风险管理过程,提供专业支持和建议。

四、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合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

法务审计部门应定期开展合规培训和案例分享,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合规的重要性,形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氛围。

五、优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归档等环节。

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防范合同风险。

同时,法务审计部门应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六、强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各类纠纷案件。

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合作,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同时,法务审计部门应对纠纷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七、提升法务审计人员素质加强法务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法务审计人员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八、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法务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

同时,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确保企业信息安全。

九、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建立法务审计工作的定期评估机制,对法务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策略和方法,不断提高法务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将评估结果作为对法务审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国有企业法律工作存在四个主要问题

国有企业法律工作存在四个主要问题

国有企业法律工作存在四个主要问题和讯网消息2012中国公司法务年会1月5日在北京召开,和讯网全程报道。

下午举行的沙龙第二环节由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企业法务研究中心秘书长杨力主持。

中煤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巧在发言中表示,国有企业法律工作存在的诸多的问题主要有四个,分别是管控环境的培育、法律管理模式需要完善和改进的问题、法律事务的管理体系不健全问题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之间存在对立和冲突问题。

以下为其发言实录:各位嘉宾下午好,感谢论坛安排我作为本组发言嘉宾的第一位出场。

接下来我结合集团公司法律部20多年来运行的经验和感受,对比国内外大型企业实践的做法谈谈我们初步的想法和意见。

到2012年10月,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基本全面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

企业的法律工作已经成为国有企业近几年高速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因素。

国有企业的法律部在这几年作为企业框架中一个基本的职能部门,其地位已经牢固树立。

应该说在这十多年来国有企业的法律工作已经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当前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发展目标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和跨国企业集团相比,我们国有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他的定位和角色还有一定的局限性。

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队伍素质和职能发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几年我们不断的从报刊杂志,还有各位学者专家不同的角度论述了国有企业法律工作存在的诸多的问题。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归纳起来大概有四个方面主要的问题。

一是管控环境的培育问题,企业整体的合规文化还需要进一步培养。

依法治企的经营环境需要不断的营造。

二是企业管控模式的确立,法律的管控模式还需要完善和改进。

三是法律的组织体系保障,国有企业目前法律事务组织体系还不健全。

四是运营层面的冲突,法律风险管理和企业业务发展之间存在的对立和冲突。

合规文化还需要进一步培养,依法治企的经营环境还需要不断的营造。

这几年央企不断的强化企业自身的法律意识,法制工作普遍得到了加强。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防范国有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区人民政府合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监督管理,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法治诚信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各区属国有企业要深刻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确保国有企业合同监督管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

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企业合同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全方位做好国有企业合同监督管理工作。

二、推动规范设置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落实企业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

(一)各区属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机构。

暂不具备单独设置法律事务机构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兼)职法务工作人员。

(二)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要加强与企业财务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监督机制。

(三)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采取自主选聘的方式,通过公开竞拍、竞争性谈判,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

(四)各区属国有企业要为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支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法务工作人员及企业法律顾问依法履行职责。

(五)各区属国有企业要及时将法律事务机构、法务工作人员设置情况及法律顾问聘用情况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

三、完善国有企业合同监督管理机制(一)强化合同订立监督。

各区属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合同承办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履行、争议解决等相关事宜。

国有企业法律工作存在四个主要问题

国有企业法律工作存在四个主要问题

国有企业法律工作存在四个主要问题第一篇:国有企业法律工作存在四个主要问题国有企业法律工作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内容的是()A.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B.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 C.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人事保障机制 D.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下列不是依法行政存在的差距的是()A.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B.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内容的是()A.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B.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C.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D.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加强行政复监察工作4、胡某系某个体音像行老板,因为被怀疑出售黄色淫秽光盘,而被县行政执法机关将其全部光盘没收。

胡某不服,于是向市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经过复议后不仅没有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反而对胡某又处以1000元的罚款。

后查明,胡某并没出售黄色淫秽光盘。

胡某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胡某应当向何机关提出行政赔偿?()A.应当由复议机关赔偿对其造成的全部损失B.应当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C.县级行政机关应当对其没收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复议机关应当对其加重处罚的部分承担赔偿义务D.胡某可以向二者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要求赔偿损失5、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2024年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总结

2024年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总结

2024年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总结____年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及总体情况____年是我国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关键一年。

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国有企业法务工作取得了稳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全年的工作中,国有企业法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化改革,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对____年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总结。

二、工作亮点和创新成果1. 深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国有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法务部门加强了风险评估和监测,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通过制定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政策,及时修订内部规章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和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确保企业稳定运行。

2. 加强合规管理。

法务部门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合规建设,通过建立合规培训制度、加强内部合规检查,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提高企业在合规管理方面的水平。

3. 推动企业法律服务创新。

法务部门积极推动企业法律服务模式创新,将传统的法律服务与科技手段相结合,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建立了一套全面覆盖的法律知识库和保密管理系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4. 优化法律团队建设。

法务部门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了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法律团队。

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组织开展法律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1. 权责不清。

部分国有企业法务部门在权责划分方面存在不清晰的问题,导致工作无法高效有序开展。

需要进一步明确各项法律工作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能。

2. 信息化建设滞后。

部分国有企业法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滞后,缺乏统一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需要加大投入,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应用,提高工作效率。

3. 制度建设不完善。

国有企业法务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

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法律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总结不足

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总结不足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法务工作方面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
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在此,我们将对国有企业法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首先,国有企业在法务工作中存在着法律意识薄弱的情况。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很多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导致在处理合同、诉讼等事务时出现了很多不当行为,甚至违法行为。

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其次,国有企业在法务团队建设方面存在着不足。

很多国有企业的法务团队规
模较小,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能力不足。

在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时,往往需要借助外部律师事务所的帮助,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和风险。

另外,国有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也存在着不足。

很多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缺
乏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合同、知识产权、劳动关系等方面的风险把控不够,容易陷入法律纠纷。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首先,国有企业应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法律素养,确
保在经营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国有企业应加大对法务团队建设的投入,完善法务团队的组织架构,提
高团队成员的专业能力,确保企业在法律事务上有足够的自我把控能力。

另外,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合同、知识产权、劳
动关系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法律风险。

总之,国有企业在法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只有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加大对法务团队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才能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的法务工作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为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进一步融入市场化和全球化,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对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加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融入市场化和全球化、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大了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力度。

一些企业已设臵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配备或充实了企业法律顾问或法律工作人员,企业依法决策经营、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大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机构、人员、职责不到位的情况,潜在的法律风险会危及企业的发展和国资的安全。

因此,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深刻认识加强企业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动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法治宁波”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全面提升企业法制工作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决策,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为实现“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作出重要贡献。

浅谈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难点与应对措施

浅谈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难点与应对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法律事务工作已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工作内容,加强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不仅对企业自身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更是国有企业践行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表现。

笔者结合自身国企法务工作经历,从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现状出发,指出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难点所在,并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标签:国有企业;法务工作;难点;建议一、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难点1、对法律风险认识不够,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根据国资委的要求及企业自身发展需求,大部分国有企业已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律管理制度并相应地设立了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基本能做到重大交易事项的事前法律论证。

但部分企业仍存在对法律风险认识不够、法律意識不强的问题,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是国有企业整体来说在市场上仍处于甲方地位,在交易事项谈判、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握有很大主动权;二是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意识仍然存在,少数垄断性企业的行政管理意识更强,由此导致不能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方式参与其中。

具体表现形式有不重视合同、不签订合同直接开展业务、法务人员未全程参与重大商务交易架构设计及项目谈判等。

上述现象,纠其根本还是对法律风险认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管理层法律意识淡薄所致。

2、法务人员对重大事项的全程参与度不够。

传统的法务工作主要包括制修订管理制度、合同审查与合同综合管理、纠纷案件处理与综合管理、工商行政事务处理等。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合规及重大交易事项的法律论证也成为法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大笔金额贷款、对外担保、重大收购、公司合并分立、公司上市、增资扩股等,均需要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包括前期项目交易架构如何设计才能做到以最小的成本规避各种法律风险;项目执行中如何站在保护公司权益角度起草、审查、具体修改各类协议;后期总结项目实务经验等。

国企依法治企做法

国企依法治企做法
国有企业依法治企是指国有企业在其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企业规章,确保企业各项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以下是国有企业依法治企的一些做法:
1. 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通过法律顾问、法务部门等机构,对企业决策、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法律审核,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

2.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的培训,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确保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符合法律和企业的要求。

3.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等,通过制度建设来规范企业运营。

4. 强化内部监督和审计:建立独立的审计和监督机构,对企业的财务、运营、合规等方面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确保企业活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5. 实施合规性评估:定期对企业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合规性评估,确保所有业务活动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

6.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国有企业应设立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确保企业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7.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国有企业还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
其经营活动不仅遵守法律,而且符合社会道德标准,对社会和环境负责。

8. 应对法律纠纷:在发生法律纠纷时,国有企业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仲裁或诉讼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做法,国有企业可以有效地实现依法治企,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能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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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职工法律天地 2017 年第 10 期

摘 要:在企业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中,企业法务人员起
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国有企业实际情况中,法务人员的工作
机制并不完善,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务人员职权不明确、
领导缺乏重视等。要想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机制,就
必须明确法务人员应有的权力,建立健全法律管理工作体系等。
本文对完善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机制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务管理;工作机制

近些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在改革过程中,
必然会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如果在改革过程中,法务工
作得不到及时的跟进,就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企业和相关的
个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也会引发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
危机。所以,在国有企业发展中,需要不断强化法务工作机制,
推进依法治企工作。
一、国有企业法务人员的工作价值
国有企业法务人员的存在有助于保障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依
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务工作主要是
指企业法务人员将国有企业经济管理工作通过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纳入到法制监管中,从而强化企业领导的法治观念;法务人员通过建言献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通过梳理企业管理制度,使工作流程系统化、流畅化,进而推动合法合规经营。这样一来,有助于企业事前防范风险,事中化解经营风险[1]。就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无论是企业对外经营还是内部管理都受到合同法、劳动法和经济法等法律的限制和保护。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在运用法律手段的时候就离不开企业法务人员。作为具备专业知识的企业法务人员,需要不断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监管企业经营生产行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和生产等活动的合规化、合法化。另外,为企业授权代理、劳务纠纷、经济合同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二、国有企业法务工作存在的问题1.企业领导不够重视法务工作领导对法务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着企业法务工作的效用。企业领导是否重视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影响着企业落实相关法律管理制度,关系着企业法务人员在企业工作的开展深度和广度,同时,对企业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有很大影响。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企业领导更加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隐性的效益,忽视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将企业法务仅仅看作为“救火队”。2.企业法务没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国有企业虽然顺应法制化的进程,在机构上设置了法律事务室,安排了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然而法律事务室一般都是挂靠在企业管理等其他职能部门,安排的法务工作人员也大都是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兼任,没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这样的职能设置,不仅法务工作人员无法正确熟练使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使得法务工作也受到其他职能部分的限制,最终法律事务会浮于形式[2]。3.企业法务职能无法充分发挥由于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够重视法务人员的工作,很多重大经营事项在实施后,企业法务人员才知晓,这就严重忽视了法务职能的作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在缺乏法务人员参与的情况下,缺乏了法律监管,何谈依法治企;企业重要合同签订时缺乏法务人的参与,从而缺乏了法律审核,无法有效规避合同陷阱;企业重点规章制度制定时缺乏法务人员的参与,从而无法实现合法经营。这样导致法务人员只是作为企业的“救火队”,无法做到防范于未然,整日处理各种纠纷事务。三、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机制的完善建议1.完善法务工作体系(1)合理设置法律机构和安排专职人员。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关系着国有资产的安全。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很广,包括基础建设、生产安全等各个方面,因此,涉及到的法律风险具有种类复杂、范围广特点,所以,国有企业需要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处理机构,配备专门的中法律顾问以及专职法务人员,一切法律管理工作在总法律顾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企业法务积极参与企业经营决策,提高企业领导对法务工作的认识。(2)建立健全企业法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比如,《企业法务管理办法》、《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审核论证规定》等等,确保法务人员行为有章可循,规范其管理行为,从而企业能够依法治企。2.合理赋予法务人员相应的权力
(1)合同审核否决权。经济合同审核是企业法务人员的基
本工作。企业应该给予法务人员在经济合同审核时一票否决权,
企业领导需要在法务人员签字的前提下签批合同,不然不予盖
章生效和拨款执行。
(2)项目执行监督权。市场竞争环境日益变化,因而企业
法务需要在研究开发、货物运输和验收、竣工验收等项目执行
全路程中,做好预防工作,在任何环节发现违法违规等行为,
法务人员都要及时提示,提出改正意见,监督其修改,保证项
目良性运行。
(3)企业重大信息知情权。相关规章制度中有规定,企业
法律顾问为了工作需要,可以调阅企业相关的资料和文件以及
询问企业相关人员。然而,这些事项的权利都是在事情发生后,
法务人员才得以获得企业相关信息。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出
法务人员的作用,企业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告知企业法务
关于企业经营状况、出资投资、生产情况等重要信息,这样法
务人员才能全面掌握企业动态,从而防范于未然,为企业良性
发展保驾护航
[3]

3.加强法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高素质的法务团队才可以充分发挥出其防范法律风险和保
障企业经营秩序的职能。因而,国有企业应该定期组织法务人
员参加培训,培训的方面包括合同、劳资、知识产权等,提高
法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同时,加强国有企业间的法律交流,到
优秀的国外企业参观学习,真正提升法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另外,
国有企业也可以适当引入外部优秀法律人才,充实法务团队。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国有企业想要
更好地改革和发展,就必须认识到法务工作机制的重要性,科
学赋予法务工作人员在企业运作中相应的权力,从而使企业经
营活动法制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谢帮银.谈如何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约束机制[J].企业家天
地,2013,(01):94-95.
[2]马红哲.完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实现机制[N].河北经济
日报,2012-08-11(005).
[3]蔺汉杰.完善国有企业收益分配机制的若干建议[J].会计之
友,2011,(08):46-47.

完善国有企业法务工作机制
郭东林
(546100 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广西 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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