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输变电工程试运行工作有关规定
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8-2015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8—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输变电工程验收,是指在“四通一平"至工程移交期间,依据相关标准、按照一定程序,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及实体质量进行审核、检验及确认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验收管理工作。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第四条输变电工程实行全过程验收管理。
工程项目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未经启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启动投产.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或参加相关验收工作。
第六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工程验收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对工程验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三)负责与国网运维检修部共同组织常规跨区域、跨省输变电工程启动验收工作。
(四)负责协调总部层面工程验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国网交流建设部、直流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对直接管理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验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二)负责与国网运维检修部共同组织开展直接管理的项目的启动验收工作。
第八条国网运维检修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技术监督与生产运行准备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二)参与直接管理项目的工程建设相关环节的审查验收、设备交接试验并确认试验结果.(三)与基建部门共同组织公司总部直接管理项目的启动验收。
第九条省公司级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及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所辖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二)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所辖工程启动验收工作。
输变电工程施工规则

输变电工程施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输变电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维护国家电网设施,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电网输变电工程施工活动,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则的规定,执行国家电网有关管理制度和标准,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对于违反本规则的行为,一旦发现,将被严肃处理,并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始施工之前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和测量,保证施工前的勘察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工程现场的环境进行评估,特别是在地形复杂或者气象条件不稳定的地区,需要做出全面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提前制定施工计划和安全预案,包括人员安排、设备调配、材料采购等,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所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符合国家电网的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对于设备操作、安全防护、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包括标识设置、通道畅通、危险源隔离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包括登记、存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设计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控和检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电网的标准和规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和验收,确保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2016

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2016一、概述输变电工程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艺质量对于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艺,提高工程质量,本文档旨在明确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2016的相关要求和规范。
二、工艺要求1. 施工准备(1)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的准备:施工前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技术要求,熟悉图纸和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因技术资料缺失或理解错误而引起的质量问题。
(2)施工现场的准备:施工现场应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置,确保施工安全、高效地进行。
具体包括场地平整、道路修建、临时设施搭建等。
(3)施工人员的准备: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并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够胜任相应的施工任务。
2. 基础工程(1)基坑开挖:基坑开挖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基底土壤或岩石的承载力和稳定性满足设计要求。
同时,应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防止基坑积水对工程造成影响。
(2)钢筋工程:钢筋的规格、数量、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结构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钢筋连接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如焊接、绑扎等,确保钢筋连接的牢固性和可靠性。
(3)模板工程:模板的选材、设计、制作应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确保混凝土浇筑后的外观和质量。
同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撑和固定措施,防止模板变形或移位对结构造成影响。
3. 设备安装(1)设备运输:设备运输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或变形。
同时,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设备的重量、尺寸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
(2)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确保设备的稳固性和可靠性。
同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受到损坏或变形。
4. 线路工程(1)线路勘测:线路勘测应采用先进的测量技术和设备,确保线路路径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应对线路沿线的地形、地貌、气候等条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为线路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
电力工程标准规范清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四)典型施工方法(第二辑)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12-09
102
安监一〔2011〕32号
2011-03-04
83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的通知
基建安质〔2013〕46号
2013-03-12
84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
国家电网科〔2011〕1738号
2011-11-30
85
《关于深化“标准工艺”研究与应用工作的重点措施》和《关于加强工程创优工作的重点措施》
基建安全〔2009〕233号
2009-09-28
56
《基建管理综合评价办法》
基建综〔2010〕43号
2010-02-02
57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建质监(2004)18号
2004-12-09
58
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采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
基建质量〔2010〕322号
2010-11-03
2010-04-19
76
《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标准管理细则(试行)》
信息技术〔2010〕307号
2010-09-28
77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
78
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国网(法/2)99-2014
2014-03-01
79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管理通则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
基建质量〔2010〕100号
2010-04-21
6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输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输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总则输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是为了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保障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提高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检验。
二、质量检验的目的质量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确认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安全隐患,提高工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质量检验的内容1. 工程设计(1) 检查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2) 检验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2. 材料采购(1) 检查采购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2) 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质量评定。
3. 施工过程(1) 检查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3) 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检验,如土建施工质量、设备安装质量等。
4. 设备调试与试运行(1) 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要求;(2) 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测和测试,评估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5. 工程竣工验收(1) 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的完备性和真实性;(2) 对工程设备和线路进行综合检测,确认其质量和可靠性;(3)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合格证书。
四、责任与要求1. 项目经理(1) 指导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2) 负责协调各专业的质量检验。
2. 验收人员(1) 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检验;(2) 记录检验结果和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3. 施工单位(1) 配合质量检验,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2) 保证材料的质量和施工质量。
4. 监理单位(1) 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检验;(2) 提出合理的整改要求和建议。
五、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是对工程质量检验过程中的检验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的文件,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并提出问题和改进意见。
六、不合格处理对于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质量检验,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新线路启动试运行的注意事项

新线路启动试运行的注意事项新设备启运送电调度措施中所列的新设备在送电前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一,拟送电的新建输变电设备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新建输电和变电设备的验收单位应分别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其验收设备已达到送电条件。
第二,与值班调度员办理的配合新建输变电设备施工的有关检修申请须终结。
第三,拟送电的新建输变电设备须在冷备用状态,即施工单位自设的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短路线等安全措施应全部拆除(由值班调度员下令装设的安全措施须由值班调度员下令拆除)。
第四,调度、变电运行人员须熟悉有关设备的接线方式,变电运行人员须核对现场有关设备的名称、编号与调度下达的设备命名、编号一致,并汇报值班调度员。
第五,拟接管新建输、变电设备的设备检修主人单位已按《调度规程》规定向值班调度员分别提出相应设备的启动送电申请(明确启动送电的设备及范围)。
第六,拟送电的新建输变电设备调度管辖权限已明确,便于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第七,对于配置故障录波器的厂站,有关送电设备的开关量应接入相应电压等级的故障录波器。
第八,电气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值班调度员应与变电运行人员核对有关设备保护定值(包括故障录波器)与定值单相符,变电运行人员应按调度指令(或保护定值要求)投入有关设备保护。
第九,新建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实测参数工作结束,实测参数已上报所辖调度。
第十,新建变电站的调度自动化相关信息已上传至调度自动化主站,遥控、遥调、遥信等试验正常,遥测值的核对需在新设备送电带负荷后进行。
列出上述条件的主要目的是让相关单位提前了解各自需要做的工作,超前准备,做到有的放矢,保证新设备送电工作安全有序。
二、新设备的冲击送电1.新设备冲击送电时冲击电源的选择为防止新设备冲击送电时发生送电事故,减少对电网及系统的影响,在编制新设备送电调度措施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选择冲击电源对新设备进行冲击送电:(1)尽量利用老开关(“老开关”在此只是用于区别新设备,而非真的老旧之意)对新设备进行第一次冲击。
输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1362-2014

输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1362-2014目录II输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1362-2014输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1362-2014引言为明确输变电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促进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程监理管理、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调试管理、工程质量文件管理、工程技术创新管理、生产准备及运行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工程质量事件、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
II输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1362-20141范围1.0.1本规程规定了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请求。
1.0.2本规程适用于110kV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输变电工程。
1.0.3输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度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援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 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A/T 2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CJJ/T 11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DL/T 363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装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399±8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主要设备监理导则DL/T 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XXX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XXX大件运输规范DL/T 5161.1~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 5210.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29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 5233±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234±8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5236±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279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T 5434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XXX输变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试行)DL/T XXX电网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请求及整理规范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出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术语和定义3.1质量策划quality planning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制定质量目标并规定必要的实施过程和相关资源以实现质量目标。
设备试运行的有关规定

设备试运行的有关规定#7机组动力设备试运有关规定根据#7机组大修例会要求,保证试运设备安全有序的进行,不影响检修设备工期,特作以下规定:1、中班或前夜班组,接到检修第二天要求试运单位送来的“动力设备试转联系单”,负责检查“相关专业意见一栏”是否签字,并收回有关工作票。
2、后夜班组负责检查系统,根据检修要求将电气设备送到要求位置。
3、电气运行人员对设备送电前,应确认相关热机工作票是否收回或终结。
4、设备试运结束,无论有无检修工作票,均应将设备停电(6kV 设备可只断开操作电源,取下二次插头),以确保安全。
5、收回有关工作票或设备送电试运,应做好运行记录,必须写明哪个专业要求的做什么试验。
6、严格执行#7机组动力及配电盘送电安全技术措施1)认真执行“两票、三制”。
2)所有的工作票全部终结(或押回);3)要求送电人员填写联系单,并经值长或班长同意;4)根据终结的工作票及防范措施的要求,写好操作票;5)保护人员书面交待:动力、配电盘保护可以投运,保护的种类及原理、保护定值和投、停方法;6)配电班交待:动力、配电盘开关、连接母线、配电装置可以运行;7)电缆班交待:动力、配电盘电缆可以运行;8)电机班交待:动力、配电盘电机可以运行;9)仪表班交待:动力、配电盘仪表可以运行;10)检查动力和配电盘的电机、电缆、保护、开关、连接母线、配电装置及一、二次设备符合运行条件(标志、名称齐全);11)检查动力开关、配电盘直流操作、合闸电源正常;12)动力、配电盘开关保护投、停,据检修的防范措施(交待)及值长的命令执行;13)检查动力的电机和配电盘开关、电缆、连接母线、配电装置无安全措施;14)DCS画面设备名称、编号、状态应于就到一致;15)测量动力的电机、开关、电缆、配电盘绝缘良好;16)电源一次刀闸合不到位,应联系检修处理;17)送电后检查动力开关、电缆、连接母线、配电装置、保护及一、二次设备无异常。
安全技术室二00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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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输变电工程
试运行工作有关规定
为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试运行工作,依据行业相关标准,结合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对llO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试运行有关工作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输变电工程试运行时间
(一)输变电工程试运行是正式投入运行前对系统和设备进行的全面考验。
试运行时间是指系统调试、试验工作完成后,新建工程相关系统和设备开始稳定试运行后的不间断时间。
(二)各类输变电工程试运行时间规定如下
1.特高压交流变电工程不少于72小时(3天),交流线路工程不少于24小时(1天)。
说明: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是指除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外的后续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2.常规交流输变电工程不少于24小时(1天)。
说明:常规交流输变电工程是指750kV及以下交流输变电工程。
3.特高压、超高压直流换流站工程不少于168小时(7天), 直流线路工程不少于24小时(1天)。
说明: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是指除特高压直流输电试验示
3
范工程外的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三)凡因工程的重要性、示范性、创新性(含首次出现的高电压等级)等原因被公司确定为试验工程、示范工程、试验示范
工程的输变电工程,其试运行时间在同类工程试运行时间的基础上可适度延长。
二、试运行工作有关要求
(一)试运行的必备条件
1.试运行方案已经启委会批准;
2.影响带电运行的缺陷已消除;
3.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已就绪;
4.工程验收检查组(包括调度、生产)已向启动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报告,确认工程已具备启动带电试运行条件。
(二)试运行主要工作程序
1.启委会确认工程系统调试结论正确;
2.启委会明确工程基建消缺内容和完成时间,明确试运行起始时间;
3.调度运行部门负责安排试运行所需方式。
4.启委会各成员单位按指令完成各自任务。
启委会确认具备启动、试运行条件,由调度具体下令执行试运行。
5.试运行期间,由运行维护部门负责对试运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监测和记录(线路工程需安排特巡)。
4
6.试运行完成后,建设管理单位会同生产运行单位形成试运行报告,启动试运组安排参建单位对各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发现的缺陷进行处理。
7.试运行期间,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参建单位落实应急抢
修措施。
(三)试运行期间的设备投入及试验要求
1.试运系统涉及的所有一、二次设备应按要求正常投入。
2.变电站工程在系统调试过程或系统调试完成后,应对新主变进行5次空载冲击合闸试验;直流工程换流变在站系统调试中应对新换流变进行5次空载冲击合闸试验。
3.启动试验完成后,投入的主要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时间满足本文件的要求,则通过试运行,可移交生产。
4.如试运行过程中发生主要设备故障或控制保护系统故障(除可以避免的人为故障外)试运行应中断。
故障造成的原因
排除后,经启委会确认,重新组织启动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时间重新计算。
5.系统调试及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异常情况应组织处理并记录。
对暂不具备处理条件且不影响安全运行的项目,由启委会明确处理时限及责任单位。
四、有关说明
1.本文件依据DL/T 782-2001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967-2005《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启
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结合公司特高压工程等实践经验编制,
重点明确各类工程的启动试运行时间。
2.公司正组织编制有关启动及竣工验收工作的企业标准,将进一步对启动及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程序、内容等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