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招聘、使用、考核及解聘等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外聘兼职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待遇
1.课酬:外聘兼职教师的课酬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福利:外聘兼职教师在聘用期间,享有学校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五、解聘
1.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及教学质量,决定是否续聘。
2.违约解聘:外聘兼职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学校声誉的;
(2)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教学质量低下,经整改仍不达标的;
(4)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
3.提前解聘: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解聘的,双方协商解决。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三、使用
1.教学安排: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分配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2.教学质量监控: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部门应加强对外聘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管理,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学质量不合格的,及时调整教学任务。
3.教学考核:外聘兼职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应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中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中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贯彻区教委相关精神,适应学校发展需要,落实外聘教师管理及待遇问题,现制定《XX市XX中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一、招聘、考核、聘用及管理(一)招聘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批准后,委托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二)考核工作原则上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处等部门联合进行业务考核;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德育处进行面试,办公室组织体检。
业务考核、面试以及体检合格者,报校行政会研究、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及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工作外聘教师聘期1学年(以市教委制发校历为准),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的,可以在聘任期满后视学校工作需要与人力资源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四)聘用后考核管理凡刚到我校参加工作的外聘教师为初级职称,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可正式留用。
每月按学校各处室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在月基础工资中进行扣除。
学年末经过学校的综合考核(详见XX市XX中学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教学常规管理及考核细则、班主任考核办法等)及校行政办公会认定,考核优秀者可申请晋级;如续聘合同后,学年末再次进行考核获得优秀者可再次申请晋级。
聘用期限内,外聘教师仍需参加学校每月综合考核,考核不符合要求者,则降级聘用或直接解除聘用。
二、中小学外聘教师薪酬标准及其它待遇中小学外聘教师月工资构成为:单位应缴社保部分+基础工资(含个人缴纳五险费用)+月工作考核+通讯费。
(一)基础工资。
标准为:外聘教师设立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校级职称,根据学校校级办公会认定,在满工作量的前提下,初级职称每月基本工资为23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费用);中级职称每月基本工资为28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费用);高级职称每月基本工资为33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费用)。
工作量不满者,按实际工作量系数乘以职称基本工资。
(二)月工作考核月工作考核为400元/月,逐月发放。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外聘教师的招聘、考核、薪酬、培训、纪律、退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聘教师包括全职外聘教师和兼职外聘教师,凡与本校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教师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外聘教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本校的校规校纪,认真履行教职责,积极与学生和教职工进行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校要健全外聘教师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招聘第六条:本校要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确定外聘教师的招聘计划,并依法公开招聘。
第七条:招聘标准要明确,根据不同学科和职位的要求,确定相应的学历、资格、经验、能力等条件。
第八条:本校要建立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外聘教师的招聘活动,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第九条:招聘工作组要及时发布招聘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招聘程序规范。
第十条:面试环节要注重考查应聘者的学术能力、教学经验、教学设计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采取多种评价手段,确保选聘的外聘教师符合本校的教学要求。
第三章考核第十一条:本校要建立外聘教师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第十二条:考核方式可以包括教学观摩、听课评估、学生评价、教育教学成果等多个方面。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及时反馈给被考核教师,提供改进意见和帮助。
第十四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师,根据情节轻重,可以采取纠正、警告、解聘等措施。
第十五条:考核合格的外聘教师可以根据表现给予奖励和激励,鼓励其更好地发挥教学能力。
第四章薪酬第十六条:外聘教师的薪酬待遇应与其工作表现和教学质量相匹配,合理制定工资和福利政策。
第十七条:薪酬待遇应当合法合理,公开透明,按时支付。
第十八条:薪酬制度应与教职工薪酬制度保持一致,以激发外聘教师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第十九条:外聘教师的薪酬可根据其教学、科研和服务等方面的绩效进行调整,激励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较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需求,整合聚集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多途径建设师资队伍,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构建一支数量适中、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兼职教师是指根据我校较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受聘于我校教学、教辅、及教研等岗位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遵循“按需选聘、任务明确、权责对等、合约管理”原则,根据兼职教师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性质、责任及聘期考核结果等确定其薪酬待遇。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拟聘兼职教师总量控制在专任教师总量的25%》以内,学校结合缺编、空岗情况及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分期、分批外聘适量兼职教师。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五条我校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专科以上学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或专职管理人员,主要从事理论与实践教学、产学研合作及学科专业建设指导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基本熟悉中职教育教学规律,能够承担我校相关重点专业主干课程或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2、具有较强的学术引领及教研攻关能力,能够加强我校的学科专业及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指导中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教研活动;3、长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管理工作,具有我校急需的相关技术,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工作技能,能担任课程或实验实训任务的指导,其学历和职称可适当放宽要求。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每年1月和6 月制定下一学期兼职教师聘用计划,学校集中研究。
第七条聘用兼职教师一般以学期为单位约定聘期(全年按10 个月计算),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可以协商续聘。
第八条学校拟聘前一个月向办公室提交兼职教师聘用方案,包括聘用目的、工作任务要求、考核管理措施、拟聘人选具体情况、各类学历和资历证书等〉、及兼职待遇建议等。
第九条办公室会同教务处、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和任务,起草全校外聘兼职教师总体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大学外聘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大学外聘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大学外聘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和指导效果,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大学外聘指导教师是本校非校内正式聘用的专业人员,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二章外聘指导教师的条件和任职第一节条件1. 拥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于博士学位水平的教育背景。
2. 具备在所从事领域的相关教学和指导经验,并有相关成果。
3. 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第二节任职1. 经过严格筛选和评审,由相关学院或部门提名推荐。
2. 校方组织教学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和评估。
3. 评选通过的候选人将被邀请担任外聘指导教师。
第三章权益和义务第一节权益1. 外聘指导教师享有与校内教职员工相同的教学资源、实验设备和图书馆资源。
2. 外聘指导教师有权利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和研究项目。
3. 外聘指导教师享有参加学术交流和研讨会等专业会议的机会。
第二节义务1. 外聘指导教师需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和指导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指导效果。
2. 外聘指导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和相关章程,保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3. 外聘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评估和师生互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和指导能力。
第四章管理与评估第一节管理1. 学校建立外聘指导教师档案,记录其个人信息、教学经历和成果。
2. 学校定期组织对外聘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荣誉。
3. 学校加强对外聘指导教师的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第二节评估1. 学校制定外聘指导教师的评估标准和程序,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2. 外聘指导教师在评估期间需提供相关教学材料和成果,接受专家评审和学生评估。
3. 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将对外聘指导教师给予适当的奖惩和培训。
第五章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校教务处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大学外聘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和实施细则将另行制定。
小学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小学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教师的定义外聘教师是指经学校批准,由非本校教职工担任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三、外聘教师的选拔与聘用1. 学校设立外聘教师选拔委员会,负责外聘教师的选拔、聘用和管理工作。
2. 外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育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3. 外聘教师的选拔程序:(1)报名:有意向的外聘教师向学校提交报名申请。
(2)资格审查:学校对外聘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学校组织外聘教师进行面试,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考核:学校对通过面试的外聘教师进行考核,包括试讲、教育教学经验交流等。
(5)聘用: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外聘教师。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与权利1. 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权利:(1)享有国家规定的教师待遇。
(2)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
(3)享有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的权利。
(4)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和监督权。
五、外聘教师的考核与评价1. 学校对外聘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师,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调整或解聘。
六、外聘教师的解聘与离职1. 外聘教师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外聘教师是指在我校非全职教职工,包括具备相应教学资格的专业人士和实务专家。
第三条外聘教师必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我校的基本准则和校风,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风气。
第四条外聘教师管理由校内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的外聘教师管理机制。
第二章外聘教师的聘用第五条对于外聘教师的聘用,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符合相关的资格条件,并通过我校的考核。
第六条外聘教师的聘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下可以续约。
第七条外聘教师在校内享有与我校全职教职工同等的教育与教学资源。
第八条外聘教师的待遇根据其资历和担任课程的难易程度进行调整。
第九条外聘教师须参加到我校举办的教师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章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第十条外聘教师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编写并讲授教材,教授符合我校要求的教育课程。
第十一条外聘教师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内容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第十二条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安排,按时上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三条外聘教师应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教学评价,接受学生和校领导的评价和监督。
第四章外聘教师的管理第十四条外聘教师需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外聘教师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项目时,需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外聘教师如有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需求,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获得学校的支持和指导。
第十七条外聘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履行教学任务时,应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请假,并寻找合适的替代人员。
第十八条学校有权基于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终止外聘教师的聘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学校将通过定期考核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表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需修改,须经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外聘教师待遇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聘请外聘教师,以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外聘教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力量,其待遇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保障外聘教师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从法律规定角度,对外聘教师的待遇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外聘教师的定义及范围1. 定义外聘教师是指不具备国家教师资格,但具备一定教育教学能力,受聘于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2. 范围外聘教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教授等;(2)具备一定教育教学能力,曾在国内外知名学校、机构担任教师职务的人员;(3)有特殊技能或特长,能够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支持的人员。
三、外聘教师的待遇规定1. 工资待遇(1)外聘教师的工资待遇应根据其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性质、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并不得低于当地同类教师的平均水平。
(2)外聘教师的工资待遇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部分。
(3)外聘教师的工作量较大,可适当提高其绩效工资比例。
2. 社会保险(1)外聘教师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为外聘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 休息休假(1)外聘教师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年休假。
(2)外聘教师的休息休假制度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确保其合法权益。
4. 工作条件(1)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办公条件和安全保障,确保外聘教师的工作顺利进行。
(2)学校应定期对外聘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
5. 晋升与评优(1)外聘教师享有与校内教师同等的晋升机会,可根据其工作表现、业绩和贡献进行晋升。
(2)学校应定期开展评优活动,对表现优秀的外聘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6. 争议解决(1)外聘教师与学校在待遇等方面发生争议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学校应建立健全争议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外聘教师的合法权益。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3.外聘兼职教师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七、其他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选签订外聘兼职教师劳动合同。
四、管理与考核
1.外聘兼职教师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管理;
2.学校对外聘兼职教师实行教学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师德师风、教学态度等;
3.考核结果作为外聘兼职教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4.外聘兼职教师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与保障
1.外聘兼职教师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实行课时费制度;
2.学校为外聘兼职教师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其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3.学校为外聘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包括教材、教案、教学设施等;
4.外聘兼职教师享有与在职教师同等的教育教学培训、学术交流等机会。
六、合同期限与解除
1.外聘兼职教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或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的优秀人才;
4.遵循我国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
1.学校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证、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外聘教师队伍管理,保障学校教学有序、正常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外聘教师,是指各教学部以学校名义所聘请的非学校在编和在岗的授课教师。
一、总则1、外聘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思想品德,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对学生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能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4、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热爱学生,关心学生。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任务。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办法与程序1、聘请和报批外聘教师由教研室负责推荐落实,并与教育与教学科研督导室共同审核其任教资格(试讲)。
(1)外聘教师一般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教授课程应与其学历证书的专业相近。
(2)若外聘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应具有教授课程的能力及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3)聘用过的教师再聘,需教育与教学科研督导室给出审核意见方可续聘。
2、审核和审批(1)教学部每学期开学前填报《市政学校兼课教师聘任审批表》交教育与教学科研督导室审核,由教育与教学科研督导室提交主管校长审批。
(2)审核通过的外聘教师由所在的教学部制作《外聘教师情况汇总登记表》,教学部收齐资料(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并报教务科。
(3)教务科核定课酬标准,并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
3、办理聘任手续由教学部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填写《市政学校兼课教师聘任审批表》,并将合同、审批表和受聘教师资料送交教务科存档备案。
三、外聘教师的职责1、备课(1)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治学态度严谨,既教书又育人。
(2)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
认真编制授课计划,并要求在授课前一周完成。
(3)外聘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部下达的课程表授课,认真遵守教学纪律。
2、授课(1)外聘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讲授内容熟悉,深度适中,概念讲述清楚,重点、难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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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1.聘用理论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聘用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为我校急需的专业,具有一定的教学经历及能力(新教师必须通过面试考核),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任务。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及专业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承担相应的专业教学任务。
3.聘用教师应认真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4.聘用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开展教学工作,认真备课、授课和批改作业,参加有关课程的教学研讨活动。
5.聘用部门应按照学校在职教师的教学要求,对聘用教师进行规范的教学管理,确保其教学质量。
教务科要加强对聘用教师教学的检查与评估。
6.聘用部门应帮助聘用教师明确我校的教学特色和要求,了解我校学生的具体情况,以便聘用教师顺利授课。
7.聘用教师必须接受我校的各项教学检查与评估,评价指标与在职教师相同。
8.教务科应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较为稳定的聘用教师队伍。
9.聘用教师需填写外聘教师申请表,交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教师证复印件,统一交教务科,报校办,经校领导批准后,由用人部门在前一个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将教学任务书直接送达聘用教师本人、要求其按时上课。
10.用聘教师的聘期根据所授课程的具体情况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聘期内接受用人部门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条件。
聘期期满,聘用关系自动解除。
确因教学工作需要的,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11.聘用教师的酬金结算按实际上课课时,每月结算一次;聘用教师的酬金发放标准:学校将根据教育市场行情由校务会确定酬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