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doc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1 扬州公司工程项目合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合作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
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并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若未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经理由本公司派遣,费用由合作方支付。
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工程主管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报公司经理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并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三、招投标、合同签定及管理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公司经理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司预算部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工程管理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
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办公室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一)、合作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三)、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五)、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工程挂靠管理制度

工程挂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挂靠管理,维护工程市场秩序,保障相关各方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挂靠行为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公司、挂靠单位、挂靠负责人等。
第三章挂靠单位的基本要求1.挂靠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施工相关条件。
2.挂靠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合法合规的经营记录。
3.挂靠单位须依法纳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第四章挂靠管理机构1.设立挂靠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挂靠单位的行为。
2.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第五章挂靠合同的签订与履行1.挂靠单位应当与工程公司签订挂靠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期限、施工标准等内容。
2.挂靠合同应当合法合规,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
3.挂靠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完成相关工程任务,并保质保量交付。
第六章挂靠管理的考核与监督1.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挂靠单位的管理与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良行为及时处理。
2.挂靠单位应当接受挂靠管理机构的监督,配合相关检查和调查。
第七章挂靠管理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挂靠管理制度的行为,挂靠单位将会面临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挂靠资格、解除挂靠合同等。
2.挂靠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处理挂靠单位的违规行为,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
总结工程挂靠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利于规范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相关各方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相互合作,共同推动工程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工程施工挂靠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挂靠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挂靠行为,保障工程安全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挂靠是指施工单位在本单位没有足够资质或能力的情况下,与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由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和技术等任务,领取施工合同的款项。
第三条工程施工挂靠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要求,不得从事伪造施工资质和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工程施工挂靠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并认真履行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手续。
第五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完备的管理机构和技术团队,保证施工过程的正常进行和效果的达到。
第六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七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技术管理流程,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第八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妥善管理施工现场,保持环境整洁,遵守当地环境保护法规,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和污染物,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
第九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履行相关义务,并按时交付工程成果,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和验收通过。
第十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和结算义务,不得违约拖欠款项,不得擅自挪用工程款项,确保工程施工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支付。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材料采购和物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和物资的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成本控制。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确保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水平,加强技能提升和安全防护意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并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施工效率。
挂靠项目合作办法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合作,按以下办法管理:1、合作方应有良好的信誉、较强经济实力及社会关系,有一定的施工实践经验。
2、公司不承担任何风险,即公司不承担合作项目的开发、施工、结算过程中所有的成本、费用、安全质量、工期等责任,公司不承担合作方的债权、债务和一切纠纷,所有一切相关事项和责任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和处理。
3、合作工程意向确定后,合作方应提供房屋、车辆等财产担保,办理好担保手续或者应向公司交纳工程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办理或不交纳的,不予合作。
4、承接的工程项目,工程款甲方必须汇入公司账户。
5、工程按工程总造价提取管理费用,200万元以下工程按3%计,200万元以上部分按2.5%计,声学装饰按上述各增加1%,税金按实计算,由合作方承担。
6、费用支付办法:工程款汇入公司后,按到款暂扣除12%,审核后及时付给合作方。
支付前合作方应交纳80%的发票和20%的人工工资单抵账。
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人工工资、材料款等一切费用和事项结清,竣工资料归档后,按实结算。
7、对合作方提供有偿服务:①在招投标和项目实施中需公司给予技术支持和出场协调时,合作方应按承担人员工资(专业人员以500元/天计,一般工作人员以200元/天计)、交通费、膳宿费。
②需公司建造师长驻工地的,合作方应支付工程造价2%的费用,且最低不少于每月6000元.③建造师在行业管理系统网上公布的或证书交由建设方保管的,合作对方每月应支付建造师证占用费500元;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共同在网上公布的,合作对方每月应支付证件占用费1000元。
(时间从网上公布之日起至网上注销止)④借用资质证书原件的,需押金3000元。
归还后退还。
⑤需公司各类证件,提供广告本和整套资料的复印件,按200元/套收取费用。
⑥需公司派人进行预算的,须交纳预算金额5‰的费用,且最少不得低于每件1000元;决算的,须交纳决算金额的4‰的费用,且最少不得低于每件1000元。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一、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1 项目管理的定义项目管理是指在特定目标和约束条件下,通过合理的资源组织和控制,以实现项目目标的过程。
1.2 项目管理的重要性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够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实现投资的有效利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1.3 项目管理的原则(1)明确目标和约束条件:确定项目的目标,并明确项目的约束条件,如时间、成本、质量要求等。
(2)有效的沟通和协作:项目管理需要与不同的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作,确保项目各方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3)合理的资源分配: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分配资源,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高效运作。
(4)有效的风险管理:项目管理需要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
(5)持续改进和学习:项目管理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改进和学习,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二、挂靠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与职责2.1 项目管理组织的设立为了有效管理挂靠工程项目,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2 项目管理组织的职责(1)项目计划编制: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工期安排、资源分配等。
(2)项目组织与协调:组织项目团队,协调各方合作,推动项目发展。
(3)风险管理:评估项目的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跟踪风险的发生和应对情况。
(4)质量控制:制定项目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项目按质完成。
(5)成本控制:制定项目的预算,进行项目成本控制和核算,确保项目按成本完成。
(6)进度控制:跟踪项目进度,进行进度控制和调整,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7)沟通与协调:与各方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冲突。
三、挂靠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步骤3.1 项目启动阶段(1)明确项目目标和约束条件,形成项目定义书。
(2)制定项目计划,包括工期安排、资源分配等。
(3)成立项目管理组织,确定项目团队成员及其职责。
工程项目挂靠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项目挂靠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建筑市场的工程项目挂靠行为。
三、挂靠行为的界定(一)挂靠行为是指无资质或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通过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项目的行为。
(二)以下行为属于挂靠:1. 挂靠方未取得相应资质,以被挂靠方名义承揽工程项目的;2. 挂靠方与被挂靠方未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以被挂靠方名义承揽工程项目的;3. 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签订承包合同,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由挂靠方独立完成工程项目的;4.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申报投标,中标后实际施工过程中,由挂靠方独立完成工程项目的。
四、管理措施(一)严格资质审查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查,对无资质或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不得颁发资质证书。
2. 对涉嫌挂靠的企业,应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其真实身份和实际承揽工程项目的能力。
(二)加强招投标管理1. 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行为,防止挂靠行为的发生。
2. 招标文件应明确禁止挂靠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1.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如实提供工程项目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伪造、篡改。
(四)建立健全举报制度1.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挂靠行为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挂靠行为进行举报。
2. 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对举报属实、查处有功的,给予奖励。
五、法律责任(一)对涉嫌挂靠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取消其资质证书;2. 没收违法所得;3. 责令改正;4.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对涉嫌挂靠的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2. 罚款;3. 没收违法所得;4. 取消相关资格证书。
建设工程项目挂靠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挂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挂靠管理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挂靠的管理工作。
三、挂靠管理机构1.建设工程项目挂靠管理机构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且应有施工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相关人员。
2.挂靠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挂靠管理工作,不得违法违规。
四、挂靠管理流程1.挂靠管理机构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工作内容。
协议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挂靠期限、挂靠费用、挂靠范围等。
2.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对挂靠的建设项目进行彻底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施工图纸、质量标准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法合规。
3.挂靠管理机构应当指派专人负责挂靠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项目进度和问题。
4.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五、挂靠管理责任1.挂靠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施工主体责任,不得推诿扯皮,须全力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2.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挂靠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挂靠的建设单位履行相应的监理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4.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相关资料,并依法履行相关报告和备案手续。
六、挂靠管理监督1.挂靠管理机构应当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审计。
2.建设单位应当对挂靠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建立相应的举报渠道,保障员工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七、挂靠管理制度的完善挂靠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024年版工程项目合作挂靠管理协议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工程项目合作挂靠管理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双方1.1 挂靠方信息1.2 管理方信息1.3 合作期限第二条合作内容2.1 项目范围2.2 挂靠方职责2.3 管理方职责第三条项目管理3.1 项目策划3.2 项目执行3.3 项目监督与检查第四条挂靠管理4.1 挂靠资格条件4.2 挂靠申请流程4.3 挂靠合同签订第五条技术支持与培训5.1 技术支持内容5.2 培训计划与实施第六条质量与安全6.1 质量标准6.2 安全措施第七条费用与结算7.1 挂靠费用7.2 管理费用7.3 结算方式与时间第八条知识产权与保密8.1 知识产权归属8.2 保密义务与范围8.3 保密期限第九条违约责任9.1 挂靠方违约9.2 管理方违约9.3 违约赔偿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法律途径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11.3 合同终止第十二条一般规定12.1 合同的解释12.2 合同的附件12.3 合同的修订第十三条法律法规13.1 适用法律法规13.2 法律法规的冲突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的其他约定14.2 附件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双方1.1 挂靠方信息1.1.1 挂靠方全称:____________ 1.1.2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1.1.3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1.1.4 联系人:____________1.1.5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1.1.6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1.2 管理方信息1.2.1 管理方全称:____________1.2.2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1.2.3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1.2.4 联系人:____________1.2.5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1.2.6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1.3 合作期限1.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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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分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集团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合作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
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并具备符合合作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若未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经理由本公司派遣,费用由合作方支付。
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分公司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
二、招投标、合同签定、人员派遣及管理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集团公司组织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集团,待集团公司审批后,再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本集团公司预算部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分公司经理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办公室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分公司向合作项目派遣2名专职管理人员,其中一名担任项目副经理,主要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另一名1担任行政专员,主要负责对项目合同、项目收款、资金支付和使用、项目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度管理项目实施过程按国家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qhse质量管理手册》和《作业文件》《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进行管理,同时分公司根据派遣项目副经理反映的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进度检查,并根据签订的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考核(参照集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1、合作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3、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5、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6、按范本落实“六牌二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2工程立面图划分工作、生活区域,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和消防工作。
7、实施临时水电设施专人管理制度,执行统一工人着装、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8、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二)工程质量管理1、合作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
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3、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4、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5、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6、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7、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8、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三)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前提下,为节约工程管理成本应加快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采取以下措施掌控施工进度情况:1、合作人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4、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及时修订,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
分公司派遣的项目副经理对合作项目在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如实向分公司汇报,在每周五已书面形式上报分公司工程部,如在质量、安全上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进行罚款,并及时向分公司汇报按分公司的处罚实施细则执行,并及时向分公司工程部汇报。
同时与财务挂钩,对支付的款项请示分公司暂停支付工程款项。
七、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合作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底存档。
八、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一)、合作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三)、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计生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四)、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九、保修及维修管理(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二)、合作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合作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合作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
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合作人的保修金。
十、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第二篇: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挂靠项目管理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局项目管理机制,规避简单挂靠的违法性和巨大风险,解决“管理缺位”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严禁简单的挂靠制度,切实将简单挂靠纳入企业内部承包体系,强化施工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缺位”的问题,就是要做到挂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形成人员、制度和责任三落实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资格审查第三条各单位成立项目管理部,为挂靠单位及个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首先对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主要情况(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济实力等)、工程概况等进行了解及筛选,然后纳入各单位会议确认是否予以挂靠。
第五条各单位确认予以挂靠单位及个人,须将所在单位资质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机构体系表及相关人员联系表等复印件交各单位项目管理部予以备案(查原件)。
第六条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七条各单位要制订挂靠项目合同示范文本,以指导合同的洽商和履约管理。
第八条根据挂靠单位及个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项目管理部要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书面上报各单位审批。
第九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审核相关预算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合同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时,挂靠单位及个人需用现金向各单位交付工程造价10%的风险抵押金(其中包含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挂靠单位及个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罚没。
第十二条以各单位的名义承接的挂靠项目,必须服从项目管理部对项目现场的管理,凡以各单位二级公司名义与发包方签订的协议,挂靠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协议条款及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协议。
第十三条严禁挂靠单位及个人将项目再进行转让、分包。
第十四条合同中明确挂靠单位及个人负责范围和职权范围。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保留合同解释权和解除权,在于取得主动,控制风险和损失。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各单位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第十八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计生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第十九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第二十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各单位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第二十一条对已经挂靠单位及个人,项目管理部将对其业绩、信誉、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表现不良者各单位将取消其挂靠资格。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挂靠单位及个人的授权管理和项目印章管理,限制直至禁止私自以各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三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有权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挂靠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等相关操作规程或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各单位有权责令整改。
对不服从管理、多次不改者,项目管理部有权处以相应罚款。
情节严重者,各单位有权取消其挂靠资格,或由各单位直接进行管理。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二十四条对挂靠项目的支出,应该纳入企业的财务体系,根据相关合同,票据核定支出,相关的财务支出,应由各单位代为支付和管理,绝不能放任不管。
第二十五条工程款项由发包单位先行汇入各单位帐户,在按比例扣除挂靠上交额及各项保证金等以后,挂靠单位及个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取运行。
第二十六条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选择,以自有或第三人资产设定抵押、找有实力的第三人提供保证、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出具保函中的一种或几种,向各单位提供担保。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七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
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