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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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三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三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对食品进货时进行查验和审核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供应商审核: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2. 食品进货抽样检验: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食品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微生物指标、化学指标、重金属残留等。

3. 食品包装标签审核:对食品包装及标签进行审核,确保标签上的信息真实、准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4. 食品质量评估:对进货的食品进行质量评估,包括外观、口感、色香味等方面的评估。

5. 食品进货合同和证明文件的管理:确保进货合同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等。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于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不仅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二)1. 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食品进货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提高食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食品进货的单位和个人。

3. 质量标准3.1 所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规定、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3.2 食品的标签、包装应完好无缺,印刷清晰,且相关信息完整。

4. 进货程序4.1 选择可信赖的供货商,并与供货商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

4.2 对供货商进行食品质量管理能力评估,并定期进行检查。

4.3 提供食品进货清单,明确食品名称、数量、批次、生产日期等信息。

4.4 对送货车辆进行检查,并确保食品的储存和运输条件符合要求。

4.5 食品进货后,对食品进行查验,包括质量、数量、标签等方面。

4.6 记录食品进货信息,包括供货商、食品信息、查验结果等。

5. 食品查验5.1 查验食品标签是否完整、准确,包括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2 对食品外观进行检查,包括颜色、形状、气味等,是否存在异常。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采购食品时,查看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原件,保存复印件或者保存供货商在工商部门备案后出具的配货单。

上述复印件或者配货单至少保存2年。

有条件后采取电子档案。

2、采购食品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查看预包装、散装食品的标签是否合法,查看外观、包装是否完好,查看食品是否过期、腐烂等明显质量问题。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总部统一查验记录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有条件后采用电子等高科技手段记录上述事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指企业或机构在购买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进货时,建立相应的记录制度,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记录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进货计划记录:记录企业每次进货的计划,包括进货日期、进货品种、数量、供应商等信息,以便日后查询和跟踪。

2. 进货查验记录:记录每次进货到货后的查验情况,包括查验人员、查验日期、查验结果等信息,以确保进货的食品质量符合要求。

3. 查验样品留样记录: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查验时,应留取样品作为备查,记录样品编号、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以备查验结果需要重新验证时使用。

4. 问题记录及处理记录:如果在进货查验中发现问题,如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等情况,应及时记录,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与供应商协商退换货、改进采购流程等。

5. 查验结果通知记录:对于查验结果合格的进货,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记录通知日期、通知对象等信息。

6. 食品供应商评价记录:记录每个食品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情况,以便日后参考选择供应商。

以上是针对食品进货查验的一些记录内容,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并提供可追溯的记录,以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也有助于企业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篇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

统一使用“一票通”(原“三单合一”)票据,将其“客户联”定时间次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精准、完整,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紧要查验:您正在浏览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1、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别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楚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合人群。

2、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对使用不妥,简单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4、经感官辨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5、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7、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目的确保食品进货的质量安全,保障顾客的健康权益。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提供食品的所有供应商。

三、要求1. 供应商在提供食品之前,必须出示相关食品检验合格证明。

2. 食品进货时,负责人必须亲自查验食品,与进货单的内容进行核对。

3. 食品进货时,必须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

4. 食品进货时,必须注意食品的外观是否正常,包装是否完整。

5. 如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未提供相关合格证明的,必须立即向供应商反馈,并拒收该批食品。

6. 食品进货后,必须将供应商、食品品种、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表中,并签字确认。

7. 进货查验记录表必须保存至少三个月,供需要时进行查阅。

四、责任分工1. 供应商负责提供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并配合企业进行食品进货查验。

2. 负责人负责食品进货的查验工作,并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3. 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食品进货查验的工作,并对记录进行审核。

4. 技术部门负责对进货查验记录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五、违规处罚如有没有按规定进行食品进货查验的,将按企业内部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并降低供应商的信用评级。

六、附则1.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须与进货单、供应商提供的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一起保存,以备查阅。

2. 如发现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并进行记录。

3. 进货查验记录须定期进行归档,保证快速查阅。

4.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定期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对于食品企业来说,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确保食品的质量与安全,降低顾客消费食品的风险。

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每一批进货的食品都符合质量标准,并保留相关记录以备查阅。

同时,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制度,提高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餐饮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餐饮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餐饮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1. 前言在餐饮经营过程中,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必须对进货食材进行严格的查验和监管,并对每一批进货进行详细的记录。

建立一套科学的餐饮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是餐厅规范运营的必要条件。

2. 进货查验制度2.1 进货前查验在进货之前,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进货清单对货物数量、品种、规格、保质期、生产日期等进行核验。

同时,对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如无明显损坏、霉变、变质等情况方可接收货物。

2.2 进货过程控制(1)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根据其经营资质、生产许可证、卫生管理体系、口碑、客户反馈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2)采购人员在接收货物时,应认真核对货物的品质、数量、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对于易变质的食品,采购人员应进行降温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放置在指定的库房中。

2.3 进货食品质量检测针对易变质的食品如蔬菜、肉类等,应进行质量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异味、霉变、色泽、有无油脂等,确保食材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3. 进货记录制度建立严格的进货记录制度,是保障餐厅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具体要求如下:3.1 进货清单每批次进货时应有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进货日期、厂家、批次、品种、数量、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同时进货清单需由两个人签字确认。

3.2 进货验收单在每次进货后,采购人员应填写进货验收单,包括记录进货量、品质、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同时进行标识并放置在库房内,防止混淆。

3.3 进货台账对每一家供货商,应建立进货台账,每次进货时需填写进货日期、品种、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单号等信息。

3.4 进货样品留样每次进货时,应留取部分样品,并记录留样的品种、数量、保质期等信息。

在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时,可及时检验留样产品,以对比和确定问题产生的原因。

4. 管理措施餐饮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要求。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经营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二、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进货是地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四、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店铺,可以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二)一、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放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活泼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5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食品进货查验的过程,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适用于企事业单位、餐饮店等相关单位。

二、查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 查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查验。

2. 查验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质量检验报告、许可证明等相关证件。

3. 查验人员有权对食品进行验货、检验、抽样等操作。

4. 查验人员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三、进货查验的程序1. 供应商送达食品后,查验人员应立即进行查验。

2. 对于随环境温度变化而容易变质的食品,查验人员应优先进行查验。

3. 查验过程中,查验人员应认真检查食品的外包装、标签和质量状态。

4. 对于散装食品,查验人员应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5. 查验过程中,查验人员应及时记录查验结果,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6. 查验结束后,查验人员应填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并由查验人员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四、不合格食品的处理1.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查验人员应立即与供应商进行沟通,要求供应商退回或替换。

2. 如供应商无法提供满足要求的食品,查验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

3. 查验人员应将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情况记录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中,并向上级报告。

五、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保存和归档1.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妥善保存,每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至少保存一年。

2.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归档,方便日后的查阅和追溯。

六、附则1. 对于食品进货查验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查验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食品进货查验工作应与相关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维护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2)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进货查验的流程,确保进货的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质量标准,确保食品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供应商进货的食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内容
一、目的
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规范进货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记录管理。

三、职责
1. 采购部门负责实施进货查验并填写《进货查验记录表》。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进货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进货查验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进货查验要求
1.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货证相符。

2.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查看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确保产品质量。

3.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违约责任。

4.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按照规定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5.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违规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进行进货查验或者进货查验不符合要求的,由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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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
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
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
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
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
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
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
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
监督检查。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
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
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
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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