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账号合作运营及分红协议 公司与员工 律师拟定
快手账号合作运营协议
(公司与员工)
甲方(传媒公司/mcn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文化传媒公司,具
有网红孵化、主播经纪以及互联网营销推广的资源和能力。
2.乙方具有一定的短视频/直播领域运营策划能力,并且现拥有xx类型快手
号:,粉丝量:。
3.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合作内容
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共同运营快手号(下称指定快手号):。
双方共同负责投资、短视频制作、推广、运营、带货等工作。
2.双方具体分工如下: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三、合作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年,即自2020 年月日至年月日。
2.协议到期终止后,如需续约,双方应当于本协议终止前30日前重新签订书
面续约合同。
四、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已于2020年月日签署《劳动合同》,双方具有劳动关系。
2.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甲方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与
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3.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以及本协议是否到期,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
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但本协议到期终止或解除的,则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必然终止。
五、账号归属
1.双方同意本协议所述指定快手号,所有权归甲方,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
按本协议约定进行使用。
2.乙方不得以指定快手号实名认证信息为乙方(若该快手号已实名认证为乙
方,无法修改或重新认证)为由,向任何第三方主张该指定快手号的任何权利。
3.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登录使用指定快手号,并且
不得明示暗示乙方个人或乙方其他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
博、快手号、快手号、斗鱼号等)与指定快手号有任何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