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财税处理及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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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下开办费的处理

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下开办费的处理

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下开办费的处理《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下开办费的处理》一、税法上相关规定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

针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给予企业三种选择性的处理方式:1、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此种选择方式对开办费的扣除方法,税法上遵从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方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2号)、《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均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也就是说无论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的扣除都可以从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扣除(归集)。

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2006年11月版)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从发生的当月直接扣除。

这里“从发生的当月直接扣除”与国税函〔2009〕98号文件所规定的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对此项的差异处理应予以关注。

因而,此种方式下,对开办费的摊销时间,无论企业成立于何时,也无论企业执行何种会计制度,均为企业开始经营之日,而不是开办费的发生当期。

2、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条规定,开办费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开办费的列支范围及会计处理

开办费的列支范围及会计处理

开办费的列支范围及会计处理一、开办费的列支范围(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6,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筹建期的确定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

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

浅谈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浅谈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浅谈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史久全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摘要】2006年财政部公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诸多方面的会计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财务人员理解的局限性,对很多事情的理解存在差异,关于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在实务中一直存在疑问,在实践中对于开办期比较长的企业来说这方面可以参考的东西较少。

本文从会计和税务两方面着重介绍开办费,以明确实务中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关键词】资产定义开办费一、开办费包含的内容《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因此,计入企业开办费的费用类型有以下几种:(1)人员开支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企业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企业年金等费用,员工出差发生的差旅费等;(2)企业注册登记费:主要包括工商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3)财务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4)人员培训费,包括选派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的费用,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费用;(5)企业资产的折旧、摊销、报废和毁损;(6)办公费用,包括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招待费、可行性研究费用、咨询费等费用。

(7)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税金。

除了上述列举的费用外,企业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如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付的运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筹建期间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等均不属于开办费。

二、开办费的会计处理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何进行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处理和纳税申报?

如何进行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处理和纳税申报?

如何进行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处理和纳税申报?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会计处理有3种准则(制度)选择,税前扣除有2项选择,筹建期间跨度有3种可能,有点复杂!不过,所有问题,看这篇文章就够了!企业筹建期间,由于企业尚未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筹建期间开办费用(以下简称:开办费)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一、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可能适用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不同,处理方式如:表-1从上述三个制度(准则)的会计处理规定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基本一致,均是在费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而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处理是要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另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范围比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宽一些,包含了汇兑损益、固定资产清理损失。

二、开办费的税务规定对于开办费的税务规定,是分散在几个不同法规中的。

整理如下表:表-2三、三种不同情况下的开办费的所得税申报实务处理(一)企业尚处于单纯的筹建期间根据国税函(2009)79号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仅仅是可以不计算为当期亏损而已,可以有人误解为如果企业尚处于筹建期间就可以不做所得税汇算。

因此,企业如果尚处于单纯的筹建期间,企业所得税汇算仍然需要按时做的,只是在填报报表时进行纳税调整。

【案例1】怀文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1日,成立后就进入了筹办,到2014年12月31日尚未筹建结束,无任何收入。

2014年度共发生筹建费用5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

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税费。

问题:怀文公司2014年度的会计处理及年度所得税申报1、如果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1)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500万元贷:银行存款 500万元【备注】此处可能有人有不同意见,认为应该把业务招待费单独出来,但是我认为筹建期间发生的还是计入开办费比较好。

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

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

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引言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准则”)是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与披露的规则和要求,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设立和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办相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注册费、手续费、印刷费、广告宣传费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开办费的规定和处理方法。

企业准则中的开办费规定1. 开办费的定义和范围企业准则对开办费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将其定义为企业在设立和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办相关的费用支出。

开办费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费、手续费、印刷费、广告宣传费等。

企业在设立时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都可以归入开办费的范畴。

2.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具体处理方法包括: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开办费用金额较小、具有一次性特点的开办费用,可以选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分期摊销:对于开办费用金额较大、具有长期效益的开办费用,可以选择分期摊销。

分期摊销的期限应根据费用的经济效益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

3. 开办费的会计核算企业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核算提出了一些要求,包括: - 开办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会计账簿,并及时进行登记和核对。

- 对于分期摊销的开办费用,应当按照摊销期限进行分期摊销,并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摊销核算。

- 开办费用的摊销应当以合理的方法进行,如按照直线法、平均摊销法等。

开办费的影响因素和管理方法1. 开办费的影响因素开办费的金额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地区差异等。

具体影响因素包括: - 企业规模:一般来说,企业规模越大,开办费用越高。

大型企业在设立和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较多,包括注册费、手续费、宣传费等。

- 行业特点:不同行业的开办费用差异较大。

高技术行业和金融行业的开办费用一般较高,而一些传统行业的开办费用相对较低。

- 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开办费用也存在一定差异。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23〕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

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账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3]98号)如下规定: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新会计准则下的开办费财税处理开办费的财税处理问题,一直以来存在着很多争议和观点。

笔者现结合实务中的处理方式,把涉及到开办费的财税事项重点陈述如下。

一、基本规定(一)新会计准则规定新会计准则规定非常明确,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管理费用——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新准则已不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而是计入当期损益。

(二)税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3]79号)“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3]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记入开办费

记入开办费

记入开办费一、开办费的列支范围(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6,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验资款一般都存在工商指定的银行,那个账户是临时账户,不是企业账户,不能购买支票等,所以无法使用。

可以先由股东垫付,待资金转入企业开户银行后再记入管理费用,把钱还给垫资人。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浅析企业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

浅析企业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

浅析企业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企业成立都要经历筹建阶段,下面就和大家聊一聊企业筹建期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

一、什么是筹建期?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对筹建期精准界定,不同行业,对筹建期的划分其实有所差异。

(1)工业企业,由于需要建设厂房等基础设施,等生产设施建设完毕,并且购进原材料进行生产之前的时间,可以视为筹建期。

(2)商业性质的企业,装修好商场、购进商品之前的时间,为筹建期。

(3)服务性质的企业,没有具体形式上的商品,开始经营之前的期间,可以视为筹建期;1.筹建结束的时点主要有三种执行口径:1)领取营业执照之日.2)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3)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注意:筹建期的具体认定,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加以确认。

2.筹建期间的支出首先,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支出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筹建开办性质的支出,按照“开办费”处理,具体包括: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中,明确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上述企业筹办期的费用与正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管理费用性质相同,且不会形成相应的资产。

以下详细说明开办费的核算内容。

筹建期的开办费的核算内容见下表:另一类是属于资本性质的支出,应当计入有关资产科目。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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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会计处理有3种准则(制度)选择,税前扣除有2项选择,筹建期间跨度有3种可能,有点复杂!不过,所有问题,看这篇文章就够了!企业筹建期间,由于企业尚未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筹建期间开办费用(以下简称:开办费)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一、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可能适用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不同,处理方式如:表-1从上述三个制度(准则)的会计处理规定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基本一致,均是在费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而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处理是要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另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范围比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宽一些,包含了汇兑损益、固定资产清理损失。

二、开办费的税务规定对于开办费的税务规定,是分散在几个不同法规中的。

整理如下表:表-2三、三种不同情况下的开办费的所得税申报实务处理(一)企业尚处于单纯的筹建期间根据国税函(2009)79号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仅仅是可以不计算为当期亏损而已,可以有人误解为如果企业尚处于筹建期间就可以不做所得税汇算。

因此,企业如果尚处于单纯的筹建期间,企业所得税汇算仍然需要按时做的,只是在填报报表时进行纳税调整。

【案例1】怀文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1日,成立后就进入了筹办,到2014年12月31日尚未筹建结束,无任何收入。

2014年度共发生筹建费用5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

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税费。

问题:怀文公司2014年度的会计处理及年度所得税申报1、如果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1)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开办费500万元贷:银行存款500万元【备注】此处可能有人有不同意见,认为应该把业务招待费单独出来,但是我认为筹建期间发生的还是计入开办费比较好。

(2)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第一步:填报《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见表-3)由于《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没有专门的“开办费”栏目,故填在“其他”。

第二步: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见表-4)第三步:自动生成主表相关栏目数据。

2、企业如果适用的是企业会计制度(1)会计处理借:长期待摊费用500万元贷:银行存款500万元(2)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5)【说明】长期待摊费用计税基础的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因此怀文公司发生的10万元业务招待费有4万元不能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计税基础。

(二)企业当年既有筹建期,又有经营期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根据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当年是要计算为税务上的损益年度的,但是可以划分为筹建和经营的两个时间段,然后按照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企业还是存在选择的问题,要么一次性,要么按照不低于3年进行摊销。

当然,此时只要前述的1和2的情况处理即可,只是如果存在摊销只是计算的时间按经营期间的时间计算而已,然后进行调整。

【案例2】怀文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1日,成立后就进入了筹办,到2014年12月31日尚未筹建结束,无任何收入。

2014年度共发生筹建费用5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

2015年1-6月仍然在筹建期,发生筹建费用5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业务宣传费90万元。

怀文公司2015年7月1日进入试生产,2015年度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业务宣传费180万元。

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税费。

问题:怀文公司2015年度的会计处理及年度所得税申报1、如果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1)会计处理发生开办费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开办费500万元贷:银行存款500万元发生销售收入的会计分录(汇总):借:银行存款1000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20万元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180万元贷:银行存款200万元(2)税务处理由于从筹建期转入生产经营期,根据国税函[2009]98号和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此时必须做出选择,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选择的原则是:如果企业在比较短的时间内(5年内)实现盈利,建议选择一次性扣除;如果企业在5年内不能实现盈利(累计),为了避免亏损不能在税前弥补,建议选择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期摊销,且摊销期限不低于3年。

选择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期摊销与会计账务处理是否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无关。

2015年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可税前扣除额=10*60%=6万元(与当年收入无关)2015年筹建期间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90万元(与当年收入无关)2015年经营期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额=5万元2015年经营期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150万元(假定扣除比例15%)A、怀文公司选择一次性扣除的所得税申报表填报(2015年)第一步:填写《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见表-6)第二步:填写《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见表-7)第三步:填写《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8)第四步: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见表-9)【说明】“(十六)其他”填写的是开办费,张载金额500万元是2015年度发生的开办费,税收金额492万元是2014年度开办费496万元+2015年度开办费496万元。

第五步:自动生成主表相关栏目数据。

B、怀文公司选择分期扣除的所得税申报表填报(2015年)(假设分4年扣除)前三步填写《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见表-6)、《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见表-7)、《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8)与一次性扣除完全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第四步: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见表-10)【说明】1、“(十六)其他”税收金额:2014年度开办费税前可扣除金额为496万元,2015年度开办费可税前扣除金额496万元,合计可税前扣除金额992万元,按照4年摊销2015年半年应摊销扣除124万元(992/4/2);2、调增金额:账载金额500万元-税收金额124万元。

第五步: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11)第六步:自动生成主表相关栏目数据。

2、企业如果适用的是企业会计制度(1)会计处理发生开办费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500万元贷:银行存款500万元结束筹建期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1000.00万元贷:长期待摊费用1000.00万元(2)税务处理与前述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一样,税务处理上是一致的,与适用什么制度或准则无关,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调整也是一致,此时不再赘述。

下面只是说说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的差异之处。

C、怀文公司选择一次性扣除时的填报(2015年)前三步与“A、怀文公司选择一次性扣除的所得税申报表填报(2015年)”完全一致,请看前文及表格。

第四步: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12)第五步: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见表-13)第六步:自动生成主表相关栏目数据。

D、怀文公司选择分次性扣除时的填报(2015年)(假设分4年)前三步填写《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见表-6)、《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见表-7)、《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8)与一次性扣除完全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第四步: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见表-14)第五步: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15)第六步:自动生成主表相关栏目数据。

(三)企业已经进入单纯经营年度了,但又涉及前期的开办费的情况企业在以前年度已经进入了经营年度了,但是基于各种考虑企业可能选择了分期摊销的税务处理办法(比如担心前期有较大亏损在5年内不能有效弥补)。

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处理办法要求在企业投入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将开办费的“长期待摊费用”转入“管理费用”,而其他2个会计准则均要求在发生时就计入损益。

因此,无论选择什么会计处理办法,此时都会涉及纳税调整,而不会涉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由于会计上前期均进入了损益,因此此时税务上都应进行调增相关费用。

金额按税法规定的不得低于3年计算得出。

【案例3】继续案例2的问题,假设不考虑其他情况,在怀文公司选择分期(4年)扣除的情况下,2016年涉及到前期开办费的纳税调整。

主要涉及到《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和《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写1、《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写(见表-16)无论企业适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或者是企业会计制度,《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6年)的填写都是一样的。

2、《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写(1)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填写(见表-17)(2)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填写(见表-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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