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设施标识应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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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管道地面标识设置规范

油气管道地面标识设置规范

油气管道地面标识设置规范篇一:QSY 1260-2010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范Q/SY 1260—2010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CNG filling station2010—04—02 发布2010—06—01 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目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建设分类 (2)5单元划分 (2)6建设要求 (2)7工程施工 ...........................................................68工程验收 (6)前言1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天然气与管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设计院、中国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新疆中油油气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竺剑峰、马殿军、张学惠、段新耿、国建伟、张琳琳、邵春宇、马小兵、宋大立、徐高峰、尹朋朋、朱小华、张西川、练金池。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设计、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2348 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GB 17820 天然气GB 18047 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9158 站用压缩天然气钢瓶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U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7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 6355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T 6535 高压气地下储气井SH 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聚乙烯(PE)燃气管道电子标识器技术指引(修订稿)20130415

聚乙烯(PE)燃气管道电子标识器技术指引(修订稿)20130415

聚乙烯(PE)燃气管道电子标识器技术指引(修订稿)20130415聚乙烯(PE)燃气管道电子标识器技术指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PE)燃气管道(以下称PE燃气管道)电子标识器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相关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管沟开挖方法敷设的PE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和运行管理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CJJ3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63《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城镇燃气标志标准》SJG20-2011《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技术规程》3 定义3.1 电子标识器 electronic marker用于准确探测PE燃气管道位置的可探性标识器,对于具有信息读写功能的,还可以指示管道的基本信息。

根据可探测深度,目前使用的电子标识器可分为钉型、方向盘型和球型。

类别类型最大埋设深度为钉型 , 0.6 m浅型 1.2m方向盘型深型 1.8m球型 , 1.5m4 内容与要求4.1 电子标识器设计4.1.1 电子标识器适用于所有PE燃气管道及设施。

4.1.2 PE燃气管道的节点位置(三通、拐弯、变径、末端、钢塑转换、转弯弧形、非开挖定向钻施工出入点、深度变化(超过0.5m)时的最高和最低点等)均应设置电子标识器。

直管段上电子标识器的间隔不大于50m。

拐弯弧线段电子标识器应能反映出其准确位置。

4.1.3 设计文件中必须提出电子标识器的相关要求,包括规格、数量等;节点位置应图示。

4.2 电子标识器施工4.2.1 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电子标识器安装。

4.2.2 电子标识器应使用扎带、胶带或固定卡套等固定在燃气管道上,确保与管道位置一致。

严禁倾斜安装,标识器印有4.2.3 方向盘型电子标识器应在管道上方水平敷设,标志的一面向上敷设;特殊情况无法上置敷设的,可放置在管道底部,并确保电子标识器不得受压。

2023年地下燃气管线地面和地上标志的设置

2023年地下燃气管线地面和地上标志的设置

2023年地下燃气管线地面和地上标志的设置地下燃气管线地面和地上标志设置2023年,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地下燃气管线已经成为现代城市能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燃气管线的安全运行和方便维护,合理设置地下燃气管线地面和地上标志是至关重要的。

一、地下燃气管线地面设置1. 燃气管道地下敷设深度:根据当地的地质条件和环境要求,燃气管道地下敷设的深度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和标准。

一般来说,城市道路中燃气管道的埋深应在1.2-1.5米之间。

2. 管线保护:在道路修复或新建道路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管线,避免压力施工或堆放重物对管道造成伤害。

例如,在管道上方设置适当的管道桥梁或使用特殊材料进行管道保护。

3. 管道防腐层和防护措施:地下燃气管线应采用防腐蚀材料,并定期对防腐层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管道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此外,还应设置适当的防护措施,如设置防爆装置、安全阀等。

4. 标志设置:在地下燃气管道附近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管道的存在。

标志牌应包括管道的种类、压力等级、有关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二、地上标志的设置1. 地上标志牌:在距离地下燃气管线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地上标志牌,标示出燃气管线的位置和方向。

标志牌的颜色和形状应符合相关标准,以便人们辨识。

2. 标线和标识:在道路或人行道上,可以通过标线和标识来指示燃气管道的位置。

例如,在道路上绘制黄色或红色的虚线,或使用地上凸起的标识来标示管道的走向。

3. 监控设备:在重要的交叉路口、建筑物周边等地方,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测燃气管道的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

一旦发生故障或泄漏,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 报警设备:在地上设置燃气泄漏的报警装置,当燃气泄漏超过一定限度时,自动发出声音或闪光信号,提醒周围的人们采取相应的避险措施,并报警通知相关部门。

三、培训和宣传除了设置地下燃气管线地面和地上标志外,还应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宣传。

针对施工人员、居民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大家对燃气管道安全的意识和认知,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燃气管道设计规范

燃气管道设计规范

燃气管道设计规范
燃气管道设计规范是指在设计燃气管道系统时需遵守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在设计燃气管道系统时,必须确保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燃气管道设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管道选择和材料:根据使用场所和燃气特性选择适当的管道材料,如钢管、塑料管等。

管道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耐腐蚀、耐高温性能。

2. 管道布置:合理规划管道布置,避免过长、过小弯曲、超过承载能力等问题。

在设计中要考虑管道的维修和检修方便性,确保能够及时进行维护。

3. 管道安装和连接:燃气管道的安装必须安全可靠,采用合理的连接方式,如螺纹连接、焊接等。

连接处应使用适当的密封材料,确保不泄漏。

4. 管道防护和绝缘:在设计中要考虑管道的防护措施,如管道保温、防腐等。

特别是在两个不同介质相接触的地方,要采取绝缘措施,防止化学反应和腐蚀。

5. 安全阀和自动化控制:根据燃气管道系统的特点和需要,设计合适的安全阀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确保管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6. 管道通风和疏散:管道系统中应设置通风设施,确保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流通。

如果设施出现故障,需要有合适的疏散设施,确保人员安全。

7. 管道标志和标识:在燃气管道系统中,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识,方便操作人员了解管道的内容和性质。

同时,还应设置紧急处理程序和联系方式,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总之,燃气管道设计规范是确保燃气管道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

在进行管道系统设计时,必须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合理的布置、连接、防护和控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燃气管道系统的正常运行,并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 条文说明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 条文说明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条文说明制定说明《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201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0月21日以第791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对我国城镇燃气行业使用标志的现状和经验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为便于从事燃气专业及相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燃气标志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 总则1.0.1近年来随着我国天然气用量快速增长,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发展迅速,不同压力级别、不同气质、不同用途的燃气厂站、燃气管道的投运量与日俱增。

由此给燃气安全供应、安全使用及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城镇燃气标志在安全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正确使用城镇燃气标志可提醒人们注意某种危险因素的存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中的有关使用标志的规定,为规范燃气标志的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规定的标志只涉及城镇燃气的场所或区域,不对具体设备标志作出规定。

燃气生产场所主要是指:制气厂(包括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天然气液化厂)、压缩天然气供应站、液化天然气减压站、混气站、液化石油气灌装厂等;输配系统主要指:门站、调压站、及燃气管网等;燃气相关场所主要指施工抢修作业现场、爆炸警戒区域等。

1.0.4本条规定了与其他国家现行标准的关系,在燃气厂站内需要使用消防安全标志和道路交通标志时,还要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

2 术语本标准所列术语,其定义仅适用于本标准。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

1 总则1.0.1为了规范城镇燃气图形标记及其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发挥标记的平安警示、提示作用,制定本尺度。

1.0.2本尺度适用于城镇燃气生产、输配系统及各类燃气相关场合图形标记及其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

1.0.3城镇燃气标记应由平安色、图形符号及文字构成,且应具有简单、易懂、易识此外特性,应能传达明确而特定的警示信息。

1.0.4城镇燃气图形标记及其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尺度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尺度的规定。

2 术语2.0.1禁止标记prohibition sign禁止人们不服安行为的图形标记。

2.0.2警告标记warning sign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防止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记。

2.0.3指令标记direction sign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记。

2.0.4提示标记information sign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平安设施或场合等)的图形标记。

2.0.5地面标记on-ground sign设置在地面用于标明地下燃气管道位置的图形标记。

2.0.6地上标记above-ground sign设置在地上且高出地面,用于标明地下燃气管道位置、属陛的图形标记。

2.0.7地下标记under-ground sign埋设于地下,用于地下燃气管道定位、示踪的图形标记。

3 标记的分类3.0.1城镇燃气标记可分为平安标记和专用标记两类。

3.0.2平安标记应能明确表达特定的平安信息,可由图形符号、平安色、几何形状和文字构成。

平安标记可分为禁止标记、警告标记、指令标记、提示标记4种类型。

3.0.3专用标记应能明确表达燃气设施特有的信息,可包含图形符号、文字和管道定位装置等。

专用标记可分为燃气输配管线标记、燃气设施名称标记和燃气厂站内地上工艺管道标记3种类型。

4 平安标记4.1 禁止标记4.1.1禁止标记的基本形状应是带斜杠的圆边框,文字辅助标记应在其正下方(图4.1.1)。

国家燃气管道安装标准

国家燃气管道安装标准

国家燃气管道安装标准国家燃气管道安装标准1.概述:国家燃气管道安装标准规定了燃气管道安装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标准,旨在确保燃气管道的施工和运行安全可靠,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管道材料:(1)燃气管道采用无缝钢管或者焊接钢管,管径按照设计规定使用;(2)燃气管道采用的钢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应符合GB/T 3091-2015标准的规定;(3)管道应按照所在地环境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防腐蚀措施,包括内部和外部防腐蚀。

3.管道设计:(1)燃气管道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设计合理;(2)管道的支、吊、墙穿等设施的承重设计、制作、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3)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燃气管道的扩容和冷热伸缩性能,避免燃气管道产生应力损坏;(4)管道的排气、排水、补偿等设施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设置。

4.施工要求:(1)施工前必须进行工程测量和勘察,确定管道敷设轨迹和管线地形的高程;(2)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探和考查,了解地质等自然条件情况,确保管道敷设可行性;(3)管道敷设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4)管道安装应使用专业的安装工具和器械,确保管道的安装质量;(5)管道安装时应避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5.口径、管道跨径及转角半径的要求:(1)燃气管道的口径大小应根据设计规定进行选择;(2)管道的跨径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跨径大于3米的管道必须使用专用的吊车进行安装;(3)管道的转角半径应尽量大,最小转角半径不得小于管道口径的3倍。

6.管道通气与排放:(1)燃气管道的通气和排放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2)管道的通气和排放口尺寸应设置合理,通气和排放口不宜设在密闭空间内;(3)排放出口距建筑物、路面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7.管路的安全阀门:(1)燃气管路必须设置安全阀门,防止燃气管道超压;(2)安全阀门应按照规定进行选型和布置,阀门的尺寸和口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3)安全阀门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阀门的正常运行。

管道颜色标识管理制度

管道颜色标识管理制度

管道颜色标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道颜色标识,确保管道系统运行安全和顺畅,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管道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和运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维护单位。

第三条管道颜色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根据管道系统的类型、功能、流体性质等特点,有效地进行标识。

第四条管道颜色标识应明确简洁,不得存在混淆的情况,确保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能够清晰地识别管道的用途和风险等级。

第五条管道颜色标识管理实施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独立操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对于监督、检查、整改等工作应建立相应的制度,确保管道颜色标识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管道系统的颜色标识管理,同时也适用于相关配套设施和设备的颜色标识工作。

第八条管道系统的颜色标识应与其实际功能相符合,不得与其他管道系统或设备的颜色标识相混淆。

第二章管道颜色标识的原则第九条管道颜色标识应遵循明确性原则,即颜色标识应清晰、明确、易于识别,不得存在歧义或混淆。

第十条管道颜色标识应遵循统一性原则,即同一种类型的管道应采用相同的颜色进行标识,统一规范。

第十一条管道颜色标识应遵循可识别性原则,即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清晰、准确地辨认管道颜色标识,保证其可识别性。

第十二条管道颜色标识应遵循持久性原则,即颜色标识应具有一定的耐久性和防褪色性,确保其长期有效。

第十三条管道颜色标识应遵循引导性原则,即颜色标识应能够引导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正确地使用和维护管道系统。

第十四条管道颜色标识应遵循规范性原则,即颜色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其合规性。

第三章管道颜色标识的具体内容第十五条管道颜色标识的颜色应根据管道系统的用途、性质、功能等特点设计确定,具体内容如下:1. 用途标识:根据管道系统的用途进行颜色标识,如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气管道、蒸汽管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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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裕燃气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焦作中裕燃气管道警示标识应用标准》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现将《焦作中裕燃气管道警示标识应用标准》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焦作中裕燃气管道警示标识应用标准》
焦作中裕燃气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焦作中裕燃气管道警示标识应用标准
(2014年12月)
为规范公司燃气管道设施标识的设置,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建、新建、改建、扩建燃气管道及设施相关标识的应用、安装、验收和日常维护。

一、燃气管道警示标识分类
1、标志桩:表示埋地管道属性及走向的设施。

2、转角桩:表示埋地管道转角位置及走向的设施。

3、警示牌:设置在易发生或已多次发生危及管道安全行为的区域,内容包含单位名称、警示用语、联系电话等。

4、管道路面标识:设置在路表面用于表明地下管道位置的标识。

5、穿跨越管道标识:在埋地燃气管道与公路、铁路、河流、地下构筑物的交叉点两侧须设置警示标识。

二、燃气管道警示标识安装要求
(一)警示桩
1、警示桩形状为立方体,高压(次高压)管线的警示桩尺寸为150mm×150mm×1500mm。

其他管线警示桩尺寸为100mm×100mm×1000mm。

2、警示桩的内容必须包含管道权属单位名称、企业标识、警示用语、联系电话、警示桩编号等。

3、警示桩设置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警示桩应
安装在管道的正上方,当警示桩用作转角桩时,应安装在转角段中点的正上方。

当管道正上方没有安装条件时,可设置在相对距离较近的路边绿化带内,并在警示桩上标明管道走向适意图。

②警示桩的安装间距为100m。

地面平坦、视碍少、管道路由顺直的情况,警示桩的安装间距≤100米,特殊地段、事故易发地段安装间距≤50米。

③警示桩的正面应包含警示用语并面向道路。

4、警示桩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水泥路面警示桩基础应浇筑混凝土固定,确保安装稳固。

②警示桩应垂直安装。

5、当警示桩用作转角桩时,应在警示桩顶部用箭头示意。

箭头的颜色应为黄色。

(二)警示牌
1、警示牌牌面尺寸为600mm*400mm*12mm,立柱尺寸为80mm*80mm*1100mm。

警示牌宜设置在易发生或已多次发生危及管道安全行为的区域,管道靠近工业建筑、堆场等需要加强管道安全保护的地方。

2、警示牌的内容必须包含管道权属单位名称、企业标识、警示用语、联系电话、警示牌编号等。

3、警示牌应设置在燃气管道正上方,面向道路,便于观察,安装条件受限时应设置在距管道中心线≤1.5米处。

如果管道位置在车行道或人行道上,可设置在相对距离较近的路边绿化带内。

4、警示牌基础应浇筑混凝土固定,确保安装稳固。

(三)管道路面标识
1、车行道或人行道地下燃气管道沿线可设置路面标识,路
面标识宜采用不锈钢等坚固耐磨材质。

矩形路面标识尺寸为120mm*120mm*30mm,或者250mm*250mm*30mm,圆形路面标识尺寸为直径100mm。

2、路面标识应设置在燃气管道的正上方,能正确、明显的指示管道的走向和地下设施。

设置位置为管道转弯处,三通、四通处、管道末端等,直线管段路面标识的设置间隔不宜大于200m。

3、路面上已有能标明燃气管道位置的阀门井、凝水缸等部件,可将该部件视为路面标识。

4、路面标识的内容必须包含燃气管道、请勿开挖、严禁遮挡、联系电话等警示语。

5、路面标识埋入后应与路面平齐。

(四)穿跨越管道标识
1、燃气管道穿跨越公路、铁路、河流时,在埋地管道与公路、铁路、河流、地下构筑物的交叉点两侧须设置警示标识。

穿越河流时,宜在河流的两侧醒目处设置警示牌。

2、穿跨越管道标识可包括警示牌、警示桩、路面标识等。

三、维护管理
1、警示标识应分类编号并登记入档。

2、新建管道及设施标识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3、已建管道、设施及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增减或变更标识。

4、警示标识权属单位应按管道巡检周期同步巡查,保证标
识完好。

标识丢失、损坏时,应及时处置。

5、标识内容应清晰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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