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误餐补助开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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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误餐补助开支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干部正向激励的有关精神,提高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根据市财政局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管理办及中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适用条件

加班误餐补助开支仅适用于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连续加班工作4小时及以上的情况。

以下情形不得开支加班误餐补助:

(一)参加会议、培训、出差、出国等公务活动。

(ニ)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开通电话、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值班带班。

(三)加班后给予调休的。

(四)参加公务活动已享受伙食或补助的。

三、开支标准

(-)工作日晚上连续加班4小时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开支加班误餐补助40元。

(二)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连续加班满4小时不到8小时的,按上述标准开支1次加班误餐补助;连续加班满8小时及以上的,可按上述标准开支2次加班误餐补助。

四、报销管理

(一)各处部要合理安排好工作,确需加班的,填写加班误餐补助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同意加班的,由处部负责人负责核定加班时长,财务部门负责核定补助金额。

(二)综合处负责每月对工作人员加班误餐情况、时间等事项进行审核、统计,编制加班误餐补助清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三)加班误餐补助报销需按规定程序审批。

五、其他事项

(-)本单位工作人员离开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市区履行公务,因公务时间较长且路程较远无法回单位或回家用餐的,经批准可凭当日餐饮发票,在1次加班误餐补助标准内报销。本单位工作人员未离开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律不安排中午、晚上及周末加班用餐,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发放加班误餐补助;对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开会、培训、联系工作等公务活动的市直机关和县区工作人员,凡能报销误餐补助的,管理办和中心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二)各处部要加强加班误餐补助审批管理,严格加班适用条件,从严控制补助标准。

(三)各处部不得以加班误餐补助等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虛假造册冒领误餐补助。违反通知规定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规的资金一律予以追回。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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