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的理论基础
论教育公平

近一段时间来,由于就业形势严酷,导致新的“读书无用论”开始在广大农村蔓延,弃学、缀学人数大量出现。
这一问题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目前,农村基础教育在发展水平、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队伍、教育质量等方面与城市基础教育存在很大的差距。
农村学校缺少教师,正规的师范大学毕业生,当然也包括农村出来的大学毕业生,都不太乐意去农村教书。
不少农村只得在高考落榜的青年中聘请教师。
国家虽然提倡城乡教师流动,但短期内改变不了农村缺少师资的现状。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的不断进步,基础教育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旧的学校布局结构制约了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一方面部分偏远农村小学的育人环境仍停留在较低水平,多数学校的校舍已是危房,器材短缺,已有的设备陈旧,与新教材不配套,图书少且质量较差,根本无法满足现代中小学生的需要;实验器材严重不足,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的开出率较低。
至于微机室、语音室等现代化教学设备更是无从谈起。
这些现状与城镇学校相比差距愈来愈大。
另一方面,由于受地方经济水平、教师编制等条件的制约,近年来新增教师较少,部分农村村小教师难以按课程设置进行合理匹配,一个教师甚至要同时承担几个年级、多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致使一些课程难以开齐开全,有的开全也只能应付,不能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城乡教育差距明显拉大。
在我国,由于农村教育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农村教育发展水平低,进而导致农村人口文化素质低,最终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
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构成,只有8%由中央财政支出,另外92%则由各级地方财政支出,其中大部分由县级以下财政支出。
相当一部分县级政府财力严重不足,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捉襟见肘。
地区间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平衡,决定了以县为主投入体制不能保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就目前而言,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的差距不仅没有缩小,还在逐步拉大。
高等学校办学成本递增原因及对策

高等学校办学成本递增原因及对策作者:赵炳坤来源:《职业时空》2009年第01期摘要:企业生产成本核算的目标是以成本的最小化而达到利润的最大化,而学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并不以追求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相反,学校教育成本的分析与核算却存在着追求成本最大化的倾向,因为学校教育成本具有不断递增的特性。
正确认识学校教育成本的这一特性对于学校教育成本的分析与核算、不断提高人们对教育经费投入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分析了高等学校办学成本递增的原因,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影响,并针对当前高校办学成本递增的现状,提出了加强高校成本核算和控制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办学成本;递增性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与普及化的发展,我国高等院校的办学成本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并推动学费的上涨和高校预算支出的膨胀,增加了大学生的入学经济负担和高校的财务压力,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不满。
人们普遍质疑办学成本递增和学费上涨的合理性,要求有效控制它们的过快增长。
鉴于此,本文分析了高校成本递增的特点与成因,以透视高校办学成本递增的一般特点及其控制对策。
一、高等学校办学成本逐渐递增的原因高校办学成本是与个人教育成本相对的概念,高校办学成本是指社会或相关机构为学生提供教育和相关教育服务的货币总支出。
高校办学成本从理论上讲包括:教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辅助、学生事务、院校资助、设备运行和维护、奖学金等成本支出项目。
由于高等教育代表了最先进的社会生产和科技水平,要采用最现代化的教学手段,配备最尖端的科研设备,且要吸引高水平的教师以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所以从本质上讲高校办学成本是递增的。
但是,确实存在因管理上的漏洞和弊端造成教育资源的损失和浪费而引起的高校办学成本上升。
1、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投入到学校中的固定资产、教学设备以及低值易耗品等物质技术条件的数量不断增加,教职工工资、福利、生活工作条件以及学生的奖助学金的标准不断提高,技术更新周期也越来越短,而信息交流的增加使得图书、资料、网络资源的需要量也不断增加,这些因素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培养学生的费用,从而使高校的办学成本不断增长。
对教育的外部性进行界定及分类.

对教育的外部性进行界定及分类教育是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为各行各业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促进个人全方位素质的提高,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这是教育正外部性的众多影响之一,然而教育外部性也会导致教育资源的使用无法达到帕雷托最优,影响到国家对教育补贴的政策,以及个人对教育的投资。
因此理清教育外部性的界定及性质,分析其影响,找出适用于教育外部性内部化的措施,对于更好地发挥教育的功能,更好地解决教育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具有巨大的价值。
一、教育外部性的界定外部性是任何经济学家无法回避的问题,最初由马歇尔在1890年《经济学原理》中提出外部性的概念,经过庇古、科斯等人的批判补充,外部性理论在11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其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其外延也不断得到扩充,为解释和解决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的相关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纵观众多经济学家对外部性概念的界定,无非从两个角度:一是从外部性产生主体的角度来定义;二是从外部性接受主体的角度来定义。
前者代表性的定义首当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的定义:“外部性是指那些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需补偿的收益的情形。
”第二类如兰德尔的定义:“外部性是用来表示‘当一个行动的某些效益或成本不在决策者的考虑范围内的时候所产生的一些低效率现象;也就是某些效益被给予,或某些成本被强加给没有参加这一决策的人。
”在对外部性的研究中,大多采用第一种定义。
教育外部性是外部性外延发展的产物,与医学外部性、思想政治外部性、政府行为外部性等一样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样影响着人们的教育理念。
弗里德曼对教育的外部性作了经典性的阐述:如果大多数公民没有一个最低限度的文化和知识,也不广泛地接受一些共同的价值准则,稳定而民主的社会就不可能存在。
而教育对文化知识和价值准则这两个方面,均会做出贡献。
儿童受到的教育不仅有利于儿童自己或者家长,而且社会上其他成员也会从中得到好处。
由于无法识别受到利益的具体个人(或家庭),所以不能向他们索取劳务的报酬,因此,存在相当大的“邻近影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7.19•【字号】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施行日期】2023.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各高校:为加强高校收费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办高校普通本专科教育学费标准(一)基本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学费标准(1)本科学校的本专科专业及专科学校基本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下同):文学、法学、历史学、哲学及教育学专业4000元,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及教育学中的体育学专业5000元,医学类专业60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8000元(艺术学理论类及其他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6000元)。
(2)高职院校基本学费标准:文法财经类专业4800元,理工农类专业5000元,医学类专业600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
2.有关特色专业学费标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为6500元;飞行技术专业及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均为9100元。
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体育院校本专科学费标准,以及其他成本明显变化的专业学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优化专业比价关系。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及通过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组织认证的专业,高职院校进入国家高水平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20%;山东省建设管理的高水平学科覆盖专业(学位点)、省一流本科专业,高职院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15%;高职院校省级品牌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10%。
试论解决高校贫困生欠费问题的有效办法

20 0 8年 1 1月
N r. 08 oe 20
试 论 解 决 高 校 贫 困 生 欠 费 问 题 的 有 效 办 法
芦
( 西藏民族 学院计财处 陕西成 阳 7 2 8 ) 102
摘 要 : 高校 贫 困生 欠 费问题 是 目前 高校发 展 中较 为 突 出的 焦点 问题 , 是社 会 广泛 关注 的热点 也
问题之一。本文力图通过揭示高校贫困生欠缴学费的成因, 出解决高校贫困生欠费问题的有效办法。 提 关键词 : 高校 贫 困生 ; 费 ; 学贷款 欠 助
中图分 类号 : 4 . 文献 标识码 : 文章编 号 :0 3 8 8 ( 0 8)6 0 — 2 G6 75 A 10 — 3 8 2 0 0 — 18 0 0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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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 困生欠费成 因分析
经济发展整体现状 ,超出了大部分学生的支付能 力, 从而背离了能力支付原则 。 ( ) 二 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不完善且覆盖面
有限 ( ) 一 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缺陷 虽然政府和高校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 贷 、 奖、 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理论基石是高等教育成 补 免” 但还不足以解决所有 困难 本分担理论 。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是 由美国经济 助、 、 的助学体系 , 教育部在第二十次新闻 学 家约翰斯顿 于 18 提 出的 。他 提 出教 育 成本 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 96年 发布会上公布,0 5 2 0 年全 国普通高校在校生( 日 全 分担理论 , 即教育成本应 当由政府 、 生 、 学 学生家 专 研 下 长、 社会 等共 同分 担 。这 一理 论在后 来 的发展 过程 制本科 、 科 、 究 生 及第 二 学 士学 位学 生 , 同 ) 40 其 9 万人 , 中 又提 出了 成本 分 担 的两 大 原 则 :受 益 原 则 ” “ 与 总人数 15 万人 , 中经济困难的学生 24 0 特 2 占在校 “ 能力原则 ” 。但是 , 国在应 用这 一理论作 为 收费 占在校 学生 总数 的 2 % ; 困生 13万人 , 我 学生 总数 的 8 。根 据 20 % 0 7年 公布 的新 的 国家 资 制度设计 的理论 基础 时 , 只选 择性 地应 用 了部分原 中央 继续 设 立 国家 奖学 金 , 中央 与地方共 理。 这种选择 性应用 表现 在两 个方 面: 一 , 其 受益对 助政 策 , 新的资助政 象的选择性强调。 我们的舆论与研究更多地强调高 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和 国家助学金。 80 0 等教育学生的受益 , 而相对忽视国家、 社会的受益。 策体 系将惠及约 10 所 高校的 40万大学生和
中外合作办学生均培养成本测算实践中的思考——以XY高职院校为例

摘要:文章从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生均培养成本测算方法、实例分析三个方面进行阐述,重点介绍“普通高校生均培养成本+中外合作办学生均专项支出”测算方法的运用,认真总结测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期为实际工作者和理论研究者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生均培养成本;学费;学费分成;税收中外合作办学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实施,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中外合作办学在规模、质量、效益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由于中外合作办学在学校所占的比例较小,由各省人民政府报批,时间滞后,势必影响学校的招生等工作,目前部分省(市)已采取各学校自主定价,政府进行监督的模式。
但在与外方签订合作协议时,存在生均成本测算不准确,甚至没有生均成本测算数据支撑,就与外方确定合作办学学费分成比例,显然这是不科学的;同时也没掌握在学费支付环节中外双方涉及的税收、外汇等政策。
因此,准确测算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生均培养成本、并综合考虑学费分成支付环节税收、外汇等因素,有利于制定学费收费标准,有利于科学合理地确定学费分成比例,有利于防范办学风险。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一次正式提出“合作办学”这个表述;1995年1月《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颁布,这是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使用“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2003年9月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是《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下位法,其规定不能违反上位法的相关规定(陈大立,2014)。
中外合作办学是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由此可见,中外合作办学成本测算与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成本测算有着相同的理论基础,可以选择相同的方法进行科学计算。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30•【字号】吉政办发[2006]31号•【施行日期】200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九月三十日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收费管理,规范公办高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维护高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保障学校、学生正常的教学和学习生活,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6]6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我省高校收费管理规定如下:一、加强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强化管理,明确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一)学费。
各类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专科(高职)生的学费继续按《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0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教计字[2000]68号)执行。
部属高校按照单独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省属高校部分特殊专业经批准的收费标准仍按现行批准的规定执行。
经省教育厅确认为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学校,根据学校管理需要,可以改按学分制收费。
5第五章 高等教育的主体

第一节
高等教育的投资主体与教育公平
三、政府投资高等教育公平性的实现
(一)建立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 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需要经济、社会的保障,更需要法律制 度的保障,这是实现高等教育公平的基本条件之一。高等教育公 平的法律制度建设,具有比较明显的世界共性,国际上己有比较 成型的经验可供借鉴。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相对薄弱,因此 应结合我国国情,参考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与完善相关法律制 度,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 1.要确立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法律制度,这是促进高等教育市 场充分竞争、防止垄断、保障受教育者自由选择教育的基础。 2.要制定并完善政府助学贷款的法律制度。这是为了保障家庭 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公平地接受高等教育。 3.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高等教育公平的严肃性,对于违 规行为要制定相应的惩罚条例。
第二节大学办学者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二、“党委领导”内涵及其实现 机制 党委的政治领导:
( 1 )要坚定不移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 2 )要依据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统一领导学校工作, 并就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 的重大问题做出符合学校实际的具体决策。
第一节
高等教育的投资主体与教育公平
(三)完善投资分配制度,保障高等教育公平
政府将大量资金投入到一些地区、一些重点院校也是无可厚 非的。但必须尽可能地减小由此带来的高等教育不公平影响, 最大限度地保障高等教育公平。要解决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合 理的问题,就必须改革现行的拨款方式,充分考虑高校不同科 类与不同层次之间的差异,实行拨款方式的多样化。例如,在 资源分配时应引入竞争机制,使同一层次上的高等院校在经费、 教师、学生、科研等多方面展开公平竞争,综合实力强、投入 产出比高的院校将获得更多的资源。这将促进高水平院校的进 一步发展,而其它实力暂时不济的院校也会急起直追,努力提 升院校的综合实力。这对于提高资金利用率促进高等教育公平 都是非常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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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第2期第35卷(总186期)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 RNAL O F PEK I N G UN I V ER S IT Y(H um 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N o.2,1998 General N o.186 V o l.35论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的理论基础闵维方内容提要 本文指出高等教育从其本质上看,不仅是一种成本很高的产业,而且是一种成本递增的产业。
目前建立起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新机制,显得十分重要。
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配置结构的公平性,是从长远的宏观角度考察的。
然而从现实的微观的角度来考察,在实行大学收费改革的同时,一定要制定必要的配套政策,例如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减免学费,建立奖学金、助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从而使大学收费改革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关键词 高等教育 教育成本补偿 社会公平 在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精神指引下,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正在步步深入,全面展开。
在当前众多的高教改革热点问题中,与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相关的大学收费改革是最引人注意的问题之一。
国家教委多次重申,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高等学校可以向学生收取部分培养费,改变由国家独揽统包办学经费的局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新体制,使学校逐步走上面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自主办学、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轨道。
对学生来讲,则开始了统一实行收费上学、自主择业的改革进程。
一石击水,引起众说纷纭,其中议论最多的是社会公平问题。
有人指出,实行高等院校收费的这种成本补偿政策的确可以增加大学的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但是,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大学收费会不会对社会公平带来负面影响?我们又应该怎样在高等教育中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对这些问题,近年来人们一直在进行激烈的争论。
这既是一个重大的基本理论问题,又是一个迫切需要予以认真解答的现实问题。
本文拟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现实出发,对此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一、高等教育的成本与收益为了理解大学收费问题的本质,就必须深入理解高等教育的成本和收益。
高等教育最主要的功能是一种培养人才的社会活动。
在培养人的过程中,是要发生成本的,其中包括教职员的工资、教学业务费、教学设备费、图书资料费、行政管理费、校舍修建费、后勤服务费,等等。
高等教育从其本质上来看,不仅是一种成本很高的产业,而且是一种成本递增的产业。
这是因为,大学为了培养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并能推动社会经济技术进步的高级人才,它就应该而且必须反映并代表社会上最先进的文化科学水平,因此就需要不断地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配置先971进的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并需要为大学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教学科研所需要的高新技术设备不断增加,而且设备更新的速率又不断加快,从而导致高等教育的成本递增。
高等教育过程中的成本支出是有收益的,它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诸多方面都得到了发展,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知识技能,形成了许多同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相适应的思想品格和行为规范。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高等教育的成本支出可以看作是一种投资,一种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是人力资本的形成过程。
这种人力资本在经济学上具有同物质资本的基本特性相类似的性质,即,它是带来一定经济收入(或其他收益)的源泉。
一般说来,高等教育投资的这种收益可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收益。
狭义的社会收益是指受高等教育者比未受高等教育者为社会多创造的财富,例如,多纳的税金等等。
广义的社会收益指高等教育的发展不仅可以为社会经济与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资源,而且可以从整体上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改善社会的文化氛围,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等多方面的社会收益。
二是私人收益。
一个人如果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就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当这些知识和技能通过劳动力市场进入生产过程,就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就会导致较高的经济收入。
高等教育还可以使人们在思想品德、社会声望、文化修养、审美情趣等诸多精神方面获益。
根据世界银行的教育经济学专家萨卡拉波罗斯长期研究的结果表明,一般说来,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高等教育投资的收益率是很高的。
尤其是在人力资本存量相对较小的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教育投资的收益率远远高于物质资本的投资收益率;而教育投资的个人收益率通常要高于社会收益率(见表1)。
表1 高等教育的社会和个人收益率社会个人非洲1332亚洲1318拉美1623欧洲、中东、北美813发展中国家1322发达国家912二、高等教育的成本补偿为使这种对于社会和个人都具有重大收益的高等教育活动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就必须对高等教育过程中所支出的成本进行补偿,即对大学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追加,使得高等教育系统不仅能够在原有规模和水平上正常运行,而且能够不断地发展和扩大,从而使更多的人受益。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极大地增加了对接受过大学教育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极大地增加了对高等教育机会的需求。
在这种来自社会和个人的双重驱动下,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在校生人数从80年代初的100万人增加到90年代初的200万人,又迅速增加到90年代中期的300多万人。
由于种种社会和技术的因素,高等教育的成本也不断增加。
我国高等教育的总支出从80年代初的每年20多亿剧增到90年代中期的每年300多亿。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收入的分配结构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978年的32%降低到1996年的10%左右,而居民个人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则大辐度提高,从1978年的45%增加到70%以上。
这就表明,从总体上看,居民个人的经济能力有了很大增强。
于是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一方面,在社会需求和个人需求的强大推动下,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对高等教育的拨款远远不能满足高等教育发展对经费的需求,使得大学处于经费严重短缺的困难境地,既影响到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影响到大学教学质量081的提高。
因此,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改革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由国家统统包下来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建立起新的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在改革过程中所提出的多渠道筹集高等教育经费的措施,除了保证政府对高等教育拨款这一主渠道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外,也包括了向学生收取部分培养费的内容,即收费上学作为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重要方面。
这一政策举措的理论依据之一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上大学对个人来说是一种收益很高的投资行为,而导致高等教育经费需求膨胀的原因之一是人们对高等教育机会的追求而带来的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
如图1所示,从总体上看,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是高于其社会收益的,二者均服从于边际收益递减的规律。
所谓边际社会收益,是指每多培养出一个某类专业的毕业生,社会所能得到额外收益。
这种边际收益是递减的,例如,假定当中国只有一个学历史专业的人时,我们培养出第二个学历史的毕业生,这个第二位懂得历史的人对社会所能作出的额外贡献仍将是很大的。
但是,假定中国有一亿人学历史专业时,我们再培养出第一亿零一个学历史专业的毕业生,这位第一亿零一个学历史的人对社会所能作出额外贡献将是很有限的。
同理,对个人来说,边际收益也是递减的。
例如,当中国只有一个人图1 高等教育的收益与成本懂计算机科学时,其个人收益是很高的。
但假定当中国已有一亿人懂计算机科学时,再培养出第一亿零一个学计算机的毕业生,那么这位第一亿零一个学计算机的人所能获得的个人收益就相对较小了。
尽管社会收益和个人收益均服从于边际收益递减的规律,但二者的变化曲线却是不同的(见图1)。
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说,当社会的收益B1低于社会付出的成本C1时,公共教育经费的支出就成为不经济的了。
由于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并非所有的人都享有法定的上大学的权利。
因此国家应该根据公共利益来决定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水平。
也就是说,从公共高教投资的角度来看,某类专业的招生数到图1横坐标的S1点上时就够了。
此时的社会相对收益等于社会成本,再往前则社会收益低于成本。
但是,由于此时的个人收益却是远远高于个人付出的成本,因此人们仍然要努力追求上大学机会,一直到图1横坐标上的S2点时才会停下来。
此时的个人收益等于个人付出成本,再往前则个人的收益低于个人付出的成本。
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某类专业的大学招生数从S1扩展到S2,在一定的情况下是由于人们在个人的期望收益驱动下,追求高等教育机会的结果,为什么一定要国家用公共教育经费支付其全部成本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受益的各方面分担成本才是合理的。
否则就意味着要让那些没有受益的社会成员去为受益的人付费。
图1中的阴影部分则表明应该由受高等教育者个人承担的那部分高等教育成本。
这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应该收取一定学费的理论基础之一。
三、大学收费对社会公平的影响为了理解大学收费对社会公平的影响,我们必须首先分析这一政策对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分布状况的影响。
由于高等教育的生均成本是很高的,即每个大学生的培181养费用是很昂贵的,在不收学费而国家财力又是有限的条件下,我们只能为很少的人提供上大学的机会。
也就是说,很小的一部分能够上大学的社会成员要消耗掉相对较大的一部分公共教育资源;而没有上大学的社会成员则只能分享相对较少的公共教育资源,如图2中的曲线D 1所示。
D 1为高等教育不收费时公共教育资源在全社会的分布曲线D 2为高等教育收取部分学费时公共教育资源在全社会的分布曲线图2 公共教育资源在全社会的分布而当我们实行了高等教育部分收费的政策以后,也就是说,每个大学生的培养费的一部分由学生自己或其家庭来承担。
这样每个大学生所消耗的公共教育资源就相对少一些,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一定的高教投资就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上大学的机会。
由于每个受高等教育的人所占有的高教资源相对少了一些,而上大学的人相对多了一些,公共教育资源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分布状况也就趋向比较公平一些,如图2中的曲线D 2所示。
这是由大学收费政策所导致的公共教育资源在全社会配置的结构性变化,是一种趋向于结构性公平的变化,也就是说,对全社会来说,这样才是更公平的。
显而易见,大学收取一定的学费,可以使高等教育经费供给的总量有所增加,因此也就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上大学的机会,从而使受高等教育的社会群体扩大。
从长远观点看,这将会导致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结构发生变化。
在比较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由于拥有较多的人力资本,因而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