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管理模式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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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一、组织的基本原理

(一) 组织和组织结构(☆)

1.组织

组织--就是为了使系统达到它特定的目标,使全体参加者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的组合体。

它含有三层意思:(1)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

(2)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

(3)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就不能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

组织不能替代其他要素,也不能被其他要素所替代。但是,组织可以使其他要素合理配合而增值,即可以提高其他要素的使用效益。

2.组织结构

组织内部构成和各部分问所确立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称为组织结构。

(1)组织结构与职权的关系。组织结构与职权形态之间存在着一种直接的相互关系。组织中的职权指的就是组织中成员间的关系,职权是与合法地行使某一职位的权力紧密相关的。

(2)组织结构与职责的关系。组织结构与组织中各部门、

各成员的职责的分派直接有关。

(3)组织结构图。组织结构图是组织结构简化了的抽象模型。

(二)组织设计(☆)

组织设计就是对组织活动和组织结构的设计过程。

1.组织构成因素

组织由管理层次、管理跨度、管理部门、管理职能四大因素组成。

(1)管理层次---是指从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到最基层的实

际工作人员之间等级层次的数量。

管理层次可分为三个层次,即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操作层。决策层的任务是确定管理组织的目标和大政方针以及实施计划;协调层的任务主要是参谋、咨询职能,执行层的任务是直接调动和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等具体活动内容。操作层的任务是从事操作和完成具体任务。

(2)管理跨度---是指一名上级管理人员所直接管理的下级人数。管理跨度的大小取决于所需要协调的工作量,与管理人员性格、才能、个人精力、授权程度以及被管理者的素质有关,还与职能的难易程度、工作的相似程度、工作制度和程序等客观因素有关。

(3)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的划分要根据组织目标与工作内容确定,形成既有相互分工又有相互配合的组织机构。(4)管理职能。组织设计确定各部门的职能,应使纵向的领导、检查、指挥灵活,达到指令传递快、信息反馈及时;使横向

各部门间相互联系、协调一致,使各部门有职有责、尽职尽责。

2.组织设计原则

(1)集权与分权统一的原则。任何组织都不存在绝对的集权和分权。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所谓集权就是总监理工程师掌握所有监理大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只是其命令的执行者;所谓分权是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有足够的决策权,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起协调作用。

(2)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分工就是将监理目标分成各部门以及各监理工作人员的目标、任务。协作就是明确组织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内部的协调关系与配合方法。

(3)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统一的原则。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例关系。应该在通盘考虑影响管理跨度的各种因素后,在实际运用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理层次。

(4)权责一致的原则。在项目监理机构中应明确划分职责、权力范围,做到责任和权力相一致。

(5)才职相称的原则。应使每个人的现有和可能有的才能与其职务上的要求相适应,做到才职相称,人尽其才,才得其用,用得其所。

(6)经济效率原则。应组合成最适宜的结构形式,实行最有效的内部协调,使事情办得简洁而正确,减少重复和扯皮。(7)弹性原则。组织机构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具有一定的适应性。

(三)组织机构活动基本原理(☆☆)

1.要素有用性原理

管理者在组织活动过程中不但要看到一切要素都有作用,还要具体分析各要素的特殊性,以便充分发挥每一要素的作用。

2.动态相关性原理

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在于使组织机构活动的整体效应大于其局部效应之和。

3.主观能动性原理

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

4.规律效应性原理

要取得好的效应,就要主动研究规律,坚决按规律办事。

二、建设工程组织管理基本模式

(一) 平行承发包模式(☆☆)

1.特点

所谓平行承发包,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没备供应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

分解任务与确定合同数量、内容时应考虑工程情况、市场情况、贷款协议要求等因素。

2.优点

(1)有利于缩短工期。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形成搭接关系。

(2)有利于质量控制。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要求。

(3)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

价值小、风险小,无论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

3.缺点

(1)合同关系复杂,组织协调工作量大。

(2)投资控制难度大。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工程招标任务量大,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

(二)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1.特点

所谓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是指业主将全部设计或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设计单位或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将其部分任务再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

2.优点

(1)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有利于业主的合同管理,协调工作量减少。

(2)有利于投资控制。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并且监理单位也易于控制。

(3)有利于质量控制。既有分包单位的自控,又有总包单位的监督,还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

(4)有利于工期控制。

3.缺点

(1)建设周期较长。不仅不能将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搭接,而且施工招标需要的时间也较长。

(2)总包报价可能较高。竞争相对不甚激烈,总包单位都要在分包报价的基础上加收管理费向业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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