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分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集团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合作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并具备符合合作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未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经理由本公司派遣,费用由合作方支付。

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分公司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

二、招投标、合同签定、人员派遣及管理

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集团公司组织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集团,待集团公司审批后,再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本集团公司预算部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分公司经理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办公室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分公司向合作项目派遣2名专职管理人员,其中一名担任项目副

经理,主要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另一名1

担任行政专员,主要负责对项目合同、项目收款、资金支付和使用、项目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按国家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qhse质量管理手册》和《作业文件》《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进行管理,同时分公司根据派遣项目副经理反映的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进度检查,并根据签订的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考核(参照集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合作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3、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5、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

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6、按范本落实“六牌二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2

工程立面图划分工作、生活区域,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和消防工作。

7、实施临时水电设施专人管理制度,执行统一工人着装、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8、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二)工程质量管理

1、合作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3、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4、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

关要求。

5、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6、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7、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8、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三)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前提下,为节约工程管理成本应加快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采取以下措施掌控施工进度情况:

1、合作人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4、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及时修订,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

分公司派遣的项目副经理对合作项目在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如实向分公司汇报,在每周五已书面形式上报分公司工程部,如在质量、安全上存在不符合要求的

应立即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进行罚款,并及时向分公司汇报按分公司的处罚实施细则执行,并及时向分公司工程部汇报。同时与财务挂钩,对支付的款项请示分公司暂停支付工程款项。

七、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合作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底存档。

八、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一)、合作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三)、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

工卡、计生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四)、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九、保修及维修管理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二)、合作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合作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合作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合作人的保修金。

十、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第二篇: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挂靠项目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局项目管理机制,规避简单挂靠的违法性和巨大风险,解决“管理缺位”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严禁简单的挂靠制度,切实将简单挂靠纳入企业内部承包体系,强化施工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缺位”的问题,就是要做到挂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形成人员、制度和责任三落实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资格审查

第三条各单位成立项目管理部,为挂靠单位及个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首先对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主要情况(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济实力等)、工程概况等进行了解及筛选,

然后纳入各单位会议确认是否予以挂靠。

第五条各单位确认予以挂靠单位及个人,须将所在单位资质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机构体系表及相关人员联系表等复印件交各单位项目管理部予以备案(查原件)。

第六条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制订挂靠项目合同示范文本,以指导合同的洽商和履约管理。

第八条根据挂靠单位及个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项目管理部要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书面上报各单位审批。

第九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审核相关预算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合同进行评审。第十一条合同签订时,挂靠单位及个人需用现金向各单位交付工程造价10%的风险抵押金(其中包含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挂靠单位及个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罚没。

第十二条以各单位的名义承接的挂靠项目,必须服从项目管理部对项目现场的管理,凡以各单位二级公司名义与发包方签订的协议,挂靠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协议条款及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协议。

第十三条严禁挂靠单位及个人将项目再进行转让、分包。第十四条合同中明确挂靠单位及个人负责范围和职权范围。第十五条各单位

要保留合同解释权和解除权,在于取得主动,控制风险和损失。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各单位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第十八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计生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第十九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第二十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各单位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第二十一条对已经挂靠单位及个人,项目管理部将对其业绩、信誉、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表现不良者各单位将取消其挂靠资格。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挂靠单位及个人的授权管理和项目印章管理,限制直至禁止私自以各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三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有权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挂靠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对发现有违反质

量、安全等相关操作规程或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

各单位有权责令整改。对不服从管理、多次不改者,项目管理部有权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者,各单位有权取消其挂靠资格,或由各单位直接进行管理。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挂靠项目的支出,应该纳入企业的财务体系,根据相关合同,票据核定支出,相关的财务支出,应由各单位代为支付和管理,绝不能放任不管。

第二十五条工程款项由发包单位先行汇入各单位帐户,在按比例扣除挂靠上交额及各项保证金等以后,挂靠单位及个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取运行。

第二十六条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选择,以自有或第三人资产设定抵押、找有实力的第三人提供保证、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出具保函中的一种或几种,向各单位提供担保。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第二十八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监理、设计、发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二十九条合同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

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第三十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十二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第三十三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第三十五条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第八章施工进度管理

第三十六条挂靠单位及个人每月向各单位项目管理部以文字形式汇报工程进展情况、进度计划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第三十七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根据各单位与发包方合同所

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第三十八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第三十九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第四十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及时修订,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

第九章资料管理

第四十一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十二条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各单位留底存档。

第四十三条项目竣工验收后,挂靠单位及个人须将整套竣工资料交于各单位项目管理部备案,结算书交于预算部备案。

第十章保修及维修管理

第四十四条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第四十五条挂靠单位及个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各单位和挂靠单位及个人协6 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挂靠单位及个人维修成本。

第四十六条若挂靠单位及个人在保修期内不按发包方要求进行维修,发包方举报至各单位,各单位组织专人进行维修。同时各单位要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挂靠单位及个人的保修金。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单位项目管理办法,并报工程处备案。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工程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工程项目挂靠协议书工程项目挂靠协议书

甲方(管理方):

乙方(挂靠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从事项目工程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从事项目工程,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安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不服从管理多次违规不改的视为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

手续,员工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到位。所聘员工的有效证据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交工资料要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备案。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并对所有聘用人员的安全负责。

八、挂靠管理费用为工程费_________%。

九、本挂靠协议生效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如挂靠期间乙方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本挂靠协议的行为,或者发现乙方有其他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企业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时,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罚没上述风险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挂靠期内乙方无违约行为,将风险保证金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挂靠期间乙方按工程进度收取的建设方的工程进度款必须转入甲方帐户,待扣除挂靠管理费用、税金后其余工程款转给乙方。其他工程备料款或建设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甲方为避免乙方将工程款项挪作他用,乙方同意甲方在保证工程正常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分期支付。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乙方交齐风险保证金后生效。挂靠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工程资质挂靠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以甲方名义承包淮安地区居配及其相关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日至日

二、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淮安地区居配及其相关工程,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及业务资料,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配合乙方和项目业主签约。

三、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传达业务经营信息及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履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并有权制止乙方的违规违法等行为。

四、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保持工作联系,并及时提供业务、生产等服务。

五、乙方负责承建工程的所有事宜。严格按照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甲方的规章制度管理,塑造和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利益,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负责善后。

六、乙方承接的项目,具备开票条件的由乙方向项目业主开具发票,所取得的工程款应及时解缴甲方,甲方在扣除乙方应缴的各种税费及工程管理费后,应及时全额拨付给乙方。工程管理费按开票金额的6%计算。所有税金子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取款时内扣。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非正常损害事件时,乙方必须及时处理,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乙方如违反上述协议,例如第五条和第七条相关规定时,并需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时,先按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中规定的抵押数额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超出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商议。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月日

第五篇:工程挂靠合作经营协议书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企业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合作经营期间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收取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项目的为管理服务费(税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再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

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甲方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项目任务的公司资

质,向乙方提供项目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开发的相

关手续,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项目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

程管理部

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账户和相

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乙方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

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企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项目开发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乙方可以利用甲方名义开具发票,因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相关费

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安

全施

工,对项目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以及项目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经济

纠纷由乙方负责。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

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

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

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乙方实施的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等事项

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甲方单方声明

(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

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其经营项目活动所产生经济纠纷,

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甲乙双方联合声明

(1)甲乙双方仅是合作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

在内部管理关系。

(2)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为乙方开立银行资金账户和提供相关

经营票据,并且项目账款专款专用,甲方不得挪用。其中甲方为乙方开立

的银行账户资料为:

开户公司:开户行:账号:

第七条:第五条管理服务费支付方法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法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

处理。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经营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

乙方结清以甲方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有效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签

订续展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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