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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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工作业务知识要点PPT课件-湖南大学离退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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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政治待遇
二是领导联系和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主动与他们 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是领导要定期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使他们及时了解党 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单位的重 要情况。 四是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考察工农业建设项目。 五是安排组织好党员离退休干部过好党的组织生活。
孀700元;抗战时期离休干部配偶每月370元、遗孀每月600
一、老干部工作概述
1.2什么是离休与退休
我国的干部退休制度,是由干部的退休、离休和退职三 种具体制度组成。
离休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 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的;在 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1948年底以前的解放区, 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 离休待遇。 退休是指因年老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而退出工作岗位养老 休息的制度;退职是解决那些不符合退休条件,因不能坚 持正常工作而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人员的一种养老制度。
一、老干部工作概述
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 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对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
工作,经本人同意和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副
教授、副研究员一级职称的不超过65岁,教授、 研究员一级职称的不超过70岁,学术上造诣高深、 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 可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二、老干部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
离休干部护理费规定
湘组〔2014〕8号规定: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 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 2、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 部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 3、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 干部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另外,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 每人每月1000元,不重复享受。我省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 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每人每月还发放老红军高龄生 活补贴300元。

养老保险ppt课件

养老保险ppt课件
养老保险特点
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等特点。强制性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用;互济 性是指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分担,实现互济互助;福利性是指养老保险旨在为退休人员 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减轻其养老负担。
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初创阶段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起源于上世纪50年 代,当时主要是为国有企业员工提供 退休保障。
领取标准
根据职工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因素 确定。
调整机制
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职 工工资增长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特殊情况处理方法
缴费中断
如果职工在缴费过程中出现中断,需要补缴或重新开始缴费。
待遇调整
如果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发生变化,需要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调 整。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03
养老保数
根据职工工资收入、当地上年度 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等确定。
缴费比例
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 保险费用。
缴费年限
职工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才能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领取条件及标准
领取条件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后 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政策调整方向预测和展望
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
未来政策调整方向应着重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 扩大保障范围,让更多人享受到养老保险保障。
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为了更好地实现养老保险全国范围内统筹,未来 政策应着重解决地区间养老保险水平差异较大的 问题,促进全国范围内养老保险水平的均衡发展 。
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
和宣传资料,扩大覆盖面。
宣传册和海报
03
制作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册和海报,张贴在公共场所和社区,方

养老政策解读(讲稿)-37页PPT资料

养老政策解读(讲稿)-37页PPT资料

延伸退休年龄报批的相关手续: (1)单位请示;(2)需附相关材料: 上级机关批准延伸退休年龄的批文;国 家认可的高级专家学者证书(复印 件);免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 文件;继续从事专项工作的聘书。
2、州、市及其党政一把(正厅局)级以上
领导干部。中组部、人事部中组发[1988]9号规定: 对州、市及其党政一把(正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 中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暂时留任的,或需安排到人大、 政协任职的人选,留任时间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 3年。按干管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解读 业从盛
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退休年龄、提前退休和延伸退 休 二、关于高级职称认定的相关政策 三、关于工龄认定的政策 四、关于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问 题 五、关于厂办大集关闭破产的有关政策
一、关于退休年龄、提前退休和延伸退 休 (一)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劳社厅函 [2019]125号文件规定:国家法律规定的退 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 工勤)年满50周岁,女干部(技术管理) 年满55周岁。 (二)提前退休年龄。一是特殊工种提前 退休;二是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提前退休;三是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提前退 休;四是事业单位改制提前退休。
延伸退休年龄报批的相关手续:(1)单位请 示;(2)相关材料:上级机关批准延伸退休年龄的 批文或人大政协任职通知;(3)上级机关免职的批 文或人大政协免职通知
二、关于高级职称认定的相关政策
(一)省内高级职称认定。一是评审委员会认定。云 职改字[1992]5号规定:高级评审委员会,须报经原人 事厅职称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才能评审本单位主系 列的副高职称;二是高级职称资格证书认定。云人职 发[2019]45号、云人职发[2019]4号规定:经州、市, 省属行业或单位评审后,须统一由省人事厅发放证 书,用人单位聘用;三是离退休后取得的高级职称, 均不作为工资及其待遇变动的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解读(ppt 33页)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解读(ppt 33页)
?一机关工资制度?二退休?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假期及待遇规定?四机关事业单位优抚制度?五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构成?六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聘用?七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基本要求?一公务员工资制度正常运行办法1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 福利政策解读
2014年7月
讲座内容:
▪ 一、机关工资制度 ▪ 二、退休 ▪ 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假期及待遇规定 ▪ 四、机关事业单位优抚制度 ▪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构成 ▪ 六、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聘用 ▪ 七、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基本要求
▪ 根据2012年5月完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将女职 工正常产假从90天调整为14周(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 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
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 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 4、其他
▪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 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 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 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 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应逐 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2、婚假:

根据2009年5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例》规定: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
为晚婚。职工实行晚婚的,夏季在新款包法邮特定价阿卡婚帕运动假裙网三球裙套天装女运的动裙基裤羽毛础球衣上增加
婚假二十天。
3、产假: 夏季新款包邮特价阿卡帕运动裙网球裙套装女运动裙裤羽毛球

【2019年整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

【2019年整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

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待遇有关政策
(一)离休干部待遇
(2)生活待遇
4、护理费 《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 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组通 字[2008]6号)规定,生活不能自理 600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待遇有关政策
4、护理费 《关于提高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 干部护理费的通知》(组通字[2007]20号)、 《关于提高部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和扩大发 放范围的通知》(组通字[2008]48号)规定: 红军时期 800元
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条件有关规定
正常退休:
三是按照《关于高级专家退(离) 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 规定,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 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离) 休。
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条件有关规定
正常退休:
四是《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 (离)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 [1992]22号),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 以及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工作的 县(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 本人自愿的,其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
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条件有关规定
提前退休:
《公务员法》取消了公务员退职的规
定,同时还对公务员提前退休作了规定, 即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距国家规定的退 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可 以提前退休。
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条件有关规定
延长退休:
对任期领导、高级专家、县处级女干 部延长退休年龄作了补充规定。 一是《关于认真执行干部(离)退休 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8]9号) 规定,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经选举任职的, 在任届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一般 可待任届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 续。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及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及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及待遇这一部分,主要是与大家共同研究学习退离休有关政策,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我们党和国家有一部分干部、工人,由于年龄和身体关系等因素不能继续坚持正常工作,需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

这些干部和工人,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做了许多工作,为革命事业作出宝贵贡献,妥善安置好这些干部工人,是党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是我党干部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对离退休干部、退休工人,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好他们,是我们义不荣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把离退休人员关心好照顾好,使他们安度晚年。

离退休(职)政策一、离休政策规定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的,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二、退休政策规定退休条件主要是指年龄和工龄两个方面的条件。

我国职工退休的年龄与工龄条件建国以来至1978年先后有过4次不同的规定。

目前执行的主要是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分别规定的干部和工人的退休条件。

但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后,退休条件有所修正。

(一)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劳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因工致残,经过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解读PPT课件


职工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

递延纳税(EET )

基本养老
不纳税(EEE)
缴费 投资 领取
Exempt 免税 Tax 征税
受 托 人
职 责
托 管 人
职 责
投 资 管 理 人
职 责
托管人
重点回顾
委托人+账户管理人

投资管理人


受益人(参保人)
本次讲解目标
掌握:部分业务经办流程
感谢聆听
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导
Please Criticize And Guide The Shortcomings
演讲人:XXXXXX 时 间:XX年XX月XX日
社保属性 经办主体 运营模式 计账方法 计账利率 利率确定 税收政策 个账基金 计发方式 发放时间
基本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
基本养老(第一支柱)
补充养老(第二支柱)
社保经办机构
社保经办机构+市场运营机构
集中经办
分计划独立运营
金额法
份额法
统一的记账利率
定期估值定价的净值
行政部门按年发文公布
市场机构按约定时间估值定价
本次讲解目标
掌握:部分业务经办流程

部中心版本已有功能
部分业务流程讲解
缴费归集
投资分配
资产划拨
待遇支付
思考题
省中心和县级经办机构职责关系
END
结束语
当你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时,失败也是伟大的, 所以不要放弃,坚持就是正确的。
When You Do Your Best, Failure Is Great, So Don'T Give Up, Stick To The End

《退休工龄计算讲》PPT课件

在计算方法上也有不同。
3、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

(1)关于更改参加革命工作年限问题 和更改连续工龄问题。
《关于对更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关 问题的复函》(陕劳社函[2003]417号)
陕劳社办函[2008]194号
(2)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 年限
地方企业:1992.12.31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 行业企业:经批准的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连续工龄,实
(3)折算工龄不再计算
对折算工龄原规定适用于到达退休养老年龄的职工计 发退休养老保险待遇,也适用于计发其他项目的劳动 保险待遇,但不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计发工龄津贴。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 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 143号)作了新的规定(第五册124页)。陕劳社发 [2001]196号通知转发了国家的文件,对我省如何执
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在 1949.9.30日以后,参加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 派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营、合作社 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 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所属单位工作的时间。
常见的几类
---直接参加国---1962年至1983年底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 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被招收为国家职工后, 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或连续工龄,从经组织批 准下乡之日算起。
二、联系与区别
1、连续工龄与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联系 与区别
联系: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就可以计 算为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却 不一定同时可以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区别:两者规定的内涵不一样。一般来说,参加 革命工作时间是确定起点,回答何时参加的问题,连续 工龄是确定长短,回答有多少年的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课件


注意事项:



1、数据采集内容:2014年9月30日单位 信息、在职人员信息、离退休人员信息 。 2、信息采集严格按照时点进行。 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启动后发生新进 、调动、离职、退休等工作变动情况的 ,待单位参保登记后,需提供录用通知 书、调令、任职文件、退休批文、人员 信息增减表等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 人员增减、转移接续等手续。
相关政策解读

个人每年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缴 费工资总额除以12作为月缴费工资基 数。2014年第四季度3个月的缴费基 数,按2013年个人缴费工资总额除以 12作为月缴费基数;2015年的缴费基 数,按2014年个人缴费工资总额除以 12作为月缴费基数。
相关政策解读


2013年内从企业调入 或新招录人员 ,即201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 或领取工资不足12个月人员,其2014 年月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以其2013年的实领缴费工资总额除以 实领月数而得到。
相关政策解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 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纳入退休待遇项目)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级教师津贴、高海拔折 算工龄补贴 (3)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 政策内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 也就是每年多发给个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额度, 也就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除以12)。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 职人员个人信息表》




居住地址:填写现在的详细居住地址。 立功受奖: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的(含转业军人在部队立功和公务 员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而获得的三等功),均填“是”,由 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立功受奖证明复印件,盖章确认。 劳模级别:国家级、省级、部级、地级、县级、基层单位荣誉称 号等。 人员身份:公务员、参公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 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类别。 参保人员类别:按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在编人员填写。 人员经费来源:指个人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或非 财政拨款。 参加工作时间:指人事或组织部门认定的本人人事档案记载的参 加工作时间,格式:XXXX年XX月XX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参保日期: 2014年10月1日之前批准成立的单位 ,参保日期为2014年10月01日;2014年10月1日后批准成立的单位 ,参保日期为成立当月。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待遇政策


离退休费项目内容

基本离退休费 (一)基本离休费:离休时的标准工资照 发(含保留工资、附加工资) (二)基本退休费:退休时的标准工资按 照工作年限和规定比例计发
离退休费项目内容

增发离退休费 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 (一)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机关事业单 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பைடு நூலகம்济政办 发[2007]5 号)规定:根据国家人事部、山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 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 [2006]108 号), 2006 年 6 月 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 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按本人计发离退休费的职 务,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离退休费项目内容
(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资制度改革 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 2006 年 7 月 1 日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对符合规定条件 的人员可按下列办法增发退休费: 1 、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 (岗位)工资档次的规定和办法,在第一、第二个考 核年度退休的,可从办理退休手续的下个月起,分别 比照同条件在职人员晋升一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 增资额的50%、 100%,按本人退休费计发比例打折 后增发退休费。
离退休条件

关于聘用制干部退休
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 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规定: 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 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可按 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企事业单位聘用制女干 部退休问题的复函》([1997]鲁人函16号)规定:对已达工人 退休年龄的聘用制女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继续聘用的,年龄到达55周岁,连续受聘满10年并仍在聘用岗 位上工作的,可按录用制干部办理退休手续;予以解聘的,仍 按工人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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