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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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村拆房补贴标准多少

国家农村拆房补贴标准多少

一、国家农村拆房补贴标准多少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这个就是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就是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那么这个就是要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2、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国家农村拆房补贴标准多少二、房屋拆除费用是什么拆建单位也是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这种就是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这种就是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那么就是按照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这种就是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那么这种就是按照了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也是要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三、农村房屋拆迁一般程序一般规定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规定

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规定

一、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的房屋拆迁补偿、地上附属物补偿和拆迁过渡期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属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目前,农村拆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综合补偿三种。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实行产权置换的,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安置面积应当合并计算。

有些地方的房价和地价都在上涨,特别是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简单的货币补偿是不行的,通常会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同时进行的方式,也称为综合补偿。

各类补偿项目的具体补偿价格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具体调整,通常每2到3年各市县会对征地补偿基数进行一次调整,从而逐步提高补偿数额。

二、征地补偿协议包括什么内容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4、约定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征地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的履行合同。

三、征地补偿安置的工作程序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植物,征地时不予补偿。

浙江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We cannot choose our origin, but our future is changed by ourselve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浙江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也加快了。

所以很多地方就会面临着土地的征用,然而我们也知道,被征用的土地也会有一笔可观的补偿。

下面就让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浙江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可供大家进行参考。

浙江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一、浙江省产权交换式补偿1、浙江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浙江省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 (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3、浙江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宅基地进行拆迁重建,但是涉及到到补偿事情时却有些麻烦,2017年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的内容是什么?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这些事关大家利益的问题小编将会作出详细解答,请仔细阅读。

一、2016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明细的内容是什么?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农村宅基地动迁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农村宅基地动迁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一、拆迁补偿两种新方式对于拆迁的补偿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等价置换,农民可以在国家的规划范围内,选择等价的商品房。

另一种是经济补偿,直接给农民金钱补偿。

至于选哪种大家可以自己选择。

并且,在拆迁的时候,每家都能得到两万元的拆迁过渡的安置补偿。

二、房屋没有证件也能补偿因为农村的很多房子都是老一本留下来的,所以就难免证件不齐全,这些房子在拆迁的时候,也是能够获得赔偿的。

如果有的人告诉你,因为你证件不全,所以没有补偿,那你千万不要相信他。

只要你的房子的修建符合当时的政策,那就应该获得赔偿。

三、禁止三种拆迁方式为了保护农民朋友的利益,国家也有专门的规定,明确禁止三种拆迁方式。

即严禁先拆后补行为、严禁强拆暴拆行为以及拆迁无公示行为。

四、双向补偿制度以前农村的房子被拆时,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只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农民只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双向补偿制度实施之后,农民既能够得到房屋的拆迁补偿,还能够得到宅基地的拆迁补偿。

补偿不仅包括农村的房子,还包括农民固定财产、房子以及房子内的装修以及其他财产。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五、农村宅基地区位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农田征用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田征用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田征用补偿标准有哪些农田征用补偿标准有哪些(一)农村农田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什么是征用土地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

按目前的规定,一是城市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成建设用地需要征用土地的,可以由县、市人民政府实行统一征用。

二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确需单独选址的,国家可以单独为其办理征用土地。

征用土地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征用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是法律授予政府的专有权力,除了国家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用土地。

2、征用土地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征用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或者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须经国务院批准。

除此之外,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征用土地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对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必须组织安置。

给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

劳动力安置可以是多种形式的,但以组织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和兴办乡镇企业为主。

农村房屋拆扦补偿标准2016年

农村房屋拆扦补偿标准2016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农村地区进行房屋拆迁时,政府依法对被拆迁农户进行的经济补偿标准。

2016年,我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了一些调整和变化,以下将详细介绍2016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征收补偿暂行办法》,对于被拆迁的农户,政府应当按照被拆迁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合理的补偿。

具体而言,对于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征收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对于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征收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对于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征收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其次,对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也需要考虑到农户的实际情况。

在2016年,国家对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一定的提高,以更好地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房屋结构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此外,对于因拆迁而失去的农户经济来源,也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以帮助农户重新安置和生活。

最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也需要严格依法进行。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进行评估和执行,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

同时,应当加强对于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杜绝违规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2016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和变化,旨在更好地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户能够依法获得合理的补偿,实现拆迁与补偿的公平和合理。

国家明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国家明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过去,各地在制订征地标准时,往往按地块来测算年产值,并由此确定年产值倍数,从而造成同地不同价等问题,损害了一些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专门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

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开展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表明,一些地方不顾自身实际,乱占滥用耕地,上一些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使很多农民失去土地。

2021年-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法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1. 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 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 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 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 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 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 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 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1.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 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 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山东省农村拆迁补偿如何规定?

Management is about doing countless small detail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山东省农村拆迁补偿如何规定?每从农村农民住房中腾出1亩地,补贴20万元。

腾出的土地可以流转,招商、拍租,以获取收益。

一般为每平方300——400元,地方政府组织开发的楼房一般是每平方600——700元或更高一些。

农民要想住同样面积的楼房就需要每平方倒贴300——400元或更高。

山东作为一个农业大省,为我国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随着山东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对城市的规划,那么拆迁就成了必然的趋势。

一旦对农民的用地进行拆迁征用,就必须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偿,来满足他们日常生活生产的需要。

下面将为您讲解山东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吧!山东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一、山东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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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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