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书与纠正违法通知书应区别适用

检察建议书与纠正违法通知书应区别适用
检察建议书与纠正违法通知书应区别适用

检察建议书与纠正违法通知书应区别适用

https://www.360docs.net/doc/e114371527.html, 2008年10月15日 10:22:31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熊正肖宏武

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和形式,但实践中,很多检察机关还没有正确界定二者的性质、适用范围、对象以及法律效力,存在着混用的情况,尤其是以检察建议书代替纠正违法通知书的现象比较突出,极大地限制了二者各自作用的充分发挥,降低了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六个方面正确理解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区别,确保充分有效地发挥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积极作用。

—、二者的性质不同

检察建议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民事、行政案件建议时适用的非诉讼法律文书。

纠正违法通知书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检察业务过程中,发现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存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时制作的非诉讼法律文书。

二、二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在法律和司法解释上,对检察建议很少涉及。纠正违法通知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刑诉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三、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检察建议书主要适用以下方面:一是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建议时;二是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问题和漏洞,检察机关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时;三是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提出再审建议时。实践中,有的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对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表彰,笔者认为这超出了检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纠正违法通知书主要适用以下方面:一是发现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行为。二是发现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有违法行为。三是发现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拘役所、人民法院等执行机关有违法行为。

四、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作为一种非诉讼法律文书,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民事、行政案件建议时适用检察建议书外,检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只是司法机关以外的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对建议侦查机关追捕漏犯、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侦查等,应以工作函的形式为宜。纠正违法通知书作为诉讼监督法律文书的一种,虽然同样是非诉讼法律文书,但只在诉讼程序中适用,只能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机关适用,而不能扩大到社会上的单位。

五、二者提出的级别对应关系不同

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时是否要讲究对应的级别关系,实践中有不同认识。笔者认为,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就检察建议书来讲,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民事、行政案件建议时适用检察建议书外,不应存在级别对应关系,理论上讲,只要是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不论该单位级别有多高,都可以发出检察建议书。而就纠正违法通知书来讲,根据对应诉讼,对应监督原则,则应讲究审级对应关系,除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侦查、审判、执行机关外。

六、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

检察建议书,作为“建议”是指对于需要办理的某件事情提出如何办理的意见和主张,不是命令,也不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因此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性,既不需由检察机关执行,也不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制执行。它体现的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延伸和辐射,是扩大办案效果的一种形式。

纠正违法通知书则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在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环节中是否合法行使检察监督权的文书,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执行机关的回复,监督落实情况;没有回复的,应当督促侦查、审判、执行机关回复。检察机关提出的纠正意见不被接受的,应当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报告,并抄报上一级侦查、审判、执行机关。上级检察机关认为下级检察机关意见正确的,应当通知同级侦查、审判、执行机关督促下级侦查、审判、执行机关纠正;上级检察机关认为下级检察机关纠正违法的意见错误的,应当通知下级检察机关撤销纠正违法通知书,并通知同级侦查、审判、执行机关。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 报告 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给我镇的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建议,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针对我镇曾存在的个别干部职工存在的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进一步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并督促全体干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贿赂等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针对本镇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举一反三,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以案释法观看《警示录》;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讨论。使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的危害性,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牢记肩上的责任,正确看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巩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疫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强化制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惩防保障机制。

严格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有效预防。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我们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支部书记与镇属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个成员,责任到人。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治腐、超前防范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权力运行这个核心,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年度反腐各项任务分解细化为多个工作项目,分别落实,年终进行专项检查和考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信访监督等制度。出台考评奖惩制度、廉政责任书制度、行政投诉通报制度等,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监督、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财村用镇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村级收入的管理。村集体应依法、合理组织收入。符合审批事项的先审批后收款,村级所有资金都必须全部纳入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置的“村级资金专户”统一管理。二是严格村级支出的管理。村级财务支出应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限制非生产性支出。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理财会签制度。村级的所有收支,一律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

【最新推荐】检察建议书回复函需要文号吗-实用word文档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检察建议书回复函需要文号吗 篇一:关于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回复 关于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整改建议采纳情况的回复 ***人民检察院: 收到贵院《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检预防建议[201X]05号)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就检察整改建议进行讨论研究,及时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经会议研究,现就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及整改情况回复如下: 你院提出的第一项“完善征迁相关规定”中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建议内容,我局将予以采纳。 整改情况:在今后征迁项目中,我局将会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相关征迁文件及征迁项目内容,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征迁方案,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范围,让被征迁群众明白征迁项目的意义及征迁项目的利益构成,降低被征迁群众的抵触情况,减少暴力拆迁的发生,最大限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度。 你院提出的第二项“健全征迁工作机制”中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建议内容,我局将予以采纳。 整改情况:在目前征迁办公室职能机构的基础上,优化职能设置,完善规章制度,对各项目拆迁负责人及拆迁人员明确 分工,责任到人。谁实施的拆迁项目,谁长期负责;谁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谁负责到底;并将此项内容纳入干部职工评优晋职考核内容,切实保证各项征迁基本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你院提出的第三项“建立预防工作机制”的建议内容,我局将予以采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提高干部法制意识,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正确

纠正违法通知书

纠正违法通知书 篇一:检察建议书与纠正违法通知书应区别适用 检察建议书与纠正违法通知书应区别适用 20XX年10月15日10:22:31来源:检察日报作者:熊正肖宏武 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和形式,但实践中,很多检察机关还没有正确界定二者的性质、适用范围、对象以及法律效力,存在着混用的情况,尤其是以检察建议书代替纠正违法通知书的现象比较突出,极大地限制了二者各自作用的充分发挥,降低了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六个方面正确理解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区别,确保充分有效地发挥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积极作用。 —、二者的性质不同 检察建议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民事、行政案件建议时适用的非诉讼法律文书。 纠正违法通知书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检察业务过程中,发现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存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时制作的非诉讼法律文书。 二、二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在法律和司法解释上,对检察建议很少涉及。纠正违法通知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刑诉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三、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检察建议书主要适用以下方面:一是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建议时;二是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问题和漏洞,检察机关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时;三是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提出再审建议时。实践中,有的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对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表彰,笔者认为这超出了检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纠正违法通知书主要适用以下方面:一是发现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行为。二是发现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有违法行为。三是发现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拘役所、人民法院等执行机关有违法行为。 四、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作为一种非诉讼法律文书,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民事、行政案件建

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办理原xx市交通局xx运管站站长吴xx受贿案件中,经侦查证实:吴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运管站工作期间,利用检查货车超限运输和营运车辆违章行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为他人提供帮助。 该案件反映出你单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现在: 1、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行驶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监督,执法人员手中权力无人监督,执法人员对车辆违章行为处罚存在随意性,扣车、放车一人说了算,导致某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对于一些中层领导和重点岗位监督不到位,督查机制不够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够到位。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你单位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是中层领导干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规学习,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欲望膨胀,滋生贪图享受的消极思想,经受不住诱惑,利用手中的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触犯法律。 本院为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之精神,特向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的渠道,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与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如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和处理程序要严格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完善内部纠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规范执法,防止滋生腐败行为。 2、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结合犯罪案例,对单位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深刻的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制度。对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情操,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念,重点对下属部门、运管站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构筑一道反腐防线。 以上建议,请慎重研究落实,并加强同我院联系。望将落实情况于2个月内反馈我院。 XX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书范例

检察建议书范例 申请事由: 申请人不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1月11日作出的锡民三初字第210号民事调解书,认为该案的原被告恶意串通,制造虚假债务以牟取不当利益,该调解书内容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之合法权益,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系违法,错误的调解书,特申请贵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致发再审检察建议书,或提请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致发再审检察建议书,要求法院依法撤消该调解书后依法审理判决. 事实及理由: 一,申请人系无锡太湖威尼斯花园业主.威尼斯花园于1994年许开发建设,至今已成为无锡知名国际小区.小区内居住了许多在无锡经营的知名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管人员,亦成为无锡对外投资环境的亮点.其中,小区中心内湖更是小区的核心景观设施. 二,但近二个月来,威尼斯小区及申请人却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日前,无锡易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道公司)以其对小区中心内湖享有土地使用权及有权对该内湖进行建设为由,纠集数十人员欲强行进入小区对内湖进行建设.

三,据知,2009年5月13日,无锡市人民政府曾作出锡政会纪(2009)94号会议纪要,纪要明确”此用地上进行商住开发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及易道公司”应在规划部门批准下实施该地块建设事宜”.而经查询,易道公司并未取得规划局,建设局等对内湖进行建设的许可,故易道公司所谓有权对该内湖进行建设实为违法. 四,由于易道公司如对内湖进行开发建设将严重损害威尼斯小区及申请人的权益,故申请人经查询,得知: 2008年10月2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易道公司与无锡市杨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公司),香港金马国际联合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国际公司)间企业借贷纠纷案后,经主持调解而达成锡民三初字第210号民事调解书(详见附件1):杨氏公司,金马国际公司同意将太湖威尼斯花园内湖及沿湖绿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抵偿给易道公司,等. 为此,但据申请人查知: 在调解书所述杨氏公司向章兰胜(易道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2700万元的2008年期间,杨氏公司系易道公司股东(详见附件2),故前述所谓借款有明显的关联交易,虚假交易及恶意串通之情形. 经查易道公司的工商档案(详见附件3),杨氏公司在上述2008年期间,经营金额式微,何以需要,何以存在如上2700

检察建议书的复函

检察建议书的复函 天津市津北区人民检-察-院: 贵单位于2008年9月23日给我单位下发的(津)北检2008第4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都有文书号,注意右上角即可)已收到,我单位领导做了认真研究和批复,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和我单位现存实际情况,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了管理…… 2、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3、做了深刻认识…………(此1、2、3只是举例,具体内容具体写) 现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复函贵单位,请接收研究。 某某单位 日期 “架设在七里河地区多条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线频繁被盗割,不仅造成辖区内公共通讯线路中断,也给国有资产及电信用户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危害……”这是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向甘肃省电信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简称电信市分公司)及甘肃省电信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七里河分局(简称电信七里河分局)送达的《检察建议书》。昨日,记者从七里河区检-察-院了解到,在接到《检

察建议书》后,电信市分公司及电信七里河分局复函表示,将积极配合区检-察-院打击“三电”的违法犯罪活动。 案件:通信电缆频遭黑手 当你正在为急事或生意上的事情打电话时,电话却突然变成了“哑巴”。而这一切,全是因为那些伸向通信电缆的黑手所为。昨日,记者在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仅该院公诉科就先后办理了9件盗割电信部门架设在七里河区内的通信电缆案件,涉案总值达到20多万元。如其中的郑某盗割通信电缆案涉案案值近万元;高某等3人盗割通信电缆案涉案案值近万元……目前,涉案案值高达5万多元的齐某等6人盗割通信电缆案,正在该院审查起诉中。 建议:共同打击“三电”犯罪 七里河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该院审查起诉了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案件。但此类案件却仍然居高不下。为了加强对电信运营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三电”企业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此类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后,向电信部门的“两局”及时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希望两局与辖区司法机关齐心协力共同打击此类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犯,共创一个安全、和-谐、发展的电信生产运营环境。 复函:积极配合斩断黑手

检察建议书复函

检察建议书复函 XX市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15年8月27日下发给我中心的检察建议书(共检预防建[2015]2号)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查找漏洞,逐条剖析,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政府采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现将落实情况,函复如下: 一、认真宣传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同XX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及时联系准备分批次组织全市采购单位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法律责任的内容,重点强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法律责任; 二是在加强日常宣传和学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专家讲解等方式,向采购单位宣传政府采购相关内容,引导采购单位按要求提供采购需求; 三是在加强监管,采购单位开标前需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采购技术参数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审核。 二、全机构设置,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采管分离。自2010年,XX就设立政府集中采购

中心,实行与财政部门的彻底脱钩。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监督、政策的制定;集中采购中心负责组织政府采购的具体事宜,避免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局面;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中心将同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一起督促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选取正确的采购方式; 三是进一步完善“供应商库"”、“技术专家库”“商品信息库”对登记的供应商、技术专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使信誉好、有能力的供应商加入到政府采购中来; 四是加强定点服务管理。中心通过采取社会民意测评,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等方式加大对供应商的跟踪检查力度,对有损政府采购形象不良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并由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处罚。 三、创新采购方法 一方面与财政局采购办一起推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这些既规 范又高效、采购人又满意的“一举三得”的方法;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区域纵向或横向联合采购模式,不仅有利于建立政府采购大市场、实现市场资源共享,而且有利于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四、公开采购合同,推进“阳光采购” 督促采购人将采购合同通过网络的方式公开,推进“阳光采购”,发挥政府采购诚信优势,促进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同时提高效率,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e114371527.html,)/总结报告/情况报告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 情况的报告 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给我镇的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建议,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针对我镇曾存在的个别干部职工存在的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进一步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并督促全体干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贿赂等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针对本镇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举一反三,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以案释法观看《警示录》;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讨论。使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的危害性,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牢记肩上的责任,正确看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自觉巩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疫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强化制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惩防保障机制。严格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有效预防。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我们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支部书记与镇属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个成员,责任到人。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治腐、超前防范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权力运行这个核心,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年度反腐各项任务分解细化为多个工作项目,分别落实,年终进行专项检查和考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信访监督等制度。出台考评奖惩制度、廉政责任书制度、行政投诉通报制度等,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监督、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财村用镇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村级收入的管理。村集体应依法、合理组织收入。符合审批事项的先审批后收款,村级所有资金都必须全部纳入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置的“村级资金专户”统一管理。二是严格村级支出的管理。村级财务支出应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

对检察建议书复函【检察建议书复函范文】

对检察建议书复函【检察建议书复函范文】【导语】检察建议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在政治教育、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影响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以书面形式向该提出的有关整改、堵塞漏洞和解决问题的文书。 xxx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xxxx年7月16日下发给我所的古检民行建字 [xxxx]01号《检察建议书》已收悉,我单位对此十分重视,并召开会议做了认真研讨,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结合我所电力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认真宣传学习电力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1、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单位职工安全意识,促使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促进电力安全。 2、加强对农户的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户学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

则》等电力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辖区内农户对电力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预防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辖区线路的维护工作 针对辖区内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并悬挂警示牌。确保今后用电安全。 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与职工工 资、奖金挂钩 今后我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关奖惩机制,对不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维护电力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开展职工,严格管理片区管电人员,禁止无安全用电资质的人员参与维修电路 开展职工电力培训,增强职工的业务水平。严格管理,禁止片区管电 __无电工资质的人员参与安装、维修电路。对不严格执行管理有关制度的职工,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XX镇人民政府关于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复函

XX镇人民政府关于 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复函 XX市人民检察院: 贵院检发建〔2010〕X号检察建议书函告我镇,已收悉。接到该建议书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强化制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惩防保障机制。严格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有效预防。根据贵院的建议,我们进一步完善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支部书记与镇直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个成员,责任到人。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治腐、超前防范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加强警示教育和法律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干部和村干部的法制意识。针对我镇曾存在的个别村干部存在的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进一步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并督促全体干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贪污等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根据贵院的建议,针对本镇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举一反三,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

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讨论。使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工作重要性、复杂性的认识,加强了党性修养,筑牢了思想防线,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三、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财村用镇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村级收入的管理。村集体应依法、合理组织收入。二是严格村级支出的管理。村级财务支出应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限制非生产性支出。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理财会签制度。村级的所有收支,一律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经办人共同签字,并加盖村民理财小组专用章,方可入账报销。四是严格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定期盘点登记,并在村务公开日进行公开。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检察建议书与纠正违法通知书应区别适用

检察建议书与纠正违法通知书应区别适用 2008年10月15日 10:22:31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熊正肖宏武 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和形式,但实践中,很多检察机关还没有正确界定二者的性质、适用范围、对象以及法律效力,存在着混用的情况,尤其是以检察建议书代替纠正违法通知书的现象比较突出,极大地限制了二者各自作用的充分发挥,降低了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六个方面正确理解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区别,确保充分有效地发挥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积极作用。 —、二者的性质不同 检察建议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民事、行政案件建议时适用的非诉讼法律文书。 纠正违法通知书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检察业务过程中,发现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存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时制作的非诉讼法律文书。 二、二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在法律和司法解释上,对检察建议很少涉及。纠正违法通知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刑诉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三、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检察建议书主要适用以下方面:一是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

检察建议回复

检察建议回复 市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16年3月25日下发到我局的《检察建议书》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针对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及整改建议进行研究和分析,并结合我局实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传达检察建议,系统分析存在问题 自接到贵院检察建议书,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会议,传达检察建议内容,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以及近年来发生在海洋与渔业领域系列腐败案件,就我局及下属单位在行政管理、监督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立足自己岗位,结合自身工作,查摆自身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让全体干部职工以实事求是的作风正视问题,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清楚认识到保持廉洁自律是保护自己的最有效的方法。 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海洋与渔业监管领域存在的骗取柴油补贴、贩卖渔网工具指标、违规执法、违规办理业务问题,我局对现有行政审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对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和廉政要求,修改和完善了一些行政审批制度。同时将柴油补贴、渔业保险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报废拆

解、涉海涉渔项目工程列入廉政防范重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解决政策缺陷、制度漏洞、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完善监管制约制度,建立权力监管制约机制 一是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财务制度、请假制度和用车制度,特别在执行“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会议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同志参加。 二是结合岗位工作,深入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 三是积极落实正风行动,向“庸懒散贪”亮剑。在治理“庸懒散贪”专项行动中,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问责办法,结合我局当前实际情况,现已初步形成治理“庸懒散贪”的问责机制,将“庸懒散软”表现形式所引发的“失职、渎职”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 四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公众监督力度。 在此,感谢贵院在建议书中提出的良好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现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完善;并在检查机关的监督、指导下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力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检察建议书回函

检察建议书回函 抬头:检察建议书复函(居中写) 天津市津北区人民检-察-院: 贵单位于2008年9月23日给我单位下发的(津)北检2008第4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都有文书号,注意右上角即可)已收到,我单位领导做了认真研究和批复,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和我单位现存实际情况,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了管理…… 2、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3、做了深刻认识…………(此1、2、3只是举例,具体内容具体写) 现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复函贵单位,请接收研究。 某某单位 日期 吉首市人民政府: 由本院立案侦查的你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祥云,万溶江国土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清芳(杨祥云之妻),原万溶江乡国土管理所所长(退休后任万溶江乡国土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刘国瑞等人涉嫌贪污案已依法移送起诉。经查明:杨祥云在担任吉首市国土局

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超标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方式,将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变成了万溶江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同时,杨祥云与刘国瑞、刘清芳相互勾结,采取隐瞒净产,买断公司所有权等方式将万溶江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另外杨祥云在担任乾州新区指挥部拆迁部负责人,刘国瑞在担任拆迁部工作人员期间隐瞒事实不报,使出售乾州的指挥部的土地款成为万溶江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杨祥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超标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和隐瞒事实不报的手段,共贪污一千四百四十余万元,刘国瑞贪污一千四百四十余万元,刘清芳贪污玖佰柒拾余万元。 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作案时间长、作案手段恶劣,使国有资产蒙受巨大损失,在全州乃至全省实属罕见。 发生杨祥云等人共同贪污案的主要原因为: 一是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低下。按照吉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万溶江分公司在开发溶江小区时投入城市主干道,桥梁建设(包括道路征地)三百六十余万元,国土部门只能办理36余亩的土地出让手续,然而自2002年9月到2004年元月共办理了84余亩国有土地出让手续,造成万溶江国土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实际完成了八百四十余万元工程量的假象。从而使四百八十余万元国有资产(土地出让金)被杨祥云、刘清芳、刘国瑞等人侵吞。 二是政企合一,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吉

【2018最新】纪律检查建议书复函-范文模板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纪律检查建议书复函 复函,适用于答复不相隶属机关的业务问题或上级机关的办公部门、业务 职能部门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那么纪律检查建议书复函怎么写?来看下面: 纪律检查建议书复函【1】 检察建议书复函 阳朔县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XX年10月8日下发给我局的检察建议书(朔检预建字 [20XX]5号)已收悉,我单位领导十分重视,召开局班子会议做了认真研究,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结合我县药品市场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认真宣传学习《刑法修正案(八)》等23条规定 一是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刑法修正案(八)》等23条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对比《刑法》第141条内容, 重点把握生产销售假药罪修改为行为犯、加重处罚的情节、删除罚金刑中 关于数额的具体规定等三处内容。 二是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向药品零 售企业等涉药单位宣传《刑法修正案(八)》等23条内容,引导其守法经营。 二、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针对《刑法修正案(八)》等23条的规定,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 从10月12日起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三、严格审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类行政处罚案件 自20XX年5月1日起,我局共查处4起使用假劣药品案件,无生产销售假药案件。 在今后的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此类案件,将严格审 核,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绝不以罚代刑。 近几年来我县药品市场秩序较好,连续多年全县无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 目前,我县药品市场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局也查处了一批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案件,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罚,但销售、使用假劣药品案 件仍时有发生。 今后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照贵院提出的意见建议,严厉打击销售 假药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维护我县药品 市场秩序,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阳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XX年十月十四日 纪律检查建议书复函【2】 检察建议回复 XXX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XX年7月16日下发给我所的古检民行建字

检察建议书-职务犯罪

xxxxxxxxxxx检察院 检察建议书 xxx检建[ ] 号xxxx村委会: 本院查办的村出纳王xx挪用公款案,已移送起诉。本院对上述案件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发现你村在村务公开以及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和教育方面存在以下明显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以预防类似情况发生。 一、主观方面,“村官”缺乏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由于受到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即使是“村官”法律意识也较差,法制观念淡薄。有的认为自己为村里办了事,做了些公益事业,拿点钱没什么了不起,还认为是理所当然。有的认为自己不是想把钱吞走,而是暂时用一下没啥关系。有的“村官”甚至认为村集体的钱就是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怎么拿就怎么拿。 二、客观方面,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对“村官”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你村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村务不够公开,村财务资金管理混乱,缺乏监督,为贪污、挪用犯罪提供了机会。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等。但实际上,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尤其是对农村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事前不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听取群众意见,对土地出让价格等重大事项

由自己作主。 “村务公开”只是流于形式,许多“村务公开”栏里的内容都是一些和村务不沾边的东西。偶尔公布一些村级政务、财务数据也只是较为概括,笼统。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本得不到真正落实。 为了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xxxx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十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谨向你们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1、加强对村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廉政教育。引导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从而更好规范他们的行为,提高每个村干部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自觉性,时刻保持头脑清醒,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2、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经常对账目进行仔细的核对,使村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从机制上堵塞漏洞,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机制上存在的漏洞进行犯罪活动。 3、要加强对村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特别是要加强对土地征用款等款项的村务公开,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4、根据案件暴露出来的违法情况,对相关的财务问题进行一次清查,亡羊补牢,做好善后工作。 请根据《xxx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于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新修建的制度,针对上述问题开展的活动情况书面形式回复我院,

检察建议书的回复

检察建议书的回复 2015-12-29 武邑县国土局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收到《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武检建字【2015】7号),我们立即召开班子会对该建议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刻分析土地使用权出让、置换环节滋生的职务犯罪隐患。为消除土地使用权出让、置换环节以及其他行政权力运行潜在的职务犯罪隐患,我们着手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加强职业道德及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一是加强政治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业务学习,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时刻保持警惕,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 第二、结合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对近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及时纠正。 第三、邀请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全程监督,使土地使用权出让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对标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模式化建设的要求,重新梳理行政权力运行的步骤、程序、要件,确保按法定要求和标准运行。 举个例子吧:

抬头:检察建议书复函(居中写) 天津市津北区人民检-察-院: 贵单位于2008年9月23日给我单位下发的(津)北检2008第4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都有文书号,注意右上角即可)已收到,我单位领导做了认真研究和批复,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和我单位现存实际情况,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了管理…… 2、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3、做了深刻认识…………(此1、2、3只是举例,具体内容具体写) 现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复函贵单位,请接收研究。 某某单位 日期 注意,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复函该检-察-院。 武邑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检察建议书的回复 2015-12-29 武邑县国土局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 收到《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武检建字【2015】7号),我们立即召开班子会对该建议进行了认真学

五项措施促进案件回访工作

五项措施促进案件回访工作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遏制涉法涉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今年6月以来,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公安局重点突出开展案件回访工作。 该局在工作中采取一是将受害人(或受害单位)、其他案件当事人、举报人、投诉人、涉法上访人以及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违法犯罪人员确定为重点回访对象;二是认真梳理今年以来案件受理的情况、接处警情况、涉法上访人员情况和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违法犯罪人员情况,摸清底子,登记造册,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带队,民警包人的措施进行回访,并制作回访笔录。复杂案件或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由该局分管领导回访。对群众举报、投诉、信访案件,由纪委督察、控申部门及其他受案部门对举报人、投诉人、信访人进行共同回访;三是以登门回访为主,特殊情况也可以电话回访。回访工作要与案件侦办工作有机结合,并要求在回访时,应告知案件工作进展情况,解释未破案(未查结)原因,听取案件当事人或家属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得其对公安机关的谅解。能办理的案件要及时依法受理查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查处结果书面答复举报人、投诉人、信访人。对举报、投诉信访案件,由于各种原因一时无法办理的,应向举报人、投诉人、信访人解释问题调查过程及结果,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得到举报人、投诉人、信访人对工作的理解。对于受过打击处理的违法犯罪人员,要积极对其警醒帮教,并积极动员家属对其共同帮教。对于一些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要积极采取各种手段,对他们进行力所能及的帮扶;四是回访时要向回访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卡》。由回访对象对回访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把满意度测评的情况作为民警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考核内容。对于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民警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五是回访结束后集中汇总、统计反馈的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全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 自推行案件回访活动以来,该局通过积极落实各项回访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涉法上访案件明显减少,民警执法理念不断增强,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高海青马宏斌 ¥¥¥¥¥ 昌乐县检察院召开案件回访工作座谈会 2010-05-14 17:16:00来源: 人民网(北京)跟贴0 条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潍坊5月14日电日前,昌乐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涉案人员及单位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座谈会暨服务基层座谈会,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回访中,案件当事人及相关涉案人员、单位就回访意见表认真地反馈了意见,一致认为昌乐县检察院办案程序内容合法、办案纪律严明廉洁。 在座谈会上,刘某某贪污案件所在的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崔书记认为:昌乐检察院在查办案件中着眼全区发展,立足全区大局,通过办案服务发展,促进发展。查办案件既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又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全区的发展,达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从不给区委添任何麻烦,执法高效廉洁,表现出了非常高的职业素质,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受邀的人民监督员普遍认为:昌乐检

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 的报告 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给我镇的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建议,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针对我镇曾存在的个别干部职工存在的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进一步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并督促全体干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贿赂等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针对本镇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举一反三,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以案释法观看《警示录》;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讨论。使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的危害性,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牢记肩上的责任,正确看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巩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疫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强化制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惩防保障机制。

严格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有效预防。根据XX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我们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支部书记与镇属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个成员,责任到人。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治腐、超前防范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权力运行这个核心,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年度反腐各项任务分解细化为多个工作项目,分别落实,年终进行专项检查和考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信访监督等制度。出台考评奖惩制度、廉政责任书制度、行政投诉通报制度等,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监督、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财村用镇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村级收入的管理。村集体应依法、合理组织收入。符合审批事项的先审批后收款,村级所有资金都必须全部纳入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置的“村级资金专户”统一管理。二是严格村级支出的管理。村级财务支出应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限制非生产性支出。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理财会此文转贴于贵大在线XX 签制度。村级的所有收支,一律由村支部书记、村主

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回复复函

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回复复函平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复函 **县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13年5月3日下发的(郁)检建2013第10号检察建议书已收悉。接到该建议书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随即召开镇领导班子和国土所、村建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上我镇政府勇于正视问题,查找漏洞,逐条剖析,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征地工作过程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现将落实情况,函复如下: 一、强化信息渠道,增强征地工作的前瞻性。 针对我镇在征地工作过程中,信息不灵,末能及时获取与本地相关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选址等信息,不能合理预见一些可能出现的情况,给征地工作带来极大阻难。根据贵院的建议,我镇将进行举一反三。一是切实加强与上级沟通力度。征地部门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发生在镇内征地动向,掌据第一手材料,第一手信息。二是加强征地工作干部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具有熟悉农村工作能力、一定政?理论水平能力和一定的涉外活动能力,做到信息灵敏、思路瀞晰。三是在征地工作中途不要换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防止节外生枝。信息渠道早掌握,增强工作的前瞻性。 二、积极摸底调查,把握征地工作主动权。 针对个别群众为骗取高额征地补偿款,在征地范围内进行违规抢种行为。我镇经过认真反思,认为贵院的建议非常切合实情。项目建设范围确定后,必须坚决依法遏止抢栽抢种行为的蔓延,才能确保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和社会和谐发展,要第一时间通过拍

照、录像等方式开展取证,并及时通知广大群众。一是征地部门在发布征地拆迁公告的同时采取摄像等方式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及附着物现状进行证据保存。二是构建制止“抢种”行为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 在村委明确1-2名制止“抢种”工作信息员,及时发现并上报“抢种”行为苗头。三是司法地、国土等部门加强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对发现抢种行为的通过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有效形式使抢种群众明白什么是犯罪,一旦犯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早部署,早摸底,把主动权。 现复函贵单位,请接收研究。 平台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