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按揭贷款相关政策解读

天津市房屋按揭贷款相关政策解读
天津市房屋按揭贷款相关政策解读

天津市房屋按揭贷款相关政策解读

一、按揭贷款相关政策

我国关于房地产按揭贷款相关政策经历了20多年的变迁,政策处于不断调整和修改的过程,最近一次调整房贷政策是在2017年3月31日下发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规定内容如下: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二、贷款利率相关政策

根据《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全市各银行自2017年4月1日起遵照执行以下要求:

1、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无房无贷款记录,首付30%)

2、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有一房或有一记录,首付60%)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5年以上基准利率4.9%,上浮30%后6.37%)

4、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宅贷款最长25年,商用房贷款最长10年)

5、各商业银行要防范住房金融风险,加强对借款人购房首付款来源、收入、婚姻、住房等情况真实性的核查,严格落实收入偿债比管理要求,认真查询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首付款必须同名划转,贷款发放前一个月征信记录无新增贷款记录)也就是说,从2017年4月1日开始,天津执行的商业贷款政策是:认房认贷,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最低六成,最长贷款年限25年。

三、商用房按揭与住宅按揭的区别

1、贷款模式上,住宅按揭可支持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商用房一般仅支持商业按揭贷款(居住型公寓除外)

2、贷款时间上,住宅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可支持现房和期房贷款;商用房仅可办理10年以内的按揭贷款,仅支持现房贷款。

3、首付款比例上,住宅最低30%的首付,商用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4、贷款利率不同,住宅可支持基准利率,商用房利率上浮30%-40%

四、目前我行主要办理的房贷业务

按照前期已经审批放款的授信业务来看,符合条件的房产项目主要为:

房屋性质为非居住的商用房产品,土地性质主要为商服用地、工业用地,要求开发商具备五证和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总价在100万元以内,贷款额度50万元以内,最容易审批通

过。

要求借款人收入能够覆盖月均还款额的2倍以上,例如:月净收入1万元,最多可贷款额度44万元;贷款额度每10万,月均还款约1000元。

借款人资质方面,工作单位为国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地位较高的工作性质,且收入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公积金缴存记录连续稳定、资产较多的客户比较容易审批通过,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规模较小)、经常变动工作的人员、征信存在不良或存在多笔小额贷款记录的客户审批较为困难。

五、房地产开发商准入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验资报告

4、公司章程

5、《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用房销售许可证》

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商用房提供)

六、贷款人准入条件

1、贷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2、夫妻双方工作收入证明

3、夫妻双方近一年银行工资收入流水

4、近一年公积金缴费明细(如有公积金)

5、首付款发票及缴费小票

6、首付款资金来源流水

7、个人财力证明

8、现场核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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