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点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点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点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8753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点

Key points for safe operation of mobile cran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流动式起重机包括的种类较多,其动力传动型式和各工作机构的操纵方法各有特点,本节只介绍有关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常见事故及其防范措施。

1、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

1.1一般要求:

1.1.1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构造、操作及保养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等,并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1.1.2非司机严禁操作起重机。

1.1.3起吊前应作空载试运转,在起吊作业中,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并按照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1.1.4严禁司机酒后作业。操作中司机必须注意力集中,不得与他人闲谈或做其他动作。

1.1.5严禁超负荷使用。司机应注意起重物件的绑扎是否牢固可靠。严禁斜拉和斜吊;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如半掩物等;严禁吊起重物高速回转。

1.1.6起重机在吊起满负荷时,应先吊离地面0.5m,再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在确认可靠后,方可继续起吊。

1.1.7如果起重机在操作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并设法放下重物,进行检修调整。

1.1.8经常检查传动机构、安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等处是否安全可靠,声音是否正常,如果出现异常,要及时排除。

除以上各项基本要求外,司机还应遵守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2起重机起吊稳定性要求:

起重机在起吊作业时,由于因起吊过重的重物、操纵失误引起的过大惯性力、支承面的沉陷或过大的风力等原因,起重机往往突然丧失稳定,甚至倾翻,造成事故。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由于结构条件所定,不论使用

支腿或不使用支腿作业时,最危险的失稳工况是吊臂在垂直于车身的侧方倾翻线的位置上。所以,在考虑起重机稳定性和进行稳定性试验时,都是以吊臂在正侧方的工况为基础。在此工况下,起重机必须保证最低的稳定性。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的起重能力不仅由整机稳定性决定,而且还受到吊臂强度的控制。吊臂截面的选择,也是按某一工况(一定的臂长和幅度及其相应的起重量)来计算的。然后,再按吊臂已有强度的可能性确定在不同臂长和幅度下的起重量。由此绘出起重量---幅度曲线,称为强度起重特性。不同臂长可得出一组不同的曲线。

不同类型的起重机有不同的强度起重特性曲线,在驾驶室内标牌上标出,司机必须按曲线的要求进行作业。有的起重机有报警装置,以防起重机超负荷使用。从上述可知,为了保证起重机的起重稳定性,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使用,严禁吊重物高速回转,以免引起过大的离心力,造成起重机倾翻。

2、安全作业程序

2.1发动机的起动与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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