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
粘胶行业投资报告:整体供需偏紧格局突显 2017年将持续

粘胶行业投资报告:整体供需偏紧格局突显2017 年将持续粘胶短纤大周期仍将持续。
本次粘胶周期的向上因素在于新增产能真空期与下游需求稳步增长期的叠加,加之替代品棉花价格大幅上涨的提振。
从粘胶短纤产能的增速历史来看,近期产能释放的高点在2011 年和2014 年,产能各增加74 万吨和26 万吨。
从2014 年之后,产能增速逐步趋缓,至2017 年Q3 之前,行业产能增速都低于5%。
而与粘胶短纤产能增速趋缓相对应的是需求的快速增加,2016 年粘胶短纤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9.3%,且17 年1-4 月份有超25%的增长,需求的持续向好直接带动行业供需格局的优化。
2016 年粘胶短纤行业整体开工率达到90.3%,整体供需偏紧格局突显,2017 年将持续。
目前时点迎来中期上涨行情。
2017 年1-4 月粘胶短纤内需猛增,表观消费量绝对值增加25.4 万吨,同比增长26.2%。
若以此年化测算,今年内需增量有望达到76.2 万吨,但整体下游需求情况进一步提升。
与上半年粘胶需求向好相对应,2017 年粘胶短纤库存一直处于低位,2、3 月份一度见底,4、5 月份略有回升。
从目前库存来看4、5 月份库存基本消化,目前库存天数约0-2 天,短期供应紧张。
短期库存见底供应偏紧,有望加速粘胶短纤价格上涨。
此外,从粘胶短纤产品价差角度来看,近期上游原材料溶解浆价格回调幅度明显,粘胶短纤与溶解浆的价差扩大,粘胶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我们认为粘胶短纤正处于中期上涨通道,建议积极关注。
我们预计本轮粘胶短纤行情最早或于2018 年上旬结束。
原因在于既然本轮粘胶行情的起因在于产能增速趋缓下的需求复苏,那么新增产能的大量投放可能破坏供需偏紧的行业格局。
2017 年底到2018 年全年,粘胶短纤有较多新增的产能投放,从而或将促使本轮粘胶短纤大行情结束。
但也不排除需求的。
2017年中国粘胶纤维市场深度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2017年中国粘胶纤维市场深度投资策略分析报告目录第一节从粘胶产业周期看粘胶行业趋势 (7)一、全球:粘胶产业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 (7)二、中国:全球粘胶供需关系看中国 (11)三、行业:产能缓增、行业整合、产品多样化是大趋势 (15)第二节从粘胶价格周期看本轮粘胶走势 (19)一、02-03年:+8000元/+80%,WTO开启纺织出口黄金时代 (19)二、06-07年:+9500元/+75%,经济繁荣,下游应用多点开花 (20)三、09-10年:+19000元/+165%,四万亿投资,百年一遇棉花牛 (23)四、3轮上涨:需求驱动2年行情,棉花驱动锦上添花 (27)五、15-16年:+5000元/+45%,环保趋紧,新疆纺纱投产,印度干旱 (28)第三节从下游需求角度看上涨可持续性 (30)一、下游:棉纱产能集中投放带来需求边际改善量 (30)二、价格:人棉纱利润高企打开价格传导空间 (34)三、展望:纺纱大趋势的涡流纺有望持续改善需求格局 (37)四、国外:厄尔尼诺引发印度干旱,博拉停产致使我国 (38)五、国内:高开工低库存印证粘胶景气度持续好转 (43)第四节从供需协同效应看棉粘价格联动 (46)一、需求:棉价回归市场化,播种面积下降同时提振粘胶价格 (46)二、供给:全球浆粕供给宽松,棉浆粕难有大行情 (50)三、替代:粘胶、棉花供给关联性减弱,需求关联性犹存 (54)四、拟合:美棉期货15000元对应粘胶19000元 (59)图表目录图表1:粘胶初生时期的产业演化路径 (7)图表2:20世纪中期主要粘胶企业产能 (8)图表3:1960-2015年全球纤维市场规模. (8)图表4:粘胶的三代产品演变进程 (9)图表5:熔融纺丝纤维卷绕速度的进展 (9)图表6: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全球粘胶短纤产量 (10)图表7:20世纪70年代-20世纪末中国粘胶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 (10)图表8:21世纪以来中国粘胶产量迎来爆发式增长 (11)图表9:2015年全球粘胶产能结构 (12)图表10:2015年全球粘胶产量结构 (12)图表11:我国的粘胶短纤进出口始终处于低净出口 (13)图表12:国内粘胶企业产能分布 (14)图表13:2015年后的粘胶新增产能进一步减少 (15)图表14:2016年部分企业并购情况 (17)图表15:奥地利兰精公司毛利率明显高于国内粘胶公司 (17)图表16:国内外生产厂商差别化纤维素纤维覆盖情况 (18)图表17:2000-2005年粘胶短纤和329级棉花价格走势 (19)图表18:2001-2003年中国棉纺产能同比大增 (19)图表19:2003年中国棉花单产骤减 (20)图表20:2006-2008年粘胶短纤和328级棉花价格走势 (21)图表21:2006-2007全球GDP增速高企 (21)图表22:2007年粘胶短纤出口量为当时高位 (22)图表23:2007-2008美元指数一路下跌支持商品上涨 (22)图表24:2007年底上证指数、粘胶短纤双双见顶 (23)图表25:2009-2014年粘胶短纤和328级棉花价格走势 (24)图表26:2009-2010年四万亿投资催生大规模棉纺产能 (25)图表27:2009-2010年纺织出口企稳回升 (25)图表28:2009/2010年度棉花供需差为21世纪以来最低 (26)图表29:2011年起国内粘胶产能趋于过剩 (26)图表30:2015-2016年粘胶短纤和328级棉花价格走势 (28)图表31:2015年环保限停的产能 (29)图表32:粘胶行业产能增速 (29)图表33:国内纺织业固定投资完成额维持稳定增长 (29)图表34:14年以来中国棉花播种面积和产量持续下滑 (30)图表35:新财建[2014]434 号文件内容 (31)图表36:2015-2018年新疆新增产能情况 (31)图表37:预计2016年-2018年新疆纱线产能快速增长 (32)图表38:国务院2015 年发布《关于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 (32)图表39:近年来新疆纱产量呈现反转趋势 (33)图表40:粘胶-人棉纱价格传导顺畅 (34)图表41:2015年8月起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上升 (34)图表42:人棉纱-粘胶价差维持在4000元左右的历史高位 (35)图表43:全棉纱价格目前进高于人棉纱1500 元/吨左右 (36)图表44:人棉纱与粘胶短纤比价在125%的相对中高部位置 (36)图表45:纱线结构分类 (37)图表46:粘胶广泛用与混纺纱 (37)图表47:主要纺纱技术介绍 (38)图表48:NASA卫星对于1997年厄尔尼诺顶峰时期和目前最新东太平洋海平面高度(mm)对比 (38)图表49:2016年上半年粘胶出口量接近去年全年 (39)图表50:印度干旱致2016年棉花大幅减产 (40)图表51:印度博拉在全球有7个粘胶工厂,共80万吨产能 (40)图表52:印度博拉4个工厂位于古吉拉特省(2个)、中央省、卡纳塔克省 (41)图表53:2016年印度博拉主产地古吉拉特(Gujarat)省极度缺水,民众排队取水 (41)图表54:2016年1-6月印度博拉2个工厂所在地古吉拉特省降雨量同比降20%-59% (42)图表55:2016年1-7月印度博拉2个工厂所在地吉拉特邦省巴鲁奇县降雨量同比降75% (42)图表56:国内纺织业固定投资完成额维持稳定增长 (43)图表57:2016年纱产量增速在4%左右 (44)图表58:粘胶短纤装置开工率及库存 (45)图表59:开工库存比持续攀升昭示基本面好转(开工率/库存天数) (46)图表60:粘胶短纤与棉花价格呈现较高相关性 (46)图表61:06-08年国家有关棉花的调控政策 (47)图表62:2011-2014国内棉价拉开与进口棉价差 (48)图表63:2011-2014收储政策实施情况 (48)图表64:棉花目标价格政策补贴情况 (49)图表65:09年以来中国棉花播种面积和产量持续下滑 (49)图表66:国际棉价和粘胶价格走势 (50)图表67:2014全球浆粕产能分布(含木、棉、竹浆) (50)图表68:粘胶制造流程 (51)图表69:2014-2018 年世界浆粕产能新增 (52)图表70:1990-2013主要国家/地区出口溶解浆情况 (52)图表71:纸浆生产线转产溶解浆难度较低 (53)图表72:2013年以来粘胶及上游棉、木浆粕价格走势 (53)图表73:2016年2月以来粘胶价差持续拉大 (54)图表74:粘胶短纤与棉花和涤纶短纤的性质对比 (55)图表75:2002年以来中国粘胶、棉花需求增速对比 (56)图表76:2007年以后中国棉花播种面积持续下滑 (56)图表77:粘胶短纤与棉浆粕价格呈中等程度正相关 (57)图表78:截止2015年底纺织工业产业链示意图及相关产能数据 (57)图表79:粘胶短纤与棉浆粕价格呈中等程度正相关 (58)图表80:粘胶短纤与棉花价格正相关 (59)图表81:2007年以来粘胶短纤与美国棉花期货价格 (59)图表82:拟合得棉、粘价格对应关系 (60)图表83:2011年以来粘胶短纤与美国棉花现货价格 (60)图表84:拟合得棉、粘价格对应关系 (61)第一节从粘胶产业周期看粘胶行业趋势一、全球:粘胶产业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根据全球粘胶产业的发展路径,我们大致可将其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初生时期(1891年-20世纪40年代)、工业化时期(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快速衰退期(20世纪70年代-20世纪末)、产业转移期(21世纪初至今)。
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

印染⾏业规范条件(2017版)印染⾏业规范条件(2017 版)为促进印染⾏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规范印染⾏业⽣产经营和投资⾏为,推进节能减排清洁⽣产,引导印染⾏业向技术密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
⼀、企业布局(⼀)印染企业建设地点应当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地利⽤总体规划和⽣态环境规划要求。
七⼤重点流域⼲流沿岸,要严格控制印染项⽬环境风险,合理布局⽣产装置。
(⼆)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治区、直辖市)级⼈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然保护区、饮⽤⽔保护区和主要河流两岸边界外规定范围内不得新建印染项⽬。
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印染⽣产企业要根据区域规划和保护⽣态环境的需要,依法通过关闭、搬迁、转产等⽅式退出。
(三)缺⽔或⽔质较差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印染项⽬。
⽔源相对充⾜地区新建印染项⽬,地⽅政府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业园区内集中建设,实⾏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
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建设项⽬,要在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基础上,实施⽔污染物区域削减⽅案。
⼯业园区外企业要逐步搬迁⼊园。
⼆、⼯艺与装备(⼀)印染企业要采⽤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设备,主要⼯艺参数实现在线检测和⾃动控制。
新建或改扩建印染⽣产线总体⽔平要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平。
⿎励采⽤染化料⾃动配液输送系统。
禁⽌使⽤国家明确规定的淘汰类落后⽣产⼯艺和设备,禁⽌使⽤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的⼆⼿设备。
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印染项⽬设计建设要执⾏《印染⼯⼚设计规范》(GB5O420。
(⼆)连续式⽔洗装置要密封性好,并配有逆流、⾼效漂洗及热能回收装置。
间歇式染⾊设备浴⽐应满⾜1:8 以下⼯艺要求。
热定形、涂层等⼯序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应收集处理,⿎励采⽤溶剂回收和余热回收装置。
三、质量与管理(⼀)印染企业要开发⽣产低消耗、低污染绿⾊产品,⿎励采⽤新技术、新⼯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具有知识产权、⾼附加值的纺织产品。
工信部发布粘胶纤维企业、印染企业准入办法

时, 对全市5 0 0 多家毛纺织企业就 “ 上海 纺织协 会毛纺织分会及其服务细 目”进行 了介绍和宣
四部 委 联合 发 布 《 大 技 术装 备 自主 创 传 ,扩 大 影 响 ,为 发 展 工作 创 造条 件 。 重 新 指 导 目录 》 2 1 年 ,协会共发展 日资中外国岛毛织有 01
张德 良会长在讲话 中指出 。2 1 年分会 以 01
合 《 准入条件 》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0个工 为会员单位服务为本 , 1 先后编撰了 《 服务指南 》
作 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 ,以公告形式 和《 , 服务指南细 目2 l 年第2 02 期
毛麻科技信息
2
依照 《 入条件 》要求 ,对 申请 公告 企业 的 况及 2 1 准 0 2年的工作设想 ,着重强调了 2 1 年 01
相关情 况进行核实 ,并将符合 《 准入条件 》要 分会 已较好地走上了创建之路 ,在 上海纺织协 求的企业 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按规 定时限报工 会 、市 经 团联 、各兄 弟专 业协 会 、市纺 织工
型短纤倍捻机 、新 型宽幅重磅双经轴调整喷水 单位全心服务放在第一位 ,竭力为促 进行业发
织布机 、 单级 电磁选针 型 电脑横机 、 连续性 纤维 展 , 高产 品质量 , 提 加强技术 交流 , 加大贸易往 预增强热塑性 复合材料生产线 ,全棉 非织造布 来 起 到 推 进 作 用 。 染整生产线 、 多功能气 流成 网联合机 、 厚重 非织 与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发言 ,对 分会的成 造布用 高温热定形机 。高效节 能环保型连续染 长和持续发展充满了信 心 ,对 会员单位 能充分 色机 动态识别 + 自动对花圆网印花机 、 全 高效 利用上海纺织协会和 分会的整体优势 .促进企 节能拉 幅定形机等技术装备 的主要技术指标和 业的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寄予了厚望。 需突破的关键技术均作了详细说明和具体要求。
粘胶纤维的制造与品质特征

粘胶纤维的制造与品质特征(一)制造概述1.粘胶的制备:粘胶纤维是从不能直接纺织加工的纤维素原料如棉短绒、木材等中提取纯净的纤维素,经过烧碱、二硫化碳处理后制备成粘稠的纺丝溶液,采用湿法纺丝而成。
其特点是与碱作用生成碱纤维素,才能与二硫化碳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纤维素黄酸酯,而纤维素黄酸酯能溶于稀碱溶液,制成粘胶。
在溶解过程中,首先发生膨化,溶解成的粘胶经过混合和熟成,使粘胶质量稳定,并达到具有纺丝要求的一定粘度。
熟成过程主要是水解作用,使黄酸基团从纤维素黄酸酯上脱掉(又变成纤维素,反应式见书)。
在熟成过程中,纤维素黄酸酯的酯化度不断降低,熟成时间长,纺丝原液在纺丝时成形快,反之则慢。
在生产中,要严格控制熟成工艺条件,这直接影响粘胶的质量和成形好坏。
酯化度是指二硫化碳与纤维素结合的数量。
=二硫化碳/葡萄糖剩基数*100%2.粘胶纤维的成形:将制备好的粘胶溶液通过一定的机械设备及介质。
成为固体状的连续丝条的过程。
也称纺丝过程。
为使刚成形的初生纤维的大分子进一步取向和结晶,提高纤维的物理和机械性质,还必须进行塑化拉伸。
粘胶由纤维素黄酸酯、氢氧化钠、水组成,要使粘胶中的纤维素得到再生,纺成丝条,必须经过凝固浴,凝固浴用硫酸、硫酸钠和硫酸锌配置而成为混合溶液。
粘胶在一定压力下均匀地从喷丝头喷到酸浴中,硫酸使纤维素黄酸酯分解并与碱中和,使粘胶凝固。
如果在凝固浴中硫酸浓度过高,则粘胶凝固后大分子未及拉伸定向时就迅速分解,这种纤维结构疏松,内外层差异大,纤维强度低;如果硫酸浓度过低,则容易出现粘胶块。
硫酸钠能使粘胶脱水凝固,减慢纤维素黄酸酯的分解速度,并且由于硫酸钠的渗透能力较强,能穿过已凝固的粘胶纤维皮层继续渗透进去,同时将硫酸带入,使皮层内部纤维素黄酸酯均匀凝固、分解,这样可以缩小粘胶皮芯结构与质量的差异。
硫酸锌除了与硫酸钠有相同的作用外,还有利于粘胶进云凝固及减小颗粒的大小,从而提高纤维的干、湿强度与钩结强度,但硫酸锌含量过高时,则纤维素黄酸酯凝固分解太慢而出现大量粘胶块,造成纺丝困难。
DB33 678-2015 粘胶(长、短)纤维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5 能耗计算原则、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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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678—2015
5.1 能耗计算原则
能耗计算原则应符合 GB/T 2589、GB/T 12723 的规定。各类常用能源品种折标煤参考系数参见本标 准附录 A。
5.2 能耗计算范围
5.2.1 企业综合能耗是在统计报告期内,对实际消耗的一次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和二次 能源(如石油制品、蒸汽、电力、煤气等)以及耗能工质(如新水等)所消耗的能源。固体燃料发热量 按 GB/T 213 的规定测定,液体燃料发热量按 GB/T 384 的规定测定,能源的低位热值应以实测为准,若 无条件实测,可参照本标准附录 A,通过热值折算为标准煤,进行综合计算所得到的能源消耗量。 5.2.2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类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中从原液制备(碱站)、到纺丝后处理(酸站) 消耗的各类能源,它包括生产系统用能、辅助生产系统用能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和其它作 业用能。
2015 - 06 - 23 发布
2015 - 10 - 01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 678—2015
前言
本标准第4条中的4.1、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 678—2008《粘胶(长、短)纤维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与DB33/ 678—2008 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增加了 GB/T 213、GB/T384、GB/T 2589、GB/T6422、GB/T 12497、GB/T 12723、GB/T 13466、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按 DB33/ 656 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 6.1.2 企业应按 DB33/ 656 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对能源测试数据计算分析和考核指标分别建立档 案,并处于受控状态。 6.1.3 企业应定期对产品消耗的能源进行分析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分厂(车间部门)建 立用能责任考核制度。 6.1.4 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9 号)《产业结构调查指导目录(2011 年 本)》第三类淘汰类,第十三纺织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要求实施。 6.1.5 企业应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工消费[2012]第 94 号关于《粘胶纤维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组织实施。 6.1.6 企业应建立能源智能化监控系统。 6.2 技术管理
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 .doc
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农用薄膜(以下简称农膜)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规范农膜行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行为,加强产品质量保障,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企业布局(一)农膜企业建设地点应当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
(二)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保护区和主要河流两岸边界外规定范围内不得新建改扩建农膜项目。
(三)鼓励符合建设规划的现有企业及新建改扩建农膜项目,在工业园区内集中建设。
二、企业生产条件(四)新建改扩建农膜项目形成的农用薄膜生产能力不低于10000吨/年,年产农膜制品不低于3000吨(降解农膜因属推广应用阶段,可不受产量、产能限制)。
现有农膜企业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加速发展,鼓励扩大中高端农用薄膜产品的产能和产量,逐步减少低端普通农用薄膜的产量。
(五)农膜吨制品耗电量不超过500千瓦时、耗水量不超过1立方米。
(六)鼓励现有农膜生产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逐步实现研发等投入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2%的目标。
三、生产工艺和装备(七)生产工艺必须符合质量保证体系工艺文件要求,采用成熟的生产技术,满足农用薄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八)棚膜、功能性地膜生产企业应具备生产功能性母料的能力,或得到其他能够生产功能性母料企业的技术或者产品支持。
(九)配备物料混配设备,能确保生产原料(主、辅料)均匀混合。
(十)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完善的检测手段和检测设备。
鼓励企业推广使用智能化设备和数字化生产线,配备的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包括:直尺、卷尺、千分尺、测厚仪、拉力机、熔融指数测试仪、快速流滴实验仪、水分含量测试仪等。
(十一)鼓励采用技术先进、节能节水环保的生产装置,实现主要工艺参数的在线检测和自动化控制。
粘胶纤维生产基本知识
分类
? 塔式法,制出的浓度低, 76%。 ? 接触法,制出的浓度高, 96%。
杂质
? 粘胶生产对硫酸质量要求不高,但氧化氮、铁、铅、砷等杂质不宜过高。
存储及运输
? 浓硫酸对铸铁和钢几乎没有腐蚀性,但吸收空气中的水后浓度降低,会有腐蚀性, 故避免浓硫酸接触空气。
1.3 粘胶纤维的性能及应用
性能:
? 吸湿性和解湿性良好,织物透气吸汗,穿着舒适 ? 染色性能良好 ? 纤维强度和伸长可满足一般用途 ? 较高的热稳定性和光稳定性 ? 不易沾污,织物不起球,不易起静电 ? 无危害人工健康的棉尘 ? 湿态下,强度下降一半 ? 耐磨性、疲劳强度、抗折皱性和尺寸稳定性差, ? 保水率高,不易干燥
? 稀硫酸用铅,因为在铅表面形成硫酸铅保护膜,但是高温下,铅的耐腐蚀性极差。 ? 近年多采用聚氟乙烯塑料代替金属,但是高温 60℃和低温 0℃均不能使用。 ? 15% 、78~90% 和96% 以上浓硫酸在低于 12℃时都易发生冻结现象。高浓度硫酸
也要调整到 92.5% ,才能防止冻结。
2.1.4 二硫化碳
应用:
? 人造丝——可纯织,也可交织,主要用于制作服装、床上用品和装饰等。 ? 粘胶短纤维——用途最广,可纯纺纯织,也可混纺交织,用于生产衣用织物。 ? 强力丝——用于轮胎、帘子线、运输带、胶管。
1.4 粘胶纤维的指标
? 纤度:旦 (D)、公支 (Nm) 、特(tex) ? 强度:强度(克 /旦)、断裂长度(千米)、
性质
? 无色易挥发的可燃性液体,有恶臭,臭味来自有机或无机的硫化物杂质。 ? 比重为 1.263 ,沸点 46.25 ℃,优良的有机溶剂, 120℃易着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2.01.21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1号
•【施行日期】2012.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7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750-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4.1(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
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农用薄膜(以下简称农膜)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规范农膜行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行为,加强产品质量保障,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企业布局(一)农膜企业建设地点应当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
(二)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保护区和主要河流两岸边界外规定范围内不得新建改扩建农膜项目。
(三)鼓励符合建设规划的现有企业及新建改扩建农膜项目,在工业园区内集中建设。
二、企业生产条件(四)新建改扩建农膜项目形成的农用薄膜生产能力不低于10000吨/年,年产农膜制品不低于3000吨(降解农膜因属推广应用阶段,可不受产量、产能限制)。
现有农膜企业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加速发展,鼓励扩大中高端农用薄膜产品的产能和产量,逐步减少低端普通农用薄膜的产量。
(五)农膜吨制品耗电量不超过500千瓦时、耗水量不超过1立方米。
(六)鼓励现有农膜生产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逐步实现研发等投入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2%的目标。
三、生产工艺和装备(七)生产工艺必须符合质量保证体系工艺文件要求,采用成熟的生产技术,满足农用薄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八)棚膜、功能性地膜生产企业应具备生产功能性母料的能力,或得到其他能够生产功能性母料企业的技术或者产品支持。
(九)配备物料混配设备,能确保生产原料(主、辅料)均匀混合。
(十)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完善的检测手段和检测设备。
鼓励企业推广使用智能化设备和数字化生产线,配备的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包括:直尺、卷尺、千分尺、测厚仪、拉力机、熔融指数测试仪、快速流滴实验仪、水分含量测试仪等。
(十一)鼓励采用技术先进、节能节水环保的生产装置,实现主要工艺参数的在线检测和自动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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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
为促进粘胶纤维行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调整结构、有序竞争、节约资源、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
一、生产企业布局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当地环境、资源、能源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规划本地区粘胶纤维行业的发展。
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纤维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二)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内,食品、药品、精密制造等严防污染的企业周边及居民聚集区不得新建粘胶纤维生产企业。
已在上述区域内的粘胶纤维生产企业要根据区域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依法通过关闭、搬迁、转产等方式限期逐步退出。
接近或超出环境承载力的地区建设粘胶纤维项
目,必须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采用先进工艺和污染控制技术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该类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三)严禁新建粘胶长丝项目。
严格控制新建粘胶短纤维项目,新建项目必须具备通过自主开发替代传统棉浆、木浆等新型原料,并实现浆粕、纤维一体化,或拥有与新建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原料基地等条件。
鼓励和支持现有粘胶纤维生产企业整体搬迁进入工业园区。
新建项目应进入经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
(四)改扩建粘胶纤维项目,要充分利用资源和能源,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
鼓励和支持现有粘胶纤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势企业并购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能力。
(五)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开发,允许粘胶纤维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建设一条用于小试或中试的年生产能力不大于5000吨、产品差别化率高于90%的生产线,重点用于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等。
二、工艺和装备要求
(一)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纤维项目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采用产污强度小、节能环保的工艺和设备,鼓励生产差别化、功能化、高性能、绿色环保型产品。
(二)改扩建粘胶纤维项目总生产能力要达到:连续纺粘胶长丝年产10000吨及以上;粘胶短纤维年产80000吨及以上,产品差别化率高于30%。
(三)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纤维生产装置要严格按照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的要求,采用自动化程度高、运行稳定性好、生产成本低、劳动强度小、生产过程安全环保清洁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
主要工艺装备和基本要求如下:
1.采用高效的连续浸渍压榨粉碎联合机,保证碱纤维素的合格组成和粉碎度。
2.采用先进的老成机,保证碱纤维素老成的温度和时间稳定。
3.采用自动配料、加料系统,黄化过程采用程序自动控制,黄化机应有泄压设施(泄压阀门或泄压膜)等安全装置。
4.采用高压差的粘胶溶解工艺及粉碎、研磨设备,提高粘胶的溶解及过滤性能。
5.采用连续自动过滤装置和废粘胶处理装置,必要时应增加先进的板框过滤装置,保证粘胶的纺丝可纺性。
6.粘胶长丝纺丝机优先采用密闭性好的管中成型连续纺设备。
7.粘胶短纤维纺练装备按不同品种的要求进行选择,原则上采用密闭性好、变频调速的设备。
8.酸站的酸浴循环系统要采用酸浴脱气装置和废酸液回收处理装置;回收系统要采用多级闪蒸和制取元明粉装置,元明粉制取量要大于产生量的60%以上。
9.粘胶纤维生产要配置有效的“三废”治理或回收装置。
10.为严格生产的工艺控制,应全线采用DCS集散式自动控制系统。
11.要求对冷凝水、冷却水、废水、废热等资源进行综合高效利用。
三、资源消耗指标
(一)水耗:粘胶长丝吨产品取水量≤235吨;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95%。
粘胶短纤维吨产品取水量≤55吨;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90%。
(二)能耗:粘胶长丝吨产品综合能耗≤4000公斤标煤。
粘胶短纤维吨产品综合能耗≤1000公斤标煤。
四、环境保护
(一)粘胶纤维生产企业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用消耗少、效率高、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工艺设备替代消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艺设备。
依法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能源审计,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二)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纤维项目的废水原则上应自行
处理或接入集中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原则上不得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如确需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废水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控制要求。
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要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污泥处理工艺,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
(三)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控制要求。
鼓励粘胶纤维生产企业采用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设施,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重点地区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纤维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
(四)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厂界噪声要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具体标准要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类别执行。
(五)扩建粘胶长丝生产装置,纺丝机机台密封要严密可靠,在保证纺丝车间有害气体含量不超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换气次数,从而有效降低能源消耗。
粘胶长丝生产要求对黄化、酸站脱气等处浓度较高的废气进行治理,并逐步加大对所有产生废气的治理。
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短纤维生产装置要采用先进可靠的CS2回收装置,全硫量回收达到87%以上。
(六)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纤维生产装置,对原液浸渍产
生的压液回流碱和过滤产生的废粘胶必须确保全部回收利用,不得排放。
五、质量与管理
(一)鼓励和支持粘胶纤维生产企业采用ERP、DCS、DMS 等信息技术系统,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质量。
(二)粘胶纤维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发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品。
产品质量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粘胶长丝产品一等品率达到95%以上,粘胶短纤维产品一等品率达到99%以上。
(三)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应实行三级能源、用水计量管理,并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对能源、取水、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
六、职业安全卫生
(一)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粘胶纤维建设项目应当严格遵循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要求。
(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达到三级以上。
(三)企业应当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有关规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七、社会责任
(一)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并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国家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二)鼓励粘胶纤维生产企业按照《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要求,履行社会责任。
鼓励粘胶纤维生产企业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八、监督与管理
(一)新建(改扩建)粘胶纤维生产项目应符合国家法规和本规范条件的要求,企业的投资管理、土地供应、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要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未通过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不准开工建设;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在建项目或者竣工节能评估审查或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应停止建设和生产。
(二)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粘胶纤维生产企业,
应依法立即停止生产,待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粘胶纤维生产项目布局的引导,使其符合本地区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企业兼并重组,有效整合现有产能,提升产业集中度。
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并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定期进行公告。
(四)对不符合相关法规和本规范条件要求的粘胶纤维生产项目,应依法促其淘汰;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和建设、消防、卫生、劳动保障、安全监督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异地搬迁项目执行本规范条件中关于新建项目的有关规定。
(六)行业协会应切实组织企业认真落实本规范条件的各项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行业自律,不定期开展规范条件落实的监督检查,协助政府部门抓好规范条件的实施。
九、附则
(一)本规范条件的粘胶纤维项目是指以天然纤维素(浆粕)为基本原料,经纤维素磺酸盐溶液纺制而成的再生纤维素纤维生产线新建或改扩建的项目。
(二)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
地区除外)各类所有制的粘胶纤维生产企业。
(三)本规范条件采用的标准或数据如有修订,从其规定。
(四)本规范条件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2010年4月11日公布的《粘胶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消费…2010‟第9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