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文本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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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高层建设如

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

来了消防安全问题。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

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

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

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

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安全。

3.施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5.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

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6.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二、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设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从施工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1.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配备

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

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料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保卫部门申请用火证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3.油漆作业场所

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油漆车间与漆料仓库应分开;漆料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

4.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

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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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措施

消防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施工消防管理措施

施工消防管理措施 1 施工临时消防管理 (1) 建立和完善消防、保卫组织,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 (2) 设置现场消防设施,配足灭火器材,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严禁埋、压、圈、占,严禁挪做它用,不得阻塞消防通道。 (3) 施工现场设防火标志,措施牌,明确责任人。 (4) 严格现场用火审批制度。 (5) 现场严禁吸烟,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有防火措施,禁止明火作业。 (6) 现场搭设简易建筑必须经过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符合防火要求。 (7) 严禁乱拉电线、使用电加热器,办公室、宿舍照明用电不得超过100W,严禁使用碘钨灯。 (8) 用火和冬季取暖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2 防火教育与消防演练 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见图 4.4.1-33),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增 强自防、自救能力。 图4.4.1-33 消防演练 3 火警确认流程

(1) 火警确认流程,如图 4.4.1-34所示。 (2) 说明1) 火警级别 一级火警:火场区域自动灭火装置或现场人员能够及时扑灭的火灾。二级火警:火场区域灭火装置和现场人员短时无法扑灭的火灾。 2) 当接到报警信号(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巡视人员迅速前往报警点进行确认:①如火情属误报:查明原因,通知相关部门继续组织施工。② 如火情属一级火警:立即向安全环境管理部报告火势情况, 并就近取灭火器 材或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 ③ 如火情属二级火警:立即报警求助并启动紧急疏散程序。 4 报警疏散程序 如火情属二级火警,应立即报警求助并启动紧急疏散程序。(1)报警方式1) 内线报警 按工地和生活区安装火警警报电铃, 并打电话给消防领导小组成员,讲清自己的 姓名、所在单位、着火部位、燃烧物质及火势程度。 误 报 二级火警 一级火警 图4.4.1-34 火警确认流程 现场确认 接到报警信号未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扑灭火灾 短时无法扑灭的火灾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正式版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

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 (1)施工现场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到处存放着木材、竹胶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气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造成跑、漏电。现场施工中大量使用电刨、电锯、电脑等电器设备。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造成跑、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施工现场的外建队人员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火灾。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 (5)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各种临时性电气线路应集中布线,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6)对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

定的防火间距,用电线路要按照规定合理布线并穿管加以保护,明确防火负责人,具体进行管理。 (7)对建筑施工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常操作设备。 三、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 基建工地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部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经申报审批,并有专人检查、监督; 4、施工现场禁止支搭席棚; 5、临时宿舍应建在离工地20米外; 6临时宿舍取暖生火炉,必须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火炉应设炉档、炉盖、烟筒,距可燃物不小于1米,烟筒伸出窗外部分距可燃物不小于20公分; 7、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8、各工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可违章作业; 9、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10、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宽度不小于3.5米的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食堂、宿舍、仓库、办公区等地都要明确防火负责人,并挂牌明示; 12、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准将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3、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1、食堂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食堂用火炉取暖时,要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措施正式版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措施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当前,许多建筑工地因电焊、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一场场无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违章违规操作、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违规现象,也从根本上暴露了当前我国一些建筑工地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防火工作不容乐观。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地火灾事故仍

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当前,春季已经到来,各建筑工地已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这时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内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

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1)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工作; (2)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制度,确定岗位防火职责;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开展防火知识培训和宣传,按工程进度落实相应的消防措施; (4)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宿舍和临时办公房的防火措施; (5)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2.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施工单位应当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4)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5级(含5级)以上风力应停止室外电、气焊切割作业。 (5)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6)施工现场要由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专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各个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按照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使用人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应当明确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经理人,负责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

编号:SY-AQ-0774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加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防火 安全 Strengthen management to ensure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

加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施工现场各个工种交叉施工较多,电焊气割在钢筋、水电安装施工过程中都要随时动用,如果管理不到位,特殊工种无证上岗,不懂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批准冒险作业,安全监护不到位,下班前没有对动火区域进行火灾隐患检查。电源线破损老化、工人在木工作业现场吸烟、乱扔烟头等一切违章行为,都会造成火灾,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的造成人员伤亡。我认为施工现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好火灾预防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项目部批准并由项目部与班组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专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各个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按照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使用人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138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 施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现场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设1名消防负责人,负责现场防火防爆工作。 2、建立防火检查和防火工作档案。 3、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木工加工场,临时工棚,配电室,油料及其他仓库等)配备足够灭器材。 4、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5、经常地对工人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防火安全技术交流。 6、施工材料严格按防火安全要求进行存放、保管。

7、易燃易爆儿物品设专库存放,且仓库通风良好,防火保障。 8、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应持证上岗,动火前清除附近易燃物。 9、施工现场设置明显防火宣传标志,设置可代号消防车通行的通道。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施工工地消防管理措施

施工工地消防管理措施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 *************项目部 2011年3月15日

施工工地消防管理措施 一、防火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监理防火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防火规章制度。层层落实防火职责,日常加强交房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在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杜绝火灾、火情的发生。 二、防火管理机构: 1、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本企业与业主、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分包队伍前定三级防火责任协议, 每级均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把防火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由业主现场指挥部与项目经理部领导组成的防火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 的统筹与管理工作。 3、项目部设专职消防员、各分包队伍设兼职消防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的防火监督、检查工作。 4、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分包队伍工人均建立义务消防队,队员必须经过防火知识技能培训及实战演 习。 三、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教育培训制度: 进场工人必须进行防火知识及技能教育,其主要内容有:火灾的性质和责任、消防规程和规章制度、防火设施和器械的应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通过学习使工人能正确认识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灭火技能和个人防护自救知识。 2、防火管理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防火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规定防火管理机构中各级领导人员、相关人员在防火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 3、防火方案及预防措施: (1)由项目部制定项目工程防火工作总体方案,并依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展情况制定出各施工阶段的防火预案和灭火方案。对一但发生火灾后的组织协调、报警求救、人员疏散、物资抢运、伤员救送、灭火器具使用等工作做出详细分工,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若发生火情,相关人员可做到有条不紊、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及时迅速排除险情。 (2)由项目部专职消防员负责编制防火预防措施,并在各施工阶段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具体落实,减少或避免火灾隐患的出现。 4、防火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 1.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由企业安全负责人,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保卫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应建立保卫消防领导小组,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安全,指导本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应逐级制定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保卫消防安全职责。

3.施工现场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易爆 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和使用制度以及保卫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全体 职工保卫消防知识的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施工现场应设置训练有素、业务能力强的警卫人员,同时要组建 义务消防队。警卫、义务消防队每季度最少要进行一次教育、训练,熟练掌握警卫、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进行防火 检查和扑灭初起火灾。 5.施工现场应制定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应定期组织演练。 6.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动火证管理,动火证必须由总包单位消防负责 人签发,严禁由分包单位或其他人员签发。 7.施工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消防安全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图,并按照 有关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或备案。 三、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 标志,进出人员要佩带胸卡。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 的胸卡管理制度。 2.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 手续齐全,建立务工人员档案,非施工人员不得进住现场,特殊情 况要经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3.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要建立预警制度,对于有可能发生的事件 要定期进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发生时,必须报各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以防事态扩大。 4.加强对财务、库房、宿舍、食堂等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要明确 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严 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5.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要害部门及要害部位 的管理,制定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重点管理。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

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专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各个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企业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人 员协调事物包括甲方、监理、分包队伍及己方施工人员,工程方面包括合同内所有涉及到的工程按时按量完成。具体职责: A.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对项目部行使全面管理,接受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日常监督, 并对公司全面负责。 B.项目经理在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安全部门的各项管理 规定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坚持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项目部的持续安全生产;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C.项目经理必须确保项目部的合同工期如期实现,并将合同工期按施工程序分、 月、季、年编制施工计划,积极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资源,确保各项计划按期完成。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生产计划管理负全责。 D.项目经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管理,熟悉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及时为外协队下达技术安全交底,对外协队的施工质量进行及时监控,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项目经理对项目部质量管理负全责。 E.项目经理必须做好施工组织安排,按照施工要求及时提出材料、设备计划,报 公司进行协调及购买,严格按照公司材料设备管理规定进行使用管理,确保项目部施工生产连续进行,对提出计划的准确性负责。 F.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资料员及时进行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按照 规定程序进行日常资料的报验工作,确保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对工程资料的报出质量负责。 G.项目经理负责协调项目部与业主的各项工作关系;负责协调与工程监理的各项 工作关系;负责协调与外协队伍的工作关系。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签证,为项目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公司的各项利益不受损失。 H.项目经理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及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外协队伍及时办理 人工费结算手续,报公司预算部、财务部进行审批,以便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人工费。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一、木工棚防火须知 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 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 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 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 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 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3.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4.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5.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6.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8.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四、 四、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 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 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五、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和事件的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公司施工现场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或安全责任制。 2.项目负责人是本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作用。 3.施工现场必须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防火预案,并要定期进行消防实战演练,评估防火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4.各施工现场要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3.5米,消防通道必须畅通,通道内不得堆积任何其他材料。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火场逃生的自救方法。 6.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充足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要设置专人负责进行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更新,保证每个消防器材的完好与可靠。

7.要指定消防检查制度,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临时生活区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根除。 8.各施工现场必须在进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标志牌能够清楚的反映各种消防器材所设置的位置和数量。 9.易燃易爆物场所及仓库等关键部位必须保证其通风,并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设置,必要时设置隔离区,严禁明火及各种闲杂人员进入。 10.施工现场要指定并严格执行动或审批制度,动火前要及时清楚附近的易燃易爆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1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违章使用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煤气坛、煤气灶等危险设施。 1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不得使用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气瓶。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国资委: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淀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各单位根据方案治理内容,按时间节点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好综合治理工作。以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消防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苗头,杜绝事故源泉。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形式,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达到治理效果。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全面整治”的原则,各尽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委的领导下,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净化了公司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发〔XX〕264号)要求,现将我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印发《福州市商务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商务流通

〔XX〕67号),市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消防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处室,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本辖区高层建筑内的商场、超市等企业开展集中治理,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职责范围内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提升商贸企业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排查 结合重大活动节点,以局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分成6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分区分片不间断的对27个高层大型商场、超市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档案,彻底摸清底数,查清隐患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高层商场、超市,要求业主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整改落实。告知企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外挂构件时明火作业。期间,现场整改清理高层商场、超市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隐患3处,限期整改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2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损坏1处。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检查117次、435人次,对27个单位311个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共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3处,已全面整改到位。局属各商场、市场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投入,先后筹集240多万元消防改造资金,用于商场、市场的防排烟风机改造、防火门闭门器的更换、“双自动”系统的测试维保、消防保压水增压维修以及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修缮、消防器材及消防标示的维保、更新、添置等,确保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 一、项目经理的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工程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项目副经理的职责 1.协助本单位项目经理管理防火工作,具体落实对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防火安全会议决定。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发动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应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对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在未解决前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3.下达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具体地布置防火安全注意事项,狠抓检查落实,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理;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职工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内部各项防火规定。对新职工、民工等在工作前要进行遵章守法教育,保证生产施工安全; 5.对发生地火灾事故在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的同时,组织补救并查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总工程师的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落实防火安全会议提出或决定的关于本职工作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 2.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出具体明确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并督促落实; 3.对分管范围内自查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火险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定期、定项、定标认真落实整改; 4.制定本部门全年或季度生产计划、工作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分管工作范围事项的防火安全计划,审定本部门年度设备、技改项目的同时,应有防火安全的措施,并相应作出规定,在下达检修施工任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管理,确保本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如下制度: 1、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严格实行消防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2、工地的防火、保卫工作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各分包单位施工班组责任人负责,由专职安全员负责配备值班纠察人员,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3、严格落实防火、保卫责任制,施工现场的危险品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动用明火审批规章制度,及时配备值班纠察,监护人员,做到不定期地对工地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和有效落实。 4、工地内易燃易爆仓库或场地所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吸烟,对不再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清理和处理,工棚和临时宿舍内,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各类电器炉灶等。 5、临时动火,必须符合动火的规范要求,填写动火审批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火。 6、工地现场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放在取用方便的地方,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禁移作它用。 7、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参照《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江苏省《消防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1、本工程项目经理是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 2、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按照责任书上的条文对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落实。 3、制定工程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落实。 4、利用黑板报、宣传画等手段,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5、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到班组,消防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违反消防安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处以30~100元的罚款。 (1)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气灶、热得快、煤油炉等,使用木材、大功率电灯烤火取暖,乱接电线、电灯、插座。 (2)将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存放在宿舍内,躺在床上吸烟,乱扔烟蒂、火柴梗。 (3)在规定的禁火区吸烟和使用明火或违反消防法制度的。 (4)未经许可动用明火,又不采取防火措施而造成事故者。 (5)擅自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或破坏的。 (6)对查出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或接到整改仍不执行的。 (7)发生火灾不积极参加扑救而逃避的。 (8)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管理不严和玩忽职守的,对违反消防法则,发生火警、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还将给予1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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