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合同-能源费用托管型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我国现在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和能源持续紧张的大环境下,基于市场运作、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节能服务企业会不断寻找客户实施节能项目。
所以,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商业模式在我国存在着广阔的节能市场。
在我国,用能单位和节能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流程是在合作前,双方就用能单位的实际情况,以达到一定的节能效益目标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然后由节能公司投资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实施改造后,双方就合同约定的条款实施合同,用能单位按合同协议约定支付给节能公司一定比例的节能收益款项。
然而,以“合同能源管理”为关键词,检索2016-2022年的民事案件,文书类型为判决书,共检索到1539例,合同能源管理民事纠纷在"十三五"期间呈持续增加态势,严重影响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是当前能源行业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构建了一个桥梁,将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EMCo)与用能单位紧密联系在一起。
通过特定的契约形式,双方在节能项目中共同设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一系列全方位的服务,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并保证达到一定的节能量或节能率。
与此同时,用能单位承诺使用节能效益来支付项目投资和合理利润,形成了一个互利共赢的能源效率改进服务机制。
为了满足不同的节能需求和合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分为多种类型,主要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以及混合型合同。
1.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在这种合同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节能效益。
所有的项目投入,包括资金和技术,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减轻了用能单位的财务负担,同时也为节能服务公司带来了潜在的利润空间。
2.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这种合同模式允许双方或任一方出资实施节能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费用托管型(DOC)

XXXXX与XXX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二○一年月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利用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能源费用托管型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和能源托管费用。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 术语和定义1.1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供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供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或用能费用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1.2 能源费用托管型:用能单位委托能源服务公司对能源系统进行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
能源服务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甲方(用能单位)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节能服务公司)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拥有全部或部分能源费用。
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
1.3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其他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第二节项目期限2.1 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年。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年,自始,至。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能源费用托管期为年。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厂区内及用户小区内的施工许可、环评审批、项目报备等手续,乙方给予协助,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方案、图纸等。
因未获施工审批而影响工期的,工期自动顺延。
乙方负责办理项目厂区外的相关手续。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的能源费用托管型试点项目合同文本

北京市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合同文本(试行)2014年版甲方(用能单位):乙方(节能服务公司):甲乙双方同意就项目按“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托管。
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1。
1 能源费用托管能源费用托管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
指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约定能源管理托管费用,由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负责能源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托管费用。
1.2 能耗基准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并经第三方机构审核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系统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连续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的能源消耗量的平均值。
1。
3 年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1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系统的年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第二节合同签订依据2.1《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2。
2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13〕1132号)2。
3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0〕2588号)第三节托管期限本项目的托管运行期限为年月,自始,至止。
(一般3年以上)第四节托管服务条件4。
1 合同实施前,本项目范围内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应当连续稳定运行两年(含)以上.4.2 托管运行期间,年节能量预计不低于吨标准煤,其中,改造产生的年节能量不低于项目整体年节能量的30%。
该节能量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和确认.4.3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附件一所列的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双方应当按照协议规定对能源托管质量进行评价。
【2024版】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模式介绍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模式介绍合同能源管理( EMC),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节能降耗、缓解投资压力,也能使双方共享节能效益、实现双赢。
一.节能效益分享型;这是在节能改造项目期间,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共享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
这种模式,可最大限度的保障用户的利益,降低投资风险,也是目前唯一可以申请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的节能改造模式。
节能改造工程资金的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约定共同承担或节能公司自己单独承担,项目完工后,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分成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合同到期后,节能设备归无偿归还用户,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以后产生的节能效益也全归用户,对业主无疑是最有利的,也是最受政府支持的。
二.能源费用托管型;此模式由用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出资对其整个能源系统进行改造或管理,系统节约的能源费用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的合同类型。
合同结束后,节能公司将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用户,以后产生的效益也将归用户所有。
三. 节能量保证型;此种模式由用户投资,节能公司向用户保障节能率及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
项目完毕后,经由双方确认承诺的节能效益后,用户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用,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节能效益,差额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
四.融资租赁型;融资公司投资节能设备和服务,并租赁给用户使用,并根据协定收取租赁费用;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能源系统的改造,并保障合同约定的节能量。
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无偿移交至用户使用,以后产生的节能效益也归用户所有。
五.混合型;顾名思义由以上几种组合形成的便可称之为混合型。
合适的节能改造模式对于节能改造的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根据用户的经营状况等现实因素综合考评选择,在众多改造模式中,可保障节能效益、降低投资压力的节能效益分享型无疑是最受用户青睐的一种,且将在未来的节能改造市场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
能源费用托管型

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能源费用托管型概述能源费用托管型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之一,指客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扣除新增的管理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能源托管分类能源托管包括全托管和半托管。
全托管:托管内容包括设备运营、管理和维护,人员管理,环保达标控制管理,日常所需能源燃料及运营成本等,并最终给客户提供能源使用。
半托管:托管内容只包括日常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
能源托管特点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签订合同,用能公司可享受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能源诊断、方案设计、技术选择、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节能量跟踪等一整套的系统化服务。
随着节能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成熟,这种新的节能机制在节能服务行业,开始扮演重要角色。
用能企业粗分为工业、建筑、交通、医疗等,细分又有钢铁、建材、化工、电力等。
即使是单个企业,其耗能设备都不是单一的,消耗的能源类型也会涵盖多项,且对于不同用能企业都有能耗量大的特点。
针对此种用能情况,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能提供全面的诊断设计,经专家团队的审计与评估,将不同情况分类处理,设计可行性方案,采用不同的节能方式,灵活运用技术跟经验,旨在量身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节能服务。
由于耗能企业种类繁多,不同企业的设备运行要求各异,对于节能手段的要求也就各不相同,这些特点使得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节能手段和技术必须适应发展需要,这也成了节能服务公司能否长远发展的关键。
因为技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相同的,一种成功的技术会很快在同行业中推广利用,而科技是发展变化的,各种产品设备也会更新换代,对此,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服务公司,致力于不断地追求技术创新和节能手段的多样化,创造属于自己的核心技术,以节能技术的专业性、先进性和节能手段的多样性、针对性,对不同项目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才能实现在节能领域长站住脚,收获长期效益的目的。
合同能源管理的四种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的四种模式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合同能源管理的四种模式,这可有意思啦!咱先说说节能效益分享型。
这就好比你和一个小伙伴一起种果树,你出力气挖坑浇水施肥,他提供树苗和技术。
等果子成熟了,大家按照约定好的比例来分果子。
在这模式里,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投资和实施节能项目,客户呢,就坐享节能成果,然后大家一起分享节能带来的效益。
这不就像一起努力得到甜美的果实一样嘛!再来瞧瞧能源费用托管型。
这就好像你把家里的水电费啥的都交给一个专业的管家来打理。
客户把能源费用交给节能服务公司,然后节能服务公司就负责让能源使用得更合理、更省钱。
要是能省下来钱,那就是赚啦,要是没省下来,那节能服务公司就得自己兜着啦。
就问你,这像不像找了个能帮你省钱的高手呀!还有节能量保证型呢。
想象一下,你和别人打赌,说你能在一定时间内跑完一段路。
节能服务公司也和客户这样,保证能达到一定的节能量。
如果达不到,那就得自己负责啦。
但要是达到了,那大家都开心呀。
这是不是很刺激,很有挑战性呢?最后是融资租赁型。
这就好比你想买辆车,但是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那就可以选择融资租赁呀。
节能服务公司购买节能设备,然后租给客户使用,客户慢慢付租金。
等租期到了,设备归客户啦。
这多方便呀,既能用上好设备,又不用一下子掏那么多钱。
你看,这四种模式各有各的特点和好处。
节能效益分享型让大家一起受益,能源费用托管型有个专业管家,节能量保证型充满挑战,融资租赁型则提供了一种灵活的方式。
不管是企业还是其他机构,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呀。
合同能源管理这玩意儿,真的是个好东西。
它能让大家在节能的同时还能赚到钱,或者省下钱,多划算呀!这四种模式就像是四条不同的路,都能通向节能的目的地,只是走法不一样而已。
所以啊,朋友们,别小看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这四种模式。
它们就像隐藏在能源世界里的宝藏,等着我们去发掘和利用呢!让我们一起在节能的道路上大步向前吧,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惊喜等着我们呢!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合同模板能源管理合同模板能源费用托管型[DOC]
WORD 完满格式XXXXX与XXX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二○一年月WORD 完满格式单位名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拜托代理人〔用能单位〕通信地点单位名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拜托代理人〔节能效劳通信地点企业〕鉴于本合同两方赞同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利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或“本工程〞〕进行能源花费托管型专项节能效劳,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效劳和能源托管花费。
两方经过相同磋商,在真切、充足地表达各自意向的根基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余有关法律法例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由两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劳企业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商定节能工程的节能〔供能〕目标,节能效劳企业为实现节能〔供能〕目标向用能单位供给必需的效劳,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或用能花费支付节能效劳企业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效劳体制。
能源花费托管型:用能单位拜托能源效劳企业对能源系统进行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转管理,并依照合同商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
能源效劳企业经过提升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花费,并依照合同商定拥有所有或局部能源花费。
工程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
本合同及有关附件中所波及的其余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915—2021?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那么?。
第二节工程限期本合同限期为,自始,至年。
本工程的建设期为年,自始,至。
本工程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开端日为,能源花费托管期为年。
第三节工程方案设计、实行和工程的查收3.1 甲乙两方应当依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工程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工程的实行。
甲方负责办理工程厂区内及用户小区内的施工允许、环评审批、工程报备等手续,乙方赐予辅助,并供给相应的设计、施工方案、图纸等。
因未获施工审批而影响工期的,工期自动顺延。
乙方负责办理工程厂区外的有关手续。
工程方案一经甲方赞同,除非两方另行赞同,或许依照本合同第 7 节的规定改正以外,不得改正。
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用能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与节能服务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有关节能、环保、供热、供电、供水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的能源费用及其相应的能源供用系统(以下简称托管项目)按“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托管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 。
第一条名词解释1.1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节能服务费或能源托管费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1.2 节能量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相同目的的条件下,能源消耗/能源消费减少的数量。
1.3 能源绩效与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关的、可测量的结果。
1.4 能源绩效参数可量化能源绩效的数值或量度。
(注:能源绩效参数可由简单的量值、比率或更为复杂的模型表示。
)1.5 能源基准用作比较能源绩效的定量参考依据。
(注:特定情况下,能源费用也可以作为能源基准。
)1.6 基期用以比较和确定节能量的,能源绩效改进措施实施前的时间段。
1.7 基准能源费用用能单位在基期所花费的能源费用。
1.8 节能服务费通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产生相应的节能量,用能单位减少能源费用支出和增加收益,将减少的能源费用和增加收益的一部分,作为报酬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
1.9 能源费用托管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形式。
由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或(和) 节能改造。
用能单位根据能源基准确定的能源系统运行、管理、维护和能源使用的费用,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作为托管费用。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科学的管理运行和节能技术的应用达到节约能源,减少费用支出或增加收益,获取合理的利润。
托管范围可包括:电、气、煤、油、市政热力、水等项所发生的费用,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费用(含人工、消耗性材料、工具) 。
合同能源托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合同能源托管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能源托管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能源托管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专业的能源托管服务提供方,乙方是能源使用单位,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能源托管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能源托管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能源托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审计、能源系统优化设计、能源设备维护、能源消耗监测、能源效率提升等。
1.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和能源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能源托管服务计划,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服务期限届满,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合同。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方根据本合同提供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3.2.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
3.2.2 进度款:根据服务进度,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工作进度报告支付相应比例的服务费用。
3.2.3 尾款:服务完成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服务完成报告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权利与义务:4.1.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1.2 甲方应按时完成服务计划,并保证服务质量。
4.1.3 甲方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4.2.1 乙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4.2.2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以保证甲方顺利开展服务工作。
4.2.3 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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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合同双方允许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者“本项目”)进行能源费用托管型专项节 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和能源托管费用。
双方经过平等商议,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1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 节能项目的节能(供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供能)目 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或者用能费用支付 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1.2 能源费用托管型:用能单位委托能源服务公司对能源系统 进行投资、设计、 建设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 用。
能源服务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甲方 (用能单位)乙方 (节能服务 公司)委托代理人传真委托代理人传真拥有全部或者部份能源费用。
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
1.3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其他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915—2022《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2.1 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年。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年,自始,至。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能源费用托管期为年。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厂区内及用户小区内的施工许可、环评审批、项目报备等手续,乙方赋予协助,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方案、图纸等。
因未获施工审批而影响工期的,工期自动顺延。
乙方负责办理项目厂区外的相关手续。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允许,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 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2.2 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 项目验收3.4.1 甲方根据项目的运行情况,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
3.4.2 如甲方未按上述约定进行验收或者出具验收报告,则项 目试运行一个月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3.4.3 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协助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 节能减排专项奖励或者补贴等事宜,获得的奖励或者补贴按政府有关政 策规定由乙方享有。
3.5 双方约定乙方投资范围为利用舞阳钢厂余热集中供热项 目的能源站、甲方厂内管网、厂出口至用户小区红线供热设施部份 (不包括消防和高低压配电房内设施)。
3.6 双方实施分工及界面:乙方在合同能源管理期限内拥有 乙方所投资的所有设备的产权。
乙方可以以其投资的所有设备的产 权及收费权进行抵押和融资。
3.7 甲方确认乙方投资设备清单如下:3.8 运营管理范围3.8.1 在合同能源管理期限内,乙方负责对其投资建设部份的能源系统进行正常运营、管理及维护保养,并承担下列费用,包括人员费用、设备 名称合计¥单价 (万 元)合价 (万 元)技术参数序 号数 量单 位万元系统维修保养费用、运管的办公费用、税金及其他基金、合理利润及其他各项费用等。
3.8.2 乙方负责甲方建设的采暖末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但维护所需的零件、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由甲方或者后期用户承担。
4.1 双方确定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投资、设计、施工并且在双方约定期限内,由乙方派出专业技术团队对该项目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及管理,用户需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能源使用费用,项目消耗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合同到期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甲方无偿取得节能设备的所有权。
4.2 能源费用付款担保为保障乙方节能项目投资收益顺利回收,甲方需在节能项目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用于担保乙方在能源费用托管期间的节能收益能按时回收。
双方应于节能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保证担保合同,担保额以乙方在能源费用托管期内可获得的预期节能收益总额为限。
4.3 能源费用托管期结束后,甲方付清乙方全部款项的,节能项目设备所有权及节能系统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付清乙方全部款项的,乙方仍保留该节能项目设备及节能系统所有权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为止,且在此过程中节能项目设备及节能系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1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厂区内及用户小区内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允许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允许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
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允许或者是批准。
5.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3 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
5.4 根据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5.5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者双方允许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5.6 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7 甲方应委托乙方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和经营收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3 年。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
5.8 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礼聘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礼聘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9 能源费用托管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5.10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5.11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5.12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者其礼聘的第三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
5.13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津贴、奖励或者其他可合用的优惠政策。
5.14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工作人员值班房,总面积不低于50 平方米,便于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及时的应急响应。
5.15 甲方免费提供可供利用的钢厂余热源及加强后期的能源合作。
5.16 甲方提供建设能源站的场地。
提供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要的用电和用水。
项目用电主要包括水泵、蒸汽压缩机、日常照明及辅件等,估算项目(含预留)用电为1500KVA。
项目用水包括定压补水装置及日常用水,估算项目用水为20 m3/h。
5.17 甲方规划红线以内的供热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换热站、二次管网)由乙方建设、验收,建设费用在甲方项目建设成本中列支,产权属于甲方或者其业主,甲方或者其业主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另行向乙方支付,另行签订运营服务协议确定。
5.18 甲方应协助乙方向小区用能用户收取能源使用费。
5.19 甲方不得自行改造或者安装供热(冷)设施。
5.20 甲方允许本项目范围内再也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其他方式从事供热(冷)及服务(即许可他人从事与乙方相竞争业务或者服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乙方投资损失,甲方按实补偿,并承担本项目乙方投资总额20%违约金。
5.21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属于甲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6.1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厂区外的实施必须由乙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允许或者批准,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允许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
6.2 乙方应当按照像关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通过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
6.3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礼聘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6.4 乙方应当依照像关规定,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6.5 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允许。
6.6 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6.7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根据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者设备更换。
6.8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礼聘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6.9 乙方应配合双方允许的第三方机构或者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6.10 乙方每年与甲方分享项目利润,分享期拟定为15 年,前五年按2:8 分享(甲方在前,乙方在后),第6-10 年按3:7 分享(同前),第11-15 年按4:6 分享(同前)。
6.11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属于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7.1 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
7.2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浮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非该情况的浮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者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
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予以配合,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者挪移现有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8.1 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
8.2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