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办法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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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要求,健全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和监控体系,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管理及经济活动健康、有序、高效、持续地进行,实现项目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中心,以管理目标责任制和成本核算为手段,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社会信誉和培养人才为目标,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按照项目施工的内在规律和实际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并对安全、质量、工期、成本、文明施工(含环保、信誉、企业形象)等进行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的过程。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标准

第三条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的精干、高效、多能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的选聘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资质等级、实际能力符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项目经理的责、权、利关系明确。

第四条健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工程项目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并层层分解,推行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明确奖罚条款并认真履行。

第五条实行项目责任成本核算制。工程项目实行责任成本制(零利润),使所有工程项目均处在同一起跑线上。每个工程项目均实行独立核算,具有健全的项目成本核算体系与制度,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和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计划科学、合理、可行。实行目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贯彻执行ISO9001、ISO14001、GB/T28001标准,建立明确的目标保证体系,科学组织施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坚持安全生产,注重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确保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第七条生产要素配置市场化(模拟市场)。项目所需的人、财、物、技术等生产要素按项目实际需要,实行市场化操作,优化配置并实行有效监控和科学管理。

第八条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并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罚措施。

第九条思想政治工作保障有力。运用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适当的奖惩办法和严格的管理制度,调动项目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坚持艰苦奋斗、勤俭持家、敢打敢拼的优良作风,保障施工生产正常有序地进行。

第十条档案、资料完备。各种原始资料、台帐完整齐全,能真实反映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全面情况,工程档案、验收资料符合规定;项目竣工后有分项工程、综合工程施工总结和有推广价值的专题报告。

第三章工程项目的等级划分和管理模式

第十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针对性和合理配置工程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管理力量,按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将工程项目划分为A、B、C、D、E、F六个等级。

A级:工程合同总价在10亿元以上的。

B级:工程合同总价在5-10亿元的(含5亿元,不含10亿以下同)。

C级:工程合同总价在2-5亿元的。

D级:工程合同总价在1-2亿元的。

E级:工程合同总价在0.5-1亿元的。

F级:工程合同总价在0.5亿元以下的。

技术复杂程度高的工程项目可相应提高一个等级。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的模式

(一)直接管理项目部(简称直管项目部),是指企业以本级资质自行承揽并直接组织施工的项目部。

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可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采取一级管理或两级管理方式。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项目部原则上采取一级管理方式。

集团公司实行一级管理的项目部是指工程合同额在5亿元以下,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中,由项目部直接管理专业作业队,项目部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机关人员、参与施工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人员、根据需要招聘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组成。

集团公司实行两级管理的项目部是指工程合同额在5亿元及以上,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在项目部下再设分项目部。项目部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机关人员、参与施工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人员、根据需要招聘或选聘的其他人员和分项目部的主要人员组成。分项目部的重要岗位人员由参与施工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研究确定,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审定。

(二)委托管理项目部(简称托管项目部),是指企业以本级资质承揽并委托所属企业组织施工的项目部。由委托方与受托方签定《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由受托方组建项目经理部,但项目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应报委托方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并由委托方发文成立项目部。

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使用集团公司资质承揽并管理的工程项目,不得采用委托管理模式。

第四章项目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第十三条项目部一般下设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四部一室”。E、F级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设置。

第十四条项目部人员配置原则

1、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原则;

2、满足工程需要的原则;

3、满足法律法规的原则;

4、精干高效的原则;

5、一专多能的原则。

第十五条项目部定员数

A级项目部:

实行两级管理的,定员为30人左右(包括由项目部支付劳动报酬的项目班子、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等,不包括分项目部在项目部挂职的人员),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党工委书记(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或专职副书记1人,项目总工程师1人,项目副经理3—4人(分项目部经理挂职项目部副经理)。

实行一级管理的,定员为80-100人(包括由项目部支付劳动报酬的项目班子、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测量人员、试验人员、施工员及后勤人员等),项目班子岗位设置和职数同上。

B级项目部:

实行两级管理的,定员为25人左右(人员范围同A级),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党工委书记(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或专职副书记1人,项目总工程师1人,项目副经理2—3人(分项目部经理挂职项目部副经理)。

实行一级管理的,定员为70-90人(人员范围同A级),项目班子岗位设置和职数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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