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防火分区

地下室防火分区
地下室防火分区

地下室防火分区

、防烟分区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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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 2010-12-14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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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划分原则

1、防火分区划分原则及面积控制

a)水平防火分区

水平防火分区是指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的防火区域。

防火分区应用防火墙分隔,如确有困难时,可采用特种防火卷帘或防火卷帘加防护冷却水幕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① 多层民用建筑地下室

一般用途500㎡

地下商场等1000㎡不宜设在地下三层以下

地下汽车库2000㎡

② 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

a、歌舞厅、卡拉ok:

只能设在地下一层,符合高规

4."15条规定

b、商业营业厅、展览厅面积2000㎡(最大)设有

c、车库4000㎡自喷时

d、其他用房1000㎡

b)竖向防火分区:

2、防烟分区划分原则及面积控制

① 按用途划分时应注意

a、各种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用不燃烧材料

b、疏散走道单独划分防烟分区,走道上的门用防火门

② 按面积划分时,应注意

如所有防烟分区共用一套排烟设备,排烟风机的容量应按最大防烟分区的面积计算。

③ 按楼层划分时,应注意:

a、有效地防止烟气无限制地向上蔓延

b、对高度超过200m的超高层建筑,一般将一座建筑每15~20层分为一段,利用不连续的电梯井在分段处错开,楼梯间做成不连续的。

防烟分区的设置一般遵循下列原则

① 不设排烟设施的房间(包括地下室)和走道,不划分防烟分区;

②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③ 对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房间等,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

④ 防烟分区一般不跨越楼层,如需要,则以不超过三层为宜;

⑤ 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a、高层建筑、其他建筑≤500㎡

b、地下建筑≤500㎡

c、地下汽车库≤2000㎡

⑥ 高层建筑中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

6."00米的房间,应划分防烟分区。

3、提请设计中注意的几点:

1)人防工程内的防火分区应在各出入口的甲级防火门或管理门的范围内划分; GB50098-

98."

4.1条

2)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之内;

3)设备用房如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等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4)避难走道不应划分防火分区

5)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当有多个防火分区时,另一个防火分区可为一个安全出口,但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6)每个防烟分区在设排烟系统的同时也应设进风系统;一层地下室时汽车进出口坡道可作为防烟分区的补风系统,可不再单独设置进风系统!!!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的规定。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倍计算。 5.1.8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 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9m。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外的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下室消防水池施工方案

商丘市和馨安置住宅小区 地 下 室 消 防 水 池 防 水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郑州一建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13年8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工艺流程----------------------------3 三操作工艺-----------------------------3

四质量标准-----------------------------13 五成品保护-----------------------------13 一、工程概况 商丘市和馨安置小区工程为商丘市和馨安置小区1#楼,位于商丘市学院路西,联通公司家属院南。本工程为地下室与地上11层框剪结构。建筑总面积8626.24 m2,建筑高度:34.170m。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下室消防水池池底板和侧壁采用防水混凝土浇筑并做内防水,即先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涂覆两遍,用水泥砂浆找平后涂刷防水涂料,再用水泥砂浆找平。 设计分层具体做法如下: 1:2水泥砂浆(内掺防水剂)20厚 一层高分子(丙纶)防水卷材防水涂料2mm厚

1:2水泥砂浆20厚 钢筋混凝土侧壁、池底(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材料涂覆两遍) 鉴于目前气温较低,防水材料施工要求温度均在正温,应考虑对消防水池内进行加温,保证温度在正50C以上。宜采用电热设备升温,但需有可靠的防漏电措施,并应安排专门电工维护。 二、工艺流程 池底:基层清理→涂覆渗透结晶防水材料→水泥砂浆找平(找坡层)→涂刷JS防水涂料 池壁:基层处理→涂覆渗透结晶防水材料→水泥砂浆找平→涂刷JS防水涂料→其他部位做1:2水泥砂浆保护层 三、操作工艺 1、基层清理 基层表面凸出部分应铲平,凹陷处用掺108胶水泥砂浆填平密实,将沾污尘土、砂粒砂浆、灰渣清除干净,油污应清洗掉;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起砂、空鼓、脱皮、开裂等缺陷。 2、侧壁、池底涂覆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材料 1)使用方法 ①配料:配料时要掌握好料、水的比例,每次适量,随用随配,配好的料要在20分钟内用完。干固后应废弃。 ②搅拌:用机械或人工将计量好的物料充分搅拌均匀后使用。 ③施工及养护 施工工艺流程:先涂刷池壁,后涂刷池底。

地下室消防规范

地下室消防规范 7消防给水与固定灭火系统 7.1消防给水 7。1。1 车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设有可靠得取水设施与通向天然水源得道路并应在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量。 7、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得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7。1。2。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不超过5辆得汽车库 7。1、2、2Ⅳ类修车库 7、1.2、3停车数不超过5辆得停车场。 7.1.3 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 车库得消防给水管道得压力应保证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最不利点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管道内得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得水压不小于0、1MPa(从室外地面算起)、 7。1.4 车库得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与计算。车库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得灭火系统用水量之与计算。 7.1.5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

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得一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计算 并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7.1.5。1Ⅰ、Ⅱ类车库20L/s 7。1.5。2 Ⅲ类车库15L/s 7、1、5、3 Ⅳ类车库10L/s。 7.1。6 车库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消防泵房得设置应按现行得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得规定执行、停车场得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7、1、7室外消火栓得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及以内得车库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7、1、8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下列要求 7、1、8.1 Ⅰ、Ⅱ、Ⅲ、类汽车库及Ⅰ、Ⅱ类修车库得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得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任何部位。 7。1。8、2Ⅳ类汽车库及Ⅲ、Ⅳ类修车库得用水量不应小于5L/s且应保证一个消火栓得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7。1、9室内消火栓水枪得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消火栓口径应为65mm水枪口径应为19mm保护半径不应

3.1火灾危险性分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18 年版) 3 . 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 . 1 . 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 的规定。 表 3 . 1 . 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 . 1 . 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 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 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 5 %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 %,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 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 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

例不大于 20 %。 3 . 1 . 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 1. 3 的规定。 表 3 . 1 . 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 . 1 . 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 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 .1 .5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 4 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 2 时,应按丙类确定。

地下室施工的防火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地下室施工的防火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地下室施工的防火要求 地下工程施工中除遵守正常施工中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还应遵守以下防火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线不宜直接敷设在墙壁或土墙上,应用绝缘材料架空安装。配电箱应采取防水措施,潮湿地段或渗水部位照明灯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安装防潮灯具。 2)施工现场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离长应适当增加出入口的数量。施工区面积不超过50m2,且施工人员不超过20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3)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的净宽计算。每个出入口的疏散人数不宜超过250人。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m。 4)疏散走道、楼梯及坡道内,不宜设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机具。 5)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疏散马道(楼梯)、操作区域等部位,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火灾事故照明灯在上述部位的最低照度应不低于5lx(勒克斯)。 6)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易过大,距地面高度应为1!1.2m,标志灯正前方0.5m处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1lx。 7)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投合。 8)地下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道可以与施工用水管道合用。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设置消防用水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轻便消防器材。 第 2 页共 4 页

9)大面积油漆粉刷和喷漆应在地面施工,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内部进行,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过多,同时在粉刷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加强通风。 10)禁止中压式乙炔发生器在地下工程内部使用及存放。 第 3 页共 4 页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word版

3 厂房和仓库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3.2.1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地下室建筑防火设计的要点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地下室建筑防火设计的要 点正式版

地下室建筑防火设计的要点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 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 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地下室是指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的建筑。地下室大都附设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多为无窗建筑。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地下室建筑越来越多地被用来作为娱乐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疏散扑救困难,而且烟火还威胁地上建筑的安全。1993年1月3日,上海海底皇宫娱乐总汇正在装修中的地下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发生火灾,虽然市消防局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六个消防中队的10辆消防车150余名消防干警前往扑救,但由于火灾发生在地下室,且有多名人员被困在地下

室,这起火灾致使11人死亡,13人受伤,造成经济损失192.4万元,而且其地上建筑也受到严重损失。因此,作好地下室建筑的防火设计尤为重要。下面就从安全疏散、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内部装修、自动消防设施的设置等几个方面谈一下作好地下室建筑防火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一)安全疏散 地下室建筑的安全出口在火灾时既是疏散口,又是排烟口,同时也是消防扑救口,常常造成人员交叉混乱,疏散扑救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所以,地下室建筑每个防火分区应设不少于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对于有些地下室建筑面积较大,具有多个防火分区时,一是它们同时

地下室消防排烟施工方案

连投龙湾地下室消防排烟施工方案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联投.龙湾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6700m2,平时为汽车停车库,分为6个防火分区。战时为六B级和六级人员掩蔽部,分为三个防护单元。本次投标内容为人防消防工程,只针对喷淋及消防、火灾报警和通风系统编制施工方案。 编制依据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J79-8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92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16806-97 《手动报警按钮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A5-91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98(2001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0259-9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手册97版》 《消防工程施工手册97版》 一;施工流程 施工准备——材料,设备部件检验——现场放样---吊架制作安装——风管制作,检查验收——风管安装——风机进场——设备验收——设备安装——各类接口连接——系统调试——验收。 二;技术措施 1)施工前技术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图纸和相关资料,对工艺流程,工作介质压力,等技术参数和使用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了解清楚。 2)施工人员必须全面熟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标准,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3)制作风管所使用的角铁,镀锌钢板,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及生产厂家的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等有关材料证明。

地下室消防规范

地下室消防规范 7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 7.1消防给水 7.1.1车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 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设有可靠的取水设施和通向天然水源的道路并应在枯水期最低 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量。 7.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7.121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汽车库7.1.2.2 W类修车库 7.1.2.3 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停车场。 7.1.3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 车库的消防给水管道的压力应保证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 时最不利点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 当室外消防给水 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 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0.1MPa(从室外地面算起)。 7.1.4 车库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 算。车库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7.1.5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 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计算

并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7.1.5.1 I、H 类车库20L/S 7.1.5.2 川类车库15L/S 7.1.5.3 W类车库10L/S。 7.1.6车库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消防泵房的设置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 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 7.1.7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 在市政消火 栓保护半径150 m及以内的车库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7.1.8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下列要求 7.1.8.1 I、□、川、类汽车库及I、口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 且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任何部位。 7.1.8.2 W类汽车库及川、W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 5L/S 且应保证一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 部位。 7.1.9 室内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 消火栓口 径应为65mm 水枪口径应为19mm 保护半径不应超过25m。同层相邻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 但高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室内消火栓

地下室设计2016.01.14

地下室设计 地下室是一个多工种综合的单体: 特点: 专业交叉多 技术难度大 功能复杂 单体造价高 利润回报低 方案设计的解决策略: 以全面设计观为指导 以扎实的基本功为基础 以精细化节约化设计理念为导向 1.认识地下室 分类: 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全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 注意:如果有一面为直接对外的面则需要重新定义地下室范围。

地下室的功能: 为上部所有单体提供配套设备用房、辅助功能用房、消防所需的用房、停车库、地下商业、下沉庭院、高档住宅或公建的其它功能空间等。 2.了解地下室 地下室为一个周边被土覆盖,各功能空间大集合,且自然通风条件极差,火灾危险性较高的建筑,因此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需要在满足安全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其合理性、经济性。 常规地下室均为以车库为主要功能的单体,一般包含有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可能会有物管用房,上部单体下地下室的楼电梯,可能会有车库单独的疏散楼梯。 结构形式一般为两种: 主楼投影范围结构形式同±0.00以上的结构形式, 中庭部位为框架结构。 基础形式较为多样,常见形式为: 伐板基础——常说的大底板基础,常用于地质条件不好的情况 柱下独立基础——常用于地质条件较好的情况 柱下桩基础——地质条件极差的情况 顶板结构形式也较为多样,常见的有: 单向板楼盖—— 井字(十字)梁楼盖——

密肋楼盖—— 加腋梁板—— 无梁楼盖—— 空心楼盖——

地下室顶板在中庭范围降板的原因: 1.景观植被种植需要 2.排水管线走管需要 3.场地排水走管需要 常规地下室降板高度为1米,实际做完覆土层仅为不到900高。具体项目还需根据甲方和地方规定做具体设计。大型社区的开发商,目前将环境设计也做为建筑设计的一部分,很多环境要在地下室顶板上来完成,要求我们在先行的硬件设计上留足供环境设计的空间,也就是我们要讲的覆土层厚度。 大环境种植时控制在0.9~1.20m (可种植大型乔木) 小环境种植时控制在0.6~0.9m (草坪、花草、罐木等) 设有覆土层的地下室,重力管线可通过覆土层集中后排入市政管网;对于大于0.7m厚的覆土,重力管线可直接穿越,无需做管沟保护。小于此数时,重力管线遇车道等需要进行构造加固。重力管线不得穿人防顶板。 地下室施工工艺: 1.场地大开挖,做边坡支护(放坡、喷锚、护壁桩)。 2.如果在地下水位以下需做降水处理——保证施工安全和浇筑底板的工艺要求 3.打垫层 4.找平后铺防水卷材 5.浇筑保护层 6.浇筑底板 7.浇筑结构柱和侧壁,做侧壁防水 8.顶板浇筑 9.找平后做顶板防水 10.做顶板防水保护层 3.设计地下室 3.1. 层高的确定 3.1.1.一般地下室均会以车库形式出现,规范规定车库车道净高不小于2.2m,常规柱网梁高考虑消防车荷载按800~900mm考虑,风管按400mm考虑,风管下喷淋按200mm高考虑,综合以上因素地下室层高按3.7~3.8m考虑。

地下室建筑防火设计的要点

地下室建筑防火设计的要点 地下室是指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的建筑。地下室大都附设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多为无窗建筑。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地下室建筑越来越多地被用来作为娱乐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疏散扑救困难,而且烟火还威胁地上建筑的安全。1993 年1月3 日,上海海底皇宫娱乐总汇正在装修中的地下建筑 工地施工现场发生火灾,虽然市消防局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六个消防中队的10 辆消防车150 余名消防干警前往扑救,但由于火灾发生在地下室,且有多名人员被困在地下室,这起火灾致使11 人死亡,13 人受伤,造成经济损失192.4 万元,而且其地上建筑也受到严重损失。因此,作好地下室建筑的防火设计尤为重要。下面就从安全疏散、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内部装修、自动消防设施的设置等几个方面谈一下作好地下室建筑防火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一)安全疏散 地下室建筑的安全出口在火灾时既是疏散口,又是排烟口,同时也是消防扑救口,常常造成人员交叉混乱,疏散扑救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所以,地下室建筑每个防火分区应设不少于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对于有些地下室建筑面积较大,具有多个防火分区时,一是它们同时着火的可能性很小,二是建筑平面布置多个出口不但困难,而且不经济。因此,对于这种情况,可利用每个防火分区的防火墙上通向相邻的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应特别注意的是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当地下建筑规模较小,经常停留人员少,如使用面积不超过50 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地下室建筑中的疏散楼梯为便于人员疏散,往往自下而上直通首层到达对外出口。在首层与地下室楼梯之间应设防火分隔措施,这样既可有效地防止人员误闯入地上建筑而不向室外疏散,又能阻挡烟火在这两部分相互蔓延。而且《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要求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宜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二)防火防烟分区 地下室建筑应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应比地上建筑更严格,以使火灾时,把火灾有效地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疏散扑救工作量小,火灾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烟气少,火势控制较易,造成的经济损失少。如规范中规定的地下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为500 平方米,而地上非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面 积可达2500 平方米,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为1000 平方米,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的为1500 平方米,正是根据以上原则作出的。 地下室建筑防烟分区的划分基本原则与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是一致的,设置防烟分区时,如果面积过大,会使烟气波及面积过大,增加受灾面,不利于安全疏散和扑救;如面积过小,则会提高工程造价,不利于工程设计。因此,地下室建筑防烟分区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对于地下建筑,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400 平方米(当顶棚高度在6 米以上时,可不 受此限)。 2、地下室建筑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不能同其地上建筑部分划分在同一防烟分区内。

地下室相关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 的规定。 表5.1.7 民 用建筑的耐 火等级、最 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耐火 等级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的最大 允许建筑面积 (m2) 备注 一、二级按本规范第 1.0.2 条规定 2500 1. 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 的展厅,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可适当放宽。 2.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 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 3 层 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 半地下建筑(室)内。 三级 5 层1200 1.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超过 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2. 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 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 四级 2 层600 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不应设置在二层。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500 -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5.1.13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

防火分区划分

防火分区的划分 从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区划分得越小,越有利于保证建筑物的防火安全。但如果划分得过小,则势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这样做显然是行不通的。防火分区面积大小的确定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建筑物高度、消防扑救能力以及火灾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均对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作了规定,在设计、审核和检查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严格执行。 (一)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面积是以建筑面积计算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的要求。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注:1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1.0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 当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时,其最多允许层数执行该标准的规定。 表3.3.1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注:①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②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③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湿式造纸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④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

地下室通风设计

地下室通风设计目录 一、地下室汽车库通风设计 二、设备用房通风设计 三、防火阀设置要求 四、事故通风设计 五、机械排烟设计 六、正压送风设计 地下室汽车库通风设计 1、平时排风系统 消防排烟系统2、 平时送风系统3、消防补风系统、4 一、平时通风设计要求1、地下室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2、车库内排风与排烟可共用一套系统,但应确保消防规范要求、车库通风系统的送排风量宜采用稀释浓度法计算,对于单层停放的3. 汽车库可采用换气次数法计算,4、最终结果应取两者大值。送风量应按排风量的80%~90%选用。 5、车流量随时间变化较大的车库,宜设置CO浓度传感器,风

机宜采用多台并联方式或设置风机调速装置。 二、平时通风量计算: 采用换气次数法计算车库通风量时,相关数值按以下选取: 1、风量=面积*层高*换气次数 2、排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送风量按换气次数小于5次/h计算。 3、当层高<3m时,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当层高≥3m时,按3m高度计算换气体积。 三、地下汽车库什么时候需考虑消防排烟设计: 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何用。 四、消防排烟通风量计算: 1、风量=面积*层高*换气次数 2、排风量: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计算确定。 3、送风量: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通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50% 的. 4、计算时层高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 五、消防排烟分口设计要求: 1、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部分:术语 1、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裙房 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 m的附属建筑。 3 、重要公共建筑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4、商业服务网点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5、高架仓库 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6、半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7、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8、明火地点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9、散发火花地点 有飞火的烟囱或进行室外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固定地点。 10、耐火极限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11、防火隔墙 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12、防火墙 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 13、避难层(间) 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14、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5、封闭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6、防烟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7、避难走道 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18、闪点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的规定。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倍计算。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 按本规范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地下室临时消防、照明方案

中 国 建 筑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1 目 录 第1节.编制依据 ......................................................... 2 第2节.工程概况 .. (2) 2.1 建设地点特征 ..................................................... 2 2.2 施工条件 ......................................................... 2 第3节.施工准备 .. (3) 3.1 技术准备 ........................................................ 3 3.2 材料准备 ........................................................ 3 3.3 机具准备 ........................................................ 4 3.4 劳动力准备 ...................................................... 4 3.5 进度计划 ........................................................ 5 第4节.主要施工方法 . (5) 4.1 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 ............................................ 5 4.2 灭火器设备安装 .................................................. 7 4.3 照明设备安装 .................................................... 8 4.4、电缆线安装 ...................................................... 8 4.5 通风口及排风口设备安装 .......................................... 9 第5节.安全保证措施 . (10) 5.1 安全生产目标: ................................................. 10 5.2 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保证体系: ................................... 10 5.3 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 10 5.4 以下情况不准作业: ............................................. 10 第6节.安全文明施工 ............................................... 11 附图1 ........................................................... 12 附图2 ........................................................... 13 附图3 .. (14)

建筑防火分区

安全管理编号:LX-FS-A51646 建筑防火分区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建筑防火分区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防火分区的概念 所谓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在建筑物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二、防火分区的划分

建筑火灾的扩大蔓延有两个方向,一是水平方向的蔓延;二是垂直方向的蔓延。为防止火灾扩大蔓延,就必须设置防火分隔,所以防火分区的分隔方法有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两种。防火分区是一个空间单位的概念,其范围大小在消防规范中用面积计算,其大小取决于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建筑物耐火等级、高度、层数等因素。在建筑物内由于使用功能不同亦要进行防火分区、分隔。其防火分隔物-─墙及楼板应为耐火结构。(一)水平防火分区 水平方向分隔靠防火墙,防火墙上开设门窗孔洞时应设甲级防火门窗,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时,其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或在其两俚0设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喷头间距不应小于2m。 有关规范规定,在安装有自动洒水灭火设备等自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答2016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2整合修订版)解答 1. 问: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若兼作人防,其防火设计能否参照《人防防火规范》来执行? 答:可以。新规范1.0.3条“人民防空工程……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2. 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要求: 1)在住宅建筑下面,由首层进入,可以上到该网点的二层,上下两层相加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的小型营业用房,即进入套内空间后的上下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平方。 2)仅在首层设置不超过300平方的商业网点是否可行? 答:可行。 3)仅在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允许? 答:不允许。 4)如首层设置60平方,二层设置240平方是否可行? 答:如果二层240平方对应的首层也是商业服务网点,则可行,若做其他用途则不行。 5)门的宽度数量等无规定,从商业经营考虑,一般会开的比较大。 6)可否在三层打通楼板使用? 答:不可。 7)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 答:首先不需要封闭楼梯间,其次二层如果不做营业用房,仅供业主辅助使用,

不做防火要求;若二层也作为营业用房,楼梯的宽度、坡度等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要求。宽度一般做1400较好,至少不小于住宅楼梯的疏散宽度。 8)网点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按“不宜大于30M”来执行。理论依据老《高规》6.1.7《建规》5.3.13。 9)相邻商网之间的隔墙做防火墙,墙上装甲级防火门,可否? 答:否。 10)可否设在地下一层和首层。 答:否。 11)首层可否向下开设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 答:不可。 12)是否设消火栓? 答:对低层而言,无需设置。当面积大于200平方时,则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规》8.3.3。 对高层而言要分别对待: a.下述高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无论户内是否设有集中空调的住宅。高度不超过100米,设有集中空调的一类高层建筑。注意:切忌将“商业网点”等同于“户内用房”,前者强调商业功能,后者强调居住功能。(7.6.1条>100M高层、7.6.2条≤100M的一类高层住宅的户内用房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无自动喷水的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对商业服务网点而言,只能设在首二层,因此其疏散,均可按照《建规》执行。3.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是否一定要计入防火分区总面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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