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开挖部分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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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开挖部分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内容

中国水电四局溪洛渡施工局

左岸坝肩开挖及缆机平台工程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试行)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中国水电四局溪洛渡施工局质量管理办公室

2005年4月7日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本标段所承建的边坡开挖工程的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按设计、规范、合同等进行施工,满足业主和顾客的要求,特编制本实施细则。

1.2适应范围

适用于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左岸缆机平台基础及坝肩开挖和相关工程,以及其他补充合同工程项目中的开挖工程质量检验工作

2 引用程序或规定

QC/SSL0402《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

QC/SSL0802《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QC/SSL0803《纠正措施的控制程序》

QC/SSL0804《预防措施的控制程序》

QG/SDSJ0602《人员培训的规定》

QG/SDSJ0603《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确认及业绩评审的规定》

QG/SDSJ0604《设备的管理和控制规定》

QG/SDSJ070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管理规定》

QG/SDSJ0711《产品标识的规定》

QG/SDSJ0607《工作环境和安全管理的控制规定》

QG/SDSJ0802《检验和试验的控制规定》

QG/SDSJ0710《特殊过程的确认和控制规定》

QJ/SDSJ0701《施工测量控制规定》

采用受控的国家标准、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3定义

本作业指导书采用了GB/T19000idt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定义。

3.1开挖:指将涉及范围内原状土、岩石通过钻爆、挖运等手段挖除,使其成为满足合同要求的规则形状的过程。

3.2高徒边坡:凡开挖边坡高度大于50米,坡度大于550者称为高徒边坡。

3.3爆破:指利用炸药爆炸时释放的能量,使周围介质破碎、抛掷或松动,从而达到特

定的工程目的。

3.4爆破参数:爆破介质与炸药特性、药包布置、炮孔的孔径和孔深、装药结构及起爆药量等影响爆破效果因素的统称。

3.5预裂爆破:沿开挖轮廓线按设计孔距,不耦合装药,在主爆孔起爆前分段一次起爆,形成一定宽度的贯穿裂缝的爆破技术。

4 职责与权限

4.1施工局总工是技术总负责,负责对开挖工程进行技术管理,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总质检师是质量总负责,负责对质量控制、策划活动,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4.2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作业文件,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并作好文件资料发放、存档、记录。

4.3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坝肩开挖的质量检查验收。

4.4安全管理办公室,对环境安全进行现场管理,协助党群部对特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考核、注册备案等。

4.5生产指挥办公室,进行现场施工组织,负责生产计划、施工进度安排、人力资源、机械设备的调配、协调解决开挖施工过程中的干扰,使工程施工的实施。

4.6物质设备办公室,负责对坝肩开挖工程所需物资及时供应并保证其质量;施工机械设备鉴定和维护,以满足施工需要。

4.7测量队,在开挖队积极配合下,负责对开挖施工过程进行测量控制,提供测量成果,并做好测量标识,及时准确作好测量收方。

4.8试验室,负责对开挖工程进行检验试验,并出具有关试验报告。

4.9开挖队,作好爆破设计,负责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批复的爆破设计、图纸文件进行开挖工程施工,并对不合格品进行纠正处理,配合物质部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

4.10机械大队,负责根据施工安排、及时组织机械设备按要求出渣。

4.11综合大队,负责根据施工需求、及时进行加工。

5规定和程序

5.1 控制规定

5.1.1承接开挖施工任务后,依据合同、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规程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QG/SDSJ070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管理规定》和QG/SDSJ0710《特殊过程的确认和控制规定》执行。

5.1.2对爆破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培训考核,并对业绩资格进行审核,持证上岗。按QG/SDSJ0602《人员培训的规定》、QG/SDSJ0603《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确认及业绩评审的规定》执行。

5.1.3 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性能、工作参数、进行鉴定,以确保机械设备性能的可靠性。按QG/SDSJ0604《设备的管理和控制规定》执行。

5.1.4 施工现场工作环境与安全管理:按QG/SDSJ0607《工作环境和安全管理的控制规定》执行。

5.1.5 产品的标识:按QG/SDSJ0711《产品标识的规定》执行。

5.1.6纠正和预防措施:当开挖出现不合格时,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技术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开挖队以及测量队积极配合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经报批后形成书面文件,使施工过程受控。按QC/SSL0802《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QC/SSL0803《纠正措施的控制程序》、QC/SSL0803《预防措施的控制程序》执行。

5.2.程序

施工局根据所承建的溪洛渡电站工程的施工现场地质地形、岩体特性,按设计边坡放样,采用预裂爆破控制坡度和梯段爆破方法;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按QG/SDSJ0710规定对爆破设计进行爆破试验确认后,已取得合理的爆破参数。爆破作业人员按爆破设计、调整后的爆破参数与(QB6722-82)《爆破安全规范》进行布孔、装药、引爆作业,并按QC/SSL0402规定形成爆破记录。

5.2.1边坡开挖工程施工程序流程图

(1)土方开挖施工程序流程图。(见附图1)

(2)崩积体开挖施工程序流程图。(见附图2)

(3)石方开挖施工程序框图。(见附图3)

5.2.2测量控制程序

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在大面找平及清理工作完成后及时联系测量队放出控制点,以便进行后序作业。对于预裂孔要求测量队根据爆破设计所要示的孔距逐孔放出孔位、孔向、孔斜等参数,以提高预裂爆破质量。任何人都应保护好测量控制点。

a)开挖工程施工测量的内容包括:开挖区原始地形图(由业主提供和测量复测资料)和原始断面测量;开挖轮廓点放样;开挖竣工大比例尺地形图,断面测量和工程量计算。开挖轮廓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b)开挖工程动工前,必须实测开挖区的原始断面或地形图,开挖过程中,应每月定时测量收方断面,作为工程量结算的依据。

c)开挖工程细部放样,须在实地放出控制开挖轮廓的坡顶点,转角点或坡脚点并用醒目的标志加以标定。所有细部放样点,均应进行校核,并将校核的结果记入放样手薄。

d)开挖放样高程控制点,不应低于四等水准测量的精度。一般情况下,均可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视线高距地面不小于1.5m,边长不大于300m最佳)。

e)在开挖过程中,应经常在预裂面或其他适当部位,以醒目标志标明桩号、高程或开挖轮廓线。

f)断面间距可根据用途、工程部位和地形复杂程度,在5~20m范围内选择。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按设计要求执行。

g)断面图比例尺采用1:500,特殊部位采用1:200。断面中心桩精度要求见表2,断面碎部点相对于断面中心桩的精度要求见表3。

h)断面点间距应以能正确反映断面形状,满足面积计算精度要求为原则。一般为1~3m施测一点。地形变化处应加密测点,断面长度应超出开挖边线3~10m或监理指定的位置。

i)开挖施工过程中,要求于每月25日前完成收方测量和工程量计算,并将收方断面图和测量成果、工程量计算成果于该月26日前,报送监理部。

j)洞室开挖应以轴线控制点、水准点及断面高程进行控制,并按进深5米左右测绘竣工断面。

k)爆破清理完毕,应进行断面复测,及时提供超欠挖资料并交施工队(厂)对超欠挖部位进行处理。

l)开挖部位接近竣工时,应及时测设基础轮廓点及散点高程,并将欠挖部位及尺寸标

于实地,必要时,在实地画出开挖轮廓线,以备验收。

5.2.3土石方开挖工程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控制点;见表4

5.2.4钻爆控制程序

5.2.4.1爆破设计

爆破设计内容应包括:钻孔平面布置图、网络连结图、装药结构图及钻孔装药参数表、爆破设计说明及爆破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钻爆作业施工前,大队技术组或施工中队技术人员根据设计要求的开挖体型,结合现场岩石构造爆破及设计对单响药量、总装药量、爆破振速等参数,总体开挖布置、开挖方式等规范要求,并根据爆破经验进行爆破设计。使之与现场情况紧密结合,便于前方施工,并通过爆破设计来控制、规划开挖工作。施工队报工程技术办公室、施工局领导审批后,由工程技术办公室报监理审批。

5.2.4.2开挖范围大面找平及清面

在准备进行钻孔作业的区域,为了便于钻机上钻,也为了能有效根据实测高程开挖出建筑物设计体型,要对大面进行平整和清理。一般要求上钻部位整平清理至岩石面,便于布孔、定位及造孔。此工序控制采用《钻孔爆破作业上钻合格证》进行。

5.2.4.3梯段爆破、边坡预裂、建基面保护层开挖,应有爆破设计资料,在征得工程技术办公室的同意审批后,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爆,由大队、中队质检人员、技术员监督执行施爆过程,质量管理办公室随机监督实施全过程。

土石方开挖施工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控制点

5.2.4.4已完成的钻孔,应及时清除孔内石渣和岩粉并盖好孔口,再经检查合格后才可装药。

5.2.4.5炮孔的装药、堵塞、爆破网络的联结和起爆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或技术要求,由爆破员按规定执行。

5.2.4.6爆破后应及时调查爆破效果,并根据爆破效果和监测成果,及时调整和优化爆破参数。

5.2.4.7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效果,除其开挖质量应符合相应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开挖轮廓面上,残留炮孔痕迹应均匀分布。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于节理裂隙较发育岩体应达到80%~50%,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岩体应达到50%~10%。

b)相邻两炮孔间岩石不平整度不应大于15cm,炮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

5.2.4.8梯段爆破最大一段起爆药量应通过实验确定,取得爆破试验成果之前,暂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大于300Kg,逐渐递减至邻近设计边坡时,不得大于100Kg,并以预应力锚索、锚杆、护坡不受损坏为限,预裂、光面孔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才能施爆,其它爆破孔宜经施工三检验收后施爆。

5.2.4.9紧邻建筑物设计岩石坡面或岩石建基面必须预留足够的保护层。除非以另行报经监理部门批准,否则保护层开挖应采用梯段爆破作业方法分层开挖,其中:第一层,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1.5m的范围,药卷直径不应大于40mm,孔底应设置柔性材料或空气垫层段;

第二层,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5m的范围,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7m的范围。炮孔与建基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度,药卷直径不应大于32mm,并采用单孔起爆方法,孔底应设置柔性材料或空气垫层段;

第三层,炮孔不得穿过水平建基面。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建基面0.2m范围,剩余0.2m的岩体应进行撬挖。

5.2.4.10紧邻建筑物的爆破开挖,应布设防震孔,严格控制爆破参数,通过现场试验证明可行并报经监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2.4.11新浇混凝土基础面的质点振动速度不得大于安全质点振动速度。安全质点振动速度由现场专项爆破试验确定。在取得试验数据之前,可参照表5执行。当质点振速大于安全质点振动速度时,暂停爆破作业。

5.2.4.12在灌浆作业,或作业刚完的区域附近,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满足以下要求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a)爆破区距灌浆区边孔距离应大于50m;

b)爆破区外围应打防震孔;

c)爆破区单响药量限制在20Kg以下;

d)放炮后必须补打检查孔,进行检查。必要时应补灌。

5.2.4.13若在紧邻水平建基面采用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爆破开挖方法,必须经过试验证明可行,并事先报经监理部门批准。

开挖作业应遵守以下原则:采用水平孔预裂或光面爆破方法;基础岩石开挖,应采用分层的梯段爆破方法;梯段炮孔底与水平预裂面应有一定距离(大于2.5m)。

5.2.4.14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对永久建筑物的岩质边坡,应沿设计开挖轮廓采用预裂爆破,或实行光面爆破。如果岩坡坡度较缓,不具备或不能进行沿开挖轮廓面倾斜钻孔时,则应采用预留斜面保护层开挖方法。

5.2.4.15对开挖完成的岩基建基面和坡面应进行清理和整修,并达到下述要求:岩面无松动岩块、小块悬挂体及爆破影响裂隙;建基面及坡面的风化、破碎、软弱夹层和其他有害岩脉按设计要求进行了处理;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岩块且不陡于设计边坡;岩面轮廓无反坡,陡坎顶部应削成钝角或圆滑状。

5.2.4.16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宜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基岩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

5.2.4.17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还应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检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5.2.4.18开挖渣料应堆放在规定的存、弃料场,严禁将有用渣料与废料混杂,并保证以后能方便的将有用渣料取出加以利用。

5.3洞室开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5.3.1 地下洞室设计轮廓面的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爆破的主要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光面爆破试验采用的参数可参照DL/T5099-1999附录F选用。

5.3.2 洞室开挖爆破施工中钻孔的测定和开孔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5.3.2.1钻孔孔位应依据测量定出的中线、腰线及开挖轮廓线确定;

5.3.2.2周边孔应在断面轮廓线上开孔,沿轮廓线的调整范围和掏槽孔的孔位偏差不应大于5cm,其它炮孔孔位的偏差不得大于10cm;

5.3.2.3炮孔的孔底应落在爆破图规定的平面上;

5.3.2.4炮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爆破。

5.4光面爆破效果评定

5.4.1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5.4.2炮孔痕迹保存率,完整岩石在80%以上,较完整和完整性差的岩石不少于50%,较破碎和破碎岩石不小于20%;

5.4.3相邻两孔间的岩面平整,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震裂隙;

5.4.4相邻两炮茬之间的台阶应小于20cm。

5.5洞井开挖围岩面标准:

5.5.1顶拱、底板应按开挖线成顺坡,不允许反坡倒坡出现;

5.5.2对于有混凝土衬砌的平洞不允许有欠挖,伸入设计开挖线以内的欠挖,均由施工队(厂)负责处理;

5.5.3对于无衬砌、喷混凝土的平洞允许超欠挖值为20cm;

5.5.4构造影响带,超挖小于0.5m,无松散张裂;

5.5.5平均径向超挖值,平洞不大于20cm,斜井、竖井不大于25cm;

5.5.6围岩平整无松散岩块,开挖面平整度15cm。

5.6抗滑桩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5.6.1各高程抗滑桩原则上自上而下逐个高程施工,在工期紧张及施工组织严密的条件下,不排除几个高程可以同时施工的可能。若抗滑桩开挖深度已达到预定高程,但并未穿透破碎软弱岩层时应继续下挖,桩底伸入高程及结构配筋由设计方根据现场地质情况经核算后确定。

5.6.2 堆积体抗滑桩施工采取自上而下、间隔跳桩、由两侧向中部推进的施工顺序,各桩混凝土浇筑完毕15d后方能进行相邻桩的开挖。

5.6.3验收程序

5.6.3.1单元工程验收实行“三检制”,即施工中队(或班组)为初检、施工大队为复检、质量管理办公室为终检。终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5.6.3.2施工单位向质量管理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时,须经初检、复检人员检查合格后与检查资料一起送质量管理办公室,在质检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5.6.3.3做好工程质量检验过程记录,并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存档。为竣工验收提供资料,保证其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可追溯性。

6 记录

6.1应形成的记录:见《溪洛渡水电工程监理工作实施细则通用部分》规定的表格。

6.2记录的管理

6.2.1爆破技术档案建立

由施工队负责建立本队的开挖爆破技术档案,对于每一次爆破要及时将所有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并进行归档工作。以不断改进爆破参数,提高爆破施工技术水平。

6.2.2基础验收资料管理

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标识、编目,装订、归档,按程序QC/SSL0402长期保存。

7附录

7.1表格见《溪洛渡水电工程监理工作实施细则通用部分》规定的表格。

7.2附图1《土方开挖施工程序流程图》

7.3附图2《崩积体开挖施工程序框图》

7.4附图3《石方开挖施工程序框图》

附图 1

土方开挖施工程序框图

附图 2

崩积体开挖施工程序框图

边坡较薄时

附图 3

石方开挖施工程序框图

经验收

装药、联网、警戒

起 爆

下一循环作业

安 全 处 翻、装运石碴

边 坡 修 整

边坡喷锚施工 验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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