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机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二、考核过程沟通

本考核制度强调考评过程的双向互动沟通,从双方确立考核目标、过程督导、结果评核和新一轮考核目标的确立,均要求双方进行良好的互动沟通。确保各级员工明确工作目标与方向,并通过过程督导,有效达成组织目标。

三、考核内容细则

1、考核对象:行政条线办公室职能人员,司机、保安、保洁员、食堂员工等另行制定办法。

2、考核的内容分为:例行工作项目、专项工作、工作技能和态度、关键绩效指标(KPI)、加减分五部

分组成。

(1)例行工作: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的常规性的工作项目,对工作完成情况设定分阶段的绩效标准,

并对不同的工作绩效标准设定加减分值。其中行政中心主管常规性工作比例为40%,事业部

/子公司主管常规性工作比例为50%,基层员工常规性工作比例为60%;

(2)专项工作:指体系制度建设、整体推进的项目式工作、阶段改善性方案实施等工作。其中行政中

心主管专项工作比例为40%,事业部/子公司主管专项工作比例为30%,基层员工专项工作比例

为20%;

(3)工作技能和态度:包括学习能力、发展潜力、对工作熟悉程度、工作配合度、团队精神、执行力

等,所有员工比例为20%;

(4)关键绩效指标(KPI):暂不列入,根据绩效实施情况适时导入,条件成熟的业务单元经集团行政

管理中心同意可以先行导入,并适当调整以上考核内容的权重。

(5)加减分项目:

○1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加1分;

○2获得与岗位相关的证书,初级资格证书加1.5分,高级资格证书加2分;

○3直接下属提前转正加2分,晋级加5分,不能按期转正扣2分,降级扣5分;

○4获得集团公司公开表彰加2分,被惩处按奖惩制度规定扣分,如无扣分规定,每次扣2~5分;

○5部门职能计划内工作和上级临时安排工作延期,每天扣0.5分,单项工作累计扣分一般不超过2分。担当人能力范围内的工作多次催促无果,可以扣10分。

○6新增制度编制或项目式推进工作,根据工作负荷和质量每项工作可以加5~10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能超过10分。

○7其它制度规定的加减分项目。

3、考核频率:

1)月度考核:所有员工每月考核一次。

2)季度考核:因科长级别以上人员按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成绩为该季度内三个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4、考核流程:

5、考核表格(请参照附件)

6、绩效考核分数与薪资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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