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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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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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和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受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下面是一份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示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控专门机构,下设职业病防护科。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监测第四条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工作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公司对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病健康档案。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第六条公司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标准,在工作场所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第八条公司为新员工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包括职业病危害的基本知识、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的正确使用等内容。

第九条公司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包括新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第十条公司对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职业病防护能力。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及时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记录、报告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与评估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024年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一、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场所安全措施。

确保水泥等易产生粉尘材料的储存和使用区域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禁止无故移除防尘设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个人防护措施。

确保相关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为施工人员提供防尘口罩,避免过度劳累的工作情况。

3、监督措施。

在进行工程安全检查时,同步检查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个人防尘措施的落实,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指导工人采用低尘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环境安全措施。

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环境。

2、个人防护措施。

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作业时需佩戴防毒口罩和眼罩,遵守操作规程,实行轮班作业,防止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在安全检查中,检查工作场所的通风状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以及执行工作时间限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振动病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区域安全措施。

在作业区域设置职业病警示标识。

2、个人防护措施。

确保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提供防振手套,通过调整换班时间,防止作业人员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时,核实警示标识的设置,员工持证上岗,防振手套的佩戴,以及工作时间的合规性。

四、中毒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场所安全措施。

加强作业区域的通风排气设施。

2、个人防护措施。

要求相关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为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实行轮班作业,避免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效果,员工持证上岗,口罩佩戴情况,确保工作时间合规,并提升员工在中毒事故中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职业性耳聋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区域安全措施。

设置职业病警示标识,对噪音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以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

为施工人员提供防噪耳塞,实行轮班作业,防止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检查作业场所的降噪措施,员工佩戴耳塞的情况,确保工作时间不超过规定。

六、过度工作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场所安全措施。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____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____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____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____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____、实施、竣工验收。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六篇)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六篇)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职业卫生和职业病和管理,加强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文明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有害因素,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2、管理与监督2.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办负责制定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保健的管理工作。

2.2设置专人负责对职卫生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a)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

b)制定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c)掌握单位有达作业点的分布情况,并按规定进行监测。

d)由人事办配合,对新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体检。

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e)对长期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建立健全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档案。

f)参加新、改、扩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____公司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进行医治或疗养。

2.4在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为不宜从事有害作业的,应在确认之时起两个月内调离岗位,确诊为矽肺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由公司进行安排。

8.2.5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应按规定接受职业病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防护措施3.1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有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2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选,以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

在原材料选用时,应首先采用无毒代替有毒或有害,改时操作技术和生产设备及工艺,减少环境污染。

3.3生产单位要加强通风排尘,发送生产环境。

控制“二次尘毒源”,杜绝毒物再次散发。

3.4设备部门应加强对防尘防毒设备的管理,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

3.5加强个人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本单位的职工,包括固定和非固定工人、临时工、派遣工、外包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职业病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包括职业相关疾病和职业接触疾病。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法、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符合职业病防治标准。

第九条对于职业病患者,本单位应及时进行救治,并保证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单位应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由单位的负责人担任主任,具体成员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3. 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技术指导;4. 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5. 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6. 处理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和合法权益保护;7. 报告职业病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8. 其他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四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职责第十五条本单位的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要求全体职工按规定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六条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宣传教育、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工作。

2024年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样本一、总则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遵循“分级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加强员工身体健康的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内容1. 安全生产科承担公司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预防管理的职责,需严格遵循并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2. 依据法规及标准,建立健全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3. 针对公司的有害作业现场,设立周期性检测点,并每年对公司的尘、毒及物理因素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测点进行重新审定,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4. 负责组织并委托具备国家资质的卫生机构,对公司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包括计划外用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复查、诊断及治疗。

一旦发现职业禁忌症或职业病患者,需及时与行政部沟通,进行妥善的岗位调整。

5. 生产部需对公司各部门有害作业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调离及健康疗养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考核。

6. 负责新、改、扩、新技术及新设备引进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评审及报件工作。

7. 行政部承担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职责,并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8. 若发生重大职业中毒或死亡事故,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如____小时内)上报地方卫生行政相关部门。

9. 对公司审定的尘、毒及物理因素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并建立健全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测档案。

10. 行政部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及有害作业职工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的管理方式,并将有害作业健康档案纳入公司档案馆进行统一管理。

11. 生产部需参与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评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12. 生产部及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及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及教育工作,以提升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及职业卫生素质。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3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3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公司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包括预防、控制、评估、诊断、治疗和职业康复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监测、控制等工作。

第四条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岗位上履行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职责。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五条全公司职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规定,学习并遵守职业病防治知识。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方案、措施。

第七条全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第八条全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和监管。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评估第九条全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条例》的规定,对所有工种和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估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掌握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剂量和日常暴露时间等相关情况;(三)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十一条全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与监测第十二条全公司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全公司应当加强职业病环境监测,定期检测相关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水平。

第十四条全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第五章职业病诊断、治疗与康复第十五条全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诊疗设备。

第十六条职工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应当立即报告,并接受相关的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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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则 2.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分级管 理的原则,总经理对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部 门主要领导对各部门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 领导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防治,使其达 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2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缴 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 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 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 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 康复服务等。
5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治理 5.1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对可能产生的 有害因素强度(浓度)及对工人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并制订切实可行 的防护措施。 5.2 治理项目的设计应本着投资小见效快的原则,尽可能采用成熟、先 进的治理技术和方法;对于投资较大的治理项目,各部门主要领导应召 集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认真分析研究,设计方案确定后,于每年1 月底以前列入下一年度的安措计划,并上报生产管理部门。 5.3 严禁将有害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形式交给没有防护设施的企 业。
8.1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在非普查期要求做职业病诊断者,须 经车间同意,并到人事行政队申请诊断职业病的正式报告和相关资料, 到生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8.2 已被确诊为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者,在治疗后被确认不能从事原工 种的员工,由人事行政队在两个月内将其另行安排工作;因工作需要暂 不能调离者,必须在半年之内将其调离。 8.3 职业病人的门诊治疗,应由专职医生开具处方,并经人事行政队审 批后再到定点医药机构取药、报销。 8.4 需立即抢救的急重、住院和退休后居住原籍的职业病人,可在附近 国家定点的职业病医疗机构诊治,报销医疗费用时须持有病历、诊断书 和用药清单等有关资料,经人事行政队认定,领导审批后给予报销。 8.5 列入工伤统筹的职业病人,医疗费用按照工伤统筹有关程序办理, 未列入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医疗费用在劳动保险费中 支付。 8.6 职业病人患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不享受职业病医疗费用待遇。 8.7 生产管理部门按照《职业病例登记表》建立职业病例登记台帐,定 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9、职业卫生培训。 9.1 《职业病防治法》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 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 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 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原 身 体 状 况
接触 接 有害 触 因素 年 名称 限
体 检 时 间
体检结果 正疑确 禁
其 他
断 单 位
常似诊 忌 疾 症患
审核:
制表:
时间:
7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 7.1 车间必须建立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每年1月 底前要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检,把疑似职业病或者职业病员工病例上报至 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达年度体检计划,卫生所依据年 度体检计划,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性健康体检, 并建立和妥善保管职业健康档案。 7.2 职业性健康体检类别包括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体 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体检及应急性体检。 7.3 车间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有害因素的 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4 对在职业性健康体检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及有职 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 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5 在职业病普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人,人事行政队会同生产管理部门根 据病人的职业危害接触史、现场劳动卫生资料、病人的临床表现和化验 检查结果等综合分析后做出初步诊断,再安排其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 诊。 8 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 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要求、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 点、方法和内容。 1.3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 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我公司使用的主要危险品为甲苯、油墨、乙酯等,主要是造成对皮 肤、粘膜有一定刺激作用,经常接触有可能造成精神衰弱、皮肤干裂、 气闷、呕吐、恶心等症状。 1.5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 和计划;生产车间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配合完成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 的劳动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2 人事行政队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 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 工验收;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 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 4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 4.1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在醒目处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 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2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处设置警示标 识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有害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等内容。 4.3 人事行政队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 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4.4 各职能部门、车间应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 训。
6 作业环境管理 6.1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代表点由生产管理部门配合政府职业 病防治部门共同确定或定期修订。生产管理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
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各车间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代表 点处明示该点的名称、浓度标准、浓度实测值等内容。 6.2 生产管理部门统一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计划”,委 托政府职业病防治部门进行作业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出卫生学评 价。生产管理部门将评价与监测结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 测台帐》。 6.3 车间对监测超标的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区应进行治理,对于因设备或 工艺存在的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 施。 6.4 作业环境中必须保证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明,车间设备布局、物料 堆放、车间通道以及生产区域的地面状况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 要求。 6.5 车间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积极推行“5S”(整理、整顿、清 洁、清扫、素养)现场改善活动。
附件一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
单位: 序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
编号:
定点编号
所在车间 (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监测项目
国家标准 监测周期 监测单位
审核:
制表:
时间:
附件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
单位:
编号:

序姓 号名
所 在 车 间
岗位 (工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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