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税区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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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保税区优惠政策

经贸管理

■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在保税区投资建立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内资经营的企业,从事国际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商品展示及其它与保税区发展相关的业务。

■区内企业的经营范围,除国家禁止的及有关规定不能经营的以外,其它不受限制。

■鼓励大中型企业跨行业从事多种经营,成为集加工、贸易和商业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

■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保税区管委会审批。

海关管理

■全区实行保税制度,按照"境内关外"模式管理。

■区内企业与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交换。

■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货物实行备案制。

■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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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及外汇管理?

■企业经营所得外汇实行意愿结汇,区内企业外汇收入可以存入其外汇帐户,经外汇局批准也可以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对区内企业的收付汇实行不核销政策,即货物进出“一线”而引起的外汇支出与收入,区内企业无需向外汇局办理收付汇的核销手续,外汇凭相关单证从银行支付;货物进出“二线”而引起的外汇收付由区外企业向外汇局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手续。

■区内企业可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不实行限额管理。贸易项下进出保税区的货物实行外币计价结算。

■区内企业之间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保税区企业实行有条件购汇,允许区内中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购汇;允许区内货物分拨企业和出口加工区企业用在境内销售所得的人民币购汇;允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股息、红利购汇汇出境外。

■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允许境内外金融、保险机构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海外留学人员投资高科技项目,可享受项目专项财政补助,研发生产贷款贴息和研发生产用房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

税收??

■从境外运入保税区或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海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免许可证;货物从保税区运往国内非保税区、视同进口,办理报关手续并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从境外进入保税区供保税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办公用品、管理设备,以及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燃料、包装材料,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转口货物和在保税区内储存的货物按保税货物管理。

■区内加工企业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用含有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税。

■货物从国内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待货物实际离境时,可按规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保税区内投资企业固定资产如因特殊需要,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依照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的利润和外籍职工的工资、薪金及其他合法收入,纳税后可汇往境外。

■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保税区内投资企业固定资产如因特殊需要,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依照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

■海外留学人员投资高科技项目,可享受项目专项财政补助、研发生产贷款贴息和研发生产用房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

对贸易企业的政策

■保税区所有企业拥有国际贸易权,可直接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向国外客商开列信用证,同时允许设立贸易性外商投资企业。

■保税区内实行“免证(境外与保税区之间除被动配额外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免税(保税区内生产性项目所需机器设备、物资和保税区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及零配件、

办公用品等免征关税)、保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予以保税)”政策(以下简称“免证、免税、保税”)。

■保税区内企业实行现汇留成、经营范围放宽等政策。

■保税区允许部分企业直接收购区外产品并享受出口退税。

■货物在宁波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自由,宁波保税区与其紧依的北仑港实施了港区一体化运作方式,境外货物进出区十分便利。

对物流企业的政策?

■除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允许保税区仓储企业根据国际、国内市场的变化,在保税区内储存国内外市场需要的商品。

■除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外,货物在保税区与境外和在保税区内可以自由流转。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企业自用物资除外)实行备案制。

■保税区海关具有口岸监管和区域监管的功能,区内的企业进出口货物在港口和保税区之间可以"直提直放"。

■大型物流分拨企业可以实行"货物分批出区、集中报关"的政策。

■保税区企业在区内储存的货物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

■企业在保税区内可以对储存和转口的货物进行分级、包装、挑选、分装、改装、刷贴商标或标志等商业性加工。

■鼓励企业从事国际货物的分拨、集散、配送等业务。上述企业经批准可从事货物的运输、代理及相关的业务。

■境外企业的货物可委托给保税区企业在区内储存并由其代理进口销售。

对加工企业的政策

■保税区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企业所得税为15%。其中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的年度起,前两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值70%以上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税率最低不低于10%。

■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含二手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保税区行政管

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要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要来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予以保税。

■企业加工贸易所需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燃料、包装物料实行备案管理,不设银行保证金台帐,不领取加工手册。

■区内加工企业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用含有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税;对所含境外运入料、件的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实的,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企业在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出口产品,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免征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在保税区内销售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对销往非保税区的产品按照产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企业可以从非保税区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加工增值后直接出口或销往国内市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出口退税。

■企业开展加工业务,可以采用区内自动加工、委托区内企业加工、部分加工环节委托区外企业加工、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加工等形式。

■企业经批准可在区内开办某些限制性的生产项目。

■根据企业投资规模和科技含量,地方政府在土地价格、生产厂房和生活用房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

商品展示优惠政策

■对保税区展示的进口商品,海关按保税区货物进行监管,手续简便,即不需缴纳关税抵押金,不受展销时间限制,只需在海关登记备案即可。

■商品展示企业用汇按照保税区货物分拨企业用汇方式解决。

■可以提供看样订货服务,实现供需见面,并允许就地销售,从而把国际市场搬到家门口。?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以符合国际惯例的现代管理理念,负责管理区内各项事务。秉承一切为投资者着想,一切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以诚信原则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免费的服务。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海关独立处理区内海关事务,外管、税务、银行、保险以及各种代理服务机构配套齐全,推行一幢楼办公、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的高效运作机制。

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的通知.doc-宁波保税区

BBSD00-2019-0004 甬保税政〔2019〕18号 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促进宁波象保合作区(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关于促进宁波象保合作区(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已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1—

关于促进宁波象保合作区(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为全面促进宁波象保合作区(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招商引资,加快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产业导向 重点鼓励引进航天航空、工业互联网、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5G和物联网智能终端设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项目和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宁波市首批特色小镇、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和国家级云制造示范基地。 二、优惠政策 (一)对新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制造业企业,按照企业利润和增加值形成的园区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奖励,自企业实际经营年度起前两年度全额奖励,后三年度奖励50%。 (二)园区现有标准厂房执行统一优惠价格。对入驻企业自注册之日起,第一年租金全额奖励扶持。 (三)园区工业用地优先保障符合产业导向的制造业项目,免收土地登记费、土地抵押登记费和土地评估费。 (四)对于新引进军民融合企业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2—

证书、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每项证书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五)对总部型、税源型、功能型项目,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可给予“一企一策”综合政策扶持。 三、附则 (一)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设立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般一年集中兑现一次。 (二)享受本政策意见的企业,须在宁波象保合作区注册和依法纳税,并承诺经营10年以上,否则财政扶持资金予以全额追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政策享受资格:当年存在重大偷漏税、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当年在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等方面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在区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劳资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并负主要责任的。 (三)企业符合国家、省、市、园区多项财政扶持政策条款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企业有关项目获上级政策扶持且要求区级财政配套的,本政策兑现的扶持资金视同配套。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及省市财税政策重大调整或其他重要事项变化,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四)在本政策文件实施之前,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对外投资协议中有“一企一策”约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在约定期满后按照本政策意见实施。 —3—

宁波市各地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摘选

宁波市各地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摘选 一、宁波市 1、宁波市正在制定新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待审定下发后即在宁波人事局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e19168176.html,)、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e19168176.html,)、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e19168176.html,)上发布,请注意点击。 2、服务周前夕,由宁波市政府出资建设的纯公益性网站"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已经开通并试运行,该网站为招聘单位和大中专毕业生以及院校提供相关服务,毕业生洽谈和鉴证等工作将通过该网进行。 二、海曙区 海曙区规定:用人单位对引进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工资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优确定,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属于我区急需专业或重点专业的本科学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来我区就业,见习期内生活有困难的,经区人事局批准,可在区人才基金中给予每月2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 三、江北区 根据《关于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北区委[2004]2号文件)第22条规定:对引进的硕士以上毕业生实行发放住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硕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月400元、博士每月80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月1000元。补贴年限:硕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1年、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3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员,根据相关程序积极为其推荐购买市里的限价房。 四、北仑区 北仑区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主要政策有: 1、大中专毕业生在宁波开发区工业企业就业免交挡案管理费; 2、设立北仑硕士教育基地,考取工程硕士班,学费由政府承担80%,其余由企业或个人负担; 3、参与北仑区投资创业的人才,如其投资额度占企业注册资本1/3以上,自企业正式注册并投入生产之日起5年内,由区财政按年度补助其在北仑创业期间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 五、保税区 宁波保税区大中专毕业生优惠政策梳理: 1、对于毕业后在保税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办理各项关系接转、免费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和党团组织关系挂靠等手续,对于人事关系、档案在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代理且在区内生产、仓储企业工作的,免收人事代理费,其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并低费或免费提供生活住房。 2、与高校合作开办各类专升本、硕士等学历教育班,为在区内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在职学习的机会,并由区财政对学费予以补助。其中对于各类工程硕士班的学费补贴额度最高可达80%。

梅山保税港区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产业集聚区)融资租赁 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梅山保税港区(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梅山)政策功能优势,加快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1?487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2?96号)文件精神,结合梅山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用于推进梅山融资租赁产业集聚,支持落户融资租赁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支持符合资质的企业在梅山登记注册设立融资租赁企业,鼓励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和经营性租赁公司;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产业基金设立特殊项目公司(SPV公司);鼓励设立租赁公司的中介机构,为企业在区内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设立辅导、代办手续等相关配套服务。 第四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梅山新设或迁入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给予落户资金补助,其中注册资本金5亿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金融租赁公司,按实际注册资本金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内资试点融资租

赁公司,按实际注册资本金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美元以上,按实际注册资本金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五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梅山新设或迁入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在梅山购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房产原值给予10%的一次性补助。报经地税部门批准,5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在梅山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5年内按其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若实际租金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 第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梅山新设或迁入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及其设立的SPV公司,营业税自开业年度起,前五年按其实际缴纳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五年按其实际缴纳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标准给予补助;企业所得税自开业年度起,前五年按其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五年按其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标准给予补助。 第八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梅山新设或迁入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聘用期三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限8名以内),自注册设立之日起五年内,按其在梅山缴纳的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补助。 第九条在梅山新设或迁入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

宁波保税区优惠政策

窗体顶端 宁波保税区优惠政策 经贸管理 ■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在保税区投资建立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内资经营的企业,从事国际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商品展示及其它与保税区发展相关的业务。 ■区内企业的经营范围,除国家禁止的及有关规定不能经营的以外,其它不受限制。 ■鼓励大中型企业跨行业从事多种经营,成为集加工、贸易和商业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 ■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保税区管委会审批。 海关管理 ■全区实行保税制度,按照"境内关外"模式管理。 ■区内企业与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交换。 ■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货物实行备案制。 ■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窗体底端 金融及外汇管理? ■企业经营所得外汇实行意愿结汇,区内企业外汇收入可以存入其外汇帐户,经外汇局批准也可以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对区内企业的收付汇实行不核销政策,即货物进出“一线”而引起的外汇支出与收入,区内企业无需向外汇局办理收付汇的核销手续,外汇凭相关单证从银行支付;货物进出“二线”而引起的外汇收付由区外企业向外汇局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手续。 ■区内企业可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不实行限额管理。贸易项下进出保税区的货物实行外币计价结算。 ■区内企业之间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保税区企业实行有条件购汇,允许区内中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购汇;允许区内货物分拨企业和出口加工区企业用在境内销售所得的人民币购汇;允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股息、红利购汇汇出境外。

宁波保税区优惠政策

宁波保税区优惠政策 简介 宁波保税区位于宁波市东部,包括四个片区:东钱湖、慈溪、象山和北仑。保税区是一个区域经济特殊区域,享受特殊的贸易和税收政策,旨在促进对外贸易和扩大开放。本文将介绍宁波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对外贸易优惠政策 进口环节 在进口环节,宁波保税区实行的优惠政策包括: •零关税进口:对急需进口的原材料、部件和设备等产品免征关税; •零增值税进口:对维修、保养、检验、鉴定、评估、委托加工等过程中的非实物产品免征增值税; •进口货物中转:对海关监管下的进口货物允许在宁波保税区内进行中转和仓储,能够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运输效率。 •美元结算:允许进口货物使用美元进行结算,方便进出口商的贸易活动。 出口环节 在出口环节,宁波保税区实行的优惠政策包括: •出口退税:对出口的商品实行退税政策,可通过减少税负、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 •免押金出口: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较高且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允许免押金出口,方便企业减轻资金压力。 贸易服务优惠政策 贸易融资 保税区提供以下的贸易融资服务: •保税区贸易融资:保税区内有多家银行提供优惠的融资服务,为企业提供快速、高效的资金支持; •进出口信用证融资:保税区内有多家银行提供信用证融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信用等级。

贸易保险 保税区提供以下的贸易保险服务: •贸易信用保险:针对外贸企业风险做的保险,覆盖信用环节的诸多风险,为企业减轻风险压力; •物流保险:针对企业物流环节出现的风险,例如货物损失、运输延误等自然差错提供保险服务,帮助企业降低贸易风险。 前期手续优惠政策 宁波保税区提供以下的前期架设和建设手续优惠政策: •免费提供征地拆迁、环保审批、建设规划等手续服务; •免费提供工业用地或厂房,帮助企业降低前期投资成本; •免费提供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更好的财务计划。 以上是宁波保税区实行的优惠政策,它们有助于企业降低贸易成本,提高效率。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加剧的环境下,保税区的优惠政策有助于企业抢占市场,提高与国际贸易的竞争力。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与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具有五大主要功能: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虚拟口岸。 保税加工功能 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或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保税加工功能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产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政策凹地。 保税物流功能 综合保税区可为区内外进出口企业在采购原材料、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货物保税状态下的仓储、配送、增值加工、国际中转、进口复出口等物流服务,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货物贸易功能 综合保税区内允许注册贸易公司,区内各类企业均享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从事全球或地区性采购、分销、配送业务。对入区的货物,可进行进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增值加工,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捡、分装、加刷唛码等。 服务贸易功能 在综合保税区内从事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相关

的研发设计、产品测试、售后维修、设备租赁等服务贸易业务,可设立国际航运中心、采购分拨中心、营运结算中心及期货交割中心。 口岸功能(虚拟口岸) 利用青岛机场与青岛前湾港的国际交通枢纽资源,引进卡车航班、卡车轮船等业务模式,将口岸功能延伸后移到潍坊综合保税区,等同于在潍坊综合保税区设立了“无跑道国际机场(虚拟机场)”与“无水国际码头(虚拟码头)”。所有进出口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即可办理完原先需到青岛口岸办理的申报、查验、放行等手续,不需再到青岛办理。 保税加工政策 ◆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与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退税: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 ◆免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与其它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与许可证;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保税区招商方案

保税区招商方案 一、背景介绍 保税区是指在经济特区内或某些特定区域内设立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域,具有税收优惠和便利外贸政策的区域。保税区作为国家发展开放经济的重要载体之一,对于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吸引外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针对保税区招商方案进行详细讨论。 二、保税区招商优势 2.1 税收优惠政策 保税区享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进口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方面。这些优惠政策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2.2 关贸便利政策 保税区拥有关贸便利政策,可以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保税区的企业可以享受优先通关、进出口快速通道等服务,使企业的进出口业务更加便捷。 2.3 市场开放程度高 保税区作为特殊经济区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开放程度。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自由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可以更加灵活地进行贸易和合作,拓宽了企业的发展空间。 2.4 人才资源丰富 保税区产业链完善,人才流动性强,拥有大量高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保税区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区域内的人才资源,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三、保税区招商策略 3.1 引进优质企业 保税区应积极引进优质企业,特别是那些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通过推行差异化政策,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吸引其进驻保税区。

3.2 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保税区应推动产业集聚,通过吸引同一行业的企业进驻保税区,形成产业集群,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同时,保税区可以打造特定行业的产业园区,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3.3 加强对外宣传 保税区应加强对外宣传,积极参与国际展会、论坛等活动,提升保税区品牌形 象和知名度。通过展示保税区的优势和成果,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关注和选择保税区。 3.4 提供优质服务 保税区应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企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建立完善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四、保税区招商案例 4.1 某电子科技企业 某电子科技企业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制造电子产品的企业,在保税区建立了研 发中心和生产基地。通过享受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便利外贸政策,该企业大幅度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竞争力。 4.2 某跨境电商企业 某跨境电商企业在保税区设立了仓储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通过保税区的关贸 便利政策,该企业的进出口业务更加便捷,大大提高了物流效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五、总结 保税区作为国家发展开放经济的重要载体,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吸引力。通过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关贸便利政策和人才资源丰富等优势,加强对优质企业的引进和产业的集聚,保税区将成为吸引企业和投资者的热门选择。但是,保税区还需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强宣传,提升保税区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从而进一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进驻保税区。

保税区设置条件

保税区设置条件 保税区是指在特定区域内设立的一种特殊经济区域,其设置条件主要包括政策支持、区位条件和监管要求。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保税区的设置条件。 一、政策支持 保税区的设置需要政府提供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以吸引企业入驻并促进经济发展。这些政策支持主要包括税收优惠、外汇管理和进出口便利化等方面。 税收优惠是保税区吸引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免征或减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从而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竞争力。 外汇管理也是保税区的一个重要政策支持。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自由进行外汇收付,不受外汇管制的限制,方便企业进行跨境贸易和资金流动。 进出口便利化也是保税区的一个重要政策支持。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更加简化的进出口手续和更快速的通关服务,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贸易效率和便利程度。 二、区位条件 保税区的设置需要考虑良好的区位条件,以便企业能够更好地进行

跨境贸易和物流运输。区位条件主要包括交通便利和接近主要市场等方面。 交通便利是保税区设置的基本条件之一。保税区需要与主要港口、机场和陆路交通网络相连,以方便企业进行进出口贸易和物流运输。 接近主要市场也是保税区的一个重要区位条件。保税区需要靠近主要消费市场,以便企业能够更好地销售产品和开展业务。 三、监管要求 保税区的设置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监管要求,以保证企业的合规经营和国家利益的安全。监管要求主要包括安全管理、财务监管和产业导向等方面。 安全管理是保税区设置的基本要求之一。保税区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确保企业和人员的安全。 财务监管也是保税区的一个重要监管要求。保税区需要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监管,防止资金流失和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市场稳定。 产业导向是保税区的一个重要监管要求。保税区需要明确产业方向,引导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保税区的设置条件主要包括政策支持、区位条件和监管要求。政府需要提供税收优惠、外汇管理和进出口便利化等政策支持,保税区

保税港区及相关保税制度优惠政策汇总

保税港区及相关保税制度优惠政策汇总保税港区是指在国家政府批准设立的特殊经济区域,以推动对外开放 和国际贸易为主要目标,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和政策优惠。下面是保税 港区及相关保税制度优惠政策的汇总。 一、税收优惠政策: 1.免征关税:保税港区内的进口货物,不需要缴纳进口关税。 2.消费税优惠:保税港区内的特定商品,可以享受消费税减免或免征。 3.增值税优惠:保税港区内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增值税可以按 照简化征税办法处理,或者享受减免。 4.科技成果转化所得税优惠:保税港区内的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可以享 受一定程度的所得税优惠。 5.营业税减免: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营业税减免或 免征。 二、进出口贸易优惠政策: 1.进口暂缓缴税: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可以将进口货物先存放在保税区内,待商品销售后再缴纳相关税款。 2.出口免税: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将产品出口后,可以享受免征出口关 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3.加工贸易优惠: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加工贸易,享受进口零税率、返还关税和内销免VAT等政策。

4.简化通关手续: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简化的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三、金融支持政策: 1.贷款优惠: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低息贷款、贴息贷款和无抵押贷款等优惠。 2.外汇管理优惠: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可以便利地进行外汇结算,无需履行一般贸易货物外汇收付申报手续。 3.融资租赁税收优惠:保税港区内的企业经营居住租赁业务,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人才引进政策: 1.优先租房: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可以优先选择租房,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2.人才公寓:保税港区可以建设人才公寓,提供优质的住房条件,吸引和留住人才。 3.人才奖励:保税港区可以给予优秀人才一定的奖励,如奖金、住房补贴等。 以上是保税港区及相关保税制度优惠政策的主要汇总,不同的保税港区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些许差异。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对外贸易,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保税区优惠政策

保税区优惠政策 一、关税优惠政策 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 3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 4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予以保税;

5转口贸易和在保税区储存的货物按照保税货物管理; 二、进出口境管理政策 1经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内企业具有在保税区内开展进出口贸易经营权,可以开展国际贸易和转口易; 2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之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3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 4进出保税区实行报关制的货物在办结海关手续后,企业可办理结付汇、外汇核销手续; 5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的管理规定实施监管;

6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 7区内企业与海关实行电子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交换; 三、功能性政策 1保税区内可以设立“三资”企业或内资企业的贸易公司,可与境外直接开展国际贸易和与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开展贸易,也可以与保税区内企业开展仓储、展示商品及简单加工等经营活动; 2区内加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生产除国家禁止进出口产品、有毒、污染环境、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一个中国原则以及歧视性的产品及需被动配额产品外,原则上不受加工品种和范围以及产品和产业导向的限制; 3保税区内开展加工贸易,实行全额保税的办法,可以不受内外销比例的限制,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不收保

保税区规定

保税区规定 保税区是指一个特定区域内实行对进出口货物、技术和经营者进行税收和行政便利管理的特殊经济区域。为了保护和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保税区设立了一系列的规定来管理进出口活动和企业经营行为。 首先,保税区规定了进出口货物的管理制度。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也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进出口管理规定。企业需要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和行政审批文件。同时,保税区还设立了专门的海关监管机构,负责对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查验和监控。所有进出保税区的货物都需要经过海关的核实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符合国家的贸易政策。此外,保税区还规定了货物的质量标准和外包装要求,以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保税区对经营者的管理也有一系列规定。企业在保税区内经营,需要办理相关的工商注册手续,并遵守国家的贸易法规和商业行为规范。保税区提供了便利的商业环境,但也要求企业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保税区还设立了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保税区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此外,保税区还规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保税区对于进口的原材料和设备享有免税优惠,这降低了企业的成本,促进了外贸的发展。同时,对于在保税区内加工的产品,只需缴纳一定的进口税和增值税,税率相对较低。这些税收政策为企业提供

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竞争优势。 最后,保税区规定了对外贸易活动的监管和信息报告要求。企业在保税区内进行进出口业务,必须按照规定向海关报告相关的进出口数据和贸易合同、发票等文件。这有助于海关掌握进出口情况,加强对贸易活动的监管。保税区还鼓励企业通过电子化手段进行贸易申报和报关操作,提高贸易效率和便利性。 综上所述,保税区的规定涉及进出口货物管理、企业经营行为、税收政策等方面。这些规定旨在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贸易环境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保税区从事贸易活动。同时,保税区也强调合法合规,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打击,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浅谈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的应用

浅谈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的应用 综合保税区是指国家在特定区域内建立的一种特殊的经济区域,具有特殊的税收政策和监管体系。综合保税区的建立旨在提升我国 对外开放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吸引外资和技术,加速国内经济转 型升级。本文将从综合保税区的税收政策入手,浅谈其应用及对经 济的影响。 一、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的应用 1.进口税收免税。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进口免税政策,即自主报关、自缴关税。企业只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以及相关手 续费用,可免除关税。这种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外资企业,带动了区 域经济的发展。 2.出口退税。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出口产品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即在申报出口入库时,可以将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退还给企业,减少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出口贸易的竞争力。 3.减免企业所得税。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 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例如,对于综合保税区内 的贸易型企业,货物的进出口相关损失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抵扣的 项目,同时规定了所得支付的税率上限,最高税率不超过15%。 4.增值税的专项扣除。在综合保税区内,从事与出口业务相关 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的专项扣除政策,即对于购置用于生产出口

货物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加工配件等产品的增值税,可以按比例 扣除,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二、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对经济的影响 1.吸引了大量的外资企业。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的实施,为外 资企业提供了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降低了对外开放的门槛,吸引 了大量的外资企业进入到综合保税区内投资,促进了国际贸易和产 业结构的升级。 2.促进了出口贸易的发展。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出口 退税政策和增值税的专项扣除政策,这些政策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出口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出口贸易的发展,对外贸易 总值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优化了企业的税收负担。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 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增值税的专项扣除政策,这些政策降低了企业 的税负,优化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环境,提高了 企业的竞争力和生产效益。 4.促进了综合保税区内的创新和发展。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的 实施,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推动了综合保税区内的经济发展。 总之,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的应用,对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起 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未来的发展中,综合保税区将继续探索和

增值税的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与税务筹划

增值税的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与税务筹划 保税区作为一种特殊经济区域,具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税 收政策。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是指在保税区内,将所有进出口环节的 增值税一并缴纳,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和处理流程。这种政策为企 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为税务筹划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的背景与意义 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 吸引外商投资,促进贸易和产业发展。通过在保税区内实行综合税收 政策,企业能够享受更低的税收税率,减轻了企业负担,提升了市场 竞争力。此外,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还促进了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与合作,加快了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 1.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一并缴纳:在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 商品时,只需要一次性缴纳增值税,而不是按照常规方式在每个环节 缴纳,大大减少了税款缴纳次数,提高了流程效率。 2. 出口环节的增值税退税:对于在综合保税区内生产的商品出口, 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增加了企业出口的竞争力。 3. 在综合保税区内实施增值税零税率:对于符合条件的货物出口, 可以按照零税率征收增值税,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负担,提高了竞争力。

4. 实施进口环节增值税暂缓征收:在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将进口的商品用于加工再出口时,可暂缓征收增值税,减轻了企业压力。 5.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业企业:特定的服务业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从事相关服务时,可以免征增值税,促进了服务业发展。 三、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的税务筹划 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税务筹划空间,可以通过合理的运用政策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税负,优化经营效益。 1. 智能运用综合保税区内的退税政策: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出口环节的增值税退税政策,通过精确计算成本,申请合理退税额度,以降低税负。 2. 合理规划供应链,优化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缴纳:通过合理安排供应商的选择、进口物流等环节,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增值税的缴纳金额。 3. 积极开展内外贸结合的业务: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将进口物资用于加工再出口,享受暂缓征收增值税的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负。 4. 开展服务业务,充分利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针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可以将相关业务转移到综合保税区内进行,避免增值税的征收,提高经营效益。 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和税务筹划的结合,为企业提供了更多优惠和便利,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费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然而,对于

宁波及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 宁波经济开发区 入区公司除享受中央政府给予国家级开发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外,对于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属于电子信息、生物化工、精细机械 加工等高新技术工程、年出口创汇3000万美元以上工程、引进外 资额度巨大工程和对于我区开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工程,宁波开发 区管委会还特意建立了公司展开基金和高新科技展开基金,在工程 筹建、土地使用、根基设备配套、技术引进、设备改造、对外贸易、 人材引进等方面赐予优惠扶助。 土地:“八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蒸汽、通信、通有线电视、 上水、下水、排污和土地自然平坦〕条件的工业用地,拥有50年 使用权。 所得税:外资公司所得税率为15%,国家给予国家级开发区" 二免三减半"的政策,即:外商投资的生产型公司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赢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 征收所得税。 税外收费:依法治区,大幅减少税外收费,推行目录管理,杜 绝乱收费。 基建补贴:公司在筹办建设时期,需要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用电 一次性电贴费,由开发区管委会赐予全额补贴。 ▲鄞州区 1、外商投资的生产性公司,经营期在10年〔含10年〕以上的,从 赢利年度起,前2年免征公司所得税,后 3年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产 品出口型公司,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公司产品出口值抵达公司当年总产值70%以上,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先进技术公司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可延伸3年享受减半征收。

外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外资工程,能够 享受15%的公司所得税税率。 2、外国投资者将从公司分得的收益直接再投资于该公司,或许在中 国境内新设外商投资公司的,退还其再投资局部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的 40%。增资的公司和新设的外商投资公司如属于产品出口公司或先进技 术公司,经营期许多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同意,所有退还其再投资部 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3、切合?外商投财家产指导目录?鼓舞类的工程,在投资总数内进 口的自用设备,随设备入口的技术、配件及备件,免征关税和入口环节 增值税。如外商投资公司产品100%出口,在投资总数内入口的自用设备, 随设备入口的技术、配件及备件,推行先征收关税和入口环节增值税, 而后分5年所有返还给公司的政策。 4、外商投资公司生产外销产品所需入口的零零件、原资料及有关料 件,免征入口关税和入口环节增值税。 5、鼓舞类外商投资公司在投资总数内采买切合必定条件的国产设 备,增值税可全额退还。鼓舞类外商投资公司采买国产设备,国产设备 价值的40%可按规定抵免公司所得税。 ▲宁波市 一、引进内资优惠政策 努力创建公然、公正、公正的投资和展开环境,对国内各种公司和 个人来甬投资建立的公司,推行与本市各种公司同样待遇。 在进行公司或产品认定、资质认定和评审、经营权限审批以及工程 招招标、业务承接等方面,与本市公司享有同样的机遇和权益。 依据工程规模和科技含量享受优惠地价、财政补贴、花费减免等政策。 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鼓舞大公司(大公司)的各项优惠政策。

宁波市保税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保税区大宗商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保税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保税区大宗商 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保税区管委会 •【公布日期】2011.11.08 •【字号】甬保税政[2011]60号 •【施行日期】2011.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宁波市保税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保税区大宗商品产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 (甬保税政〔2011〕60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区域功能优势,加快推进宁波保税区大宗商品产业发展和宁波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服务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特制定以下若干意见。 一、海关监管 实行“预约服务制度”,推行预约加班、预约查验,对大宗商品的布控查验实行特事特办。推行大宗散货“集中报关、分批出运”模式,满足大宗商品调拨及快速响应的要求。深化区港联动,全面实现进境货物一体化放行。开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智能化系统,完善对应业务模块,确保大宗商品流转畅通。 二、检验检疫 完善“5+2”工作制和假期值班制度,企业可根据需要提前预约查验时间。进一步推广“集报分送”预检验监管模式,提升大宗商品通检速度。深化实施进口大宗货物“一次申报、一次开箱查验、一次放行”的一站式检验检疫模式,简化检验

检疫环节,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大通关建设。探索实施视频查验监管模式、进口企业分类管理模式,提高检验检疫效率。 三、外汇管理 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大宗商品交易和参与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所涉及的外汇收支与结售汇按现行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四、税务管理 推行绿色简化服务,简化大宗商品交易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手续,受理当天即可办结;根据大宗商品交易企业需求发售增值税发票;对大宗商品交易涉及的税务事项,实行免填单申请,加快审核速度,缩短办理期限,除实地核查以外事项实行即时即办。实施专人个性服务,按企业税务需求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纳税服务;对可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大宗商品交易企业,推行预先提醒服务。 五、工商管理 注册在宁波保税区的企业,可依法从事能源产品、基础原材料和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的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区内贸易、国内贸易、仓储等业务,可依法参与期货交易、期货交割及期货保税交割业务。 开辟工商注册绿色通道。对于一般项目,实行当场登记,对于特殊项目,审批时限缩短为3个工作日;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预约服务;涉及食品流通许可前置审批的,简化许可证审批程序,在许可范围中标注“仅限于期货交易中的实物交割业务”后,免于现场核查,当场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允许企业以其所有的期货交割仓库中的大宗商品进行抵押获取融资,材料合法、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六、财政扶持 对在宁波保税区新开办的重点大宗商品经营企业(金属、固体化工等),参照《关于鼓励营运中心发展的若干意见》(甬保税政〔2010〕13号)政策给予扶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集聚,促进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扶持政策适用于注册在综保区内并符合综保区产业发展及功能定位的企业。所扶持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由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审核认定,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区地方留成部分” 是指企业当年实缴企业所得税的40%,增值税的25%,营业税(含营改增部分)的100%。个人所得税区地方留成部分是指个人当年实缴个人所得税的40%。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三税总额” 是指注册在综保区,当年实缴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区地方留成部分的总和。 第五条综保区原则上不接收舟山本地企业以迁移的方式入驻,且入区企业也不享受本办法的扶持政策,如本地企业确实需要利用综保区的功能和政策开展相关业务的,向综保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入驻综保区,享受本办法的扶持政策。 第六条综保区管委会成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包括咨询、注册、验资、开票、报税、记帐、年检等服务。

第二章 扶持内容 第七条 商贸及现代服务类企业 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企业,享受 第八条 物流及交通运输企业 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企业,享 受如下扶持政策: 如下扶持政 比例

第九条融资租赁、基金、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类企业 1、融资租赁类企业: 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10 万元以上(含10 万元)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2、股权投资及基金类企业: 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在1000 万元以上,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 10 万元以上(含10 万元)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3、股权投资管理类企业: 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在100 万元以上,当年实缴三税总额在 10 万元以上(含10 万元)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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