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3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3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目标和原则: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原则,即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依法管理、科学技术支撑、保障工人健康安全。

2. 组织管理: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确保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按照制度要求有序进行。

3.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规定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及时了解职业病危害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4.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规定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确保煤矿工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管理。

5. 职业病检查和诊断:明确煤矿工人职业病定期检查的方法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进行相应的治疗和防控。

6. 职业病防治培训:规定煤矿工人职业病防治培训的内容、方式和要求,提高工人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技能。

7. 职业病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规定职业病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防止病患扩散。

8. 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规定煤矿职业病防治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式,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9. 监督检查: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方式和要求,加强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通过制定和执行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提高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1目的1.1为了控制、预防和消灭我矿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2.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职业禁忌症:是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____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____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____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第三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凡公司范围内发生职业卫生事件,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为了努力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持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做好职业卫生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成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分管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成员:工会副主席、安监局副局长和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机电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通风处处长、神东总医院院长、各基层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按照国家规定和管理序列要求,公司须在安监局设立专职管理机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处,负责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

公司所属各单位,对现有安全管理部门要增设一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如果现在没有安全管理部门,那么也要明确一名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要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由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的专(兼)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第七条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职责: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部署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矿山职业病是指在矿山作业过程中,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对工人职业卫生造成的损害,包括尘肺、硅肺、铁肺、石棉肺等。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一、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矿山职业病,矿山企业需要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职业病防治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等内容。

方案制定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企业自身的情况和特点。

二、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要求矿山企业需要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装备。

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防尘设备、防毒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同时还需要对这些设施进行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矿山企业应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制度,对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粉尘浓度、有害气体含量等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监测结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制定职业病防护培训制度矿山企业应制定职业病防护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的预防知识、个人防护的正确使用方法、职业病发生和处理的常识等。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对参与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

五、制定职业病防治台账制度矿山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台账,记录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各项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职业体检情况、职业病发生情况、职业病治疗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情况等。

台账需要做到实时更新,以便于企业进行管理和分析。

六、制定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矿山企业应制定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职业病事故和职业病病例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同时也需要对职业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七、建立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制度矿山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矿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矿在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3.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4.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5.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8.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9.组织开展对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0.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11.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投入制度1.要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护矿工身体健康,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订立以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体系(一)党委、管理层及领导干部担负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重要责任人,其任务包括:1. 督促煤矿全面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实施各项防护措施,并向职工公示煤矿欣慰质量及职业危害掌控效果。

2. 审批煤矿干部任职和聘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检验员等有关人员的资格,并对其职业危害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议及各项工作进行引导和督导。

3. 订立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各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察看。

(二)煤矿下属单位领导干部担负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其任务包括:1. 审批订立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并定期向职工进行宣扬教育。

2. 督促职工佩戴防护用具,加强应急处置学问学习和技能培训。

3. 要求职工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嘉奖和纪念活动,并适时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培训。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担负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的责任人,其任务包括:1. 负责订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实在操作规程,并确定培训计划。

2. 布置职业危害检验员对各岗位进行检测,并依照检测结果订立实在操作规程。

3. 依据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培训。

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设置依据企业管理和应急现场处理需要,应当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内增设职业危害防备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专业机构。

三、职业危害管理培训(一)职业危害管理培训需充足以下条件:1. 职业危害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个学时。

2. 培训内容包括对各种职业危害的认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的选择、正确佩戴防护用具的方法、应急处理措施的学习等。

3. 培训方式包括课堂教学、演示与操作练习等。

(二)职业危害管理培训的对象一般为煤矿新近聘请及调整误工种和部门的职工,并应当定期进行巩固性培训和考核。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晋煤集团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晋煤集团2016年11月晋煤集团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目录1、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5、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6、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7、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8、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9、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0、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管理及检测、评价制度1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1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3、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管理制度14、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16、矿井建设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管理制度17、煤炭公路运输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8、洗选系统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煤矿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危害防治。

(一)煤矿企业必须依法依规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规章制度,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二)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审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三)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要定期组织召开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组会议,听取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汇报,及时解决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四)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处理决定;(五)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宣传力度,引导职工积极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作业场所,包括采矿、运输、矸石处理等相关作业。

第三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四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坚持科学合理、人性化、可操作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掌握职业危害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九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监测方案,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职业危害问题。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病危害档案,记录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发病情况等信息,为后续防治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下做出迅速、正确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奖惩制度,鼓励优秀单位和个人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贡献。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装备第十五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作业区域的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具,包括呼吸器、耳塞、防护面罩等,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防尘、防毒等专业设备,用于处理和控制作业中产生的有害物质。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专业的职业危害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和职业危害情况。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前言煤矿作业场所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许多职业危害因素,给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身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煤矿作业人员的权益和安全,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针对煤矿作业场所的特点,规范煤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二、管理目标1.确保煤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降低因职业危害引起的事故发生率;3.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4.加强职业卫生检测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5.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体系,保证防治措施的落实。

三、组织机构1.煤矿公司设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和政策;2.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并落实到位;3.煤矿作业人员单位设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岗位,负责危害源监测和防治工作。

四、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体系,对危害源进行持续监测,确保掌握最新情况;2.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减少煤尘浓度、加强通风设备、健全引射灌装的操作规程等;3.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口罩、安全帽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个人安全;4.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质;5.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6.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7.加强与医疗单位的合作,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体系。

五、监督和考核1.煤矿监察机构对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制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考核办法,对煤矿作业单位进行评估和管理,对防治不力的单位进行处罚;3.加强与职工代表组织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4.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煤矿行业协会的合作,分享经验和最新的防治技术。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篇)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指煤矿企业为了防止职业病对职工健康造成危害,建立和落实的一套责任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1. 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责任:煤矿企业要建立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护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测和治理,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2. 职业病体检和监测责任: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职业病体检和监测工作,确保职工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掌握和调查。

相关负责人要对体检结果进行评估和处理,必要时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并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

3.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责任:煤矿企业要配备和更新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使用指导。

4. 职业病预防培训和宣传责任: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职业病预防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职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并进行有效的推广和宣传工作。

5. 职业病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责任: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病事故。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基本要点,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必要手段。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维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适用于全矿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并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理制度汇编目录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5)职业安全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8)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9)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0)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与救援预案 (12)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13)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4)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15)职业危害防治实施方案 (16)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汇编 (17)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单位、各生产单位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二、本制度规定从矿领导到各单位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三、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单位和责任人。

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一)、矿长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本矿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单位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亲自参加矿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

6、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本矿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本矿机构设置,明确各单位、人员职责。

3、制订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6、经常检查本矿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7、经常听取各工区、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单位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矿技术单位的职责1、编制矿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矿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收集整理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按期执行。

2、配合培训中心牵头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收集整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报表。

5、汇总整理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9、审批个人防护用品。

10、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1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与矿内医院配合及时组织抢救。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本矿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本矿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本矿与已进、新进本矿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本矿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事处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本矿安监等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本矿培训中心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相应的金沙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 5日内进行申报;(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 5日内进行申报。

4、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 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5、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地点个数,职业危害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对职业危害申报材料审查以及监督检查中,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违反有关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为加强和提高职工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和权限1、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全矿职业健康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单位根据岗位特点负责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组织职工实施职业健康培训,督导本单位职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定期维修。

3、生产班队负责职工介绍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二、工作内容1、培训时间: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2、培训内容: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设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3、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和外出培训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A、新职工入矿—培训中心安排课程向职工讲授职业危害因素、煤矿涉及的职业病及其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在培训结业考试中列入职业卫生试题,考试合格后分配单位。

新招职工分配到工区后,工区结合岗前安全教育,介绍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处理方案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每年全员培训,工区组织职工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在全员培训试卷中增加职业病防治试题对职工进行考核。

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在宣传栏张贴公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让职工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

每年联系邹城市疾控中心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并将查体结果告知职工。

在副井口设置职业病防治排版,公示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和噪声职业危害告知卡及职业危害应急预案。

C、转换岗位—工区内部调岗由新岗位队长向其讲解新岗位工作环境和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防范措施。

工区之间的转岗,由培训中心安排转岗学习中列入职业健康学习,学时不少于2小时,在转岗试卷中纳入职业健康试题,考试合格方可转入新单位。

新单位技术主管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D、各单位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由职业病防治办公室下发职业病培训资料,单位技术主管利用班前会或集中时间对职工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由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