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制度(5)

物业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制度(5)
物业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制度(5)

物业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制度(5)

物业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制度(5)

为了保障**家园良好的居住环境,保持房屋的使用安全及房屋设备的有效使用,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合理进行房屋修缮,特制定以下维修养护制度。

一、管理处设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每天巡视房屋及公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记录。

二、房屋专门技术人员需每月对房屋本体及其公用部位进行检修,确保完好无损。维修保养包括楼宇的内外墙面、屋面、楼梯间、上下管道、消防设备、公用水箱、排污管道、排水沟等。

三、维修养护周期与标准:

1屋面四年综合维修一次,八年大修一次;

2外墙清洁保养八至十年一次;

3内墙面粉刷、钢、木门窗油漆三至五年一次;

4楼梯间粉刷三至五年一次;

5上下水主管道五年综合维修一次,十年大修一次;

6消防设备一年综合大修一次;

7公用排烟道三年综合维修一次;

8明沟、污雨水检查井每年清理两次,化粪池每年清理一次(为日常维修养护)。

四、管理处对房屋及其公用设施的维护做到不破、不损、不脏、不乱,保证**家园小区长期拥有优美的环境和住户安居乐业,为此管理处每月对房屋维修养护情况进行统计。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1.为规范房屋主体维护修缮工作流程,确保房屋主体维护修缮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物业管理处的公共部位房屋主体维护修缮工作。 3.职责 1)各物业管理处主任/管理员负责房屋主体的日常检查和现场勘验,并根据勘验结果提出维护修缮方案,报工程部审批; 2)工程部负责公共部位房屋主体维护修缮方案的审批和供方评审; 3)各物业管理处负责公共部位房屋修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大型的维护修缮由工程部派员支持; 4)工程部负责组织公共部位房屋修缮施工的验收。 4.房屋主体问题的发现 1)物业管理处负责房屋建筑主体的日常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应填写《管理处工作记录》; 2)顾客反映、投诉房屋主体问题时,应记录于《管理处工作记录》; 5.房屋主体问题的现场勘验 当检查发现或顾客反映房屋建筑主体问题时,物业管理处应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察看,察看后分析原因,分清责任。 6.房屋主体问题的处理 1)公共部位的房屋主体问题,物业管理处应提出处理方案,报工程部审批。对于需由业委会审批的项目还应报业委会审批;

2)当异产毗连部位出现房屋主体问题,物业管理处应进行协调,由责任当事人负责处理,或由责任当事人委托物业管理处处理; 3)物业管理处对顾客反映、投诉房屋主体的问题应及时将原因分析及处理方案向顾客反馈。 7.房屋主体问题处理方案的审批 1)工程部应对物业管理处提交的维护修缮方案从原因分析、方案的可行性及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根据公司的人员、工器具情况决定由公司自行维护修缮或是委托专业公司维护修缮; 2)对委托维护修缮的专业公司应进行评审,评审按《采购程序》第5.9条款的规定执行。 8.房屋主体问题处理施工的检查 1)各物业管理处应根据相关的施工规范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1~2次检查,并记录在《管理处工作记录》,必要时可另行制作表单记录; 2)物业管理处应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不纠正的应上报工程部,并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工作联系单》由物业管理处填写,工程部经理签发; 9.验收 1)施工结束后,物业管理处应上报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人员按相关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应再次组织验收直至全部合格。

小区物业各项管理制度

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管理处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奖惩制度; 2、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编写管理报告和各种通知、公函; 3、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 4、检查监督本辖区工程维修、保安清卫人员以及管理员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按《员工手册》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掌握各业主情况,检查督促各责任区管理的实际操作; 6、随时掌握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交纳情况,及时做好物业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并组织解决好有关投诉,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7、抓好本部门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会议,研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8、加强各班的团结合作,树立整体思想,密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协调; 9、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则 1、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制订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努力维护好物业辖区内的治安安全;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服从领导,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3、负责做好对辖区内的巡逻、值班工作,做好大宗物品出物业辖区的登记工作; 4、负责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收费工作; 5、负责做好综合管理费收取工作; 6、熟悉楼宇情况、以动态、巡查等方式预防、发现、制止各类事故如:打架斗殴、盗窃等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按规定着装,文明值勤,严格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讲究文明、礼貌待人,耐心说服、教育住户遵守物业辖区各项管理规定。 (二)、保安队队长岗位职责 保安队长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保安队的各项管理工作。 1、了解和掌握保安队的情况,根据管理处领导的要求和意图,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细则的奖惩条例,抓好实施组织和监督工作,对物业辖区的治安、消防、车辆交通工作全面实施管理; 2、主持保安业务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重点是《员工手册》及保安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组织队员学习业务知识和形体仪表训练,认真做好培养和业务训练,提高全体队员的整体素质。; 3、经常定期不定期检查保安队员的工作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奖惩条例; 4、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抓好保安队伍的思想建设,关心队员的生活状况和业务水平,做好全体队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精神教育,帮助下属正确处理好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为下属解决实际问题;

建筑物维修管理规定

建筑物维修管理规定 为了管好用好房屋建筑资产,进一步明确使用、维护、维修过程中的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筑物构筑物资产管理 1、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各种生产房屋建筑、办公用房、宿舍及生活用房,道路、停车场、水池、水塔、污水处理设施、烟囱、花园及其它基础设施,以下简称房屋建筑。 2、各房屋建筑的使用单位为该项资产管理者。公司要对其使用和拥有的房屋建筑登记建档。 3、对全部建筑要进行编号(以生产性建筑开头),编号用直径600mm的蓝色圆圈蓝色阿拉伯数字字体编写在建筑的适当位置。 4、在对房屋建筑登记建档时,对每栋建筑的编号、名称、建筑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竣工日期、资产原值等应登记清楚。 5、公司经理为公司房屋建筑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部负责房屋建筑资产的建档管理。 6、每年12月30日公司向公司总经办财务部报送房屋建筑的统计报表。 二、房屋建筑的使用维护维修管理 1、公司要合理使用建筑物,不能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建筑的损坏。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建筑物损毁或损坏的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其责任人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处理。 2、各使用单位要加强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使用中做到合理使用、文明使

用。要教育员工爱护房屋资产,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对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责任要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人头,要将每个房屋建筑(或一个部份、一间)的维护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公司要对房屋建筑管理情况按月进行一次检查,落实到车间、班组、个人、的考核考评中。 3、房屋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损坏要及时安排维修,一般小维修(金额在10000元以内)在明确维修内容、价格后由公司经理审批报公司总经办备案,由公司组织维修;大、中型维修项目(金额在10000元以上)由公司将拟维修的内容、维修办法、当地维修价格等以维修报告形式报公司总经办并报所属事业部审批后执行,总经办负责指导维修。大型维修(金额超过5万元)由总经办审定维修方案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房屋建筑维修项目的费用列入公司的生产维修成本。房屋维修费用实行工程结算制度。维修项目完工后要组织验收、小维修项目由公司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修质量、维修内容的完成、维修材料的使用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公司经理安排人员对维修工程量进行收量并签审确认,将结算单(含工程量单、各种签证单、验收合格报告)传报公司总经办审批后,办理结算支付;大、中型维修项目公司总经办组织或授权验收和维修工程量收量,由总经办编制结算,结算审批按技改工程结算审批制度执行。 三、房屋建筑管理的检查考核 1、公司总经办每半年对公司进行一次房屋建筑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内容主要是资产管理、使用维护管理和维修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 2、每年末由总经办、审计部对公司全年房屋建筑管理的检查考核结果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与设备管理考评结果一并纳入公司经理、副经理的全年目标考核。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设备维修养护规定

房屋、设备维修养护规定 建新物业管理有限

一、负责物业标识的设置、安装、维护 我们除了维护好开发商已安装、设置的各类标识标牌外,还将根据项目现场的具体需要,按照我司VI系统,完善相应的标识,以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司企划部负责此项工作。我们在“万祥滨海新城”项目标识管理工作中的原则是: ◎按照统一的VI视觉识别系统的规范要求制作标识标牌; ◎指路牌清晰明了,让人迅速准确地到达目标地; ◎告示牌醒目简洁,让人清楚“这是什么”,“怎样做”等等,比如禁行禁停牌、垃圾分类牌、商铺类别标识、取车程序、锁车前注意事项等。 ◎根据项目的特色及需要,设置一些精巧别致的标识牌,既可让人学到知识,了解趣味典故,又为社区环境增添了亮点。比如:我们将各种花木挂牌标识,介绍该花木的品名、科属、产地等;对艺术雕塑挂牌标识,说明创意或典故。 ◎在标识标牌的安装、维护方面,我们也将本着安全、持久、方便业户使用的原则,根据设计材质的需要进行专业操作,于细微之处体现服务的规范和细腻。 二、房屋维修管理及日常养护 ◎房屋维修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主体,管理得当,对保证房屋正常发挥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能够使其保值与增值,是维护业主利益的根本体现,同时也能提高开发商的声誉,更反映出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 ◎“客户服务中心”将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房屋管理与巡查保养方案及工作计划。 ◎根据维修任务编制年度计划,按照年度计划和施工任务的情况,编制月、季度施工工作计划并按时落实。 ◎严格执行既定的工作质量标准,按照制定的统筹计划,组织施工,建立正常完善的管

理施工程序。 ◎客户服务经理在规定时间内每天巡查所负责的区域,对楼宇的主体工程、门窗及装修工程、楼宇地面工程、油漆粉饰工程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做出处理。 ◎对楼宇天台防水层、水池、公共通道、地下室基础、梁板、外墙、空间、地面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对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结构、上下水管、乱搭建等行为,即时处理、纠正,并耐 心做好劝导工作,直到恢复原状为止。 ◎严格执行既定的房屋养护质量标准并进行分项管理。 ◎对房屋的公共部位和业户室内的维修做全面记录,并定时回访。 ◎做好雨季、台风、暴雨过后对房屋设施的不定期抽查,安排维修工作,确保房屋设施的完好。 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3.3.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针对“万祥滨海新城”的高层和小高层建筑,制定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必须针对其独特的设计、机电设施设备的配置、日常的运行操作以及较高的使用频率。任何机电系统一旦出现故障都会对业户、商户产生不良影响,并给“客户服务中心”带来多方投诉。因此,在开发商将验收合格的设施设备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时必须涵盖下列内容: ◎必须清楚地了解设施设备的功能、功率、规格及使用守则。 ◎对设施设备的安装及现场运行操作情况作出评估并改善。 ◎制定设施设备的短、中、长期维修、保养、更新计划及预算案。

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制度

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 维修、保养制度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是指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大中小修及更新改造。 二、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关系到物业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做好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充分发挥设施设备功能,有效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并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 四、开展技术更新与改造,降低能源消耗,改善房屋及设施设备状态。 五、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一)使用管理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一方面要通过物业使用说明书、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单位展开的其他宣传沟通工作,使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充分了解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的基础上,正确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另一方面,物业管理单位应认真做好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巡视检查工作,确保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稳定、可靠、安全使用和运行,降低维护费用,延长房屋和设施设备的物理寿命。 (二)维修保养 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房屋和设施设备进行的定期检查、维护、清洁及润滑;损耗或故障时的维修;必要情况下(如较为复杂的设备和系统)的专业测试;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时的更新以及材料、结构和设计方面的改善等。(三)安全管理 (1)通过安全教育使员工和业主、物业使用人树立安全意识,了解安全防护知识和安全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3)提供必要的安全和防护装置装备。

(四)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房屋及设施设备相关技术资料在归档前,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加强管理,妥善保管,避免遗失,确保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五)采购和零备件管理 一是加强计划采购,尽可能减少零星采购,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库存备件名录和最低库存量;二是对不设库存的零部件,建立起畅通的采购和供应渠道;三是严把采购质量关;四是妥善保管设备供应商或安装单位采购文件,建立有效的备品备件合格供货商名录和相关资料。 (六)工量具和维修用设备的管理 工量具和维修用设备的管理应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使用、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校验,以保证其使用性能。对于多人共用或价值较高的工量具或仪器仪表,应指定责任人,固定保管地点,强化领用归还手续。对于普通的工量具和维修用设备,则要求使用人和保管人会使用、会维护、会修理。 (七)外包管理 外包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将某类设施设备的管理全部外包给专业公司,包括运行操作、维护保养和修理等项工作,如电梯、中央空调等;二是将某类维修(通常是大中修)、改造、更新工程进行外包。(八)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是对个别具体问题寻求外界的帮助,如故障诊断、维修方案等,多数情况下以聘请技术专家担任顾问的方式进行。技术支持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有效方法。 各类物业常见机电设备一览表 物业类别 设备种类 变压器多层高层工业 住宅住宅厂房

小区物业管理制度79605

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一.治安管理规定 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服务中心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出小区,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放行条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6.遵守小区和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 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 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 三.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 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 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住宅小区物业维修养护计划和措施

住宅小区物业维修养护计划和措施 一、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计划及措施(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计划

(二)相关措施 1、分系统、按类别建立基础工程资料,维修技术档案,设备设施运行和维修的管理制度; 2、按年、季、月分别制订物业维修养护的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预防为主的计划养护制度,按日、月、季、年确定各类别和内容的维修和养护; 4、落实维修、养护的负责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实施; 5、管理上采用综合管理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大、中修集中管理,维修、保养分散管理。 二、住户报修、维修回访制度。 白天由管理处受理报修,夜间由保安室受理报修,维修人员值班到晚上8:00(夏季延长到晚上10:00),维修单写明报修内容和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维修情况,维修完毕由住户验收签字确认,小区公布值班电话。同时,实行“首,即第一个被业主问到或接待的管理人员必须作问责任制” 为责任人负责解答、办理或协调处理、落实业主要解决的问

题。 1、凡遇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反映需维修项目,应当场填写维修单,并随业主去现场确认需维修项目。 2、维修单即时送交工程维修部。屋面维修当天到现场查看,与住户约定时间维修;急修15分钟(夜间1小时)内到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采取临时措施;采取小修不过夜的原则。 3、维修完毕,由业主进行检查,认为合格后签字为准,三日内,管理处派人复查或电话回访,并作出记录,对于程度严重者,派专人定期上门查询。 4、管理处员工都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可以当场解决的问题应当场解块。如确有人手缺少等困难,也要解释清楚,不冷言相对或置之不理。 5、维修过程中,管理处员工不得接受业主的馈赠,保质保量尽快完成报修内容。 6、遇有维修任务,公司任何员工一经指派,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按时赶到现场。 7、对于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业主均可向公司进行投诉,公司将对违纪行为严厉查处。 三、公建配套设备、设施及各类管线的管理措施 、主动协助邮政、电讯电话公司、网通信息港、有线1. 电视、燃气等相关公建配套、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的工作,在接线、维修等施工时,兼顾小区管理有关要求,在开通电话、

厂房设施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厂房设施维修保养管理 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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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目的 为了使厂房处于良好的状态,满足GMP的要求,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权属的厂房,包括公用房屋建筑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请公司使用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人员遵照执行。 2.范围 适用于厂区房建筑,公共房屋建筑的设施维护保养。 3.职责 3.1环保能源设备工程部为执行本制度和参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3.2行政办公室、生产部、质量部、采供部为厂区房使用部门和相关责任管理部 门。 4.厂房设施的使用管理 4.1部门使用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厂房设施的使用管理人,负责厂房设施的日常管 理,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记录,协助环保能源设备工程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维持良好状态。 4.2厂房设施的管理人员,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向环保能源设备工程部通报情 况,并以求早日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3不应使用对厂房设施有腐蚀的清洁剂和消毒剂进行清洗消毒。 4.4避免厂房设施与具有腐蚀的清洁剂和消毒剂进行清洗消毒。 4.5避免厂房设施与具有腐蚀性的生产原料及成品等物质直接接触,必须时应对厂 房进行防腐处理。 4.6厂房使用功能改变要经过环保能源设备工程部和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局部结 构拆除及楼板承重增加需经计算确定安全性。 4.7因使用需要,在承重墙、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开洞等影响房屋安全的改造 方案需由厂方设施的使用管理人通知环保能源设备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定期巡视检查 5.1定期检查由环保能源设备工程部维修科室牵头组织各使用部门使用科室实施巡 视检查与整改需要维修的内容。 5.2定期检查内容包括一般生产区厂房、外部结构、内部结构,公共使用房屋建筑 以及仓储设施,质量控制设施,厂区道路等。 5.3如发现厂房、室内外墙壁与顶棚交接处,墙壁与壁之间有缝隙,不密封等现 象,发现室内外墙壁、天棚等内表面不平整,发生受潮霉变等损坏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环保能源设备工程部维修科室及时修复,确保本公司厂房完全符合GMP要求。 5.4维修后厂房、室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进行跟踪检查。 5.5定期检查维修,对厂房结构部位较大较复杂但不易损坏的设施,环保能源设备 工程部每年进行两次定期检查、维护,但应安排在停产期间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及产品质量。 5.6厂区房屋建筑需要请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合作进行的较大的结构,墙面,地 面,道路,室内外装饰维修等内容的,在进过公司相关流程后,由环保能源设备工程部组织实施处理,并填写“厂房设施维修保养管理记录”。 6.紧急情况下的检修 6.1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在日常生产及使用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厂房内表面及 附属设施的状况。发现如有裂缝、脱落等内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环保能源设备工程部进行维修。 6.2环保能源设备工程部在组织维修厂区房设施时,不得影响产品质量,必要时应 停产并对正在制做的产品采取隔离措施。 6.3一般检修,环保能源设备工程部应及时组织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门等进行 检修和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进行生产,并填写检修和验收记录表。 6.4厂房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及验收报告应归入厂房设施档案。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人员上下班制度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他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环境卫生工作制度 一、环卫人员必须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废塑料袋等杂物。 二、环卫人员必须在上午8点前清扫完毕,每天一小扫,三天一

大扫。 三、环卫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小区洁、净、美,并负责督促拉垃圾人员勤拉,不堆积。雨天负责清扫道路积水,雪天主动配合其他人员清扫积雪。 四、严格执行物业制订的卫生保洁程序,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理任务。 五、认真巡查保持环境卫生,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六、认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环卫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七、严格遵守物业制定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犯,轻者警告,重者辞退。 门卫工作岗位制度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制度1 物业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人员上下班制度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他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环境卫生工作制度 一、环卫人员必须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旮旯不得有

垃圾,废塑料袋等杂物。 二、环卫人员必须在上午8点前清扫完毕,每天一小扫,三天一 大扫。 三、环卫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小区洁、净、美,并负责督促拉垃圾人员勤拉,不堆积。雨天负责清扫道路积水,雪天主动配合其他人员清扫积雪。 四、严格执行物业制订的卫生保洁程序,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理任务。 五、认真巡查保持环境卫生,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六、认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环卫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七、严格遵守物业制定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犯,轻者警告,重者辞退。 门卫工作岗位制度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

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丹东联通公司房屋维修管理办法(讨论稿)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自有自用房产、合同中明确了由我公司负责维修的租赁房产或维修项目、提供给代理商和代维商使用的房产中明确由我公司负责维修的部分。 二、房屋维修的基本原则 房屋维修工作实行管养合一,优先保障机房和自有营业用房、人员密集的办公生产用房。有计划地安排房屋大、中修和周期性维修;集中力量改造安全隐患房屋;及时做好房屋应急维修;有步骤地轮流搞好以改善员工办公环境和公共环境为目标的综合维修; 三、房屋维修的责任分工 1.市公司综合部是公司房产使用和维修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房产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分公司房屋维修的具体工作。 2.房屋使用单位对相应房屋承担使用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管理部门汇报。 3.县(市)分公司在市公司统一指导下开展所辖区域的房产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 四、房屋维修周期和规划 ㈠房屋的维修周期 1.瓦屋面及外墙粉刷损坏取决于屋脊、泛水和外粉刷砂浆的强度和耐水性。目前一般使用水泥砂浆,可保持在15年左右。 2.平屋面的损坏决定于防水层的材料和施工质量以及水泥砂浆的强度,目前沥青油毡的防水层可保持5-8年。

3.坡屋面和平屋面的计划养护或中修可以3年一次。 4.外门窗计划检修保养周期,可以5—6年一次。 5.外墙粉刷计划检修周期,可以5年左右一次。 6.水电暖设备计划检修周期,可以2年一次。 7.室内一般项目(如室内装饰、卫生间等)的计划养护、检修周期,可以6—8年一次。 8.应急维修项目、隐患救灾项目可立刻安排维修,不受维修周期影响。㈡房屋维修规划 1. 每年年初要编制年度房屋维修计划 2. 建立“病历卡”和维修“治疗记录”等房屋维修长期档案 五、房屋维修管理流程 ㈠房屋维修成本预算分解: 1.根据年度总体成本及上级公司要求,财务部和综合部分解房屋维修成本预算至市内及三县; 2.市公司综合部专人负责记录管控全地区房屋维修合同发生成本支出的情况; 3.市、县公司分别在各自辖区和成本范围内使用房屋维修成本。 ㈡房屋维修服务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 按照物资管理部传〔2016〕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物资(包括工程和服务)采购流程及系统操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1.综合部专人负责全地区房屋维修供应商施工服务采购的具体工作; 2.采购结果和采购框架协议由综合部分发至县公司,县公司专业管理人员及相关领导实施合同履行、验收、报审及报账等管控工作;

物业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神农物业设备巡检制度 【供配电设备】 电工 a. 每日一次巡视配电房设备,并记录《配电房巡视记录表》; b. 配电房每周打扫一次,配电柜每月清洁一次。双电源柜(箱)“运行”与“备用”每月切换检查一次。 c. 按《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保养记录表》内; d. 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于《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e. 供配电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部门经理,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和故障。 电工班长 a.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b. 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c. 组织实施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d. 每周巡视配电房设备,检查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 e. 每月定期组织电工检查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供配电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 f. 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g. 每季汇总设备故障情况,填写《设备故障记录(季度)汇总表》,交公司主管部门; h. 按《应急预案》规定负责处理应急事件。 【消防设备】 日常巡视 a. 设备维修工每周一次巡视泵房及风机房设备,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和故障; 定期检查 a. 由设备维修工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泵、喷淋泵、送风排烟机、双电源启动测试,记录《设备定期启动记录表》; b. 由设备主管组织,并由保安主管、保安人员和设备维修工参与操作,每年一次进行消火栓、喷淋进行系统测试;送风、排烟系统测试;电源、控制联动功能以及报警安全系统的测试。记录《消火栓、喷淋系统测试记录表》,《消防送风、排烟系统测试记录表》。 维修保养 a. 消防维保公司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b. 消防维保公司每月对消防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完成后填写《维保记录》并交保障部部长确认签字。 c. 发现设备损坏需要更换,报保障部部长,按《维保合同》进行更换。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给城市居民创造文明、整洁、安全、方便、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具有一定规模并属多个业主共有或共用的住宿、办公、商贸混合区的物业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是指实行城市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区域或住宅组团。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用于居住、办公、商贸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配套的公用设施、公用设备、公用场地和必要的安全、卫生、绿化等环境。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治组织及其委托的企业,对物业的正常使用、维护、修缮实施综合管理服务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及合法使用人。 第四条本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服务相结合、合同约定公共服务内容与特约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物业管理企业化、专业化ⅱ市场化、社会化。 第五条本市及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未设房产管理部门的县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公安、规划、市政环卫、园林绿化、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应当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的作用,合力推行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住宅小区成立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业主委员会。 一个住宅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或推举产生的委员组成,可以选聘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人员参加。 业主委员会一般由7至11人组成,其中业主担任委员的比例应与其所代表的群体相适应,且总数不能少于全部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2至3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设专职或兼职主任委员一名,由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举产生,负责召集、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及其授权范围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业主委员会组建的具体办法、程序和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由本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15日内,应当持下列文件到物业行政主管 部门登记: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物业小区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管理制度 (1)治安管理规定 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 入内。 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 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 出小区,并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 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6、遵守小区和物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 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

放其它污染物。 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 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 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 (3)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 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 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 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6、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 7、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区域扩大营业场地。 8、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9、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毒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5)停车管理规定 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 (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停放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经同意发临时车辆停放卡,持卡进入,离开时退卡。

房屋维修养护制度

房屋维修养护制度 第一条目的 合理计划保养维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二条方法和过程控制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房屋本体修缮计划,因房制宜,对房屋本体修缮所需的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满足业主使用和质量要求。 2、及时修缮维修全面保养保持房屋本体正常使用功能; 3、修缮标准应当与物业原有建筑风格和标准相适应。 4、掌握房屋本体建筑完好情况,根据建筑设计用途定期对房屋本体质量进行评定,根据完好情况进行管理,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 5、制定和执行修缮原则指标计划,审核修缮方案及工程决算,有计划对房屋本体进行维护; 6、严格按验收规范进行质量验收,做好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构配件检验制及技术档案制度;完善工程项目质量体系。 7、房屋本体的分类:修缮工程分为小修、大修、中修和综合维修工程五类。 8、小修:保持房屋本体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预防性养护工程,一般指补漏防水,上下水管道修补,内外墙,地面抹灰修补等。

9、中修:房屋本体少量部位损坏,清洗在,粉刷,修补或部位得做面层,楼地面,楼梯等的维修,门窗等。 10、大修:主体结构大部分严格损坏,有危险必须进行大型维修的工程,一般包括;对共用设施设备的拆除,如上下水管道,供电功率线路及对主体进行专项中固的工程。 11、翻修“指拆除重建”。 12、综合维修:指大中小维修工程一次性进行的综合性工程。第三条房屋本体日常小修的管理 1、对于房屋本体共用设施,应指定维修责任人,每周查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并做好记录。 2、各部门应装修的方案严格审核并对装修过程进行检查。 3、严禁对房屋本体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拆除搭占不得影响相邻房屋,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一房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相邻房屋本体的使用。 4、楼梯门的墙面,台阶,扶手等设施应当每五年至少修缮一次;房屋本体的天面和外墙应当每十年至少修缮粉刷一次。 5、法规条例规定的期限届满确实不需要中修如粉刷和修缮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或进行说明,得到业主委员会认可。

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给城市居民创造文明、整洁、安全、方便、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具有一定规模并属多个业主共有或共用的住宿、办公、商贸混合区的物业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是指实行城市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区域或住宅组团。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用于居住、办公、商贸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配套的公用设施、公用设备、公用场地和必要的安全、卫生、绿化等环境。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治组织及其委托的企业,对物业的正常使用、维护、修缮实施综合管理服务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及合法使用人。 第四条本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服务相结合、合同约定公共服务内容与特约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物业管理企业化、专业化ⅱ市场化、社会化。 第五条本市及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未设房产管理部门的县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公安、规划、市政环卫、园林绿化、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应当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的作用,合力推行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住宅小区成立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业主委员会。 一个住宅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或推举产生的委员组成,可以选聘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人员参加。 业主委员会一般由7至11人组成,其中业主担任委员的比例应与其所代表的群体相适应,且总数不能少于全部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2至3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设专职或兼职主任委员一名,由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举产生,负责召集、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及其授权范围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业主委员会组建的具体办法、程序和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由本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15日内,应当持下列文件到物业行政主管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明确房屋维修责任,规范房屋维修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竣工验收接管后、质保期内的房屋维修。质保期外的房屋维修,由物业公司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施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责任制,不因维修主体的变更而免责。 第三条工作职责 1、房屋维修:物业接管前由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物业接管后公司将组织维修工作委托给株洲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执行,委托维修的相关事项由双方签订《房屋委托维修协议》确定。 2、施工单位应在与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签署《质保期内维修承诺书》(附件1)。 第四条客户投诉的受理 1、本办法所指客户投诉,特指物业接管后且在质保期内客户对房屋的投诉及报修。 2、客户投诉的受理方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处理有关房屋维修的客户投诉。 3、物业公司客服人员在接到客户投诉后做好客户报修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到达现场查看和组织整改工作。 4、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对物业公司的投诉处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物业公司每月(每周)提交一次投诉处理台帐及相关资料报公司客户服务部存档备查。 第五条维修流程 (一)现场勘察

1、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鉴定,作出初步责任认定,留有相关影像资料并做好勘察记录。 2、属于设计缺陷引起的质量问题,由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处理。 3、属于公司方施工工程质量问题在施工方委托维修范围内的,由物业公司填报《维修申请单》(附件2),经审批后进场维修处理。 4、属于公司施工工程质量问题但不属于施工方委托维修范围内的,由物业公司客服人员通知施工单位维修,并记录施工单位通知情况。从受理业主投诉到通知施工单位,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不属于设计缺陷及施工工程质量问题的,24小时内答复业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维修组织 1、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安排维修处理,物业公司填报《维修申请单》,经审批后进场维修处理,发生费用从原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扣除。 2、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维修处理的,由物业公司跟踪其维修情况。同一维修情况经2次维修后仍然达不到业主要求的,物业公司填报《维修申请单》,经审批后进场维修,发生费用从原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扣除。 3、从收到业主投诉到维修开始,除非是重大、疑难问题(因客观原因,经2次维修仍无法完全修复)或应待天晴后方可处理的维修项目,否则时间不超过3天。 4、对于重大、疑难问题的维修项目,由物业公司上报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牵头组织工程管理部、开发经营部、施工方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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