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2201-14-塑料件油漆涂层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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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件油漆涂层通用技术条件

目录

前言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4)

4底材 (5)

5油漆(施工) (5)

6 技术要求 (5)

7 试验方法 (8)

8 检验 (11)

9 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3)

10 变更要求 (13)

前言

本标准以产品标准为前提,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满足市场需求和产品性能的实际情况下制定的。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瑞阳科技所有的塑料喷漆件的技术要求。用于塑料件的喷漆,例如:按键、面板等装饰和防护目的。

本企业标准由范围、引用标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产品出厂验收等部分组成。

本条例是企业的法规性文件。

本条例由重庆瑞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提出。

本条例由重庆瑞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编制。

本条例主要起草人:陈琦、卿仕军

本条例于2014年10月10日首次发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所有塑料底材,应用不同表面涂装(喷漆、丝印、移印、镭雕)零件的(以下简称喷涂件)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喷涂件,它是产品设计、制造、测试、安装、验收、使用、质量检验和制定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主要技术依据。

如遇客户针对某喷涂件有特殊要求与本规范冲突或相异时,请以客户具体要求为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 4618-2006 色漆和清漆.术语和定义

GB 5206.1 色漆和清漆词汇第一部分通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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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3.1

色漆

含有颜料的一类涂料,涂于底材时,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不透明漆膜。

3.2

清漆

不含着色物质的一类涂料,涂于底材时,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透明漆膜。

3.3

中间涂层

介于底涂层与面涂层之间的漆层。

3.4

漆膜

涂于底材上的一道或多道涂层形成的连续膜。

3.5

烘干

用加热的方法使涂层自然干燥的过程。

3.6

底材substrate

涂料涂敷或即将涂敷的表面。

3.7

涂层coating

将涂料单次或多次涂敷至底材后形成的连续层。

3.8

漆膜厚度wet film thickness

漆膜表面与底材表面间的距离。

3.9

湿漆膜厚度

涂料涂敷后立即测量得到的刚涂好的湿涂层的厚度。

3.10

干漆膜厚度dry film thickness

涂料硬化后存留在表面上的涂层的厚度。

4 底材

4.1 客户无指定底材时,底材须为瑞阳公司认可的塑料材料库中选取;

4.2客户有指定底材时,需按其要求执行且需符合客户对底材的相关技术要求;

4.3 喷涂施工前,底材必须进行:如洗涤、去脱模剂、表面活化(如用火功燎过)及其它表面得理(如磷酸锌化)等方式的预处理。

5 油漆(施工)

5.1 如客户无指定油漆时,必须使用通过瑞阳公司指定或认可的油漆;

5.2 如客户有指定或认可的油漆,需按其要求执行;

5.3 涂装过程中允许底漆和面漆喷涂,但其最大修理喷漆次数需小于或等于2次,最大烘烤次数需小于或等于3次。

6 技术要求

6.1 外观

喷漆件外观接收标准见附件《喷漆外观判定标准》。

6.2 尺寸

经喷涂后的零件尺寸需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图纸的相关规定。

6.3 颜色、光泽

喷漆表面的颜色和光泽必须与样品或色板一致。色调和光泽按规定应符合由客户相关部门发放的色板或经相关部门同意的标准样品(极限样品)。

与色板或标准样件的色差:ΔE≤1.2。

6.4 漆膜厚度

6.4.1彩装饰性油漆的单层(只有面漆)漆膜厚度为:(30-60) μm;

6.4.2彩装饰性油漆的多层(底漆+面漆)漆膜厚度为:

➢底漆层膜厚:(5-15) μm

➢色漆层膜厚:(20-40) μm

➢清漆层膜厚:≥37.5 μm;

6.4.3软质或手感类油漆的漆膜厚度为:(35-90)μm。

6.5 漆膜附着力

涂层按《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百格测试》或《ISO 2409-2007涂料-涂层网格切割试验》进行划格测,其切割边缘完全平滑无一格脱落或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但交叉切割面积受影响不能明显大于5%,达到“0”级或“1”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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