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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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筹建期没有具体明确的界定。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4]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通常是指企业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注明的日期。公司注册成立之日为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日期,这个时期发生的费用允许作为开办费税前扣除。但取得的发票上名称应该是《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注明的公司名称。如果发票上名称与后来注册公司的名称不一致,除非能够提供充分确凿证据,证明两个公司为同一公司,通常不能税前扣除。

2、母公司抽调人员成立筹建组,该筹建组的工作意图明确为成立新公司,那与筹建组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属于与母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能正常申报税前扣除。因新公司成立未果形成的往来坏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相关规定

确定能否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在成立前,各股东单位签投资协议之前发生了一些费用。由于签协议时各股东未谈及此事,现需要将这笔费用确认为我公司的费用,请问这样处理是否需要各股东单位提供将此确认为投资款的书面凭据?另外,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实际是在各股东单位,所有原始凭证均在各股东单位,我们是否需要取得原始凭证的复印件?或者用确认书作为原始凭证?

答:一,如果这些支出是贵公司应该承担的,或者说受益人是贵公司,那么可以作为贵公司的开办费,然后垫付款项的单位可以作为出资也可以作为暂借给公司周转的一笔资金。如果是作为出资,需要提供各项费用支出的合法凭证及金额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交股东会确定承认;其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股东

二,既然这些支出是需要贵公司承担,或者说贵公司是受益人,相应的发票及原始单据就应该开给贵公司,而不是其他公司,所以,所有的原始票据均要以贵公司的名称(或者筹建期间的名称为抬头开具),不得以其他公司开具,否则无法证明应该由贵公司承担,而且所有的单据均要回到贵公司做账,代付单位应该凭相关的复印件作为其代付款项核算的原始单据。

三,如果股东垫付款项时,发票是直接开给股东私人或者股东另外的公司的,那这种支出不能直接把发票提供过来作账,股东应该作为自己的资产和费用处理,然后如果要以实物出资,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开出相应的税务发票方可作为其投资处理,程序上需要有股东会的决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

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账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办费的开支范围

(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工资费用:具体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筹建期间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也包括在这个项目里。

(2)差旅费:筹建人员从事筹办业务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和外地差旅费。

(3)董事会费:指筹建期间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开支的费用,包括董事会开会和工作期间董事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有关的必要开支。

2,企业登记的费用:主要包括工商登记费、验资费、国地税税务登记费、代码证办理费、财政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

(1)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调查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这些费用应该资本化,记入资产原值。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主要是指投资者还未最终决定投资,合作的投资者双方未签署投资协议(如是准备投资独资企业的,投资方企业权力机构(一般是董事会)未做出正式投资决定)前发生的研讨是否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商务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单件办公家具超过2000元的则入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办公家具折旧年限是5年,内资企业预计残值率5%,外资企业残值率10%

分录: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采用平均年限法,折旧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额=资产买入价值*(1-预计残值率)/5年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一个公司购买大批不同种类的办公桌椅的时候,办公桌椅在财务入账方面该如何处置呢?

办公家具残值率是多少?办公家具的折旧年限又是多少呢?

通常情况下,一般公司都会将办公桌椅的入账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办公家具达到了固定资产使用标准的,计入“固定资产”,残值率一律是5%,折旧年限最低为5年,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种情况:办公家具没达到固定资产使用标准的,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

1、购置办公桌椅

借:低值易耗品—办公桌椅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摊销时,可采用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1)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办公桌椅

(2)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时,先按办公家具价值的50%摊销,报废时再将剩余50%的价值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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