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资料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程规范

精华资料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程规范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程规范

规程规范名称出版日期备注

泵站施工规范 SL—234—1999 1999年泵站技术改造规程 SL—254 2000年

提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171 2000年提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SL/T188-96 1999年提防工程施工规范 SL-260-98 1998年提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1999年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 SL-63-94 1994年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DJ 336-89 试行 2000年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井管标准 SL/T154-95 2000年浆砌石坝设计规范 SL25-91(行标) 1999年

(水利部农水司) 1998年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SL207-98

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T231-2000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 204-98 1999年碾压混凝土设计导则DL/T 5005-92(行标) 1992年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SL/T4-1999 2000年农田排水试验规范 SL/109-95(部标) 1997年农田水利技术术语 SL 56-93 1998年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 236-1999(行标) 1999年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18-91 2000年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规范 SL/T225-98 2000年水电站引水渠道及前池设计规范

SL/T205-97 1998年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SL 101- 1995年水工钢闸门系列标准—充水阀 SL/T248-1999 2000年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T 191-96 1998年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 SL 211-98 1998年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L-203-97 1999年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 2000年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SL 105-95 2000年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 105-95 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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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金库结构焊工考试规则 SL-35-92 1992年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程 SL-53-94 1999年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规程 SL-48-94 1999年水工与河工摸型常用仪器校验方法 SL/T232-99 1999年水工预应力锚喷设计规范 SL212-98 1999年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 SL224-98(试标) 1999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11 2000年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SL104-95 1998年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72-94 1998年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SL197 1999年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SL74-95 1995年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17 2000年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92 2000年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SL226-98 1999年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 2000年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44-93 1998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52-93 2000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DJ338-89 1999年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SL73-95 1995年

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01-97 2000年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1999行标 1999年水利水电建设用起重机技术条件SL/T241-1999 2000年水利水电量和单位AL2。12。3-98(刘风桐) 1998年水利水电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 2000年水利行业岗位规范科研设计岗位DL301。7-93 2000年水利行业岗位规范领导干部岗位SL301。1-93 2000年水利行业岗位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岗位SL301 2000年水利行业岗位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岗位 SL301。5 2000年水轮机模型浑水验收试验规程 SL142-92(部标) 1997年水土保持试验规范

SD239-87 1992年水位计通用技术条件 SL/T243-1999 2000年水文调查规范

SL196-97 2000年水文缆道机电设备及测量验收仪器通用技术条件SL 2000年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L58-93 2000年水文情报预报规范SL250-2000 2000年水文巡测规范SL195-97 1998年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247-1999 2000年水文自动测报系

统通信电路设计规定SL199-97 1998年水闸工程管理设计SL170-96(行标) 1998年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行标) 1999年水闸施工规范SL27-91 2000年水质分析方法SL78-94-1994(中国行业标准) 1995年

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行标 1999年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1999行标 1999年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2000年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行标) 1995年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理规程SL169-96 1996年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98行标 1999年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SL16-95 1999年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179-96 1998年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程SL193-97 1997年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172-96 1997年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 1998年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DL5017 1994年中国河流名称代码SL249-1999 2000年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楼(站)SL/T242-1999 2000年

DL5020-2007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备案号

目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总则 综合说明 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 泥沙 工程地质 工程规模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机电及金属结构 消防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 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节能降耗分析 设计概算 经济评价 附录水电站工程特性表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年行业标 准项目补充计办工业的要对 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本次修订是为了统一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程工作内容和深度以及报告书编写的要 与和相比本标准修 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 节能降耗分析章 将工程任务和规模一章拆分为两个章节工程任务和建 取消工程 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和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周建 王惠郭建于庆 牛文王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原工作程工工以及报告编写要 本标准适用于新扩建的中型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称可行性加固 的水电工程和小型水电工程可参照使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 凡是注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的内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然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防洪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泥沙设计规范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 水电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

水利 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doc 9)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积极保护和有效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及有关的规范和标准,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磁性载体文件及计算机软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要划出档案工作专项经费,以保障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档案工作要积极探索现代化管理方法,积极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一流工程,一流档案”。 第四条档案工作要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政治条件好、业务能力强、能胜任工作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其主要职责是: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文书、科技、照片、磁性载体等全部档案。制订有关的办法、制度,负责接收、保管、统计、鉴定、提供利用等工作,并对文件形成单位的档案工作及文件材料的形成、整理、归档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证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案卷质量的标准化。 第六条档案工作在业务上受上级和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和规定学历,身体健康,严守秘密,遵纪守法。要保持档案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 第八条实行文件形成单位(部门)立卷制度。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所形成的科技材料(土方工程、建筑物工程等)、文书文件及磁性载体材料(照片、录像带、录音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和归档,并按规定报指挥部和监理部备案存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上报。 第九条科技档案是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期间,各施工单位档案工作的重点是按《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做好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前,工程指挥部档案专(兼)职人员会同建设、监理、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审查,凡不符合归档要求的,限期整改,对符合要求的竣工档案,在竣工验收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移交相应的档案部门保存。 第十条归档范围与案卷质量:

小农水竣工资料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资料整理 (供参考)(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 一、档案管理要求 1、资料装订时,应保证卷皮与页面资料下口整齐,采取三孔一线的装订方法,孔距7cm。注意装订时装订线不得将字迹压住。 2、资料用纸统一为A4纸,装订厚度一般在0.5-1.5cm,最厚不得超过2cm。若超过2cm,可分多本装订,但需标出能够说明该资料是一体的标志。 3、各类资料必须有封面(卷皮),资料内红印章,目录,页面要有页码,页底要有备考表。 4、资料整理成册后,必须是有档案盒、卷皮、卷内目录、页面资料、页码、卷内备考表,应该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到位,无遗漏、印章加盖到位。 4、施工单位应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同时应加盖印章。进行资料移交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资料清单供建设单位、档案室查阅(资料归档总目、分卷归档目录)。 A、施工单位资料 一、工程施工开工卷(第一卷) 1、卷内目录 2、进场通知 3、合同项目开工令; 4、合同项目开工申请; 5、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 6、单位工程开工令;(此为一个项目工程内多个单位工程用)

7、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同上) 8、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 9、施工放样报验单; 10、工程技术要求与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 11、成立项目经理部的通知及一些其它资料(如各种通知等); 二、工程方案及报批文件(第二卷)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方案、措施(含施工单位相应的报验资料); 三、原材料及构件(第三卷) 1、材料检验报告(含出厂合格证、质量复验报告)。 四、工程施工技术卷(第四卷)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 2、停工报告、停工令、返工处理报告、复工令; 3、业主、监理、质量监督单位来文及通知; 五、设计变更、联系单(第五卷) 1、设计变更; 2、业务联系单等; 六、施工定位(第六卷) 1、水准点、导线点、基准线等; 七、基础处理(第七卷) 1、桩基记录; 2、地基验槽记录;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发挥水利工程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水利工程,是指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包括水库(含山塘,下同)、水电站、水闸(含涵闸,下同)、堤防(含护岸,下同)、泵站、渡槽、倒虹吸、沟渠、堰坝、机电井、输(供)水管道(隧洞)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职责,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发挥水利工程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环境保护、交通、电力、农业、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水利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并管理的水利工程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水利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实行分级和分类管理。水利工程的分级、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大中型水闸、堤防、大型泵站、一个流量(每秒一个立方米流水量)以上的渡槽和沟渠等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影响的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安全负责,明确并公布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安全负行业管理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负管理责任。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对其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二章建设质量与建设安全 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需要报请审批、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方案的同时,应当制定管理方案,明确水利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单位、管理经费来源、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涉及项目选址、土地(水域)使用、环境保护、移民安置等管理活动的,按照城乡规划、土地(水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地质灾害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涉及防洪的,应当符合防洪规划。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在设计文件上盖章和签字。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对水利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时,应当按照要求指派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实行现场监理。工程的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监理人员应当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未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的,监理人员不得签署监理意见。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施工业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以及施工期间的工程度汛安全。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020-2007) -书

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Code for preparation of hydroelectric project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DL/T5020-2007) 代替DL5020-1993 和DL5021-1993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总则 (3) 4 综合说明 (5) 5 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 (8) 6 水文、泥沙 (10) 7 工程地质 (14) 8 工程规模 (18) 9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26) 10 机电及金属结构 (33) 11 消防设计 (38) 12 施工组织设计 (39) 13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 (48) 14 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 (52) 15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55) 16 节能降耗分析 (58) 1 7 设计概算 (62) 18 经济评价 (6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电站工程特性表 (69) 条文说明 (76)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的要求,对DL5020-199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和DL5021-19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是为了统一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深度以及报告书编写的要求。 与DL5020-1993和DL5021-1993相比,本标准补充、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降耗分析章节; ——将工程任务和规模拆一章分为两个章节: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工程规模; ——取消工程管理一章;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5020-1993和DL5021-1993。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王柏乐、周建平、党林才、顾洪宾、王惠明、余奎、戴康俊、蔡频、郭建欣、李岳军、魏小婉、于庆贵、胡平、张东升、钟廷英、涂东花、林朝晖、王善春、张喜华

水利水电设计规范

目录(水利水电设计规范) 1.GBJ233-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GB50059-92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3.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4.CJT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5.DL5077-1997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6.DLT5109-199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7.DLT5112-2000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8.DLT5150-200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9.DLT5181-2003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 10.DLT5200-2004水利水电工程高压喷射灌浆技术规范 11.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12.GB50290-9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13.JTGD60-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14.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15.SL281-2003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 16.SL282-2003 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 17.SL288-200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18.SL301.1-93水利行业岗位规范-领导干部岗位 19.SL301.2-93水利行业岗位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岗位 20.SL301.5-93水利行业岗位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岗位 21.SL303-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2.SL703J-81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则

23.SL 25-91浆砌石坝设计规范 24.SL 27-91 水闸施工规范 25.SL 74-95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26.SL 77-94小型水力发电站水文计算规范 27.SL 258-2003水利水电工程进水口设计规范 28.SL 279-2002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29.SL-T 191-96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0.SL-T 238-1999 水资源评价导则 31.SL254-2000泵站技术改造规程 32.SL255-2000泵站技术管理规程 33.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323号令2002-1-1实施) 34.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 35.GB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 工及验收规范 36.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7.GB50255-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 范 38.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 范 39.GB50182-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 范 40.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SL191-2008水工钢筋混凝土设计规范》宣贯要点

SL191-2008《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宣贯要点 SL191-2008《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对SDJ20-78和SL/T191-96两规范进行了整合,对部分条文进行了合理修订,并补充了新的内容。 SL191-2008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结构构件的安全度表达,在考虑荷载与材料强度的不同变异性的基础上,采用经多系数分析的安全系数K的表达方式; 2对环境类别的划分进行了调整;对结构设计的耐久性要求作了补充; 3按照新的钢材国家标准,取消了热处理钢筋,对钢筋的品种进行了调整;对混凝土和钢筋的材料性能设计指标作了修订; 4斜截面承载力计算公式由原规范的两个公式改为一个公式;受冲切承载力计算增加了考虑荷载作用面积影响等因素; 5对大保护层厚度构件裂缝宽度的计算公式进行了修正;增加了非杆件体系钢筋混凝土结构通过限制钢筋应力来间接控制裂缝宽度的规定; 6增加了小剪跨比的牛腿配筋计算公式;对壁式连续牛腿单位长度吊车轮压的计算方法作了调整; 7增加了具有水工特点的闸门门槽、水电站钢筋混凝土蜗壳、尾水管和坝体内孔洞的设计构造要求。 SL191-2008规范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DJ20-78 ——SL/T191-96

一、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计算 SL191-2008引入荷载效应组合系数,相当于SL/T191-96规范荷载分项系数,但略有不同。 1.荷载类别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将荷载分为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偶然荷载3类。 《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5077-1997附录A列举水工结构常用荷载分类。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把永久荷载分为两类: 一类是变异性很小的自重、设备重等,它所产生的荷载效应用表示;另一类为变异性稍大的土压力、围岩压力等,其荷载效应用表示。 可变荷载也分为两类: 一类是一般可变荷载,其荷载效应用表示;另一类是可严格控制其不超出规定限值的可变荷载(或称为“有界荷载”),如按制造厂家铭牌额定值设计的吊车轮压,以满槽水位设计时的水压力等,其荷载效应用表示。 2.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S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 基本组合 当永久荷载对结构起不利作用时: S=1.05Sg1k+1.20Sg2k+1.20Sq1k+1.10Sq2k 当永久荷载对结构起有利作用时: S=0.95Sg1k+0.95Sg2k+1.20Sq1k+1.10Sq2k 式中Sg1k —自重、设备等永久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荷载效应; Sg2k —土压力、淤沙压力及围岩压力等永久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荷载效应; Sq1k —一般可变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荷载效应;

水利工程资料整理归档要求

. 水利工程及小型农田工程竣工资料整理要求要求管、档案理一。、资料装订时,应保证卷皮与页面资料下口整齐,采取三孔一线的装订方法,孔距7cm1注意装订时装订线不得将字迹压住。,。若超过2cm纸,装订厚度一般在0.5-1.5cm,最厚不得超过2cm 2、资料用纸统一为A4可分多本装订,但需标出能够说明该资料是一体的标志。、各类资料必须有封面(卷皮),资料内红印章,目录,页面要有页码,页底要有备考 3表。、资料整理成册后,必须是有档案盒、卷皮、卷内目录、页面资料、页码、卷内备考表, 4应该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到位,无遗漏、印章加盖到位。、施工单位应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同时应加盖印章。5 进行资料移交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资料清单供建设单位、档案室查阅(资料归档总目、分卷归档目录)。 料单位资A、施工工程施工开工卷(第一卷)一、、卷内目录 1、进场通知 2、合同项目开工令; 3、合同项目开工申请;4 、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5 )此为一个项目工程内多个单位工程用 6、单位工程开工令;()7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同上、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 8、施工放样报验单; 9 10、工程技术要求与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 、成立项目经理部的通知及一些其它资料(如各种通知等); 11 二、工程方案及报批文件(第二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方案、措施(含施工单位相应的报验资料); 1、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岗位职责、安全措施、防汛度汛预案等; 2三、原材料及构件(第三卷))。、材料检验报告( 1含出厂合格证、质量复验报告四、工程施工技术卷(第四卷)、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 1. 范文. 、停工报告、停工令、返工处理报告、复工令; 2、业主、监理、质量监督单位来文及通知;3五、设计变更、联系单(第五卷)、设计变更; 1、业务联系单等; 2六、施工定位(第六卷)、水准点、导线点、基准线等; 1七、基础处理(第七卷)、桩基记录; 1、地基验槽记录;2 八、施工日记、大事记(第八卷)、施工日记、大事记; 1 九、隐蔽验收(第九卷)、隐蔽验收记录; 1 十、各类工程记录(第十卷)、事故处理报告;1 、测试;2 、位移3 、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等;4 十一、工程质量检查、评定(第十一卷))、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按项目划分,多少盒就多少卷 1十二、技术总结、预、决算(第十二卷)、总结; 1、预、决算;2 十三、交工验收(第十三卷)、验收记录证明;1 十四、竣工报告(第十四卷)、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申验请示);1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资料整理资料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资料整理 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整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如实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真实情况,详实、准确、规范地填写质量评定表,使资料整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及《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做一些详细的规定,施工单位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学习相关规范,按照规定,切实搞好在建工程、完工工程的施工资料的整理工作。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工作,为今后工程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维护提供详实的资料。 一、基本术语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质量检验: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评定: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 单位工程: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分部工程: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

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或功能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隐蔽工程中,对工程安全或功能有严重影响的单元工程。 中间产品: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和物、砂浆拌和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 见证取样: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外观质量:通过检查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表质量。 质量事故: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质量缺陷:对规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二、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资料整理 为了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水利水电工程要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的要求进行填表。工程质量评定表全部采用部颁新表,同时对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准则

1.我国现行的两种设计准则是什么,两种方法的优缺点比较,两种方法异同, 写出分项系数极限状态设计(两种情况)表达式,并解释符号的意义。 答:我国现行的两种设计准则是单一安全系数法和分项系数极限状态设计法。 (1)单一安全系数法 ①概念简单、明确; ②历史悠久,使用方便,为目前仍广泛采用的设计准则; ③通过长期的设计和建设经验的考验,工程安全是有保证的; ④对所有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笼统地采用同一个综合安全系数概括,理论上欠妥; ⑤规范[K]值要求与计算公式、实验方法、参数等必须配套使用; ⑥[K]为定性的、经验性规定,不同结构、同一结构的不同截面的安全性无可比性。不能作为定量表述结构可靠程度的统一尺度,科学性与合理性欠妥。 (2)分项系数极限状态设计法 ①采用以结构可靠度理论为基础的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将设计中的主要不定性因素加以量化分析,由以经验为主的定性分析阶段进入了以统计数学为基础的定量分析阶段,从定值设计观念向非定值设计观念转变,更科学、合理; ②通过作用、抗力等随机变量的统计特征,并结合工程经验,以分项系数极限状态取代经验性的单一安全系数,是一种具有实用价值的设计方法,并可进一步向更完善的可靠度设计准则迈进。 ③定量地表述结构的可靠程度,且不同结构、同一结构的不同截面的安全程度具可比性。 ④由于水工结构工程不同于房屋建筑,规模大、工期长、地形地质环境复杂,设计和建设经验不易积累,工程边界条件及极限破坏型式、过程等多变,用分项系数极限状态设计方法较单一安全系数法复杂很多,在当前还是一种新的设计方法,还未完全被认可、采用。 (3) 两种方法异同 上述两种水工结构设计准则均基于极限状态设计。主要差别在: 单一安全系数法采用经验性的单一安全系数准则,基于过去工程经验。 分项系数极限状态设计法是基于结构可靠度理论,采用分项系数极限状态准则,是一种半理论半经验的过渡方法,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这两种方法从具体内力、应力、稳定等计算基本上都是一致的,经规范编制时校准两种方法得出的成果也基本上是相近的。总的看来这两种设计方法实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可行的。

水工挡土墙计算

§2-1 水工建筑物的荷载计算 水工建筑物上的作用有:重力、水作用、渗透作用力、风及波浪作用、冰及冰冻作用、温度、土及泥沙作用、地震作用等。 一、自重 W=V γ 一般素砼取23.5~24kN/m 3,钢筋砼取24.5~25kN/m 3,浆砌石取21.5~23kN/m 3,对土石坝的材料重度应根据具体性能及不同部位,分别取湿重度、干重度、饱和重度、浮重度等几种情况计算。 水工建筑物上永久固定设备,如闸门、启闭机等,其自重标准值采用设备标牌重量 作用分项系数:大体积混凝土、土石坝取1.0;对普通水工混凝土、金属结构(设备)取1.05,当自重对结构有利时取0.95。地下工程的混凝土衬砌取1.1,其对结构有利时取0.9。 二、水压力 水体对各种水工结构均发生作用,作用结果是对结构产生水压力,其可分为静水压力和动水压力。 1.静水压力 水体静止状态下对某结构表面的作用力称为静水压力 (1)作用在坝、闸等结构面上的水压力 P H =2 2 1H w γ P V =w w V γ (2)管道及地下结构上的水压力计算。 内水压力:作用在管道内壁上的静水压力; 外水压力:作用于管道或衬砌外侧的水压力。 对内水压力,为计算方便,常将其分解成均匀内水压力和非均匀内水压力两部分。 h p w wr γ=' )cos 1(' 'θγ-=i w wr r p 对有压隧洞的砼衬砌的外水压强标准值可按式(2-6)计算。 e e ek H p ωγβ= (2-6) 式中:ek p ——作用于衬砌上的外水压强标准值(KN/m 2 ); e β——外水压力折减系数,可按表2-1采用; e H ——作用水头(m),按设计采用的地下水位线与隧洞中心线的 高差确定。 同内水压力一样,外水压力也可分解成均匀外水压力和非均匀外水压力。 非均匀外水压力的合力方向垂直向上,合力的大小应等于单位洞长排开水体的重量。 2.动水压力

水利工程资料整编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整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如实 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真实情况,详实、准确、规范地填写质量评定 表,使资料整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 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 200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 2003及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做一些详细的规定,施工单位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学习相关规范,按照规定,切实搞好在建工程、完工工程的施工资料的整理工作。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工作,为今后工程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维护提供详实的资料。 一、基本术语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 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质量检验: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评定: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 单位工程: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分部工程: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或功能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隐蔽工程中,对工程安全或功能有严重影响的单元工程。中间产品: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和物、砂浆拌和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 见证取样: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外观质量:通过检查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表质量。 质量事故: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质量缺陷:对规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二、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资料整理规定为了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水利水电工程要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表填表说明与示例》的要求进行填表。工程质量评定表全部采用部颁新表,同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往来申报资料,采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的施工监理工作表格。 (一)单位工程开工资料

水利工程施工归档资料整理目录及指南

归档资料整理目录及指南 一、开工资料单位工程: 1中标通知书、企业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 全生产许可证),此项需加盖公司印章; 2、项目经理部的公司红头成立文件及项目经理部印章启用函及相关单位批复及盖章; 3、JL01进场通知,(此项需在合同项目开工令前至少7日,特殊要求除外); 4、JL02合同项目开工令,(此项需在进场通知后至少7日,特殊要求除外); 5、CB14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附件:开工申请报告、已具备的开工条件及证明文件); 6、JL05批复表T CB01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附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应急预案、度汛应急方案、围堰施工专项方案等,材料检测方案,各方案均应有编写人、审批人,需签字) 7、JL05批复表T CB02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附件:施工进度计划、图表及说明书等); 8、CB06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监理需签署审核意见(附件:现场组织机构图、部门职责及主要人员数量及分工、投标相关人员资格证、岗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9、CB07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监理需签署审核意见(附件: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证明文件,如合格证较小需粘贴在空白A4纸后附其后边); 10、CB08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监理需签署审核意见(附件:设备的相关照片、权属证明, 如自有需有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及凭证,租赁则需有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11、CB12联合测量通知单; 12、CB13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附件:测量成果,如断面图、测量数据记录等); 13、CB11施工放样报验单(附件:测量放样资料),如需要就附此表。 二、分部工程: 1、JL03分部工程开工通知(第一个分部开工日期应与合同项目开工令是同一天); 2、CB15分部开工申请表(附件:JL05批复表T CB01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附件:施工工法),JL05批复表T CB02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附件:施工进度计划、图表及说明书等) 3、CB06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监理需签署审核意见(附件:现场组织机构图、部门职责及主要人员数量及分工、投标相关人员资格证、岗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4、CB07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监理需签署审核意见(附件: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证明文件,如合格证较小需粘贴在空白A4纸后附其后边); 5、CB08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监理需签署审核意见(附件:设备的相关照片、权属证明, 如自有需有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及凭证,租赁则需有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水利标准类别

水环境 综合技术 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备注 114 BCaa2-02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SL348-2006 拟编水资源管理 司 管理 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备注118 BCda2-01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 已颁水文局 材料及试验 >>> 试验 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备注121 BCeb2-02 水质采样技术规程SL187-96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电导率的测定(电导仪法)SL78-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矿化度的测定(重量法)SL79-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游离二氧化碳的测定(碱滴定法)SL80-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侵蚀性二氧化碳的测定(酸滴定法)SL81-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酸度的测定(碱滴定法)SL82-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碱度(总碱度、重碳酸盐和碳酸盐)的测定(酸滴定法)SL83-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SL84-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硫酸盐的测定(EDTA滴定法)SL85-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水中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SL86-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透明度的测定(透明度计法、圆盘法)SL87-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叶绿素的测定(分光光度法)SL88-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硫化物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SL89-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硼的测定(姜黄素法)SL90-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锑的测定(5-Br-PADAP分光光度法)SL92-1994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氧化还原电位的测定(电位测定法)SL94-1994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水中痕量铜、锌、镉、铅的测定--流动注射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 SL/T220-98 已颁水文局 123 BCeb3-01 水质总硒的测定氢化物铁(II)邻菲罗啉光度法SL/T272-2001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水质总汞的测定硼氢化钾还原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SL/T271-2001 已颁水文局123 BCeb3-01 多泥沙河流水环境样品采集及预处理技术规程SL270-2001 已颁水文局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说明55767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一、本定额按正常条件进行编制,其设计内容和设计深度均应符合有关规程、规 范和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工作内容包括设计工作的全过程,主要为: 1、各设计阶段的准备工作,如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落实设计条件等。 2、各设计阶段的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措施设计。 3、设计中间成果审查及各设计阶段的补充修改工作。 4、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建设过程中的工程验收、试运转、竣工验收,以及工程总结、回访、文件归档等。 5、现场设计代表工作。 三、设计阶段的工作范围 1、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工作的范围,分别按可行性和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 2、招标设计应根据审批的初步设计,并完成有关专题报告均相应于技术设计的深度,达到确定枢纽布置,各建筑物(含导流工程)的布置型式和结构尺寸、机电设备的布置和选型,以及施工总布置、总进度、主要施工方法和关键措施的安排,满足招标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招标设计与文件(含标底)。 3、技施设计的临时工程设计范围应包括导流工程,风、水、电和通信的主体设施工程(指站、厂、所),以及缆机平台,混凝土栈桥,场内主要交通干线、砂石和混凝土(含制冷)系统等主要辅助企业的设计。

四、本定额按不同设计阶段,划分为四种组合形式,如有其他组合形式时,要参照执行。 1、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共两阶段。 2、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共三阶段。 3、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国内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共四阶段。 4、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国外招标设施和施工详图共四阶段。 五、本定额所列的基本收取定额为第一种组合形式,即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两阶段定额。 六、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水利水电工程,对其他扩建、加固、河道整治等工程,采用费率计算,计算基数为永久建筑工程、永久设备及安装工程和临时工程投资之和。设计费包括初步及技施两阶段(含招标设计),具体费率标准为: 1、技术改造、扩建、加固工程(不含可行性研究) 水电项目:费率2-5%。 水利项目:费率1-5%。 2、河道整治、堤防工程:费率0.4-1.2%(不含可行性研究)。 3、其他工程和城市防护、河口整治、围垦工程等,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另行核定。 七、本定额不包括下述工程的设计 1、对外永久交通工程,包括公路、铁路、桥涵、码头等。 2、110KV电压等级及其以上场外供电线路。

水利工程资料整理规定

水利工程资料整理规定 一、基本术语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质量检验: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评定: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 单位工程: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分部工程: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或功能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隐蔽工程中,对工程安全或功能有严重影响的单元工程。 中间产品: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和物、砂浆拌和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 见证取样: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

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外观质量:通过检查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表质量。 质量事故: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质量缺陷:对规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二、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资料整理规定 为了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水利水电工程要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的要求进行填表。工程质量评定表全部采用部颁新表,同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往来申报资料,采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的施工监理工作表格。(一)单位工程开工资料 附件:1、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CB14→合同项目开工令JL02。 2、施工技术方案申请表CB01→批复表JL05。 (付件:施工组织或施工方安) 3、施工进度计划申请表CB02→批复表JL05。 (付件:进度计划横度表) 4、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CB06。 (付件:施工五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和测量员、电工、特种件人员(钩机)上岗证 5、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CB07。 (付件:施工过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当年有效的检验报告) 6、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CB0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规范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303—2004 替代SD J 338—8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Planning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2004—08—23 发布2004—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前言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水总局科[2001]1号)文件和《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1990 年1 月1 日发布的行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D J 338—1989)进行修订。 和SDJ338-89相比,本标准基本上保持了原标准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全标准分为8 章38 节284 条和8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明确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工作依据、所需资料和引用标准; ──对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工作(施工导流、主体工程施工、施工交通运输、施工工厂设施、施工总布置和施工总进度)的一般要求、采用标准、设计原则和有关技术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适用范围增加了“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参考使用本标准; ──标准中尽力反映了“市场经济”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标准中体现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增加了施工组织设计的“引用标准”; ──施工导流中列入了“风险度分析法”; ──修订了“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 ──取消了“过木设施”的内容; ──增加了部分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强调了“料场规划”的作用; ──增加了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控制的有关施工要求; ──增加了“金属结构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方法的有关要求; ──增加了“施工总布置堆场及仓库面积估算”的有关要求; ──施工总进度中补充了“工程准备期”和“地面厂房”的施工进度。 本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3.2.1、3.2.2、3.2.4、3.2.5第2 款、3.2.6、3.2.7、3.2.12、3.2.16、3.2.17、3.4.10、3.4.12、4.2.7、4.6.13黑体部分、4.7.14 第4 款、6.5.6 黑体部分、7.3.3,以黑体字标识,应严格执行。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本标准所 代替标准的版本为:SD J 338 —198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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