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非法集资心得体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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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习打击非法集资心得体会打击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了法律合规部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通过自己深入学习研究,对于非法集资的金融治理对策,我也有一些自己的思考,分述如下:

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机构的素质

要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和城乡、地区金融布局,要增加正规金融的供给,要提高正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金融机构要着力加强公司治理,有效提升金融机构的素质,从而推动金融机构经营方式转型和业务结构的升级。只有这样正规金融体系才能吸纳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以减少非法集资的资金供应。

合理调整民间融资政策

我国《银行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不得设立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非金融机构也不得经营金融业务”。而现实的情况是在现有金融体系下,仅仅依靠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满足不了企业尤其是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所以放宽民间融资的管制程度,改革现有金融体制机制、赋予民间金融合法身份,构建包括农村

在内的金融体系新模式成为民间集资的金融治理的必然。这也是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

也是金融改革的难点所在。

从温州金改实施一年来的情况来看,对民间融资大家一致要求允许民间资本放贷,并给予其合法地位,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但是实现起来并不容易,截止现在不管在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没有相应的条例措施出台。民间融资政策调整的另一方面是要允许设立以民间资本为主导的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将小贷公司纳入金融机构体系,真正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温州金改的情况看原本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被认为是温州金改的最大亮点之一。但是由于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发起人须为商业银行,民资被严格限定参与额度,并久未出台针对性监管制度,因而诸如瑞安华峰小额贷款公司等符合村镇银行经营规模的小贷公司,纷纷另谋他路。所以放宽民间融资的管制程度,法律和政策还需更进一步。

积极开展金融投资工具创新

投资渠道不畅通、金融工具创新不足是导致民间资本聚集,非法集资行为多发的原因之一。金融业需拓展投资渠道,要通过金融创新,为民间资本和众多投资者提供各种期限不同、风险不同、收益不同的投资品种和投资工具,这样可以更好满足民间资金多样化的投资需求,这就能有效减少投向非法集资的资金,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到金融体系。

温州金改金融投资工具创新探索之一就是开展人民币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服务体系和规范便捷、有序可控的个人境

外直接投资监管体系。

当然,在通过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放松金融管制,积极发展面向小企业的民间金融以遏制非法集资的同时,必须要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随着大量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行为的增加,金融风险和监管难度都将增加。特别是在一些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人才、经验都不足的情况下,民间金融的经营活动并不非常规范,容易产生风险。这就需要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从而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作为金融行业的工作人员,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对非法集资敬而远之,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当发现有群众上当受骗时,应当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以免遭到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要有敏锐的眼光,善于观察发现问题,勤于思考解决问题,以主人翁的意识对金融安全与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篇二:非法集资学习体会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专项教育学习体会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陷于低迷,银根收紧,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相

当突出,大量民间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借助民间借贷的渠道,无数困

难的小企业获得了宝贵的资金,但与此同时,旺盛的资金需求也催

生了诸多民间高息借贷乱象,非法集资行为在一些地方沉渣泛起。当

前经济形势下,一些商业银行员工违背职业道德和操守,参与民间借

贷和非法集资,从而引发的重大风险事件层出不穷。对于银行员工而

言,若卷入此类融资案件,将给自身、家庭和所在单位带来难以估量

的负面影响和难以弥补的损失。

今年以来,我严格按照总省行相关要求,认真学习银监会办公厅《关

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总

行在《关于严禁员工参与非法集资违规担保等活动的通知》、总行《关

于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管理的意见》和省行《员工行为动态管理办法》

等有关制度规定,深入学习了我行及社会上已发生的民间融资和非法

集资类典型案例,强化了对非法资金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的认识,在

心里树立起来远离非法集资、参与民间融资的“制度红线”。

作为一名工商银行从业人员,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要认真学习我行及监管当局相关规章制度,在心时常绷紧制度红线。要牢牢把持自己的职业操守,在日常工作处处做到合法合规。时刻铭记,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绝对不能为了当前的蝇头小利,不惜牺牲家庭、牺牲

集体利益。要时刻坚守自己的道德线,坚决抵制任何直接或间接

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不当行为。诚实守信,艰苦奋斗,以

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明天美好生活。篇三:打击非法集资学习心得1 打击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水新月

通过学习非法集资方面的知识,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

主要表现形式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就我这次的学习谈谈几点体会

和心得: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点及其主要表现形式? 所谓非法

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

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其特点主要有: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

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

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从目前案发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以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臵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篇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通过学习如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我学到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如何防范非法集资了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就是我这次的学习谈谈几点体会和心得:

所谓非法集资就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的还本付息;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

事实上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活动,出资人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资金大多被挪作他用,饱私囊;活动少数出资人侥幸获得回报,但往往都是拆东墙补西墙,给大多数投资人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对此,我们要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因此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其危害面也更广。因此面

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其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也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作为金融行业的工作人员,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对非法集资敬而远之,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

准,当发现有群众上当受骗时,应当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以免遭到不必要的损失。篇五:打击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打击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非法集资方面的知识,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就我这次的学习谈谈几点体会和心得: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点及其主要表现形式? 所谓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其特点主要有: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

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从目前案发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以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

“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臵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防范非法集资心得体会

防范非法集资心得体会 打击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了法律合规部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通过自己深入学习研究,对于非法集资的金融治理对策,我也有一些自己的思考,分述如下: (一)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机构的素质 要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和城乡、地区金融布局,要增加正规金融的供给,要提高正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金融机构要着力加强公司治理,有效提升金融机构的素质,从而推动金融机构经营方式转型和业务结构的升级。只有这样正规金融体系才能吸纳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以减少非法集资的资金供应。 (二)合理调整民间融资政策 我国《银行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不得设立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非金融机构也不得经营金融业务”。

而现实的情况是在现有金融体系下,仅仅依靠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满足不了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所以放宽民间融资的管制程度,改革现有金融体制机制、赋予民间金融合法身份,构建包括农村在内的金融体系新模式成为民间集资的金融治理的必然。这也是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 也是金融改革的难点所在。 从温州金改实施一年来的情况来看,对民间融资大家一致要求允许民间资本放贷,并给予其合法地位,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但是实现起来并不容易,截止现在不管在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没有相应的条例措施出台。民间融资政策调整的另一方面是要允许设立以民间资本为主导的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将小贷公司纳入金融机构体系,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温州金改的情况看原本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被认为是温州金改的最大亮点之一。但是由于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发起人须为商业银行,民资被严格限定参与额度,并久未出台针对性监管制度,因而诸如瑞安华峰小额贷款公司等符合村镇银行经营规模的小贷公司,纷纷另谋他路。所以放宽民间融资的管制程度,法律和政策还需更进一步。 (三)积极开展金融投资工具创新

心得体会 银行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银行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银行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银行员工对民间借贷的认识和体会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我市民间借贷日益增多,高利借贷市场繁荣,从而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民间借贷的盛行,不仅给贷款人和投资者造成经济风险,也扰乱了金融秩序,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应引起我们农商银行员工的高度重视。 民间借贷有借款金额大、期限短、利息高等特点。放高利贷者在借出资金时,一般都在十万元以上,甚至数十万元、近百万元,在借条上注明借款期限一般都为一个月、二个月或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借款利息都在1角左右,有的竟达3角甚至更高。对于借款利息结算方式,有的直接从本金中扣下利息;有的在本金上加利息增加借款金额;有的则要求债务人按月付息,并附有愈期罚款条款。此种行为往往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后果将不堪设想。民间借贷存在以下危害性:一是民间借贷易转化成非法融资和高利转贷。有人为了赚取差价,经常以私人名义,以1分、2分利从亲戚朋友处融资或从银行贷款,再以远远超过银行利息的1角甚至更高的利息,向一些急需用钱的人放高利贷,在社会上造就了食利阶层。二是民间借贷易转化成非法集资或诈骗犯罪。法律上的滞后使正常的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很难界定。借款人编造倒账、周转资金等理由,以高息为诱饵,非法集得大 量资金后,或挥霍,或携款潜逃,在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同时,

也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隐患。此类案件苗头在我市曾有出现,且当事人也逃得不见踪迹。三是易成为滋生各类违法犯罪的土壤。放高利贷者为了保证所放资金的收回,不受损失并获取自己所希望获得的利益。在催讨高利贷过程中极易发生打架斗殴、绑架、非法拘禁等恶性刑事犯罪案件,甚至为了收回所放高利贷,雇佣打手,极易逐步形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稳定。四是民间借贷扰乱金融秩序。由于民间高利借贷行为隐蔽性强,资金来源又都集中在亲友之间,外界一般很难发现。而我国刑法条文中除高利转贷罪外尚无对民间违规发放高利贷行为的打击条文。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仅严重扰乱金融借贷市场秩序,而且还扰乱金融部门储蓄市场秩序,破坏国家金融稳定。五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由于高利贷的借款期限短、利息高,债务人受多种因素影响到期一般很难偿还,有的在多次延期的情况下仍无法偿还,或者因利滚利无法还清,很有可能因巨额债务造成企业破产,家庭破裂;同时又因连带责任使担保人凭空增添了大额债务,给担保人经济、工作和日常生活增加了沉重的负担,特别是一些企业破产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正是因为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具有以上种种危害,为此,我们农商银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员工参与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行为: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法集资和参与民间借贷的危害性。必须加强警示教育,让员工特别是信贷人员认识到,农商银行对参与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员工是“零容忍”的,总行党委态度坚决,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二要管住自己和亲属。每位员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3篇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3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3篇篇1根据人民银行《--县关于做好xxxx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行在春节返乡高峰期组织全员积极展开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让大众阔别非法集资的陷进,现将工作展开情况汇报以下。 成立组织,加强学习1、支行本次宣扬活动由支行主要负责人牵头,并成立了反非法集资活开工作小组,拟定工作实行方案,负责具体部署指点展开宣扬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展开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支行在晨会期间,组织全员学习非法集资的相干知识,包括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情势、特点;非法集资对社会的危害;如何辨认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遭到怎样的法律处罚;甚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动等等。通过学习让大家掌握知识点,在宣扬活动中能够及时、准确解答老百姓的问题。 2、宣扬内容。 1是宣扬非法集资的定义、特点、表现情势、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表露非法集资犯法主体的经营真相,揭穿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大众的辨认意识,提高防范、抵抗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份子的背法犯法行动。 2是宣扬打击非法集资相干法律法规,使大众进1步建立遵法遵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大众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阔别非法集资。宣扬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保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大众进1步掌握保护本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公道表达诉求。 3是宣扬展开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获得的成果,震慑背法犯法

活动,引导大众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大众理性投资意识。 3、活动组织1、在行内大厅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咨询台,并摆放相干知识宣扬手册,向客户进行金融知识和理财常识的宣扬,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行动的辨认和防范能力。小组成员负责大厅内的活动宣扬及客户对非法集资问题的解答。 2、在我行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识,利用LED屏不中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扬语。 3、对没街商户、社区及乡镇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发放宣扬手册。 4、要求员工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新兴自媒体,进行宣扬推行,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加强风险提示工作。 通此此项活动的展开,提高了大众对当前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如何辨认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遭到的法律处罚,并提升了他们对我行宣扬服务的认可,支即将以本次宣扬教育工作为契机,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平常宣扬、延续扎实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教育工作。 篇2根据总行《关于展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治活动暨宣扬教育活动月的通知》、北京银保监局《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展开xx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的通知》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展开xx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分行统1安排展开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XXXX支行领导高度重视,详细制定了我网点的具体的实行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以下:XXXX支行深入贯彻中国银保监会要求,有序展开宣扬教育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宣扬普及工作,提高人民大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和金融风

(精)工作心得: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犯罪的法律边界(最新)

(精)工作心得: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犯罪的法律边界(最新) 司法实践中,如何划定合法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犯罪的法律边界,始终是一个动态难题。随着私募基金的迅猛发展,解决这一难题的需求更为迫切。本文作者从集资主体是否有登记备案、集资对象的人数和资质条件、集资是否公开并承诺受益以及是否具有真实集资项目等方面进行分析,试图划出二者之间清晰的法律边界。 我国法律规定,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由于政府对私募基金的监管相对宽松,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更为灵活,我国的私募基金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得以迅猛发展。 据统计,截至X年5月末,我国私募基金资金管理规模为2.69万亿元,而X 年12月底,证监会权威报告显示,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实缴规模为4.05万亿元。 [2]仅从上述数据上看,私募基金的发展速度确实惊人。在私募基金高速发展的同

时,我国的法律监督管理并未跟上,立法缺位,市场混杂,投资风险大。我国尚无专门统一规范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规,仅有《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涉及部分内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8月21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是首部专门针对私募基金的规范性文件,但属于部门规章,效力级别较低。 私募基金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飞速发展,可能出现如下问题:一方面,私募管理创新可能因无法可依,而踏入违法犯罪雷区,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统称为私募创新型非法集资犯罪。另一方面,某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私募市场的混乱,以合法的私募形式来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统称为虚假私募型非法集资犯罪。何为非法集资犯罪?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犯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指一类罪,是上述非法集资行为纳入刑法评价的结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工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根据人民银行《--县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行在春节返乡高峰期组织全员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的陷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组织,加强学习 一、支行本次宣传活动由支行主要负责人牵头,并成立了反非法集资活动工作小组,拟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具体部署指导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支行在晨会期间,组织全员学习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包括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形式、特征;非法集资对社会的危害;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等等。通过学习让大家掌握知识点,在宣传活动中能够及时、准确解答老百姓的问题。 二、宣传内容。 一是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树

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三是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群众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群众理性投资意识。 三、活动组织 1、在行内大厅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咨询台,并摆放相关知识宣传手册,向客户进行金融知识和理财常识的宣传,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小组成员负责大厅内的活动宣传及客户对非法集资问题的解答。 2、在我行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识,利用LED屏不间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语。 3、对没街商户、社区及乡镇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发放宣传手册。 4、要求员工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新兴自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加强风险提示工作。 通此此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对当前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并提升了他们对我行宣传服务的认

远离非法集资心得

远离非法集资心得 学习打击非法集资心得 打击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通过讲座的学习,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 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 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就我这次的学习谈谈 几点体会和心得: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点及表现形式, 所谓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 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 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 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 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其特点主要有: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 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 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 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 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 金的最终目的。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从目前案发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以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二、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 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对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危害极大,其主要表现在: 1(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极易引发群体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作为金融行业的工作人员,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对非法集资敬而远之,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当发现有群众上当受骗时,应当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以免遭到不必要的损失。 篇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大湾柳树小学 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玉田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理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学生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督促顺利完成工作。 二、积极实施,注重效果 (一)活动形式 1、充分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集会、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张贴《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做到师生家长人手一份。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活动,宣传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让广大师生深切的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4、教师、学生及家长签订承诺书,保证不从事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二)宣传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三、建立教职工教育长效教育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反洗钱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

打击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中国银行太平支行在周会中学习了非法集资的种种案例及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后果,深刻认识到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打击非法集资紧迫性。非法集资有着很深刻的经济、社会根源,手段隐蔽,形式复杂,后果严重。因此,对非法集资我行银行业更应高度警惕,不能有丝毫防松。防范非法集资,任重而道远。 非法集资的常见特点: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 、“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者为了收回投资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的危害: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

险,危害金融安全,是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众多,受害者面广量大、易引发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为了遏制非法集资,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银行业应该承担起所背负的责任及义务,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 非法集资危害大,隐蔽性大,要打击非法集资非一朝一夕能完成的,我们要长期坚持该项工作不放松,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常态化,一起打击非法集资。

2020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二篇)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二篇)上半年,根据市打非办有关文件的要求和我区对打非工作的安排,我们认真开展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打非工作机制 为有效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我区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了成员单位,强化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量,构建了区打非办与分局、公安分局的信息横向交流体系,建立了全区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机制,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打非工作有效开展。同时,设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保证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处置工作顺利进行,我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打非宣传、案件侦办等工作给予了经费保障。 二、信息报送 能准确、及时报送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和督办落实事项,对于新区内的非法集资活动情况信息,及时传递报送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确认、侦办。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前半年共印制宣传资料、宣传册3万余份,联合市打非办、工商局、公安分局等单位在**广场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并协调各成员单位人员在主要街道、各村、各社区人口密集的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四、排查清理整治情况 上半年,对全区的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等公司,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农业合作社、微贷网、非法集资小广告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清理整治情况如下: 1、****有限公司门头和营业执照不符,没有开展业务,工商分局已对其进行了规范和询问,并约谈了负责人,签订经营。 2、****公司门头和营业执照不符,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已责令整改、更换门头,并约谈负责人,签订经营承诺书。

(2020整理)学习打击非法集资心得体会

编号: (2020整理)学习打击非法集资心 得体会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X X公司 打击非法集资学习心得通过学习了法律合规部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通过自己深入学习研究,对于非法集资的金融治理对策,我也有一些自己的思考,分述如下: (一)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机构的素质要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和城乡、地区金融布局,要增加正规金融的供给,要提高正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金融机构要着力加强公司治理,有效提升金融机构的素质,从而推动金融机构经营方式转型和业务结构的升级。只有这样正规金融体系才能吸纳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以减少非法集资的资金供应。 (二)合理调整民间融资政策我国《银行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不得设立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非金融机构也不得经营金融业务”。而现实的情况是在现有金融体系

下,仅仅依靠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满足不了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所以放宽民间融资的管制程度,改革现有金融体制机制、赋予民间金融合法身份,构建包括农村在内的金融体系新模式成为民间集资的金融治理的必然。这也是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 也是金融改革的难点所在。 从温州金改实施一年来的情况来看,对民间融资大家一致要求允许民间资本放贷,并给予其合法地位,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但是实现起来并不容易,截止现在不管在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没有相应的条例措施出台。民间融资政策调整的另一方面是要允许设立以民间资本为主导的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将小贷公司纳入金融机构体系,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温州金改的情况看原本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被认为是温州金改的最大亮点之一。但是由于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发起人须为商业银行,民资被严格限定参与额度,并久未出台针对性监管制度,因而诸如瑞安华峰小额贷款公司等符合村镇银行经营规模的小贷公司,纷纷另谋他路。所以放宽民间融资的管制程度,法律和政策还需更进一步。 (三)积极开展金融投资工具创新投资渠道不畅通、金融工具创新不足是导致民间资本聚集,非法集资行为多发的原因之一。金融业需拓展投资渠道,要通过金融创新,为民间资本和众多投资者

银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银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篇一: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总结 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信处非领半【2013】1 号)》文件精神,维护银行业资金安全和良好声誉,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支行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我支行成立以行长为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协调、督促各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向全行员工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员工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约束意识 1 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员工进行小组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从员工所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就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有效预防和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交流,以此增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员工自觉远离和杜绝参与非法集资。 三、加大宣传,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通过张贴、展示宣传标语、案例展示等形式,向客户和群

众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让客户和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有初步了解,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使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篇二:非法集资活动总结 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有针对性地提示非法集资风险,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同时提高员工的合规守纪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保障我行的稳健经营。什邡思源村镇银行营业部于2015年5月20日—6月5日展开 2 了为期一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我部通过LED显示屏展示活动宣传标语,在网点摆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品,网点醒目位置悬挂活动横幅设置宣传咨询台定点宣传,流动银行车每日进社区、街道、乡镇、企业宣传,我部员工通过微信大力宣传等。 活动期间,我部大堂经理与前台柜员充分利用与客户一对一的交流机会,对防范非法集资进行了面对面的解释、心贴心的交流,做到了合理引导。在网点定点宣传与流动银行车的宣传中,我部员工耐心仔细的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什么是非法集资,怎样远离非法集资,及非法集资的危害等,现场答疑解惑并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了防范非法集资的理念。本次活动的目的在于树立员工及群众正确的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抵制高息集资诱惑、远离打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共创社会和谐。其中我部于2015年5月26日晚对员工进行了相关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了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认识。

学习非法集资,树立防范意识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非法集资,树立防范意识心得体会-学 习心得体会 非法集资,多少个家庭听到这几个字心痛,最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迅速,非法集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发生,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骗取老百姓的血汗钱,作为银行工作人员,我要多去学习非法集资内容,随时对身边人宣传非法集资事件。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采用公开宣传的手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同时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主要有四个显著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课中的案例讲到三亚市商业信托公司以签订资产委托契约协议的名义,吸收公众存款,典型的以实际经营掩盖非法活动。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案例中三亚市商业信托公司向社会公众宣传年回报率12%-18%,每月兑付利息,高息诱惑,误导投资人,极大冲击金融秩序。 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私募性,对投资者准入门槛较高,最低100万人民币。而案例中的信托产品起存金额则是一万元,适合广大客户群体投资需求。 四、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也有通过熟人口口宣传,发展下线收取佣金,吸引更多的人参与非法集资。案例中就是由业务员介绍客户入会,客户成为VIP后,介绍新客户入会,以传销的方式不断扩大,最后被工商部门查封,公司主要负责人携款潜逃,坑害了无数的家庭。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学到了非法集资的基本内涵,以及非法集资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公开性的特点。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积极的向身边人宣传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呼吁大家远离非法集资,使身边人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非法集资心得体会

非法集资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远离非法集资,珍惜职业生涯》观后感 学习《远离非法集资,珍惜职业生涯》观后感 6月19日,我行组织员工集中学习了法律合规部的远离非法集资,珍惜职业生涯的业务培训,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就我这次的学习谈谈几点体会和心得。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所谓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对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危害极大其主要表现在: 1 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 风险。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 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3 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臵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极易引发群体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 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三、 1、高息“诱饵”不动心。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也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 2、老板“实力”不崇拜。不能为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即使有的企业当时确实很红火,但由于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变数很多,“投资”风险无是不在,血本无归都可能。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而不是单纯相信老板“实力”。 3、“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既让人误以为是官方行为,又给人以稳赚不赔的假象。人们要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 4、“合法”吸储不大意。银行、邮政工作人员的“合法”身份往往让人深信不疑,极有可能给个别心术不正者假借代存、理财之名行骗的可乘之机。存款应该到银行、邮政窗口取得合法的存取凭证,而不要轻易交给个人。 5 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因此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其危害面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

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我市集中时间在辖区范围内重点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继制订《关于印发恩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分阶段细化和分解排查责任,严格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认真组织,分段实施 在排查行动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决不姑息;同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

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区别不同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三、形式多样,宣传到位 一是针对“个别地州生活类报纸仍在分类广告“房产咨询”、“典当融资”、房产融资”栏目中登载非金融机构发布的“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广告,对发布此类广告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未经批准从事非法金融业务,严重扰乱我市金融秩序”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 二是为严厉打击非金融机构发布的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上级单位。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辖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为方便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市金融办设立了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投诉网站,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 四是深入企业做现场排查,通过查阅公司账目、集资项目、集资方式等方式排查是否有非法集资,同时做好集资宣

防范非法集资心得体会

防范非法集资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了学校组织的《防范非法集资》讲座,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就我这次的学习谈谈几点体会和心得: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点及其主要表现形式?所谓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其特点主要有: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 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从目前案发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以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防范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防范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通过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打击非法集资紧迫性,也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非法集资有着很深刻的经济、社会根源,手段隐蔽,形式复杂,后果严重。因此,对于非法集资,我们银行业更应高度警惕,不能有丝毫防松。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所谓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

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二、非法集资的危害: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危害金融安全,是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众多,受害者面广量大、易引发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三、如何防范非法集资:1、高息“诱饵”不动心。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也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2、老板“实力”不崇拜。不能为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即使有的企业当时确实很红火,但由于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变数很多,“投资”风险无是不在,血本无归都可能。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而不是单纯相信老板“实力”。3、“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

学习打击非法集资心得体会

打击非法集资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了法律合规部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通过自己深入学习研究,对于非法集资的金融治理对策,我也有一些自己的思考,分述如下: (一)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机构的素质 要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和城乡、地区金融布局,要增加正规金融的供给,要提高正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金融机构要着力加强公司治理,有效提升金融机构的素质,从而推动金融机构经营方式转型和业务结构的升级。只有这样正规金融体系才能吸纳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以减少非法集资的资金供应。 (二)合理调整民间融资政策 我国《银行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不得设立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非金融机构也不得经营金融业务”。而现实的情况是在现有金融体系下,仅仅依靠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满足不了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所以放宽民间融资的管制程度,改革现有金融体制机制、赋予民间金融合法身份,构建包括农村在内的金融体系新模式成为民间集资的金融治理的必然。这也是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

也是金融改革的难点所在。 从温州金改实施一年来的情况来看,对民间融资大家一致要求允许民间资本放贷,并给予其合法地位,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但是实现起来并不容易,截止现在不管在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没有相应的条例措施出台。民间融资政策调整的另一方面是要允许设立以民间资本为主导的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将小贷公司纳入金融机构体系,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温州金改的情况看原本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被认为是温州金改的最大亮点之一。但是由于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发起人须为商业银行,民资被严格限定参与额度,并久未出台针对性监管制度,因而诸如瑞安华峰小额贷款公司等符合村镇银行经营规模的小贷公司,纷纷另谋他路。所以放宽民间融资的管制程度,法律和政策还需更进一步。 (三)积极开展金融投资工具创新 投资渠道不畅通、金融工具创新不足是导致民间资本聚集,非法集资行为多发的原因之一。金融业需拓展投资渠道,要通过金融创新,为民间资本和众多投资者提供各种期限不同、风险不同、收益不同的投资品种和投资工具,这样可以更好满足民间资金多样化的投资需求,这就能有效减少投向非法集资的资金,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到金融体系。温州金改金融投资工具创新探索之一就是开展人民币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服务体系和规范便捷、有序可控的个人境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报 告 篇一 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枨冲镇根据市打非办统一部署,于x月起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扎实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一是统一部署,召开会议。x.xx,我镇召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会议,镇领导班子、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针对我镇情况进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布置。同时强调必须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实抓牢此项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宣传当前社会非法集资的新形势、新特点,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全民共查的浓厚氛围。 三是集中开展风险排查。镇上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属行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方位在辖区开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篇二 自治区林业厅: 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林业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排 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林办[2017]12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林办发﹝2017﹞38号)要求,隆德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副局长李强同志任组长,各林场,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派出所。森林派出所所长曹跟平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结合隆德县林业工作实际,集中深入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为加强信息联系,每个林场、站、所确定了一名联络员随时与非法集资办公室保持联络,确保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信息畅通。 二、认真开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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