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防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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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消防条例

当前位置:首页>>商品交易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法规标准北京市消防条例日期:2012-10-22 【字体:大中小】【颜色:黑色红色灰色】【打印页面】【关闭页面】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森林、军事设施、铁路、民航、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制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

第五条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公安派出所依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辖区内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公安派出所应当在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明确职责范围,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

第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条例关于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规定。

第七条消防协会和其他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消防安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制定从业规范,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相关从业人员,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指导。

第八条本市鼓励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鼓励消防组织运用先进科技成果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方案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方案

慧吉谷望山居01栋~11栋及单建式地下机动车库工程施工现场防火方案建设单位:江苏软件园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8月一、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现场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健全防火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1、场地防火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防火器材及部署防火工作.(1)配电房、木工房、油漆及易燃品仓库,必须设立足够的消防器材。

(2)各幢号操作楼面,均设相应的消防器材,包括脚手架及室内。

(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布设和更新,并组织员工学习防火知识及交底。

(4)电焊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原则,焊割作业点与氧气、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5)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距离不得小于5m,与明火距离要大于10m.(6)主体施工,在木板及易燃品区域应配备专职及兼职防火监督员,负责巡回检查消防安全情况,相应配备对讲机联络,随时结合工程进展需要增减消防器材。

(7)生活宿舍,严禁任意动用明火,必须动火,须经审批,严禁员工用电炉、电炒锅等高功率电器,及用碘钨灯或灯泡烘晒衣物和取暖。

2、电气防火(1)配电房地面应安装绝缘地板,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烟火。

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材料和物品.(2)现场配置的各种保护器、电路、设备等应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确保电气绝缘,防止闪耀。

(3)加强电器防火教育,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每月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在电气防火重点处设置禁止标志。

3、组织机构(1)防火领导小组见表1。

(2)义务消防队员及分工见表2。

防火领导小组表1义务消防队员及分工表2二、施工现场各部门、专业防火措施1、木工棚防火须知(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守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闲谈。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碰到报警时应从容冷静,精准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

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掌控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常常清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掌控台(如报警器,水泵掌控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觉一次,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置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认真检查记录情况,发觉问题适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定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

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珍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八、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刻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碰到重点问题快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九、消防监控中心显现报警信号,应立刻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置;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一、消防设备显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护和修理申报单》,立刻通知机电运行部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

十二、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十三、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用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具。

十四、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2学校重点部位防火要求如下;一、校内防火总体要求1、禁止同学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5篇)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5篇)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加强特殊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特殊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商场、高层建筑、医院、学校等。

三、防火责任1. 特殊重点部位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应设立防火专职人员,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防火措施。

2. 防火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火知识和技能,接受过相关培训。

3. 防火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火灾隐患排查1. 特殊重点部位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火灾隐患排查应包括建筑物消防设施、电气线路、防火门窗、灭火器等方面。

3. 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记录并报备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 特殊重点部位应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台账,记录排查内容和整改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1. 特殊重点部位应按照消防法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

2. 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第三章防火部署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本项目制定了以下防火部署措施:1.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安装消防设施和器材,如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5.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避免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6.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分类存放、定期清理等,避免易燃易爆物品引发火灾。

7.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任务,做好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消防安全相关政策和法规,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四章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为防范和控制施工现场火灾风险,本项目对施工现场进行了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明确了以下重大火灾危险源: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动工具等,存在电气火灾的风险。

2.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涂料等,存在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和电缆,存在电气火灾和触电的风险。

4.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和垃圾,如木材、纸张等,存在火灾的风险。

5.施工现场的焊接和切割作业,存在火花引发火灾的风险。

针对以上重大火灾危险源,本项目制定了相应的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施工现场防火制度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本项目制定了以下防火制度:1.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避免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分类存放、定期清理等,避免易燃易爆物品引发火灾。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3.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导除装置,并在夏季来临前必须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

4.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检测、报警、降温、防潮、隔离等消防安全设施。

5.易燃易爆物品露天存放时,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6.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储存在地下室和其他地下建筑内。

7.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设置员工宿舍。

8.性质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附有产品的安全说明书。

10.易燃易爆物品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危险物品运输包装通用条件》的要求。

11.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

(1)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义务消防员(消防组织)管理制度1.每位保安员均为辖区的义务消防员,日常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由保安队长负责:2.负责辖区消防设备、器材的布局与保养工作,并建立档案;3.实施对义务消防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4.负责辖区消防责任制的落实与检查;5.负责实施辖区消防安全的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及火灾事故后提出处理意见;6.负责整改辖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义务消防员的工作要求1.学习和掌握消防业务技能,做到“三懂两会”;2.发现火警,值班保安员应立即按程序进行火灾扑救、疏散人员、抢救财产,力争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3.积极参加辖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按责任区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4.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队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力争在辖区、责任区里不发生责任性火灾事故;5.负责责任区内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或清洁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始终处于最佳状态;6.积极参加辖区和保安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

(2)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制定此制度。

人防地下室维护管理制度

以下是为你提供的一份人防地下室维护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人防地下室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人防地下室的维护管理。

三、维护管理职责
1. 定期对人防地下室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人防地下室的通风、照明、给排水、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对人防地下室的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防护性能符合要求。

4. 对人防地下室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扫和消毒,确保其环境整洁。

5. 对人防地下室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四、维护管理要求
1. 维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人防地下室的结构和设施设备。

2. 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人防地下室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3. 维护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维护管理工作的安全和有效。

4. 维护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人防地下室的正常运行。

5. 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维护管理工作情况。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以下简称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维护人防工程设施,保证地下空间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地下空间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为公司园区范围内的所有地下空间。

第三条公司所有地下空间房屋归总务办公室统一管理。

总务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审批地下空间的使用申请。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房间或占用公共区域。

公司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地下空间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使用行为负责。

第四条公司统一规划、组织地下空间的安全利用。

使用地下空间,应先向总务办公室书面提出申请,说明使用性质、使用时间、管理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等内容,总务办公室报公司同意后与使用单位及个人签订安全使用协议书。

第五条地下空间使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地下空间的使用单位和个人需要遵守归属单位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2、地下空间的安全责任单位和归属单位须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报总务办公室备案;3、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工程的主体结构或者拆除地下空间工程的设备设施;4、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符合安全规范并保持通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好出入口周边卫生;人防工程内应保持通风良好、室内整洁无异味;5、地下空间内禁止使用液化气、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物品;禁止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取暖,禁止吸烟;要求电器设备、配电线路完好规整,不准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对不遵守防火及消防等安全使用规定,酿成火灾者,须赔偿一切损失,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使用单位和居住人员应依法及时报告火灾、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性事件;6、归属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保障安全设施正常使用;7、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地下空间转租;8、对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使用单位及个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消除;9、遵守其他有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一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泯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催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即将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者火灾,应即将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

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暂时性建造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暂时性建造物或者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工地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工地定期防火检查制度工地定期防火检查制度一、背景介绍:建筑工地是一个繁忙的场所,人员聚集,设备齐备,工程面积广阔。

由于工地上的多种火源,如电气线路、工程机械、明火等,随时可能引发火灾。

因此,工程承包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订立完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制度内容:1. 机房、变电站、油加注等易发生火灾的工作区域,每周进行一次消防检查,必需派专业人员上岗,负责消防器材的设备、使用及现场防火工作的管理。

2. 安装、使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需严格遵守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在作业现场配备充分消防器材并设置警戒线,确保作业安全。

3. 与明火连续作业10小时以上的区域,应按规定安装有效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设置警报信号。

4. 施工现场起重机、起重机底座及高处作业架等活动设备,事先应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并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工程物资的堆放区域,要注意四周消防路的畅通,离开工地时适时进行清理,防止物资聚积引发火灾。

6. 严禁在工程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前的科学勘测确保工地没有潜在的不安全。

三、检查方法:1. 值班人员每天进行检查,发觉问题适时处理。

2. 依照一周进行一次的原则,选择不同的时间段,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防火安全制度进行评审,加强制度的完善、执行,防止重复事件的发生。

四、违纪惩罚:1. 对于发觉制度执行不到位并影响到工程安全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惩罚。

2. 同时,对严重违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总结: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防备的。

企业安全管理要贯彻防备为主、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实行细化、规范、科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防备机制,切实把工作面防火安全工作做得落地有力。

定期防火检查制度的订立与落实,对于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化,具有紧要意义。

希望各企业尽快建立完善的安全机制,确保全国工地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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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防火制度
为了加强防火工作,确保地下室的安全,特制如
下规定。
1、除正常照明外,每天早6时 晚18时禁止一
切生活用电。
2、起床后必须关掉电褥子开关,防止火灾事故。
3、严禁使用电热器件热水,洗澡、洗衣物等用电。
4、禁止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临时电线。
5、经安全检查发现违规者,一次罚款100元,屡教不
改者清除住宿。
6、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后果自负。

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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