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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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

1房产证(商品房)补录登记

登录鄂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平台,输入相关人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系统登录之后点击【新建业务】。

选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房产证补录(商品房),选中之后点击【创建流程】。

1.1收件

进入收件单,在收件环节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信息可以通过添加或是选择进行填写,也可通过读卡机进行读取身份信息。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进入受理环节。

1.2受理

在受理环节根据申请人信息选择共有方式。

在受理环节填写登记信息,主要包括宗地信息,房屋信息和房间信息。房屋编号和不动产单元号通过幢编号和户编号获取,也可以分别选择房屋信息、房间信息获取。土地信息可以点击【选择】按钮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选择,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签收保存提交到下一步。

1.3初审

初审人员将不动产权证号补录进去,审批信息处相关意见填写好。

2转移登记(房产证-商品房)

系统登录之后点击【新建业务】,选择转移登记(房产证-商品房),点击【创建流程】。

2.1收件

在收件环节添加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勾选提供的资料,打印出收件单,信息填写完成之后点击保存提交。进入受理环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关房产证号可以在打出收件单后再选择)

2.2受理

到受理环节后,根据申请人情况选择共有方式,并进行核实登记信息,信息无误之后进行签收保存提交到初审。

2.3初审

初审环节在申请人信息出点击获取不动产证号,并在审批表处填写初

审意见。

2.4 扫描

左下方附件列表选中对应文件夹,右方出现扫描界面,选择拍照即可将扫描件扫入文件夹。

扫描完成后,保存提交到下一流程

2.5复审

复审人员审核相关信息,并填写房产复审意见。然后进行签收保存提交。

房产复审检查信息无误后,填写复审意见,然后点击保存提交下一流程。

2.6核定

核定人员检查相关信息并填写核定意见。进行签收保存提交。

2.7登簿

登簿包括自然状况、房屋权利状况和登记记事,经检查信息无误后,点击签收保存提交到下一环节。

2.8缮证

缮证相关人员填写证书工本号,填写之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证书。打印之后点击签收保存提交到下一环节。

2.9发证

2.10归档

归档人员把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归档,并根据进行档案盒号的编写等相关信息的填写。

归档之后点击签收保存提交,弹出如下对话框,点击流程结束。该流程就走完了。

3变更登记(商品房)

登录系统后点击【新建业务】,选择变更登记(商品房),点击【创建流程】。

3.1收件

进入收件环节,在添加相关证件根据查询条件去选择相关证件,并填写相关登记信息。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到下一流程。

3.2受理

在受理环节相关人员选择登记类型,并对登记信息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无误后点击签收保存提交到下一流程。

3.3初审

房产初审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获取不动产证号和填写初审意见。信息无误后点击签收保存提交到下一流程。

3.4扫描

左下方附件列表选中对应文件夹,右方出现扫描界面,选择拍照即可将扫描件扫入文件夹。

扫描完成后,提交到下一个流程。

3.5复审

复审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后,填写复审意见。信息无误后点击签收保存提交到下一流程。

3.6核定

核定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后,填写核定意见。信息无误后点击签收保存提交到下一流程

3.7登簿

登簿包括自然状况、房屋权利状况和登记记事,经检查信息无误后,登记签收保存提交到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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