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伦理准则,并依照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负责人应当订立院前急救工作总体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法,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急救联动机制。
第二章急救资源及配置第六条医院应配备急救设施和装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等,以确保急救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网络,掩盖急救服务的范围,并明确服务区域和急救点分布。
第八条医院应依据患者需求和急救资源实际情况进行急救设备及药品的配置和更新,确保其规模和品质实现需求。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三章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第十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队伍,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包含专业医务人员、护士和司机等,人数应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院前急救队伍应订立队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值班布置,确保急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
第四章急救指挥与调度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和协调,确保急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急救救治的及时有效。
第十五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依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指挥和调度,确保急救资源的优先级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急救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十七条急救指挥中心应定期进行急救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对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时,应依照现场急救原则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由值班护士记录医疗呼救电话,并下达院前急救指令。
二、出诊医师是院前急救的指挥者,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及医疗工作。
三、值班医师、护士、司机等出诊人员,接到出诊指令后,迅速携带抢救设备、器械及药品等立即出诊。
四、出车要及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快速行驶,途中要及时与现场联系,掌握病人情况并指导初级救护。
五、医护人员要迅速判断病情,及时处理患者最主要病症,果断决定进一步救治方向。
并应尽快转运回我院,如患者病情危重,我院无法处理可转入就近的上级医院。
六、医师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及时向患方交待病情,危重及特殊情况须有患方人员知情签字。
护士须及时记录抢救记录单。
七、如遇重大伤害、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治预案。
及时通过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级别,报请科主任、总值班及主管院领导等组织抢救。
八、对交通事故、服毒、自杀、刑事案件等涉及法律的事件,应立即通知110、122、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处理。
九、任务完成后,护士负责器械的维护、清点、清洗,药品及一次性消耗物品的清点、补充,收费及转交收费收据等工作。
十、保证出诊的医疗安全及行车安全。
景区医疗急救管理制度

景区医疗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景区游客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规范景区医疗急救工作,进一步提高景区医疗急救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的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包括医疗急救设备的配备、人员的培训、急救流程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景区医疗急救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急救为辅”的原则,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进行急救救治。
第四条景区医疗急救管理应当与景区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配套,形成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
第五条景区应当加强对游客、员工等人员的医疗急救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急救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景区医疗急救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医疗急救设施和设备第七条景区应当根据景区规模和游客数量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医疗急救设施和设备,保证医疗急救服务的全覆盖。
第八条景区医疗急救设施和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状态,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设备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第九条景区应当配备急救药品、急救设备、急救工具等必要物品,保障在急救过程中能够有效救治伤员。
第十条景区应当建立医疗急救设备清单和维护记录,做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医疗急救人员第十一条景区应当配备具备相关执业资格的医疗急救人员,保证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治。
第十二条医疗急救人员应具备急救技能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医疗急救设备,及时有效地救治伤员。
第十三条景区应当每年组织医疗急救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急救能力和水平。
第十四条景区医疗急救人员应当延续医院的医疗急救流程,做到统一标准、规范操作。
第四章医疗急救流程第十五条景区医疗急救工作应当建立完善的急救流程,包括接警、现场救治、转运等环节,确保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第十六条景区应当建立现场急救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急救工作。
第十七条景区应当建立医疗急救报告制度,对每起医疗急救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医疗急救水平。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严格执行医疗伦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负伤或患者的痛苦,并将患者稳定送往医院就诊。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第二章急救流程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发现、呼救、急救、转运”四个基本步骤。
第七条发现伤患应及时向急救服务中心拨打急救电话,告知伤患的情况和具体位置。
第八条急救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应尽快出发前往现场进行救治。
第九条在救治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先进行现场评估,判断伤患的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最优先救治方案。
第十条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应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救技能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处理等。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还应了解各种常见急症的救治方法,如心肌梗塞、中风、外伤等。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急救水平。
第四章器械设备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方法,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车辆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受到感染和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紧急逃生和自救能力,应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应对。
第六章救护标准第二十一条急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将伤患稳定送往医院就诊,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儿科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儿科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1.病情危重须抢救者立即进入急诊抢救室,实施抢救。
2.抢救工作由医疗组长、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
3.医护人员应保持严肃、紧张、积极有序的工作态度,分秒必争地抢救患儿。
4.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站位及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5.抢救器材及药品处于备用状态,做到:定人保管、定量储存、定时清点、用后及时补充,班班交接并记录。
6.参加抢救人员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操作技能,以保证抢救的顺利进行。
7.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填写抢救记录。
包括患儿的抢救经过、抢救医嘱及时签名等。
8.患儿经抢救,病情稳定后专人护送到相应科室,必要时联系救护车护送到上级医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护理制度。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
11.口述医嘱,在执行前必须复述。
所用药品的空安瓿须暂时保
留,经2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12.抢救完毕进行消毒处置。
13.及时清理补充物品及抢救药品。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二十、志愿者服务
20.1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培训志愿者在急诊抢救室提供辅助性服务,如患者引导、家属安抚等。
20.2对志愿者进行专业的急救知识培训,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有效的初步援助。
20.3定期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评估和反馈,提升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11.3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急救技术和理念,提升急诊抢救室的整体水平。
十二、绩效评价
12.1建立急诊抢救室绩效评价体系,从抢救成功率、患者满意度、医护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2.2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医护人员的薪酬、晋升、奖励等挂钩,激励医护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
12.3定期公布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急诊抢救室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抢救流程
3.1患者送达急诊抢救室后,值班医生应立即进行病情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3.2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3抢救结束后,及时将患者转入相应科室继续治疗,并对抢救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四、设备管理
4.1急诊抢救室设备应保持完好,确保抢救过程中设备正常运行。
4.2定期对抢救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18.2对违反工作规定、造成医疗事故的医护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维护医疗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18.3定期向院内相关管理部门汇报急诊抢救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十九、跨科室协作
19.1强化急诊抢救室与院内其他科室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在复杂病例和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调配医疗资源,实现高效救治。
19.2建立跨科室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多学科联合会诊,提高急诊抢救的综合能力。
医院门诊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门诊急救工作,提高门诊急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的急救行为和管理。
第三条:门诊急救包含对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突发医疗情况下到达门诊的患者的紧急救治。
第四条:门诊急救管理原则为快速、准确、安全、高效。
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和道德伦理,保护患者的安全与隐私。
第二章门诊急救人员第五条:医院门诊急救人员是指在医院门诊部门工作的具有相关急救证书与资格的医务人员。
第六条:医院门诊急救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医学或护理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识门诊常见急救疾病的诊治流程;•熟识门诊内各种医疗设备的操作方法;•具备快速反应和冷静处理突发事件的本领;•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医院门诊急救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急救技能培训和考核,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急救情况的本领。
第三章门诊急救设施与设备第八条:医院门诊部门应配备必需的急救设施与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用品、急救药品、心电图机、呼吸机等。
第九条:医院门诊急救设施与设备应依照相关标准进行采购、更新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条:医院门诊急救设施与设备应设置在明显可见的地方,并常常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四章门诊急救流程第十一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建立健全门诊急救流程,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门诊急救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 接诊与初步评估门诊医务人员应及时接待到达门诊的急诊患者,询问病情并进行简要初步评估,确定患者的急救优先级。
2. 快速救治与紧急转诊门诊急救人员应依据患者的急救优先级,进行相应急救措施或紧急转诊至相关科室或医院。
3. 紧急通知与协调门诊急救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协调开展急救工作,确保急救过程的顺利进行。
4. 急救记录与报告门诊急救人员应认真记录患者的急救过程和治疗情况,并及时进行相关报告与交接。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根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执业医师法》及XX市120急救中心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院前急救的有关人员、车辆、药品、器械必须准备完好,24小时待命。
三、院前急救出诊救护工作由急诊科负责完成。
急诊科是医院急诊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对院前急救病人以及对灾害和突发事件伤员实施紧急现场医疗救护及转运工作,并对接回医院病人及时按疾病专业特点不同分别护送至住院部相关科室,实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负责制。
四、出诊人员在现场接到批量危重病员后,必须及时向XX市急救指挥中心报告,汇报内容包括:(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2)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3)急需解决的卫生资源。
五、为确保急诊工作出诊速度、质量,急诊科已开通“120、XX”急救电话并加入了XX市医疗急救网,配备24小时专职出诊医生和护士,如遇妇产科、儿科、五官科急诊病人呼救,立即通知相关医生随急诊护士出诊,救护车定点停放。
六、急诊医护人员必须认真接听每一个“120”呼救电话,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出诊登记本》,接到呼救电话,急诊救护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出诊。
救护队应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实施必须的现场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的生命,减少患者痛苦和并发症,搬运时必须安全、快速。
对现场及急诊科内抢救的病员,完成抢救后及时对抢救时间,病人当时重要症状,体征,及抢救转归情况及时间等进行如实登记。
七、急诊科如接到院外突发灾害事故,大批伤病员需处理的急诊呼救信息时,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院总值班、医务科、护理部、分管院长,医务科及时通知院抢救小组有关人员迅速集中奔赴现场,并负责组织抢救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
八、院外成批伤员到院后,院抢救小组和医务科、护理部根据伤员具体情况按专科分流到有关科室,急诊科接纳不能安全转入住院部的危重病人和各种中毒、意外(溺水)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送入院。
九、伤员分流到各科后,在班医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治疗,科主任、二线医生、护士长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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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工作制度1.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物品及常用急救器材(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吸痰器、心电图机等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接到呼救电话后在3 分钟内出诊。
3.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动作迅速,处理果断病情允许搬运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治疗。
转送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如遇危急情况应送就近医院抢救。
4.如病人在现场确已临床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通知其家属。
院外非正常死亡,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处理。
5.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 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
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120 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6.急诊科医护人员出诊后,由院内相应科室值班医师负责增援急诊。
人员安排有困难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协调。
7.病人送至医院后应向院内值班人员进行详细交接,同时写出院前急救病历,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
8.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后应及时向120 指挥中心报告,并及时补充抢救药物、更换物品等。
9.遇突发公共事件(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上报医院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由医院立即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 指挥中心。
必要时与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门进行联系,尽力完成院外救护任务。
院外与院内急诊交接制度1.院外急救医护人员必须向院内急诊值班人员详细交代院外急症病人的病情:包括主要病史、生命体征、现场检查中的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心电监护情况及初步诊断(危重者床边交接)。
2.详细交代院外急救经过,包括所用药物、剂量、用药后的病情变化,以及病人或家属的心理状况。
3.对创伤病人必须详细交代受伤时间、部位、失血量、骨折是否开放、伤口深度及处理情况,有无重要脏器损伤等。
4.院内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必须认真听取病情汇报,并做好记录,对危重伤病员的交
接与抢救应同时进行。
无主病人急诊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1.对无主急诊抢救病人,急诊科应按要求填写《无主病例急诊抢救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2.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接到有关无主病人的报告后,应协助科室进行积极救治,并通知院保卫科协助急诊值班人员尽快查明病人身份、住址等情况,及时通知病人家属来院协助救治。
3.对护送无主病人的人员,应详细登记其姓名、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备查询。
4.无主病人的各种检查申请单、处方、治疗单,应由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其欠费由急诊科统一登记,报财务科。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1.急诊抢救人员在医院抢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种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进行抢救工作。
2.一般情况下,抢救工作由急诊科在场的最高职称医师指导抢救,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
3.重大抢救由急诊科主任或副主任参加,或由相应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者指导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抢救。
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积极、及时地给予配合。
4.遇到特大或群体伤害时,抢救由院抢救领导小组指挥。
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或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及时向医务科与主管院长报告。
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按岗定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
遵照各种疾病抢救常规程序忙而有序地进行工作。
5.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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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抢救室是危重病人急救的场所,设备要齐全,制度要健全,一切急救用 品必须实行“四定”(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 保证各类仪器材料性能良好。
值班护士要详细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7.抢救中急救药物的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要集中存放,以便统 计与核对。
8.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监护室或 手术室继续治疗。
若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 准备。
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原地继续抢救治疗。
9.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放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10.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 记,包括详细地址、家属及陪同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病 人发病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及人证、物证、旁证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告。
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医师必须书写急诊病历,详细记录病情及诊治、抢救经过。
2.在首诊科室给予初步治疗抢救后,认为还有其他专科疾病,首诊医师应 通知相应专科医师会诊,并做好有关检查和记录。
3.凡到急诊科的危重病人,无论属何种专科,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先抢救, 同时迅速与有关专科医生联系,速到急诊科紧急处置 .
急诊会诊制度
1.凡需会诊的危重疑难病例,经治医师要及时请求上级医师或专科医师会 诊。
急危重病人会诊可直接电话联系,后补写会诊申请单。
会诊医师必须在 分钟内到达。
2.经治医师做好会诊前的准备, 介绍病史及抢救治疗经过与有关辅助检查, 并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签名。
3.会诊医师要明确提出会诊意见,并与经治医师共同协商制定抢救治疗方 案并实施。
4.涉及多学科的急危重病例,各科应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决不 允许互相推诿,延误诊断及抢救。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抢救病人病情一旦 允许即应转移出抢救室。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不准任意
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不得使用过期物品。
6.抢救室每周须彻底清扫一次,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消毒。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1.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观察患者,但一般不超过 3 天。
2.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3.急诊观察室医师至少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症随时查看。
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4.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
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急救车消毒制度
1 •救护车内每日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擦拭车内地面、扶手、担架、坐靠及车内抢救设备,如出诊箱、器械架等,等待30分钟后常水擦净。
2.每周一次对车辆做全面消毒,包括车内的柜子、抽屉、担架及坐靠等设施。
3.使用过的注射器、吸氧管等一次性物品按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病人在用担架前,要铺好一次性中单,使用后的中单统一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处理。
5.对传染病患者使用后的车辆用高效消毒液对车内做全面处理后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