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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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

二、基本假设1. 企业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其会计信息应当独立于其他主体。

2. 企业会计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3. 企业会计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

4. 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

三、会计要素1. 资产: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 负债: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3. 所有者权益: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4. 收入: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5. 费用: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6. 利润: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四、会计计量属性1. 历史成本:资产或负债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承担的负债的金额计量。

2. 公允价值:资产或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3. 可变现净值: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4. 现值:资产或负债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1. 会计政策变更:企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企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3. 会计差错更正:企业在发现前期差错时,应当及时进行更正。

六、财务报表1. 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全文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全文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全文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用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准则体系。

其中,基本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下面,我将就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进行详细阐述。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之一是真实性。

真实性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

这意味着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将其真实、准确地体现在财务报告中。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之二是公允性。

公允性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应当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

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原则对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进行计量,并确保计量结果客观、公正。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之三是连续性。

连续性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应当按照连续经营的原则编制。

即企业在会计期间内应当假设将会继续经营下去,不考虑可能发生的破产、停业等情况。

这样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比较性和可比性。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之四是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要求企业按照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时间确定会计确认的时点。

即企业应当在经济业务实际发生时确认相关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而不是按照实际收付款的时间来确认。

还有,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之五是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是指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时间段。

企业应当选择适当的会计期间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标注会计期间的起止时间,以便用户正确理解财务报表的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之六是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中的经济业务应当以货币计量单位为基础进行度量和报告。

即企业应当以货币形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包括真实性、公允性、连续性、权责发生制、会计期间和货币计量。

这些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比较性。

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1.账务处理准则:规定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包括账簿设立、会计账户的划分和命名等。

2.成本核算准则:规定了企业成本的确定方法和核算程序,包括原材料、劳动力、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的核算要求。

3.资本公积核算准则:规定了企业资本公积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股本公积、盈余公积等项目的处理要求。

4.盈余分配核算准则:规定了企业盈余分配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等项目的处理要求。

5.投资收益核算准则:规定了企业投资收益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项目的核算要求。

6.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准则:规定了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股权投资的获取成本、减值准备等方面的要求。

7.固定资产核算准则:规定了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固定资产的入账、折旧、资产减值等要求。

8.无形资产核算准则:规定了企业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无形资产的获取成本、摊销、减值等方面的要求。

9.商誉核算准则:规定了企业商誉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商誉的获取成本、减值等方面的要求。

10.债务重组核算准则:规定了企业债务重组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债务重组的确认、债务减记等要求。

1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准则:规定了企业金融资产的分类方法和计量要求,包括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摊余成本等计量方式。

12.金融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了企业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计提范围,包括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和程序。

13.存货核算准则:规定了企业存货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存货成本的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等要求。

14.债务减记准则:规定了企业债务减记的方法和程序,包括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的减记要求。

15.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了企业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计提范围,包括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计提要求。

16.利润表项目核算准则:规定了企业利润表项目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项目的处理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准则”)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而制定的一套会计准则体系。

其中,基本准则是企业准则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准则的基础和基本原则。

基本准则包括以下内容:
一、真实性和公允性原则
真实性和公允性原则是企业准则的核心原则,也是企业准则的灵魂所在。

它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必须遵循真实性和公允性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和可比性。

二、连续性原则
连续性原则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应当假定企业将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出现破产、清算或停业等情况。

这一原则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必须考虑到企业的长期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以保证财务报告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三、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应当采取谨慎的态度,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充分的预计和计提,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这一原则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必须考虑到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采取适当的计提和披露措施,以保证财务报告的谨慎性和可靠性。

四、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确认原则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收入确认原则,即在收入实现时确认收入。

这一原则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必须按照实际发生的收入确认原则,避免虚增收入或推迟确认收入,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以上是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内容,企业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必须遵循这些基本准则,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和可比性。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24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24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2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24准则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真实性。

准则分为宏观部分和微观部分,宏观部分主要包括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会计核算报告基本要求、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等内容,微观部分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要求。

准则的宏观部分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首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比性和时效性等要求。

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必须反映实际情况,不能虚增或虚减;可靠性是指会计信息必须具有可确认性和可验证性;完整性是指会计信息必须包括全部相关的信息;可比性是指会计信息必须具有比较价值,可以与其他企业进行比较;时效性是指会计信息必须及时地提供给各方使用。

其次,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货币计量制、会计要约和会计实质等原则。

权责发生制是指在收入发生时确认收入,在费用发生时确认费用;货币计量制是指所有会计事项必须以货币单位计量和报告;会计要约是指对会计处理事项进行选择和抽象,以便反映经济实际;会计实质是指在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不一致时,应当根据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

再次,会计核算报告基本要求,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报告附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财务报表是企业根据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和方法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基本财务报表;财务报告附注是对财务报表的补充说明,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重要事项及其他信息的披露;财务报表附注是对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附注的进一步补充和详细说明。

最后,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包括编制对象、编制职责、编制程序和编制时限等。

编制对象是指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包括内部管理者、股东、债权人、政府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编制职责是指企业管理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编制程序是指财务报告的编制步骤和要求;编制时限是指财务报告的编制时间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的根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谨慎性、权责一致性、收入实现和费用发生的配比、货币计量和业务实质优于形式等。

其中,真实性要求企业应以经济业务的真实面貌和实际经济效益为基础,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准确性要求企业应准确计量和记录经济业务,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完整性要求企业应将全部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经济业务进行计量和记录,不得遗漏或隐瞒任何重要的经济业务。

连续性要求企业应按照会计周期一致的原则编制财务报表,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合理估计和计提,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权责一致性。

货币计量要求企业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经济业务进行计量和记录。

业务实质优于形式要求企业应根据经济合理性和公允价格,界定经济业务的确切性质和报表项目的初次确认和后续计量。

具体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具体的应用规则和操作办法,对具体经济业务的计量和确认、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核算方法的确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的格式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具体准则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准则、会计报告准则、会计报表格式准则、财务报表附注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准则等。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准则包括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的规定,以及会计估计的确定和运用的规定。

会计核算方法准则包括会计分录和账务处理的规定,确定和运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规定,以及其他专门核算方法的规定。

会计报告准则规定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的要求,包括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财务报表的报告期和报告格式、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披露、财务报表的审计和签发等。

会计报表格式准则规定了财务报表的格式和样式,对财务报表的内容和布局进行了规定。

财务报表附注准则规定了财务报表附注的内容、编制和披露要求。

会计档案管理准则规定了会计档案的管理、保存、归档和检索等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企业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简称“ASBE”)是中国境内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体系,制定和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目的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ASBE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如下:1.存在独立核算原则:企业应按照业务性质、经济实质、风险责任考虑,建立独立核算制度。

相互独立的经济实体应分别开设独立的会计帐簿,独立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持续经营原则:企业会计应基于持续经营假设,即企业会长期存在,会按照正常的商业运营模式经营下去。

3.会计的权责发生制:根据发生时间会计核算经济业务,而非根据实际收付款时间。

即经济业务在发生时,相应的会计确认就应该在那个时候发生。

4.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会计信息质量主要体现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比较性、及时性、可理解性等几个方面。

5.小额业务处理原则:对于金额相对较小、交易历史短的业务,企业可以采取合理的估计、分类、归整处理,而不必按照详细的台账进行核对。

6.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原则: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在会计准则中对于这些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提出了具体要求。

7.货币计量原则:企业会计报告使用货币计量单位,即所有金额应以人民币为单位计量。

8.核算期间原则:企业应按照固定的会计期间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一般为年度。

9.信息的披露原则: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会计信息进行必要的披露,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以上是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

这些准则旨在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从而增强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企业应根据这些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以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以真实、准确地反映。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规范中国企业会计活动的基本准则,它确立了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是企业会计的基础和基本框架。

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为了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比性和规范性,为企业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财务信息,为政府、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和监督的依据。

首先,真实性是企业会计准则的最基本准则。

真实性是指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财务信息。

真实性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要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财务状况,不能歪曲事实,不能虚构数据,不能隐瞒信息。

只有确保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为各方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其次,规范性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另一个基本准则。

规范性是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遵循统一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规范性要求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避免主观性和随意性,确保财务信息的规范和标准。

第三,及时性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另一个基本准则。

及时性是指企业应当及时公布财务信息,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确保用户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并及时作出相关决策。

及时性要求企业不仅要及时编制财务报表,还要及时公布财务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第四,连续性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另一个基本准则。

连续性是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连续性原则,即企业的业务应当保持持续经营的状态,确保会计信息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连续性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不能随意改变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必须保持业务的持续性。

第五,完整性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另一个基本准则。

完整性是指企业应当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部过程和全部结果,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完整性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不能遗漏重要信息,不能掩盖事实,要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第六,谨慎性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另一个基本准则。

谨慎性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做出合理的估计和判断,确保财务信息的谨慎性和保守性。

财政部令(2006)第33号_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2006)第33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二○○六年二月十五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一、业务行为原则1、会计等其他业务行为应该遵守正义、诚信、一致和科学的原则。

2、业务行为应当以公正的原则来看待和处理各方利益,努力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声誉。

3、企业实行会计、计算机和其他技术、管理等措施,以确保业务机密性。

4、应以最佳成本分析原则、最佳信息处理原则,以及适当的定期性来处理会计交易。

二、会计记录原则1、企业应该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记录经济事件和财务变更信息。

2、企业用会计报表来披露其经济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市场上的行为行为。

3、企业保持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的完整性,应有明确的法律原则和审计流程来确保账务的正确性。

1、企业要秉持尽责的会计判断,根据会计原则确定会计估计。

2、会计估计应该据实进行,不得受政治、商业或信仰等影响。

3、会计估计应该借鉴其他企业相似情况的会计考虑,以公认的会计技术手段判断客观的数据来确定会计估计。

1、企业应该确定会计科目,建立比较结构详尽的会计科目体系,并结合会计术语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若干要求,制定出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展现企业会计报表明确的标准。

2、企业应该以适当和可比较为基点,使会计报表披露完善、具有易读性、即时性和真实性。

3、企业会计报表和报金额应该使用标准数字表示。

4、企业应该在会计报表表头、表内注解中注明基本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准则。

五、报告原则1、企业要按照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如实、准确地报告、上报其经营状况、账户变动及其他有关情况。

2、企业要把真实的、准确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及时地报送至利益相关方,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

3、企业要确保对报告过程中出现的过失和偏差给予批评和整改,以避免犯罪行为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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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会计应当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

年度和中期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货币计量为基础,以综合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的财务结果与影响。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和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第十五条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备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需要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资产第二十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项。

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项目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的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负债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

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收入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

第三十二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七章费用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费用只有在经济来源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成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成片承包、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八章利润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

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除收入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损失是指除费用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第三十九条利润的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与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九章会计计量第四十一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一)历史成本。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

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负债按照马上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

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

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主要包括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企业的财务结构、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企业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等。

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经营成果主要包括企业的获利能力、成本费用的高低与控制情况等。

第四十七条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

现金流量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第四十八条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

有助于使用者进一步理解和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列报企业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披露对于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库存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允许部分存货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规定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只能采用一次或平分摊销法。

存货准则的修改,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存货的流转,有利于企业管理层、税务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根据存货使用和流转情况做出决策,更侧重于反映企业的长期经营情况。

存货准则的变化导致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生产周期长、存货多和存货周转率较低的企业在短期内存货金额增加,营业利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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